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告子曰:“性猶湍水[1]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孟子曰:“水信[2]無分於東西。無分子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3]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4];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注釋】
[1]湍水:急流的水。
[2]信:誠。
[3]就:趨向。
[4]顙:指額頭。
【譯文】
告子說道:“人性就像湍急的河水,如果缺口在東邊,它就向東邊流去,如果缺口在西邊,它就向西邊流去。因此,人性無所謂善惡,這就好像是河水無所謂向東還是向西流一樣。”
孟子聽了,說道:“的確,河水是無所謂向東流還是向西流的,但同樣也無所謂向上流或向下流嗎?如果人性向善的話,就像河水往低處流一樣;如果人性沒有不善良的,那麽河水就沒有不向低處流的。如果河水被拍打以後飛濺了起來,它也能高過人的額頭;如果通過壓迫使它倒著流淌,也能讓它流上高山,但是,這還是水的本性嗎?隻是形勢迫使它這樣罷了。人也一樣,可以被迫使著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水流被迫使著流向高山一樣。”
【闡釋】
這一章值得引起特別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辯風範。隨口接過論敵的論據而加以發揮,以水為喻就以水為喻。就好比我們格鬥時說,你用刀咱們就用刀,你用槍咱們就用槍。欲擒故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一語殺入穴道,隻需要輕輕一轉,其論證便堅不可移,使讀者讀來,不得不束手就擒。於是,我們便都是性善論者了。
隻不過,當我們放下書本而麵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邪惡時,的確又會發出疑問: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純潔得一塵不染嗎?這種時候,我們即便不會成為苟子“性惡論”的信徒,多半也會同意告子的“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的觀點吧。
【原文】
告子曰:“生之謂性。”
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
曰:“然。”
“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
曰:“然。”
“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
【譯文】
告子說道:“凡是有生命和知覺的東西,就有這個性。”
孟子聽了,問道:“凡是有生命和知覺的東西,就有這個性。這不就是說,一切白的東西都叫做白,是嗎?”
告子回答道:“是這樣的。”
孟子又問道:“這樣說的話,那白色的羽毛的白就是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是白玉的白。是這樣嗎?”
告子回答道:“是這樣的。”
於是,孟子又問道:“照你這樣說的話,那麽狗的本性就如同人的本性了,牛的本性是不是也就如同人的本性呢?”
【闡釋】
在這一章裏,孟子用反問的形式,反駁了告子“生之謂性”的說法。有人說,孟子與告子的“生之謂性”之辯,就是“何者為性”之辯,是孟子與告子整個爭辯中的重點。
“生之謂性”是告子關於萬物本性的認識,他認為,萬物自誕生之時起,一切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東西都可以被稱為性,也就是“生即是性,性即是生”,生和性是相同的。這遭到了孟子的反對和批駁。
孟子認為,天地萬物,雖然有種類相同之物,但卻絕無本性相同之物,生和性也是不同的,而告子的“生之謂性”認識錯把人生的一切知覺、愛好都視為性。那麽,孟子認為什麽才是本性呢?根據孟子的說法,人的仁、義、禮、智等道德特征是性,人的良知良能是本性。
【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1]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2]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3]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4]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5]我與?鄉[6]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注釋】
[1]辟:同“避”,逃避。
[2]豆:古代一種盛羹湯的器具。
[3]呼爾:輕聲呼喝。
[4]蹴爾:用腳踩。
[5]得:通“德”,這裏有感激的意思。
[6]鄉:同“向”,向來,一向。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同時吃兩樣,那就舍棄魚,隻吃熊掌吧。生命是我想擁有的,正義也是我想擁有的,如果不能同時擁有兩樣,那就舍棄生命,隻擁有正義吧。盡管生命是我想擁有的,但是還有比生命更想擁有的,所以我隻好舍棄生命;死亡是我厭惡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所以我不願意因此而逃避禍患。
“假如一個人想要得到的沒有比生命更重要,那麽,隻要是能保全生命,有什麽不能舍棄呢?假如一個人厭惡的沒有比死亡可惡,那麽,隻要是可以避免死亡,有什麽不能舍棄呢?但也有些人,如果發現照這樣做就可以保全生命,他就會照這樣做;如果發現照這樣做就可以避免死亡,卻不這樣做。由此可知,的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也的確有比死亡更可惡的東西。這種心原本人人都有,隻不過賢人能保持它罷了。
“如果吃下一籃子飯,喝下一碗湯,就可以活下去,但是不吃就要被餓死。如果吆喝著讓人吃,即使路過的人確實餓著肚子,他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過後再給人吃,即使是乞丐也不會接受。可是,現在的情況是,有人不管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萬鍾的俸祿。萬鍾的俸祿對我有什麽好處呢?為了華麗的住宅、供養妻妾以及我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嗎?過去寧可舍去生命都不肯接受的,現在為了華麗的住宅也接受了;過去寧可死去都不肯接受的,現在為了供養妻妾也接受了;過去寧肯死去都不接受的,現在為了認識的窮苦人的感激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行為就是喪失了本性。”
【闡釋】
強烈的羞惡之心,是非之心,能使人在死生緊迫之際做出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正確人生選擇。這是何等的悲壯、崇高而義薄雲天!孔子說“殺身成仁”,孟子說“舍生取義”,這都是千古名言!這些含有肩負重大曆史責任感、重大社會責任感、重大人生責任感、能共日月齊輝、江山永在的哲理,兩千多年來,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中國兒女,為國家的獨立完整、民族的生存發展,為實現正義和理想,為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前仆後繼、英勇奮鬥,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孔孟的這些閃光的名言警句,實實在在地在鑄造著中國人民的心靈架構。從這一章也可看出,孟子的所謂“義”,包含著人性的尊嚴、人格的尊嚴,不受侮辱,以及為理想、真理而獻身的精神。
【原文】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1]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注釋】
[1]放:放任、失去。
【譯文】
孟子說:“仁是人的本心,義是人的正道。放棄正道而不走,失去本心而不尋找,這是可悲的!有些人丟了雞狗尚且還知道去找回來,丟了本心卻不知道去找回來。求學之道沒有什麽特別之處,不過就是把丟失了的本心找回來罷了。”
【闡釋】
在這一章裏,孟子提出了“仁”和“義”都是人的本性的觀點。由此,孟子認為,那些已經走上信奉異端邪說之路的人,之所以離正道越來越遠,就是因為失去了“仁義”這種本性。孟子當然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於是,還是在基於“仁義”這個本性之上,孟子又提出了找回本性的方法,即“由路求心”,由“義”出發尋求已經丟失的“仁”。“由義求仁”是孟子的獨特創見。
【原文】
孟子曰:“拱[1]把[2]之桐梓[3],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注釋】
[1]拱:兩手圍攏
[2]把:一手握住
[3]桐梓:即桐樹和梓樹。
【譯文】
孟子說:“如果想讓一把手就可以握住的小桐樹或梓樹長大,都知道培植它的方法。而對於自己的身心,卻不知道怎樣去培養了。難道是他們愛惜自己的身心還不如愛惜小樹苗嗎?當然不會是這樣,隻是因為他們不肯思考這個問題罷了。”
【闡釋】
孟子認為,養心重要,養身同樣也重要。這一章講的就是養身的重要性。在這裏,孟子把養身當作養心講解,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修身養性”。那麽,怎麽才叫修身養性呢?儒家學說認為,使用仁義及內省的功夫就能夠修身養性,也就是說,通過內修來完善道德和提高素養。
【原文】
公都子問曰:“鈞[1]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
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2]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注釋】
[1]鈞:同“均”,都、全。
[2]我:泛指人類。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