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的容顏漸漸清晰,銀鈴般清脆悅耳的聲音聽起來越來越真切,這女子經常出現在夢境之中,如今,終於要想起她了麽!

許家恒下意識地有些抗拒,想起她會不會帶來預想不到的困擾?她對他而言究竟有什麽樣的意義?想起她之後,他的生活該不會是一團混亂吧……

可是,他這樣逃避又是為了什麽?難道,他也擔心這個女人影響他和柳葉兒的生活?許家恒掙紮地閉上眼睛,雙手抱頭伏在膝上,他總認為柳葉兒對這段感情沒有信心,那麽,他呢?他又何嚐不是?隻是聽說自己曾為這個女人瘋狂,他就不願意去想她,當那段回憶浮現出來的時候,甚至刻意壓抑!

他在怕什麽?害怕恢複記憶再次動搖?害怕這個女人重又占據他的心?害怕他會辜負了柳葉兒?不,他不會!如果他的愛如此膚淺,他也不配做柳葉兒相伴終生的人!

許家恒長長地籲口氣,重又坐直身子,平靜地注視著許家彥。許家彥說得沒錯,誰也不該被過去牽絆!他隻有靠自己走出來才算真正的解脫,為了柳葉兒,他不能再逃避!

“家彥,我和阮若詩的過去,就由你來告訴我吧!”

許家恒坦然麵對這段情,正是許家彥所希望的。他這次來,就是這個目的,許家恒自己願意麵對,說明他用勇氣擔當,願意為了柳葉兒正視自己的心。

許家彥清澄的眼中滿是讚賞,許家恒不愧是他崇敬的二哥,果然是個拿得起放得下的男子漢!

“好,二哥,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

一年前的那個春天,草長鶯飛,春意爛漫,許家彥那顆蟄伏已久的心忍不住想出門踏青,回想兩年前的那次意外卻又深感自責,每天對著書本消耗時間,日子過得無聊又無趣。那時,許家恒已被確立為繼承人,許家昌哪眼看他哪眼膩煩,沒事就跟碧珠算計怎麽對付他。碧珠對玉順沒什麽成見,當年要不是玉順死命把許老爺往外推,今時最受寵的就不會是她了。

然而,玉順被阮氏牢牢捏在手心裏,時不時地跟碧珠唱反調,雖是被阮氏利用,卻也夠碧珠鬧心的。許家昌幾斤幾兩重,碧珠這個當娘的心裏很清楚,他爭不過許家恒長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來。碧珠對他早就不報指望了,況且,許老爺給許家昌找了個有錢人家的小姐當媳婦兒,她也沒啥好抱怨的。

碧珠原打算許家彥能跟許家恒較量一番,但許家彥意不在此,鄉試高中解元許老爺喜出望外,一心巴望他當大官。許家彥自己也說不清楚,違心地哄父親開心到底是為了母親還是許家恒。不管怎樣,他明確了將來要走的路,就沒人逼他搶家業了。

許家彥受到重視,碧珠頓時揚眉吐氣借機立威,她要讓所有人都瞧瞧,三房夫人之中,最風光的還是二房。碧珠和許家昌全心全意跟阮氏較量,無論事大事小都要爭個高下,玉順夾在中間很難做人,這麽多年她和阮氏親如姐妹,阮氏開口她又怎能不幫忙呢!

翠菊和許家恒都看不慣阮氏,碧珠母子雖然過分,但阮氏也有故意挑撥之嫌,身為正室夫人,不僅不從大局考慮,還在一旁煽風點火惟恐天下不亂。玉順耳根子軟,聽了兒子的話覺得有理,也想抽身而出不再插手阮氏和碧珠的恩怨,不過,隻要阮氏流下幾滴鱷魚的眼淚,她就不記得答應過兒子什麽了。

許家恒又氣又急又沒法子,翠菊暗中幫玉順解決這些矛盾,還沒剛鬆口氣,突如其來的紛爭又把她卷了進去。沒完沒了的瑣事,心力交瘁的生活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的,許家恒借由繁重的工作麻痹自己,卻還是時不時地為母親擔憂。久而久之,他連母親都很少見,一有空就跟許家彥對詩彈琴。

許家恒的煩惱許家彥最有體會,出門踏青的念頭又冒了上來,既然在家裏待煩了,何不出去散散心。許老爺在京城購置了宅院,他們可以去那兒過幾天清靜日子。許家彥把自己的想法透露給許家恒,許家恒毫不猶豫就答應了,聽說京城有幾家聲名顯赫的銀樓,首飾式樣新穎別致,經商待客自成體係,他一直想去見識一下!

許老爺聽了他們兩兄弟的想法,覺得京城之行很有必要,許家彥可以靜心讀書,等到過了會試再回來也不打緊。許家恒出門見識見識也是好事,待他真正做了大當家估計就抽不出空了。

得知這兩兄弟要進京,一心討好許老爺的阮氏搬出了自己的侄女阮若詩,阮若詩是京城名媛,其父又是堂堂尚書,兩家若能結親豈不是好事一樁。許老爺欣然接受了阮氏的提議,阮若詩與許家彥同歲,比許家恒小兩歲,論年紀她和許家恒比較般配。許家恒即將繼任大當家,若能娶到尚書千金,那可就太圓滿了。

可是,許家恒和阮若詩如何結識是個問題,直接挑明不太合適,萬一這位千金小姐貪慕虛榮非名門不嫁,那許家的臉麵往哪兒擱啊!但若他們彼此情投意合,這門親事就大有希望了。隻要阮氏在自家大哥麵前說幾句好話,還有什麽解決不了的嘛!

許老爺的如意算盤打得劈裏啪啦響,阮氏心領神會暗中支招,安排許家恒和阮若詩相識於京城每年一度的賞花會。阮氏給京城的大哥和侄女分別去了封信,拜托大哥給許家兄弟送請柬,遊說侄女前往賞花會見許家恒一麵。

阮氏將許家恒誇得萬裏挑一,人品好相貌佳重情重義前途無量,雖然她說的基本上是事實,但這麽完美的人總感覺不真實。阮若詩受過良好的家教,即使她不太相信阮氏的話,也不好意思駁了長輩的麵子。既然阮氏口口聲聲保證許家恒還不知情,一切都依她的意思絕不勉強,那她去看一眼應該也沒什麽好尷尬的。

賞花會名義上是文人雅士的聚會,實則是京城的公子小姐相識的好地方。因為這種盛會不是誰都有機會參加,隻有手持禮部發出的請柬才能入內,所以能來這兒賞花的不是王侯就是貴族,稱之為上流社會的相親會也不為過。

每到這個時候,京城那些有錢有閑的公子哥們就開始四處搜集情報,誰家的小姐最好看,最溫柔,最有才氣,他們都要打聽得一清二楚,便於盯梢製造“偶遇”。阮若詩就是眾多公子的首要目標,她平時足不出戶,想見她一麵難如登天,不趁這個機會認識還得等到何時。算起來,阮若詩也到了嫁人的年紀,賞花會過後,上門求親的人家一定數不勝數。

許家恒進京走訪了幾家銀樓,仔細研究相互對照,做生意的方式或許大同小異,但首飾確實比瑞祥的好。不僅種類繁多,式樣也很獨特,擺脫了傳統單一的喜慶,添了分獨具匠心的精致。銀樓的首飾大多都是作為彩禮嫁妝,為小姑娘設計的很少,其實,不用金子改用白銀打製一些精美的小飾物也是很有市場的,價錢便宜可以滿足買家的各種需求。

許家恒自己會畫樣子也會動手打製,他不想模仿別家銀樓的式樣做首飾,所以就得尋找新的靈感。許家彥收到賞花會的請柬並不想去湊熱鬧,那些紈絝公子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草包,真正有修養有學問的已經進宮為聖上效力了。

即便如此,許家彥還是征詢了下許家恒的意思,畢竟請柬上寫著他們兩人的名字。原以為許家恒對這種場所也不感冒,沒想到他還很高興,說是正好可以去找靈感。好吧,那就一起去找靈感好了。

賞花會如期而至,許家恒和許家彥一早就趕去了,他們隻是去找靈感又不打算結交朋友,早去省得擁擠掃了賞花的興致。許家恒帶著畫筆,見到喜歡的花樣就簡單地描下來,記住個大概的輪廓回去再精加工。百花盛開的美景猶似人間仙境,兄弟倆玩得不亦樂乎,無暇顧及別人,也不曉得來了多少名門千金。

阮若詩與幾位閨友一同前來,薄紗掩麵衣衫素淨言語不多舉止低調,她不想引起別人注意,隻想在角落看一眼阮氏讚不絕口的許家恒。

阮若詩的丫鬟一早就混進去了,查請柬的小廝是她老鄉,受她委托時刻留意那個叫“許家恒”的人。不一會兒,阮家丫鬟就見小廝朝她招手,於是很快跟上那兩個剛進園子的人。園裏客人很少,小丫鬟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許家恒和許家彥,她記得小姐的姑母說過,許家恒天人之資,一眼就能認出來。她以為這位姑母在吹牛,不料世間真有這等俊美的男子,不由為她家小姐感到高興。

雖說眼前兩位男子都是天人之姿,但她確信總有一個就是小姐要找的“許家恒”,小姐沒來之前,她先跟著就是,別跟丟了就行。

阮家丫鬟見到阮若詩,興高采烈地拉著她往園子裏飛奔,激動地都不會說話了。阮若詩問她,她隻是一個勁兒地點頭,最多說倆字“真美”。

真美?她是在說那位許公子嗎?阮若詩微微一笑,什麽樣的男子能襯得上這等形容?她不在意男子的相貌,她喜歡那種溫文爾雅的性格,如果有些才情就更好了!阮家丫鬟跑得急,她怕兩位公子趁她出來迎接小姐的空兒走遠了,阮若詩跟著她有些吃力,一不小心撞到了別人。

春風撩起輕妙的麵紗,阮若詩傾國傾城的容貌令人震驚,她撞到的不是別人,正是日後跟她有婚約的曹家公子。曹公子對她一見鍾情,抓住她的手不放她走,阮若詩使出渾身的力氣也沒能掙脫他,小丫鬟抱著曹公子的胳膊用力咬下去,他才不得不鬆手。

曹公子像個無賴一樣纏住阮若詩,非要問清楚她姓甚名誰,阮若詩又羞又氣怎會理他,執拗地不肯開口。小丫鬟讓他走開,曹公子偏不讓,仗著他老子是聖上器重的人,誓要得到阮若詩。

情急之下,兩位公子前來解圍,小丫鬟定睛一看,原來是她苦苦尋找的兩位美男。她朝她的小姐使個眼色,阮若詩若有所思地看向他們,一時分不清楚誰才是許家恒。曹公子調戲不成,半路又殺出來兩個程咬金,憋了一肚子火破口大罵,罵他們多管閑事。

許家恒和許家彥遠遠看見一名惡少調戲良家女子,想也沒想就趕過來英雄救美,他們沒來得及看清楚那位柔弱嬌美的小姐就與惡少理論,思路清晰口齒伶俐論據充分,說得那曹公子啞口無言。

曹公子不是許家兄弟的對手,他的那群狐朋狗友卻不甘示弱,其中有個自認肚子裏有點墨水的家夥要與他們比詩,要求眾人作證,誰輸了就給對方道歉,還要學狗在地上爬兩圈。許家彥氣不過要跟他比,許家恒卻不想讓弟弟牽扯進來,許家彥將來要走仕途,這些人不知道什麽來路,還是不要輕易招惹為好。

許家恒答應比詩,那群家夥湊在一起嘰裏咕嚕半天,指著園子裏的芍藥吟了首七絕詩。詩句倒是押韻但沒什麽意境,實在稱不上是佳作。

許家恒淡然一笑,望著池塘裏的荷花脫口而出:“世間花葉不相倫,花入金盆葉作塵。唯有綠荷紅菡萏,卷舒開合任天真。”

曹公子等人怔住了,呆呆地看著他,聽到園中一片叫好聲,耷拉著腦袋灰溜溜地逃了,嘴裏嚷嚷“抄襲”“抄襲”,死乞白賴不肯學狗在地上爬。

阮若詩凝望著許家恒俊美的臉龐,他的聲音在她心房悠悠回**,臉頰忽地發燙,連忙低下頭,故作鎮靜地答謝他們。小丫鬟存不住氣,直接問兩位公子怎麽稱呼,當聽到“許家恒”這三個字,阮若詩的心頓時化為一汪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