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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一家很快就搬來了,那天我去田縣接他們,小番茄高興的抱著我親了又親:“小姨,小姨,我想死你了。我想你就看電視,天天能見到你,小姨,你真是太棒了。”
我親了親她紅紅的小臉蛋,說:“以後小番茄想小姨了,不用再看電視了,小姨隻要有時間就來陪你,好不好?”
小番茄嬌柔的說:“好,小姨,你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們班的小朋友都喜歡你,他們都羨慕我有這麽一個能幹的小姨,能上電視。”
我笑了,說:“以後小番茄比小姨更有出息呢,嗬嗬。”
小番茄說:“小姨,我要像你一樣,當主播。”
我說:“好好,咱們小番茄將來到中央電視台去當主播去。”
小番茄喊道:“耶——,我長大了要當名主持!”
姐姐嗔怪的說:“紅雨,你看你,把小番茄哄的。她天天就在家裏念叨,長大要當主持人,你再一鼓勵,我看她書也不好好念了。”
我說:“姐,你以為當主持人容易啊,現在的主持人不再是人長得好看,普通話說的標準了,現在的主持人都在朝著知性方向發展,是全麵發展的人才,讓小番茄有一個理想有什麽不好?”
姐姐說:“反正我不想讓她朝那個方向發展。”
我和小番茄都不高興的說:“我喜歡!”
姐夫聽了,笑了,說:“孩子小,喜歡就喜歡,素雲,你也管的太寬了。”
姐姐不高興的說:“孩子小,就應該教她些實在的,那些虛幻的夢想,還是不要教的好。我的小番茄,我可不想讓她朝娛樂界發展。你們看現在的一些報道,幾乎所有的明星都有緋聞,女明星還要被潛規則,都是些什麽亂七八糟的。”
我笑了,說:“姐,你也太豈人憂天了,主持人和娛樂界明星不一樣,你看我,要不是有自己的主持風格,長的再漂亮,還不是花瓶,誰天天看不厭啊?但我的節目,收視率可高了,對不對,小番茄。”
小番茄聽了,高興的抱著我說:“小姨說的對,小姨萬歲,小姨萬歲!”
姐姐看著我們倆,無奈的搖了搖頭,笑了。
姐姐一家調到市裏了,田縣隻有父親一個人,我和姐姐都有意讓他跟著我們一起到白杭市生活,可是父親硬是不去,他說白杭市裏沒有什麽朋友,那裏也是母親去世的地方,是他的傷心地,不願意去,他要在田縣守著母親的靈位,他說他怕她孤單。
我和姐姐怎麽勸也沒用,隻好放棄了,希望抽空就來接他去住一段時間。
我開著車,帶著姐姐一家來到了白杭市,住進了早就準備好的房子。姐姐感歎到:“有個能幹的妹妹就是好啊,什麽都幫我們準備好了。”
我笑道:“姐,論能力,你比我強多了,隻是,你是個想居家過日子的女人而已。好好享受這份幸福吧,我是沒這個福氣了。”
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說:“說什麽呢,你的幸福還沒有來到,再說了,現在想讓你過過寧靜的日子,你過得了嗎?”
我想想也是,天天的忙碌也挺好的。我的感情,目前隻屬於封程遠,這個姐姐是不知道的,我也不能說,隻能過一天算一天。
看著姐姐一家幸福的樣子,我覺得挺快樂的。想到自己剛調到白杭市時的辛酸,姐姐一家現在真是太幸福了,我從心底裏為他們高興。
白杭市有了姐姐一家,我就感覺到有了家,心靈有了歸宿。
封程遠平時都很忙,偶爾才有時間相聚在一起。
每次在一起時,我都會纏著他講他和韓雨夢之間的故事,這好像成了習慣,每次他的隻言片語,我都能捕足到他們之間的愛情點滴。
我細細的品味著他們之間的那種純潔的愛情,心裏不再有妒嫉,而是心疼,疼的是那樣純淨的愛情也不能相伴一生。
就像封程遠說的那樣,人的一生,和有的人那樣相愛也沒有到老,而和有的人結婚了,生了孩子,相伴到老,卻從未相愛過。
也許這就是人生的無奈吧。
我的思緒總是會不由自由的飛回到那個全民大搞運動的時代,看到年輕的封程遠和韓雨夢一起幸福而羞澀的走在街上,保持著距離,但心裏卻緊緊的相連在一起。
我似乎看到了韓雨夢手裏握著封程遠買給她的鋼筆,手插在衣兜裏,心裏充滿了甜蜜。
那是一個令人春意盎然的冬天,至少在封程遠和韓雨夢的人生經曆中,那一隻鋼筆已經定下了這一份情緣。
在商店裏買了鋼筆出來,封程遠一路護送著韓雨夢回學校。一路上,韓雨夢在前,他在後。
他看著韓雨夢每走幾步,都忍不住回頭來看看他,兩人總是在這個時候會心一笑,韓雨夢總是在一笑之後羞澀的躲開他炙熱的目光。
那種感覺,是情竇初開的人才能體會的甜蜜,那種甜有點像品嚐新鮮的甘草葉,帶一點點甜,唇齒之間的清香彌久留香,令人回味無窮。
快到學校門口的時候,封程遠不敢再朝前走了,他怕別人看到他和韓雨夢在一起,怕人家會說她的閑話。
他悄悄的站在了路邊,目送著韓雨夢走遠。
看著她一回頭沒有發現自己,著急地尋找的樣子,心疼的想跑過去。可是他知道,現在的他們,還無法承載這份愛,他們隻能讓思念在心裏瘋長,直到把彼此緊緊纏繞。
每一個夜晚,封程遠都會躺在**,一遍又一遍的讀著韓雨夢的來信,每一個字,每一個符號,甚至於每一個字的筆劃,都印在了他的心裏。
隻需要一閉眼,他就能在腦海裏閃現出她寫給他的那些溫暖如春的話語,哪怕那些句子在常人看來是那樣的普通,但在他的心裏,再也沒有什麽比那些話語更溫暖人心的了。
他穿著小雨織的毛衣,度過了那個寒冬,因為有愛相伴,他們都沒覺得冷。
小雨的高中卻隻讀了一年,因為學校裏都在搞運動,老師們都被打成了牛鬼蛇神,沒有幾個人好好念書了,紅衛兵的革命讓校園裏安放不下一張安靜的書桌。
小雨幹脆回了家,在公社裏當了一名播音員,負責播報上級的重要指示。
小雨回來了,最高興的莫過於封程遠。那個時候,家家戶戶都安著小喇叭,公社裏還安著大廣播,每天他都能從廣播裏聽到小雨在讀報紙和文件,讀完之後,就是中央廣播電台的新聞。
大家都說小雨讀的比中央台的播音員還好,因為大家都不喜歡聽普通話,小雨用本地話播音,讓人聽著可親切了。
那個時候,給封程遠印象最深的就是開不完的會。
每天幹完活,還要去開會,大家都是會上聽得打磕睡,隻有他和小雨喜歡開會,因為一開會,他們就能名正言順的見到對方。
小雨會在會上念文件,而他則坐在人群中,默默的聽。
他覺得她的聲音真是好聽極了,溫潤而婉轉,就像林間的白靈鳥,讓他怎麽也聽不夠。
這個時候,我就會覺得自己曾經到過棉山真的是太好了,因為隻要我一想到他們的愛情,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棉山,想到那裏的山青水秀,想像著他們倆的愛在那同樣純淨的壞境裏滋長。
而我的想像不再是虛幻的,而是有人物,有環境的想像。
有時候,我甚至於禁不住把自己當成了小雨,和封程遠在那塊土地上一塊成長著。
我希望如此,因為我已經深深的把封程遠這個男人印在了我的心上,盡管他給不了我一個家。
但我相信,他能給我完整的愛。為了這份愛,我能夠忍受一個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