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了所謂“範式”的爭論,對於近代史教材的改革,本文有以下三點原則性意見:

1.《中國近代史(1840—1949年)》是《中國通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主要任務應是反映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曆史條件下,中華民族為實現獨立、民主和富強,所走過艱難曲折的道路和最終取得的輝煌勝利;同時,在其具體地展開曆史的過程中,讓人們了解近代社會在政治、經濟、思想、文化諸方麵所發生的變遷及其內在的邏輯。

2.教材的編撰要以唯物史觀為指導,堅持繼承與創新的統一。經幾代學人長期研究所已獲致的關於中國近代社會曆史發展基本規律,包括近代社會主要矛盾、社會性質及發展趨向等重大問題在內的一係列合乎曆史實際的科學認知,應當加以繼承,並構成教材編撰的大視野。但是,同時也必須自覺:“規律自身不能說明自身。規律存在於曆史發展的過程中。應當從曆史發展過程的分析中來發現和證明規律。不從曆史發展過程的分析下手,規律是說不清楚的。”[1]曆史發展是多樣性的統一。近代史教材要避免簡單生硬的概念演繹,要從具體豐富的曆史現象出發,努力做到論從史出。教材的呈現方式即體例,需要打破常規,重新設計,可以多樣化。要突破革命史的框架,向通史的本義回歸,突出“通”的特點:縱向上要能體現一以貫之的曆史發展脈絡;橫向上要能體現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社會各主要板塊間有機的互動與綜合發展,以便能夠多側麵,更好地反映近代中國社會曆史生動豐富的發展。

3.充分吸收新時期以來史學研究的新成果。在理論與方法上,要博采眾長,注意借鑒包括文化學、社會學、現代化理論等在內多學科的營養。

[1] 《毛澤東文集》,第8卷,10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