警察小陳問,說說吧,知道為什麽把你叫來嗎?
丁千一理直氣壯地說,一時沒摟住,那小夥子太可惡,球踢得橫,還要動手打我的孩子,我一時沒摟住……得了,算我倒黴,我認栽。那小夥子怎麽樣,驗傷了嗎?我不過是輕輕扇了他一巴掌,他可別想訛人。
小陳不自覺地撇了撇嘴,倒打一耙的主,他見多了。打人的過程,一會兒自然要問你。我就問你知道為什麽叫你來嗎?知道,對吧?說說吧,打算怎麽辦?
他有傷嗎?如果有傷,該怎麽賠我都認,當然,那得是正規司法鑒定,不是他說有傷就有傷。
小陳的嗓門明顯提高了,他盡力控製著情緒,丁千一,我問什麽你答什麽就行了,你要擺正位置。孩子家長就在那邊坐著,如果你有什麽想法,可以先和家長溝通一下。聽明白沒有?
丁千一早就瞥見了那個正襟危坐的小磊爸爸。他見過他的照片,那天,白娟送孩子上學,正碰見他和15層那一家三口在樓門口理論,就偷拍了幾張。丁千一再次誇讚了老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妙計,要不,被堵在家門口的就是他了,甚至已被打得鼻青臉腫,滿地找牙了!
想到這,丁千一不禁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老婆的妙計怎麽還是失敗了?怎麽還是來了這裏?丁千一百思不得其解,除非一種可能,就是小磊家死纏爛打,逼著派出所找人,要麽就是像那天一樣,甩開膀子親自上陣!太可惡了,就為訛我們點兒錢,至於嗎?
對,有什麽好談的?派出所不是你家開的,想怎麽著就怎麽著。丁千一打定主意,一邊玩起消消樂,一邊給朋友發了微信,拜托他找找公安係統的熟人打個招呼,盡快平事!
過了得有半個小時,朋友才回微信:花點錢就能擺平的事,何必勞師動眾,人情是多少錢能買來的?
丁千一想都不想就回了過去:錢不是問題,你托人該花錢就花,花多少都心甘情願,絕不能讓那小子得逞。
緊接著他又發了一條,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丁千一沒有等來回信,就被沒收了手機,戴上手銬。直到他從拘留所出來,也沒有收到朋友的回複信息。即使到了那時,他也隻是覺得所托非人,把朋友拉黑了事。
丁千一騙得了別人,卻騙不了警察。王隊一開口,他就啞口無言了。
你說小磊要動手打你的女兒?要動手,到底是動手了還是沒動手?你怎麽知道他要動手?起因是什麽?不可能平白無故上來就要打人吧?
這一連串的問題,他一個也回答不了。他支支吾吾地說,他們在那裏踢球,球踢過來重重地砸到我女兒的頭……
你女兒多大?四歲多?砸到了嗎?砸得不輕?不輕到底是多重?去醫院了嗎?拍照片了嗎?有誰可以證明?為什麽什麽證據都不保留?又為什麽不是找孩子的監護人反映,而是離開現場,且不在居住的樓層下電梯?丁千一,我們希望你如實說明情況,不要找這樣那樣的借口,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我們可以告訴你,事實我們都查清楚了,有視頻監控、證人證言為證。你如果記不得當時的情景,咱們可以看看視頻,一起回憶回憶。
丁千一自知抵賴不掉,不得不承認,踢球的孩子們占據著小廣場,他們沒地方打羽毛球,對方又不肯讓,他一時沒摟住打了人,卻不承認喝了酒,又說該咋辦咋辦。當王隊說要對他行政拘留時,他吃驚地說,為什麽?我問過了,如果對方沒有構成輕微傷,是不能拘留我的。
王隊笑了笑,嗬,還挺懂法的?沒打成輕微傷就不違法嗎?打人就是違法,就要給予相應處分,更何況,你毆打的還是未成年人。
丁千一又說,我又不知道他是未成年人,他那麽高的個子,足足一米七,誰知道他是未成年人?
王隊和小陳相視一笑。小陳半開玩笑地說,丁千一,要怪就怪你缺乏基本的社會經驗,孩子大人都看不出!
王隊補充說,你應該慶幸,如果孩子再小幾個月,未滿十四周歲,那性質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