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某些階層中的人有一種傾向,他們懷念共和國過去的好日子。他們認為,那時,上帝在天國俯視著人間;勞動者為掙一塊銀幣,每天埋頭工作十個小時;淳樸的生活美德到處盛行;位於查爾斯河和波托馬克河沿岸的阿卡迪亞已經收複。

但是,這些人似乎忽視了真正造就美國文明黃金時代的一個細節,那就是獨立——普通人不同尋常的獨立。

在我們單一化、標準化的神聖文明中,距今僅僅一百五十年前的大革命時期,那些站滿曆史舞台的高貴人物,如今在哪裏?是啊,他們在哪裏?

他們是多麽了不起的人,具有無與倫比的創造力!

他們不是那種在小說裏被描述成的所謂高尚偉岸的英雄人物。他們也到酒館裏尋求溫暖、舒適以及一種令人愉快的社交氣氛。他們博愛,雖然不見得總是那麽明智。他們在每個商業協議中分毫必爭。他們經常拿出相當可觀的一筆錢押賭在某一匹馬上。他們寫一手漂亮的花體英語,無須借助詞典就能閱讀標準拉丁文,而且毫不隱瞞地承認對希臘古典作家的語錄有某種偏愛。

他們愛憎分明,恨起來殘酷無情,但是他們也會將自己最後的一個便士送給朋友,幫助其搬出破敗的房子或走出破產法庭。

他們雖然吝嗇、惡毒和殘酷無情,但是無論他們做什麽,仍然保持自己的本色。

是的,他們的確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良民。他們根據自己的愛好和品位來決定自己的衣食住行。即使在宗教和政治這樣的重要問題上,他們也會跟著感覺走,對有關異端的指責——不太開明的社區成員很快就會交頭接耳地這樣指責他們——毫不在乎。

就現代社會來說,這是一種危險的生活方式,可能導致商業失敗或者無法進行正常的社交活動。

但是,我們國家的締造者,對此卻從不擔心,隻在乎“事實上的成功”。在過去七十年裏我們對於這種“事實上的成功”聽得太多了。

他們會說:“珠寶、房子、股票、證券、馬匹和馬車都是好東西,但是它們的用處還不夠大。這是個世俗世界,所有物質的東西都不會經世不朽。今天我們很有錢,明天我們可能就會成為窮光蛋。但是有一種東西,無論是上帝還是凡人都無法從我們身上剝奪掉,那就是我們的人品。這是一種先天和後天特征的奇妙組合,名叫‘個性’。我們每個人都具備了這種難得的品德,世界就會變得非常美好。”

終將會有那麽一天,我們將意識到這些嚴肅認真的建國先輩留給我們的令人驚奇又讓人向往的遺產,並依靠幸存下來的一些碎片來重塑它們。如果我們恰好比本傑明·富蘭克林的大多數同代人更了解他,應該歸功於這樣一個事實,即這個天才在他那坦率的“自傳”中隨意就泄露了他靈魂深處的秘密,給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即便後來再多的官方“傳記”都不能消除這種印象。

富蘭克林不是個貴族。盡管他跟國王見麵、與公爵共餐以及給伯爵夫人們講笑話的次數比大西洋西海岸的任何人都多,但是他的出身非常一般。

他是一個貧窮的英格蘭移民的孩子。十七世紀後半期,他的父親從英格蘭的北安普敦郡移民到馬薩諸塞州的米德爾塞克斯縣。

他剛學說話的時候,就有人教他學文化。還不到十一歲,就到父親在波士頓開辦的肥皂廠幹活。

三年後,他在他同父異母兄弟開辦的印刷廠得到一份合意的工作。他這位同父異母的兄弟當時擔任著名的《新英格蘭報》編輯兼出版商。

從那天起直到他漫長而活躍的生命結束之時(他享年八十四歲),他從未遠離過排字工作。

然而,波士頓留住這個年輕人的時間不很長。人們認為他是個太激進、太坦率的“自由思想者”,以至無法取悅仍然主宰那個地方的牧師們。因此,十七歲時,他背起行囊,搬到紐約去住,並開始其流浪學徒的生涯。他從紐約到倫敦再到費城。費城後來就成了他的家鄉。從那時起,他幹了很多種職業。直到大革命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並且使他成為一個政治家。

他發明了一種新的鉛字;他在印刷他的《賓夕法尼亞報》時試驗一種油墨;他自學了拉丁語、西班牙語、法語和意大利語;他幫助創建了美國哲學研究會;他擔任過殖民地的郵政總局長,他加速發展郵政業務,直到紐約每周能夠收到三批來自費城的郵件;他是第一個成功地反對清教徒安息日的叛逆者;他星期天看書學習,不去聽別人販賣的學問。他研究造成地震的原因,改進了著名的富蘭克林壁式取暖爐;他使他的家鄉有了一個充足的街道照明係統;他因發明新型的富蘭克林棒,並且因這種避雷針普及世界各地而獲得了設在倫敦的皇家學會頒發的科普利獎章;他以理查德·桑德斯的筆名每年出版《窮人理查德年鑒》小冊子,在十八世紀後半期,聖誕節期間的每個桌子上都會擺放一本這樣的小冊子;他創辦並經營過第一家公共圖書館;他擔任賓夕法尼亞州議會議員達十三年之久,他曾是他自己所在的州、佐治亞州、新澤西州和馬薩諸塞州駐倫敦的殖民地代理人。在家時,他總是親自將他的很多印刷品所需的紙張從倉庫搬到印刷廠,他隻打算做一個印刷工,做個普普通通的老本傑明·富蘭克林。

當宗主國和殖民地在征稅問題上發生爭吵時,一開始,他試圖盡自己所能達成某種妥協。但是,當他看到英國政府無法或不願接受美國定居者的立場時,他就直言不諱地主張適度使用暴力。他用自己的以及所能籌措到的所有資金來支持自己的這種觀點。叛亂的領導人默認他為大革命的一位非正式的元老。眼看著如果隻是十三個聯邦州,而沒有別的國家的支持,打贏戰爭沒有什麽希望,這時,他們就請求富蘭克林出國,看看能否做點什麽。

新生的共和國陷入嚴重的財政困境之中。然而,這裏生產的某些東西卻是歐洲急需的原材料。受過清教徒和公誼會流派熏陶的本傑明·富蘭克林能夠達成最好的交易。他已經七十多歲了,但是,他似乎擁有一個永不衰竭的生命。此外,他還是唯一提倡自由的人,享譽國外。他僅憑自己的聲望,就不會有被拒絕進入法國、西班牙和荷蘭大臣以及銀行家會客室的風險。

在兩個孫子的陪伴下,這位老人橫渡大洋,乘著小小的“報複”號船經曆一次可怕的航行之後,於1776年12月抵達法國海岸。

他接受的指示非常含糊。大陸會議甚至沒有給他開具一個信用證。但是他運氣不錯,“報複”號船在途中俘獲了兩名英國商人,賣掉他們裝運的木材和白蘭地的所得使這位美國代表有了足夠的零花錢,可以度過一兩個月的日子。

那時的法蘭西王國就像十五世紀前的羅馬帝國一樣。法國人(單指上層階級,因為下層階級無足輕重)的文明程度已經達到很容易給整個民族帶來很大不幸的地步。幾個世紀以來,他們一直居住在別具慧眼的建築師們能設計出來的最漂亮的房子裏;這些房子周圍是最傑出的園林設計師設計的最漂亮的花園;他們的廚師都是世界最有名的;舊大陸所有作家都模仿他們的文學作品;他們的王宮是歐洲西部、中部和北部最優秀的年輕人的禮儀學校;即使在最偏遠的小村莊,人們的交談水準都令外來訪問者目瞪口呆,他們的語調就像所有音樂廳的藝術大師演奏出來的那麽動聽。總之,他們享受最美好東西的時間太長,以至生活失去了味道,過去有過的每一種**都像寄宿學校的土豆泥那樣淡而無味。他們為了獲得一種新體驗——一種新刺激——幾乎願意付出其擁有的一切。

就在這個時候,富蘭克林博士出現在他們中間。這位老印刷工從未研究過心理學,但是他確實了解男人和女人。如果他要得到這個富有強大的民族的善意,他必須求助於他們的戲劇感。因此他變成一位演員,非常出色地扮演了他承擔的角色。兩年後,法國與叛亂的殖民地結成聯盟,宣布向大不列顛開戰。

他是如何辦成這件事的呢?

那就是,最簡單的方法,保持自己的本色。

那些習慣了乏味的繁文縟節的路易國王極其無聊的侍臣,突然發現麵前站著一個令人愉快的老者。他戴一頂海狸皮帽,穿一件1730年流行的外套。他與他們談話的方式就像他們是他的孫子們那樣,而且他們要是表現好的話,他似乎會給他們一個“他自己果園裏長出來的”山核桃或者蘋果。

哦,上帝,終於有了件新鮮的東西。

法蘭西為這個來自邊遠落後地區的哲學家感到瘋狂。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法蘭西全國所有的人似乎都親眼看到過這位老者。從比利牛斯山到默茲河的小販們帶著他的雕像和半身石膏像。為了趕時髦,每個鼻煙盒和盛洗發水的大杯子上都必須有這位“自由使徒”慈祥的麵部肖像。可愛的女士們都戴上“富蘭克林”手鐲或戒指。舉國上下都為富蘭克林而發狂。幸虧這位老印刷工擁有強壯的體格,才能夠在為了他這位最尊貴的客人安排的無數宴會中堅持下來。

但是,幾乎同時,這位可憐的老大使也遇到一些麻煩。

當他到達法蘭西時,他發現另有兩位美國代表已經捷足先登。其中一個名叫西拉斯·迪恩,是來自康涅狄格州的誠實的北方佬。他已經在殖民地和歐洲大陸之間建立起一些非常有利可圖的商業關係,並發現博馬舍[1]是一個十足的美國迷,並願意以一切可能的方式幫助殖民地居民。但是這件事必須對法蘭西當局保密。因此迪恩和博馬舍製訂了一係列巧妙的計劃。

在巴黎,羅德裏格斯·奧塔萊斯商行開張了。它同馬德裏的迭戈·加爾多基商號有密切的關係。不久,大宗的火藥、槍支和軍服開始抵達西印度群島的法屬港口。

巧的是,裝載這些貴重貨物的船隻經常同來自納漢特和普羅維登斯的快速帆船停靠在一起。兩周後,誰都搞不清楚,本來要發送瓜德羅普或海地的這些火藥,究竟是怎麽被華盛頓將軍軍需部的人卸走的,那些本來要給法屬巴斯特爾島的土著人打鴨子用的槍支,竟然落到了賓夕法尼亞民兵手裏。

無論英王陛下的大使如何強烈地譴責這種大肆踐踏中立立場的行徑,法國外交大臣都無法告訴他到底是怎麽回事。

當然,這種非法的交易要獲得成功,必須絕對保密,不能記賬,不能交換照會。這些走私者隻能依靠彼此的誠信。

隻要迪恩單獨處理這件事,一切就很順利。但,一旦他被迫同大陸會議秘密通訊委員會派到國外的第二位代表阿瑟·李合作,他的麻煩就來了。阿瑟·李是理查德·亨利·李的兄弟,裏查德·亨利·李作為來自弗吉尼亞的代表曾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決議案,該決議案導致了《獨立宣言》的發表。從職業來說,他既是醫生,也是律師,但是他絕對缺乏一種平和的心境。他總是疑神疑鬼,所有跟他接觸的人都是騙子和小偷。博馬舍並不想幫助殖民地,因為他對民眾自由這個問題幾乎一無所知!不,他就是為了從中賺錢。迪恩不是一個愛國者,他花光了自己的全部個人收入來推動革命事業。不要相信這些。迪恩是一個貪贓枉法者,在巴黎過著奢靡的生活,而他的愛國同胞卻在福吉穀[2]的洞穴中忍饑挨餓。諸如此類的事情,隻有李誠實可靠。

大陸會議總是盼著出點醜聞,盼著搞個官方“調查”,這樣就會使其代表有機會出頭露麵,因此非常重視李的指控,要求迪恩做出解釋。迪恩多年來同時做著四十件不同的事情,他怎麽可能說清楚十個月或十四個月前經手的錢款到哪裏去了。

但是這個回答不能讓法官滿意。迪恩被召回,雖然不久他又恢複了清白(對他的清白,富蘭克林從沒有懷疑過),他卻自願流亡到英國,最後死在了那裏。而李則成了美國憲法的仇敵,受到所有希望國家興旺發達的人的唾棄。

富蘭克林到達巴黎後,不希望自己受到打擾。俠義而慷慨的博馬舍聽到自己被他曾經為之做出很多犧牲的人們稱為無賴和強盜,非常苦惱,不願再主動提供幫助。但其他人給予了富蘭克林幫助。法國廣大人民讚賞這位美國使節的人品,堅定地支持他。這時,一個年輕的波士頓青年匆匆從大洋彼岸帶來一個消息,說伯芬因全軍被美國人俘獲,北方領土幾乎全部落入革命者手中。

四天後,這個令人興奮的消息傳到了法國首都,法國外交大臣給富蘭克林捎話說,願意在他方便的時候會見他。兩個月後,法國承認美利堅合眾國獨立,英國的回報是對美國宣戰。

然而,這並沒有使富蘭克林在歐洲失去用武之地。在長達七年的歲月中,他仍然待在歐洲大陸,購買必需品,安排貸款,裝備民船,解決下屬之間的糾紛,促使其他國家結成商業或政治聯盟,並通過他的參與給急需得到承認的事業增光添彩。

至於他本人,他已經年邁,幾乎無所索求。偉大的伏爾泰曾經當著法國所有名流的麵擁抱他。

對於一個真正的哲人來說,這種獎賞,足夠了。

[1] 博馬舍,法國劇作家,路易十六的宮廷鍾表匠,創作了《費加羅的婚禮》和《塞維勒的理發師》的作曲家。

[2] 福吉穀,是美國的革命聖地。1777年冬,費城陷落,華盛頓率領殘兵敗將在這裏休整,凍死、開小差的士兵不計其數,是整個美國獨立戰爭中大陸軍最艱難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