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方知我是我。”

林畔端詳著林曰昨夜午夜時發的說說中僅有的七個字,如墮五裏霧中:“這麽舞文弄墨,不是二哥的風格,而且他已經很久沒在QQ動態中活躍了——難道是被盜號了?聽夏融說她室友前幾天就被騙了兩千二!”

“你別管他。他能說出什麽正經話。”

林岸本來心裏就煩躁,林畔又像多動症一樣在他眼前聒噪。

林畔也覺得煩躁,書看不下去,連遊戲和吉他都提不起他的興致,隻好無聊地,刷著無聊的手機。

哈哈,看看二哥的佳麗三千都會對他說什麽。林畔的手指點開林曰空間留言板,卻發現上麵冷冷清清,隻有林曰自己為數不多的短記,而且字裏行間少有戲謔和娛樂的口吻。

最新的一條剛好也是昨天夜裏,隻比說說早了兩分鍾:

我記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現了你,有如曇花一現的幻影,有如純潔至美的精靈。

不簡單!林畔已經化身名偵探,他嗅出了一絲非同尋常的氣息。

“你再煩就出去。”

林岸白了他一眼。

“我才不出去呢。萬一待會有什麽事呢,爸媽和萍姨又都不在家。”

“哥哥,要不你問問二哥吧。我保證你問完之後我絕不廢話——誰說話誰是狗!”

林岸皺了皺眉頭,也是,和林曰這家夥互相調侃幾句也比在這裏坐立不安高強。

“涅槃啦?”

林岸在QQ上戳了他一下。

“出門倒垃圾沒帶手機。”

林曰隔了很久才回。

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他這種有潔癖又懶的要命的人竟然去倒垃圾!

而且林曰家可不像蘇家這麽崇尚簡單——隻有一個萍姨身兼廚師管家保姆數職,林曰完全不必像林岸兄弟倆那樣很多事情都要親力親為。

沒等林岸發問,他就發來了一張照片。

法語?Preservatif——這個詞不常見,林岸一時還沒反應過來。

“永別了,我曾經的愛。”林曰感歎道。

“智障。”林岸已經明白那是什麽了。“你也是夠變態的,連這種東西都要去國外買,安檢的時候丟我泱泱大國的臉。”

“不一樣的,這種帶刻度,那些姑娘喜歡。”林曰說完後就覺得好奇:“你這貨說話不是一直刪繁就簡,今天竟然說了個帶成語的長句子。”

“屁!你在搞什麽鬼。”

他竟然把千裏迢迢從法國運回來的安全套統統丟棄?林岸覺得林畔的大驚小怪貌似有點道理。

“你還記得我曾經對你說過的那個女孩嗎?”

你的曾經有無數個女孩,我可沒功夫背誦。故弄玄虛,就不能開門見山嗎?

“no。”

林岸用這個最簡單的回答表達他的不耐煩。

“就是三年前那個,你知道的!”林曰真的急了。

還沒等林岸敲完字,林曰就打電話過來了。

“我現在就去你家。”語氣裏全是亢奮。

還好他們這周末回的是暖山別墅的家,不到十分鍾,蘇家的門就咚咚響起來。大門上貼著一張紙:勿按門鈴,請敲門。

“搞什麽名堂!”

但是林曰可沒時間問這個無關痛癢的問題。他一進門就眉飛色舞滔滔不絕起來。

可兄弟倆聽完林曰上氣不接下氣的自陳無動於衷。自陳如下——

林岸,我說你還別不相信,就是三年前,我和你一起出去春遊的時候遇見的女孩,真的,我確定是她,她竟然就在我們學校讀書,那天她穿著一件白風衣,雖然帶著口罩,可是我確定就是她。她一個人,站在加楊底下,就像三年前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一樣,她也是側立在路邊,輕輕地轉身。雖然發型已經與以往不同,但是她的眼睛,我一眼就認出來了——她的眼睛晶亮晶亮的,似乎還有點淡淡的憂傷,就像,就像——就像林畔的眼睛一樣又大又充滿靈氣,不不,比林畔的還有好看幾分。

林曰的這個套路蘇家兄弟早就產生免疫了——這個時候你要是信以為真,表現出難以置信的神色驚歎天底下竟然會有如此浪漫的重逢,他勢必會添油加醋地說個沒完沒了,仿佛此生非此女不娶。然後不到下個月你就會發現,他身邊的姑娘又是另一副容顏,然後他又會信手拈來一個緣分天注定的曼妙愛情故事。

“喂,你們兩個怎麽這麽冷漠?”

林曰喝了一口水,呼吸恢複均勻。

“這次真沒有一點誇張的成分。林岸,你說,三年前我是不是對你說我拍了一張世界上最美的照片,當時你在開車,是吧?我剛巧拿著相機采風,是吧?那個女孩子就站在路邊,是吧?站在新發芽的楊樹下。你可別對我說你又把我的話當耳邊風了。”

“嗯,我記得,當時你還說什麽來著,一見鍾情,對,你是說過。雖然我並沒有注意到所謂的姑娘你也不把照片給我看。所以我原本不信,但是後來你做的一件事證明了它的真實性——回來之後幾個月不和異性講話,揚言要等那個女孩長大,然後去找人家怎樣怎樣。”

“林岸,我就知道你還是把我的話放在心上了,我對你說——”

“但是,你讓我說句但是——但是那又怎樣呢?你覺得無意間在路邊看到的人,真的可能這麽巧,搖身一變就成你的校友了——北影那麽大,你整天滿世界跑,剛好她站在加楊下,你就回校了,且恰恰在她麵前出現?我說老二,你就是看上一個女孩了,別想入非非了。這可不是你的作風。”

“對呀,二哥,你以前編完故事後可從來不要求我們必須堅信的。信你,還不如信夏融。”

“得得得,我現在是狼來了,失信了。不過哥哥今天高興,你們再怎麽愚昧無知自以為是,我也不同你這倆傻冒計較的。但是說實話,我真想你們相信我,不然我的欣喜若狂沒人分享。唉,本來不舍得拿出來的,但是你們太固執了偏不信我,三年前的照片和昨天的,一對比,就知道我有沒有信口開河。”

林曰掏出相機讓他們看照片。

事實勝於雄辯,我看你們拜不拜倒!

林畔和林岸的眉頭一皺。

糟了,忘把這些過去式刪除了。

裏麵是大攝影家的炮友**薈萃集。這是林曰獲得眾位前女友同意保有的裸照精華,以做留念,但是今天,林曰覺得這些東西都無足輕重了,他覺得光是那個女孩的兩張照片,已經足夠讓他的世界豐盈飽滿起來。林曰甚至猛地有一種熱淚盈眶的衝動。

當他刪完照片,就打消了展示照片證明自己的念頭了:“算了,感覺她偏偏是你喜歡的類型,萬一你也一見鍾情怎麽辦?不給看了。”

林曰又恢複嘻嘻哈哈的口吻,其實他是不舍,不舍將自己心中最美好的東西用來嘩眾取寵。

小鬆鼠總是把自己最愛的紅鬆果藏在嘴裏,一邊竊喜,一邊生怕別人知曉它在竊喜。

“哈哈哈,你多慮了,我可不會橫刀奪愛,你看上的人,我非但不搶,反而會讓給你。”林岸大笑。

“你可別說大話,你現在是沒有喜歡的人才這麽偉岸,等到真有那一天,一定會遇神殺神遇佛斬佛。得了吧!”

林曰說著就低頭擺弄著他最愛的這部相機。他陶醉地看那個女孩的照片,臉上發自內心的笑容與喜悅,讓林岸感覺到有百分之九十的成分是認真的。

“從今以後我老婆隻拍我老婆。”

林曰竟然用老婆來定義那個女孩,看來是真的走火入魔了,以前他的老婆隻有相機,而且他是個不婚主義,今天又把姑娘和相機相提並論,可真是讓蘇家兄弟大跌眼鏡。

“她大概是15級的,隻是不知道是哪個院係的。看樣子有點像是編劇班的。”

林曰自言自語起來,他突然瞥到林岸手裏拿著一本小說。

“夠破的。北京林業大學?圖書館借的?你不是從來不看這些消遣的玩意嗎?”林曰把書奪走。

“就是隨手翻翻。”林岸伸手把書拿回來。

“這是一本好書,我們全家都在看。”

林畔說的是廢話,馬爾克斯的書會差嗎?

不過林曰隻是對它略有耳聞,卻從未讀過,霍亂時期的愛情?愛情本身就是空無的,何況是霍亂時期?

林曰因為童年的某件事幾乎對愛情失去了信仰,雖然他一直在馬不停蹄地戀愛,精疲力竭地**。但是那個女孩的再現有如星星之火,摧枯拉朽般在他內心的荒野裏頓成燎原之勢。

說到馬爾克斯,林曰想起來曾經買過一部精裝版的《百年孤獨》,這本所謂的驚世駭俗仰之彌高的傳世之作,他一共讀了五遍,最長的一遍是讀到了第23頁,閱讀感受正如他小時候讀《紅樓夢》,味同嚼蠟。

林曰不由又聯想到三兄弟小時候一起讀武俠小說的場景。三人圍坐在一起,津津有味地翻動著沉重的書,然後還給自己自封身份。

不過,林曰向往的是古龍,以及古龍書中的人物;林岸卻對金庸的作品情有獨鍾,而林畔呢,獨獨傾向林曰最不看好的梁羽生。

看來三個人的性格是迥然不同的,所喜歡的東西也不會一致!林曰懷念起遙不可及的童年。他又從林岸手中取過書。

而林畔隨即從林曰的手中將書拿過去,“給你看樣東西!”便迅速翻動書頁。

赫然醒目的一段話:心靈以上的愛情在腰部以下,肉體的愛情在腰部以下。

“你個混小子,人小鬼大!笑話你哥哥是不是?”

林曰要用書去砸林畔,但是被林岸攔住了。

“一群瘋子。”

“不是,我發現你小子對這本書很重視啊——誒,是不是,蠢蠢欲動了?”林曰又不正經起來。

“沒功夫搭理你。”

“因為我們都看過了,就剩哥哥還沒有。”林畔說。

“你們家什麽時成書香世家了!我沒記錯的隻有蘇叔叔才會看這些所謂的名著,你們兩個一個是建築狗,一個是音樂迷,至於夏姨,看的好像隻有企業企劃書。”

“她喜歡。這書就是她學校的。”

“她是誰?你姐姐啊?她?你這代詞用的曖昧呀,不知道的話還以為是那個她呢!”

林曰故意戲弄林畔,這小子太單純,凡是老司機都想逗逗他。

林畔因林曰的話而麵紅耳赤,甚至因無由而來的惱怒口不擇言:“她就是夏融,什麽那個她這個她的,她才不是我姐姐,要不是看在我媽媽麵子上,我才不想理她,看她就煩。”

“還生氣了?我就開個玩笑。你的她要是長成夏融那樣,我都不讓你。”

林曰看林畔這麽火大,就拿夏融的身材開刷,不過他已經不介意女生平胸短發了,因為他照片上的女孩就是如此,嗯,清純,清爽。

“兩個男的婆婆媽媽的。”林岸繼續看書。

“又下逐客令了,行了我回學校了,說不定能偶遇我的繆斯。”林畔剛要走,又覺得不妥:“算了,都來兩次了,都沒看到你妹妹,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

“她估計不想見你。”林岸說。

“屁,她就是不在家,在家的話肯定願意見我的。我就沒遇見過討厭我的女孩。”

“誰說她不在?”

“在嗎?那怎麽不早說!”

“你剛剛還不是口出狂言嗎?她要是知道你這麽說她,能把你往死裏整。”

“我那不是把林畔得罪了,胡說八道的,你可別告訴她,影響我的形象。我現在就去看看妹妹。”

林曰直接抬腳欲上樓。

“別去。”

兄弟倆人不謀而合,製止了他。

“我又不是采花賊,看你們緊張的。”

“她病了。”林岸說。

“怎麽又病了?”

“誰讓你每次都是這個時候時候來。”林畔說。

“這個時候有什麽不妥嗎?我怎麽知道她啥時候生病。”林曰哭笑不得。

“行了,不和你囉嗦了。不走就留在這裏一起吃外賣,走就game over。”林岸讓他選擇。

“沒吃上飯,你倒先把我吃了,凶神惡煞的。”

林曰挎包將走。

“對了,你妹妹是不是喜歡馬爾克斯?那我下次帶點她的書過來,就當是對今天冒犯的賠罪。不過你們可不許出賣我。”

“不必了,她喜歡海明威。”林岸說。

“不不不,她隻是喜歡海明威的剛毅的性格,最欣賞加繆的作品。”林畔解釋。

“她對你說的?”林岸很好奇。

“不,不,我,我看出來的,對,對,我猜的保準沒錯。”林畔心虛,他可不敢坦白自己偷看了暖暖的日記。

“簡單,那就各買一套。”林曰推門出去。

不到十秒,門又砰砰響起。

“你又來幹什麽?”林岸打開門一看,林曰的手裏多了一隻行李箱。

“剛剛一激動,忘在院子裏了。”林曰滿頭大汗的樣子,像個推銷員。

行李箱裏麵是他撩妹用的各種精巧的小禮物和美食。現在他改邪歸正用不到了,就把它們全帶來給夏融了。“她要是不喜歡就丟了。”

“有甜食嗎?”

“女孩子不都是喜歡甜嗎?”

“那你還是帶到路邊的垃圾桶中吧。”

林曰想起一個月前林岸把自己痛責一頓的場景,瞬間明白暖暖究竟生了什麽病。

“看不出來,五好哥哥呀你,那我走了。”

林曰打算將整個行李箱丟棄。

但是還沒出門,林岸就喊住了他:“等等,等她身體恢複的時候再給她吧。”

林畔附和道:“也是,不然她知道肯定要把我們罵個狗血淋頭。”

“是你。”林岸為自己澄清。

“她有這麽可怕嗎?”林曰嘖嘖稱奇。

“你最好別招惹她。很麻煩。”林岸說。

麻煩?林曰大惑不解地開著他的紅色保時捷離開了。

“得,那些書,還是通過網購給她吧。不能自討苦吃。”

林曰明白了,林岸是提醒自己不要引火上身,這個妹妹看來確實不是吃素的。但是跑車熄火的時候,林曰瞥了一眼相機,才意識到:原來,除了她,我連看都不想看別的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