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古下。城地中徧下①,令耳②其內,及下地,地深之,令泉。置則瓦③井中,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必善以船為轒韞。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其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鞮瞀,十人人擅苗。
先養材士,為異舍食,基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輼,決外堤,城上為射,疾佐④之。
【注釋】
①“地中”:應作“中地”;“徧”應作“偏”。
②“耳”:應作“巨”,即“渠”之省,開通渠道。
③則瓦:一種測量水位的儀器。
④佐:掩護。
【譯文】
城內深壕以外的環城大道,寬八步。為防備敵人引水灌城,首先要仔細地審查四周的地勢情況。如果城內地勢偏低,就要下令在城內挖渠。把水引向低凹的地方,讓積水與地下水相通以便流走。井壁要用“則瓦”堪測水位。以免坍塌。觀察到城外積水達到一丈以上,就馬上挖開城內水渠,讓水從地下排走。
這時就要備好船隻,兩隻船連在一起叫做“一臨”,共組成十臨,每臨三十人,人人攜帶弓箭,每十個人裏還要有四個人攜帶鋤頭。一定要擅於衝擊敵人。二十船為一隊,選健壯的戰士三十人為一船,其中二十人備有長矛、劍甲、皮靴,十人擅操長矛。先培養有才技的武士,在特定的住處供養他們的父母和妻子作為人質,發現因戰鬥進展形勢可以決開渠堤時,讓兩船並連製城“轀”的衝擊之船,城上的將士也積極配合,射擊敵人掩護決堤而出的船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