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程初芍生得其實並不符合宋珩的審美。

他年幼無知時還不懂這些,隻覺姑娘們美得各有千秋,有那端莊大方的,也有那嬌俏靈動的,就像花園子裏頭的花兒們,爭先綻放。要讓他從中挑選一朵最合心意的,他還真挑不出來。

後來經一塹長一智,他竟醍醐灌頂般地悟了,驚覺那些姑娘們大多都是一個模子裏印出來的。

初初看去似乎各有特色,其實都逃不過一個字。

裝。

恰到好處的笑是裝出來的,人人稱道的好名聲也未必為真,被人誇作神仙妃子的美貌更不乏妝粉堆砌……

她們的目的大多也是相似的,為了博取更好的名聲,獲得更好的待遇,爭得更好的夫婿人選。出嫁後還是一樣,要去爭搶家中的權力、錢財、地位。

早在十三歲那年,宋珩就覺得自己看清了女人的本質。

就算是貧家女子,也未必就真的單純善良,更多的還是想要攀附高枝,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那種。

做了邊關一個無名小兵後,宋珩倒是遇到過不貪慕他這個身份背後的榮耀來的。可那些女子裏頭,十有八九也是衝著他的臉來的,對他的了解簡直少得可憐,也敢對他說心悅之語。

那樣的一見鍾情,實在太過膚淺!

反倒是在和北部遊牧小部落交戰時,偶有出現的女將女兵讓他覺得頗為順眼。

敢愛敢恨,能在叫陣時跟他廝殺得酣暢淋漓,也能在休戰時對他大吹口哨、唱情歌表白。

宋珩覺得,這種英姿颯爽、直來直往的女子就很好,心思簡單,相處起來不會太累。起碼,不會像京城那些弱質女流一樣,心眼子比蓮蓬還多,說一句話能掰碎了想出七八個意思。

他本有意不回京城,一輩子就在邊關過,順道在那兒解決人生大事。

可惜,他的祖父吹胡子瞪眼睛地不答應,理由是他將來定然要襲爵,他的嫡妻即便不是身份貴重,也不能是敵國外族女子。

他本打算用拖字訣負隅頑抗,然而,更不幸的是,十七歲那年,他觀察了大半年、覺得還算符合他擇偶條件的某個部落女子突然狠狠捅了他一刀,趁他不備險些把邊防圖紙偷走。

理由是大盛軍殺了她太多的部落族人,是血仇,決不可能和解。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更何況是接連被美人蛇咬了兩次!

宋珩自那以後就絕了給衛國公府繁衍子嗣的心思,對老衛國公的碎碎念恍若未聞,一直垂死掙紮到了今年年初,才在祖母突如其來的“重病垂危”警告下被全家人合夥騙回了京城,開始了令人厭煩的相看之旅。

更要命的是,這相看危險程度極高,就去踏了回春,竟差點沒把他整個折進去!

現在倒是好了,他成了半個廢人,婚事直接被祖母一手包辦了。

連個看畫像選擇的機會都沒留給他,他的正妻之位就被個嬌嬌弱弱、瘦得風一吹就倒、他最不喜歡的京城弱質女流典型給占了!

程初芍生了雙桃花眼,他覺得太勾人,不夠宜室宜家。

皮膚很白,一看就是每日在屋裏窩出來的,他覺得不夠健康。

下巴很尖很小巧,他覺得不夠大氣明媚。

身材太單薄、瘦弱,雖然某些該長肉的部位也長了,但他還是覺得這樣不夠好生養……

沒錯!

在邊關和糙漢子們廝混了六年的宋小將軍,現在審美十分接地氣,擇偶要求就是要健康、有福相、好生養,再加一條心思簡單!

跟絕大多數兜裏沒幾個大錢、不敢要求更多的底層平民一模一樣!

可看著程初芍毫不猶豫跳下來救自己,又為了自己這隻不被旁人看在眼裏的“小畜生”據理力爭之時,他忽然覺得,女人的身影似乎正和他心目中那個模模糊糊的形象逐漸重合。

宋白貓一路上都格外安靜,安靜得讓程初芍心驚,差點以為毛孩子落水嚇傻了,隻能更用力地緊緊抱住,不住輕柔地摸摸頭,語調柔軟地說著安慰的話語。

當然,更覺驚悚的還是跟著她過來給老夫人“獻愛心”的婢女清兒。

清兒腿比程初芍的還短,跑得也慢,並沒看到前半段她下水救貓的英姿,隻聽到了後半段她氣勢極強的斥責,頓時被嚇得魂不附體。

自家主子怕不是瘋魔了,或是被湖裏的女鬼上身了吧?

不然,怎麽會在九姑娘宋瑗麵前大放厥詞,險些沒把人氣暈過去?

為了隻愛寵得罪小姑子,這也太劃不來了!

尤其是,程初芍這大少夫人的位置現在其實岌岌可危啊!

清兒有意勸程初芍回頭給宋瑗賠不是,卻被她冷著臉臭罵了一頓。

“道歉?我為什麽要道歉?分明是她指使婢女要害小雪,小小年紀就這般心性,我好歹也算是她長嫂,說她兩句怎麽了?難不成,老夫人還能吃了我?”

清兒弱弱道:“這其中興許有什麽誤會呢?九姑娘雖然傲了些,卻也沒聽說她故意磋磨過哪個下人……”

程初芍重重哼了聲。

“你是不是也覺得,一隻貓兒的命和人的無法相提並論,就因為它弱小,沒法說話,為自己抗爭,就活該被人磋磨,就算死了也不奇怪?”

清兒啞口無言,心裏卻犯起了嘀咕。

貓兒狗兒本就是畜生,怎能和人類相比?

難不成,一個人殺了隻貓,還要那人替貓兒償命不成?

程初芍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沉著臉道:“若是無心之失倒也罷了,可明知故犯的性質不同!”

腦海中浮現出一大堆“某某殺人犯少年時就喜歡解剖流浪貓屍體”“虐待動物者有遠高於常人的犯罪可能”的新聞標題,卻不知該如何對這小婢女解釋。

再者,這個時代的人也會豢養貓兒狗兒逗樂,卻也隻是當做玩物,遠沒有後世之人那樣,珍之重之地把它們當做自己的伴侶、朋友。

要和小婢女談論寵物權利,恐怕後者隻會覺得她是個“何不食肉糜”的傻子。

宋珩倒是感觸良多。

他剛到邊關時做小兵,就聽說過一件詭異的事。

某片草場上經常出現死狀詭異的兔子屍體,當地牧民都說是鬼魅作祟。當時沒有引起重視,結果一年後城裏接連有人失蹤、死亡,死狀淒慘,和那些兔子頗有些相似。一時間,眾說紛紜,鬼魅之說喧囂塵上。

後來輾轉查出凶手才知道,凶手本人居然就是對那些兔子下手的“鬼魅”,之所以這麽做,隻是為了提前練手罷了!

宋珩當然不覺得自家幼妹會變成殺人魔頭,可防患於未然總是沒錯的。

他也不希望幼妹將來變得像程初芍說的那樣,漠視生命,將底下人視若草芥,隨時都可以舍棄。那樣的話,她的人生未免太可悲了!

於是,宋珩看程初芍愈發順眼起來,就連那“不夠宜室宜家”“不夠健康”“不大好生養”的皮囊,他也覺得可以勉強接受了。

一人一貓在思想層麵上難得地達到了一致,更難得的是,他們還在肉體層麵上取得了相似的成就。

落水回來路上,他們吹了點風,結果不幸齊齊染了風寒。

最詭異的是,宋珩那具七尺男兒的身體也莫名其妙發起了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