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都子問孟子道:“同樣是人,為什麽有的人能成為君子,而有的人卻成了小人呢?”
孟子回答道:“知道注重身體的重要部位的人就成為了君子,知道注重身體的次要部位的人就成了小人。”
公都子聽了,更加疑惑不解,於是問道:“同樣是人,為什麽有的人注重身體的重要部位,而有的人卻注重身體的次要部位呢?”
孟子回答道:“眼睛、耳朵這些部位不會思考問題,所以容易被外物蒙蔽,一與外物接觸就會誤入歧途。而心靈這個部位會思考問題,所以,隻要它一思考就有所得,不思考就無所得。心靈是上天賦予我們的最重要的部位。因此,隻要首先注重到心靈這個重要部位,其它的次要部位就不會誤入歧途了。這樣的人就可以成為君子。”
【闡釋】
這一章則從正麵來說怎樣樹立“大”的問題。而且,所謂“大”、“小”也很清楚了;“心”是體之大者,也是體之貴者;其它器官如眼睛、耳朵等都隻是體之小者,體之賤者。所以要樹立心的統帥作用,隻要心的統帥作用樹立起來,其他感官也就不會被外物所蒙蔽而誤入歧途了。
單就本章內容來看,其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對心的重視,所謂“心之官則思”成為了後世的名言,“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更是強調了思考對人的重要性。聯係到本篇所記載孟子對於人與動物區別的一係列論述來看,這裏所說的“此天之所與我者”實際上正是用“心之官則思”這一人類所獨有的特點來劃分人與動物界限,弘揚心靈的思考對於人類的重要意義。
本章另一點值得重視的是心與耳目等感官的關係問題。耳目等感官由於不會思考,所以容易為外物所蒙蔽,心由於會思考,所以不容易為外物所蒙蔽。(當然,“思則得之”,思考了就會這樣;“不思則不得”,如果你不思考,心也隻是一種擺設,不起作用。)所以,隻要“先立乎其大者”,把心樹立起來了,“則其小者不能奪也”,其他次要的部分,比如耳目等感官就不會被外物所奪,所蒙蔽了。我們看到,這實際上已接觸到所謂感覺與理解、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問題,我們在前麵曾經說過,孟子的整個學說,具有非常濃厚的心理學色彩。所以,他雖然不可能提出感覺與理解、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這些現代性的概念,但他對它們的實質有所把握則是完全有可能的。
至於孟子把“心”作為思考的器官,而沒有發現“大腦”,則是傳統性的認識局限,不是他個人所能超越的了。事實上,作為傳統性的習慣,我們今天在語言運用中也仍然把“心”作為思想器官的代名詞,又何況兩千多年前的孟子呢?
【原文】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1]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
【注釋】
[1]要:通“邀”,求取、追求、設法獲得。
【譯文】
孟子說:“爵位有天賜的,也有人授的。秉守仁、義、忠、信這四種美德,並孜孜不倦地做善事,這是天賜的爵位;公卿大夫的爵位就是人授的。古代的人隻要保持天賜的爵位,自然而然就能得到人授的爵位。現在的人保持天賜的爵位,目的也是希望得到人授的爵位。因此,他們一旦得到人授的爵位,就會立即拋棄了天賜的爵位。這可是糊塗啊,恐怕最後連人授的爵位也保不住。”
【闡釋】
天爵、人爵是孟子自創之詞,有趣!其所揭示之世道人心,即在今天似亦洞見其肺肝。試看今之某些分子,上台前是勞模、英模、先進者、傑出青年等,一旦上台便營私舞弊、收受賄賂,禮義廉恥喪失殆盡。有的東窗事發,鋃鐺入獄,受到國法懲處,當然有的至今也還逍遙法外。這種人修其今之天爵,原是以此求人爵的。對這類投機鑽營分子,要責備用人者慎防固然必要,但不現實。因為對這種兩麵、三麵、四麵,乃至七八麵的人,誰也防不勝防,就連不少偉人也還不免上當受騙的。唯一的辦法是用人者要增加透明度,不要個人說了算,搞“暗箱操作”,要有公開性、公正性、要置於大眾的監督下,不要隻聽自己親信的話,“要國人皆曰可”然後察之。個人說了算就容易使這類“修其天爵,以要人爵”的投機鑽營分子有空子可鑽,有機可乘,好人就容易上當。
【原文】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1]之所貴,趙孟能賤之。《詩》[2]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而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3]人之膏粱[4]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5]也。”
【注釋】
[1]趙孟:即春秋時晉國大臣趙盾。他的子孫中知名的人物——如趙文子趙武、趙簡子趙鞅、趙襄子趙無恤等,都被稱為“趙孟”。
[2]《詩》:這裏指《詩經·大雅·既醉》篇。
[3]願:羨慕。
[4]膏粱:古時候,肥肉稱為膏,精細色白的小米稱為粱。
[5]文繡:根據記載,古時候,隻有有爵位的人才能穿有文繡的衣服。
【譯文】
孟子說:“希望得到尊貴的東西是人的共同願望。其實,每個人都有值得尊貴的東西,隻是沒有想到罷了。別人給與的尊貴的東西並不真正尊貴。趙盾能讓人變得尊貴,也能讓人變得下賤。《詩經》上說:‘酒已經醉了,德已經飽了。’這是說,如果仁義道德很充實,就不會再羨慕別人的美味佳肴了;身上有了廣泛流傳的好名聲,自然也就不再羨慕別人的繡花衣了。”
【闡釋】
自尊者人尊之,自貴者人貴之。相反,自慚形穢,妄自菲薄者人賤之。因此,人以自尊自責為貴,千萬不要“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缽效貧兒”。用我們通俗的話來說,叫做“端著金飯碗討飯。”
要不端著金飯碗討飯,關鍵是要自己知道所端的是金飯碗,認識它的價值。要自尊自貴,關鍵是要知道自己有值得尊貴的東西,這就是孟子所說“人人有貴於己者”。從後文來看,這種己所貴,實際上就是仁義道德、令聞廣譽,與之相對的,則是膏粱文繡,也就是金錢富貴。所以,在孟子看來,世上有兩種尊貴的東西,一是外在的,即膏粱文繡,這是要靠別人給與的;二是內在的,即仁義道德,這是不靠別人給與而要靠自己良心發現,自己培育滋養的。前者並不是真正尊貴的東西,因為別人可以給與你也可以剝奪你;後者才是真正尊貴的,別人不可剝奪的。正如孟子引曾子所言:“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這是自尊自貴的典範。說到這裏,實際上又回到上一章所討論的“天爵”與“人爵”問題上去了。
【原文】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1]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
【注釋】
[1]與:助。
【譯文】
孟子說:“仁能勝過不仁,就像水可以滅火一樣。但現在施行仁政的人就像用一杯水去滅一車柴草燃起的大火一樣,當然是滅不了火的,於是就說水不能滅火,不是因為水不夠。這種言論助長了那些不仁之徒,結果最終失去了他們原本奉行的那些仁道。”
【闡釋】
兵法說:“知已知彼,百戰百勝。”
杯水車薪,自然是無濟於事。不審時度勢,反省自己是否盡到了努力,而是自以為火不可滅,灰心喪氣,放棄鬥爭。長他人誌氣,滅自己威風,這實際上是助紂為虐。
所以,當不能取勝的時候,應自知努力不夠而加強力量,改杯水車薪為桶水車薪、池水車薪,最好是再加上水龍和其他現代滅火器。如此一來,莫說是車薪,就是你一屋子的薪所燃燒的熊熊烈火也照滅不誤。
【原文】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1]。夫仁,亦在乎熟[2]之而已矣。”
【注釋】
[1]荑稗:像稗子一樣的草,也可以代替五穀做糧食。
[2]熟:成功。
【譯文】
孟子說:“稻麥等五穀是所有農作物裏麵最好的。如果種植了稻麥,但是沒有成熟,那麽就連稗子都不如了。其他一切施行仁政的事,也是這樣希望能取得成功。”
【闡釋】
孟子認為,“為仁不至不力”和“為仁不卒”都是有害的。在這一章裏,孟子就著重闡述了“為仁不卒”之害。如果為仁不卒,不但不能有始有終,而且功效也會被毀。打個比方,雖然梁惠王能在饑荒年月通過移民和賑災以救助百姓,但他的人口還沒有比鄰國有明顯的增加;雖然齊宣王可憐用於祭鍾的牛被無辜殺害而替下了它,但卻沒有給百姓任何好處。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梁惠王和齊宣王的這種“仁”是“不卒”的,所以沒有取得預想的成效。這個道理就跟“做一件好事容易,但做一輩子好事難”是一樣的,不能善始善終,不能持之以恒地做下去是不行的。
【原文】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誌[1]於彀[2];學者亦必誌於彀。大匠誨人,必以規矩[3];學者亦必以規矩。”
【注釋】
[1]誌:期望。
[2]彀:拉滿弓。
[3]規矩:法則。
【譯文】
孟子說:“後羿教人射箭,總是希望能把弓拉滿,而跟他學的人也總是希望能把弓拉滿。由此可見,高明的工匠教人手藝必定依照一定的規矩,跟著學的人也就必定依照一定的規矩。”
【闡釋】
這正是《離婁上》所說“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的意思。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沒有規矩,教師不能教,學生無法學。小至手工技巧,大至安邦定國,治理天下,凡事都有法則可依,有規律可循。
因此,一定要順其規律,不可悖逆而行。如果悖逆而行,就會出現“上無道樓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那樣的情況,天下大亂。所以,規矩絕不是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