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的性格因子裏總是含有對完美事物的追求,對什麽事情都患得患失。特別愛為已經失去的事情而無緣無故地憂慮,他們總是渴望如果還有下一次,他決不會做出如此愚蠢的決定。你是否總為由於自己的失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而耿耿於懷,是否因為親人的變故,而無法走出失落的陰影。要知道這些事情已經過去,它不可能再有下一次。一首古老的童謠說:“國王所有的馬,國王所有的人,都不能使過去再生。”我們都應揚棄不能改變的事,再以所有的力量重新開始。
珊是一個十九歲的少女,六年來她卻一直生活在痛苦的自責中。這使她那張本該充滿生機的臉也變得十分蒼白,看不到這種年齡的女孩兒應有的青春和朝氣。
那是珊十三歲時發生的事。
那天,她纏著媽媽為自己買件新衣服。起初媽媽不同意,但珊執意要去且哭鬧不止。媽媽無奈,拉著她上了街。
當穿著新衣服的珊高高興興地跟在媽媽身後時,前麵突然衝出一輛車,珊隻感到媽媽推了她一把,然後就失去了知覺。
醒來後才知道,媽媽為了救她而喪生在車輪下。
從此,珊開始了自責的日子:如果那天不是自己纏著媽媽去買衣服,結局肯定是另一種。是她害了媽媽,也害了爸爸,把本來美滿幸福的家庭給破壞了。
珊在自責中也失去了很多東西:求學的機會、與同學的交往、與家人輕鬆愉悅的溝通,甚至還有對生命的感悟……
如果珊能明白她的自責非但沒有減輕父親的傷痛,反而還會使他更加鬱鬱寡歡,那麽,她的這份自責是不是也變得無知且自私了呢?
事情的發生是我們誰都無法避免的,更是誰都不願看到的。對於既成的事實,我們也不要陷入自責中,痛苦不堪。因為,生活還要繼續。那時最重要的,不是退至一隅獨自飲泣,而是坦誠地去承擔。
有一個警察,在一次解救人質中漏掉了一個應該搜查的房間,結果使一個孩子慘死在歹徒的槍下。這個警察從此一蹶不振,認為那是自己的錯。於是,他辭去了工作,來到了一家修道院裏,每天都要對這個失誤進行懺悔。而這,也正是他生活的主要內容。所以,陷入過度自責中的他,總是鬱鬱寡歡,一點兒也不快樂。
一個偶然的機會,那個孩子的姐姐知道了這件事。她找到這個警察,把他帶到一群玩得很高興的人們中間,並告訴他這些人都是在當初那個事件中被救出來的,現在他們過得都很幸福。而且,這些人對他一直都懷著感恩之情。當時,他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因為在那一刻他發現自己並非毫無用處。從此,這個警察卸下了負罪的包袱,又投入到豐富多彩的生活中去了。
事過之後,人們回想起前因後果,並將主要原因歸咎於自己時,自我批評式的自責及由此引發的內疚感和負罪感的出現都是自然的。但如果超出了反省的限度,躲在自責中不努力做事,不積極生活,那就是對自己精神的折磨。這種略帶自虐的心理是不健全的,因為它看問題時背向了陽光。你要知道自責不是你最好的擋箭牌,樂觀地去生活才對。
憂愁的時候,你會利用寶貴的時間,去擔心自己的事,去考慮別人的事。而這樣,對於問題的解決沒有一點兒益處。最終你是在浪費時間,使許多快樂的事兒也罩上了一層陰影。
記得有一個年輕人,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失去了兩條腿。同時,他也陷入了一貧如洗的境地,因為他沒有了勞動能力。但他並沒有為此憂愁,而是裝上了假腿,重新站了起來,並找到了一份殘疾人的工作。每天他都很快樂,很充實,好像什麽也沒發生過一樣。
每個人都會遭到不測,每個人都會有情緒低落的時候,大量的事情讓我們心煩意亂,而各種問題又層出不窮。即使整日閑適自在,你也有可能因為無所事事而愁悶。可是,憂愁有意義嗎?你成天心事重重、陰霾不開,事情就會朝著你所期望的方向發展嗎?更何況,許多人是為那些並不存在的事而擔心,這又是多麽荒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