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204第204章

留峰寺遊後,明玫其實一直有在關注洛月的消息,雖然人家和她沒啥相幹。

但當你知道了一個人抱著必死的決心去戰鬥,便會忍不住想知道這一天到底什麽時候來到,以及在這一天到來之前,到底會發生些什麽。

明玫也說不清楚她是什麽心態,想來主要是等熱鬧瞧的陰暗成份較多吧?

誰知孑然一身的洛月在孔國公府裏還依然高調張揚地撲騰撒歡兒呢,第一個倒下的,卻是她家明瑾同學。

明瑾被賀正宏送回府的後續,平靜無波,雙方友情和解。

雖然郡王爺打人欠妥,但人家是男人嘛,打自己的女人這種事兒,本就屬於打了白打的行為,不算什麽過錯的。最多歸為品行問題。

何況人家郡王妃說了,郡王爺是為了維護合府聲譽,怕郡王府背上個窩藏罪犯的黑鍋,打人師出有名啊。

相比之下,明瑾先是帶來路不明的人上門,再是私自離家,過錯就大了。

總之賀正宏親自送回,也不知道是怎麽說的,反正沒讓明瑾因此領家法,也算一大勝利。

讓那已經豁出去了,覺得自己反正活不成了的明瑾,又安然窩回自己的小院去了。

可是才僅僅幾天,看似完全平靜下來的明瑾又有驚人之舉。這天承福郡王府有個小妾查出有了身孕,承福郡王興致忽致,就命人擺了幾桌酒席,妻妾同樂起來。

一群人酒意正酣時候,明瑾忽然起身越眾而出,站在前方對著承福郡王破口大罵起來。

主要內容是說你個孫子瞧不上我是吧,在我心裏你還不是屁也不是?我愛的人是霍府世子霍大都督,他比你本事一百倍啊。不過陰差陽錯落在你這廢物人渣手裏,你丫的還不知道珍惜。你也就配跟這幫子一天到晚隻會奉迎男人的女支女們混。老老小小,一窩子男盜女娼貨色……

似乎也沒有罵到很痛快,見有內侍迅速逼近要將她拿下,明瑾就一頭撞在了牆上。

據說,當場死透了。

郡王府裏當然人人氣憤,因為她這一竿子實在罵進去了很多人。

承福郡王氣得肝兒痛。這下還得了,反了天了。

讓人給賀家送了訃報,把明瑾的罪過洋洋灑灑羅列了一大篇,什麽多年無所出,善嫉,不孝,以妻犯夫,不守婦道,違規自戧……總而言之,要上表將她從宗人府玉牒上除名,不能讓人入陵墳讓牌進家廟,要將人扔到城外亂葬崗去。

賀正宏看了那折子,氣得說不出話來。

明瑾就這樣死了?死之前還隻怕把男人得罪得不夠徹底似的?真是瘋到一定程度了。

且不說郡王府列出來的罪名是否一一屬實,單就自戧一項,囂鬧出來,就夠讓她無人收屍的。

皇室中人對自戧,向來是明令禁止的。想想後宮那地界兒的主兒們,有多少不得意多少傷心。可又有誰敢有事兒沒事兒抹脖子上吊的?

戴罪之身無活路了,或者本人遭遇重大過不去的坎了上個吊什麽的也就算了,時人好歹講究個死者為大,死都死了,大多數睜隻眼閉隻眼的算了,前塵往事多一筆勾銷。但說到底這還不是要看上麵的心情。

象她這般大肆的喧鬧,若承福郡王一定要追究,宗人府立了案,再遇到聖上一個不耐煩,那是會罪及家人的。

就算家人她誰都不顧惜,她自己個兒呢,就不怕曝屍荒野成孤魂野鬼?

有這本事,幹脆給郡王爺來一刀不是更痛快些?

看似狂了一回,卻到底也隻是去郡王爺麵前噴了口氣兒罷了。真真一個蠢鈍拙材。

賀正宏坐在書房裏生了一陣子氣,在心裏把明瑾好生罵了一回。慢慢平緩了一下情緒,就把郡王府送來的折子重又拿在手上細細的瞧。

那隻是比普通的貼子多了硬封而已,是郡王府的管事處發出來的,隻落款處寫了郡王府的名號。而若是郡王府長史發出來的,抬頭和落款都會十分正式,還會有代表郡王府的私章和代書人的簽名。

也就是說,承福郡王其實並沒有真想公事公辦地把這事兒捅到宗人府去,在賣他人情呢?

那了不起的郡王爺,向來沒怎麽把他賀正宏放在眼裏呢。對他提起過明瑾兩次,他賀家從來不求他郡王爺什麽,隻不過讓女兒安生過活罷了。可那郡王爺從來都如耳旁風,改變不了什麽不說,倒好像他這嶽家伸手人家後宅兒事似的,讓他自己都覺得沒意思。

現在人這般死了,郡王爺倒有意讓步起來,不會是還他有所求吧?

折子上麵列出的罪名說得都不錯,都不算無中生有,明瑾或多或少都能沾上些邊兒。可是那又怎麽樣,很顯然明瑾在承福郡王府過得不好。她太艱難了,覺得自己過不下去,才會發瘋,才會自殺。

能安安生生活著的人,誰會三番兩次地求死?

賀正宏冷冷的笑。

果然如賀正宏所料,承福郡王很快找上賀正宏,把明瑾的行為細細交待了一番,把明瑾說得令人發指不可饒恕罪大惡極。最後說隻可歎兩家關係這般親厚呢,卻要因為一個瘋傻的女子敗壞掉啊……

賀正宏一直不接腔,於是郡王爺隻好自說自話,詠歎之後又表示,他對這嶽丈大人,一直是有好感甚至是敬仰的,咱翁婿的感情不能這般無辜受損啊。

隨後就表示他願意為那偉大的翁婿情放下私怨,對明瑾網開一麵不預追究,報明瑾一個病亡算了。這樣多好,大家麵兒上都好看啊。

當然話說回來,他犧牲這麽大,賀府應該給他些補償不是。

比如,讓賀家八小姐明玉小姑娘入府替補。

再比如,讓賀正宏在聖上麵前替三皇子美言幾句,並且最好替三皇子推薦個師傅。噢這師傅人選嘛,霍辰燁就可擔當啊,大家都是自己人嘛。

如果前兩項合作愉快,他還可以附送優惠:他會馬上上表,立長子允哥兒為世子,你賀家的親外孫兒將來就是新的郡王爺了噢。

從此他郡王爺,賀家,霍家,關係就更加的親厚啊對吧,一家人嘛。

賀正宏忍耐著聽完他的意思,連諸如明玉尚小之類的推托話也懶得跟他說,冷著臉看也不多看他一眼就甩袖走了。

承福郡王氣得肝兒又痛了一回。

沒想到賀正宏竟然敬酒不吃?

想來這人可能是老來葬女悲切糊塗了,容他緩緩也行。

承福郡王忍著不悅,放下賀正宏那頭,轉身便又找上霍辰燁說事。

方式方法都差不多:先說明瑾親口承認的,他姓霍的就是那萬惡的奸夫。然後怒氣衝衝要挾道:這事兒,咱沒完。去大理寺還是上禦前,這事鐵定得給個說法。

後來自己又緩了口氣,說想想人都死了,追究起來到底不忍心啊。好歹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們都該為明瑾留點兒體麵不是?

最後一句話成功讓霍辰燁青筋直跳,到底沒隱忍住發起飆來。

他指著承福郡王,說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不容人汙蔑,某些人就會學婦人碎嘴往人身上潑糞。那明瑾是自裁還是被迫害致死還兩說呢,賀家估記也願意官府介入查個明白呢。所以打官司是吧,請便快去吧,打到哪兒都奉陪。

然後站起身來踢椅子甩袖走人。

郡王爺又被氣得肝兒痛。

論公,他比霍辰燁爵位高,論私,他是姐夫,怎麽也能當半個兄長吧。他連要求他給三皇子當師傅的事兒都還沒提呢,他就在那兒給他一言不合甩臉子?

還有賀正宏也是,閨女正妃也封了,側妃也封了,嫡長子也是賀家女所生的了,還有什麽不滿足的。可他從頭到尾,就沒跟他站在一條線上過。以前五皇子時候,若他賀正宏也支持著,現在大位上的人肯定就不是這位了。有了擁立之功,他現在肯定也正叱吒朝堂一展抱負呢。哪象他現在,一個灰溜溜輕飄飄的郡王,他們敢不把他放在眼裏,為何,還不是手裏沒實權。

不但不幫他,還變著法兒的踩他。把他扔到那荒蠻地方去吃了好幾年苦,不就是他姓賀的使的勁兒嗎,當誰不知道啊。

同樣是女婿,他還是更早成為賀家女婿的人好不好,他還為了跟他搞好關係屈尊絳貴過不是,憑什麽就不待見他,隻和姓霍的打成一片。

如今,擁立之功人家倆算是都沾得上了,實權都在握著,他也老大不小了,還得操心以後跟著誰混靠譜些。

郡王爺坐在那裏,思前想去,越想越氣恨。再不濟他也是個堂堂郡王爺,憑什麽要咽下明瑾那口惡氣,還得再受他們鳥氣?關係維持著是要用的,用不上還幹嘛留著……

後來,郡王爺果然拿明瑾的事兒大作文章,上折告到了禦前。

聖上親自在禦書房召集幾人問話,最後明瑾被玉牒除名沒說的。而別的牽牽連連的,比如霍辰燁,雖然郡王爺在陳情中主動往自己頭上扣了綠帽子,但是這事兒光自已在那兒胡咧咧就行了嗎?證據呢?

最後皇上把幾人各打一板,罵賀正宏教女不嚴,郡王爺治家不謹,至於霍辰燁麽,算在他那裏立案了,若查出實證,定從嚴處置。

幾個人出得門來,賀正宏和霍辰燁兩人頭前兒走,給郡王爺個屁股朝後。

郡王爺氣不過,想了想忽然笑了笑,叫住霍辰燁,等賀正宏走遠了些,才道:“其實吧,找不找得到證據都行,反正我也不見得吃虧。”

霍辰燁頓步看他。

就聽郡王爺道:“當年,我可是親入過七小姨子閨房的呢,那嫩得能掐出一把水兒來的小妮子噢……後來,我補償了賀家幾萬兩銀子完事……”

話說得語焉不詳,十分引人聯想。然後得趣地看著霍辰燁黑了臉,就誌高氣昂地越過他,走了。

霍辰燁回來說給明玫聽,明玫也黑了臉,臨了隻吐了幾個字:“他媽的!”

這個賤人,不是得治,得好好治才是。

總之最後吧,郡王爺真就把明瑾扔到了城外亂墳崗去。

賀正宏也沒有多折騰,既沒請有司查驗明瑾身上臉上那些未好利縈的青紫舊痕以反告郡王爺虐待,也沒有出力費勁兒為明瑾辯解為她爭取一下葬身之地(陵墓旁刨坑埋一下唄,郡王府那麽多沒上玉牒的小妾,難道都死不葬身之地不成),他隻是讓人在城門口守著,對方前腳棄屍,他後腳就讓人把明瑾收殮,悄悄葬在了城南郊一處田莊裏。

明瑾頭七時候,賀正宏請了幾個和尚到田莊上替她做法事。明玫跟明璐和明瓊幾姐妹也一同前去,燒燒紙送她最後一程。

那大片的田莊角落裏,孤零零一座土堆。

大家都默不作聲,隻幾個和尚繞著墳頭轉著圈念經。

想想真是感慨,活著時不來不往的,死了來走過場,跟純看笑話似的,想必明瑾也不願意見她們這般惺惺作態吧。

賀家除了賀正宏這大頭領,其他沒有人來。據說,四姨娘至今還不知道明瑾的消息。明璋開春要下場,和五姐夫一起閉關讀書呢。還有明玉,賀大太太沒讓她來,怕沾上不幹淨的東西。三嫂跟明瑾真心不熟,又要顧著婆婆臉色,自然有借口不能來。

反正明瑾這事兒,是聖上發了話讓壓下來不不許亂提的,所以大家悲傷在心裏。低調隱忍是正確的,請不要怨人情薄如紙啊。

墳頭前沒有立碑撰文,普普通通一抷土。等周遭荒草換了季,樹苗長起來,時過景遷,就算有機會路過這裏,隻怕等閑也尋不到哪裏是她的歇腳處了吧?

就這樣與明瑾作別,拍拍衣袖,莫沾上一點兒紙灰。

。。

最近京兆尹接了個官司,有男子遞狀子鳴冤,說自己妹子被搶,生死不知,老父親為此連驚帶嚇一病死了。搶人者自稱是皇室宗親承福郡王。

這當然確有其事,那民女就是城郊人氏,郡王爺某天出城遊玩打獵,路過一村子時看上的,當時就把人帶回了郡王府做了小妾。

那小妾還挺得寵,可惜福薄,懷了身子卻沒生下來,一屍兩命地去了。而她家裏麵,她爹病重而亡也是實情。

承福郡王被差役上門問話,才知道自己忽然成了被告,氣得不輕。

當初明明你情我願,對方喜得什麽似的,現在怎麽換了一副嘴臉了?還氣死老爹,那老頭死也是喜死的好不好,還來過他郡王府門房,得過他的賞銀呢。

這事兒撇清白也不是太麻煩,麻煩的是他得去撇清啊。

郡王爺搓火。

然後他發現,後麵的火兒還有得搓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