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年十一月二十三

連著三天,我都熬了蔣大夫給我開的理氣平肝的藥,看來,他的醫太確實不錯,吃了這三付藥,我自己感覺到:胸中沒有那麽氣悶,味口也好象開了,能吃上平時一半的飯,身體不那麽沉重,頭也不象前幾天那樣,抬都抬不起,心情好象也逐漸好起來!

今天,鄆哥提了一籃馬蹄,這東西在南方極為普遍,可在我們這兒,冬天也算不錯的水果,而且還可以做菜。

鄆哥說:他父親告訴他,這馬蹄削皮吃,可以幫助消食。所以他托人找來,要我收下。我選了一小▲,餘下的叫他還是拿去換錢,鄆哥說:“這馬蹄不貴,還能下火!冬天烤炭火,才會發燥,口唇幹裂,馬蹄熬水喝,吃了下火!見他執意不肯拿走,我想那天看病後還乘幾分銀子,便拈出一塊有五、六分重的遞給鄆哥並說:“如果你不收下,那你就把馬蹄帶走!你就當我是買你的馬蹄,你幫我削皮,順便陪我說說閑話,好不好?”

鄆哥便答應了!就真的拿過一把尖刀,慢慢地幫我削馬蹄的皮順便陪我聊天。我想起那蔣大夫無辜在被鎖走,藥材也被揀,不知最後是個什麽了結!

我便問他,認不認識一個蔣大夫,住在一個小巷,自己坐堂,兼帶賣藥。鄆哥說:“認識的!這將大夫在此處行醫有十年了!醫太不錯,人也算忠厚,收費也還正道,在陽穀縣的大夫中,口卑算不錯的!金蓮姐,上次我爹生病,你給我錢,請的就是這個蔣大夫,幾付藥,就醫好了我爹!”

我接著又問:“聽說他吃了官司,現在官府是怎麽判的,他人到哪兒去了?”鄆哥始終是年幼,一是沒有什麽畏懼,知道什麽就說什麽,尤其是從不對我說假話;二就是因為年小,探聽的消息是五花八門,也不知有多少是真的。可總比一無所知要好啊!

從鄆哥口中,我知道蔣大夫被領到衙門後的種種情況。

地方保甲把一幹人鎖住,押到縣裏提開小院,縣裏要提刑喝令一幹人跪下,便開始審問。奇怪的是,要提刑不容蔣大夫句話,便光向張勝緣由。張勝遞上文契,而要提刑似乎是早就知道有客以一件事似的。

文契上寫著:“主要人蔣竹山,係本縣醫生,因喪妻,無錢發送。憑保人張勝,到魯華名下借得白銀三十兩,雙方商議,定下向利三分,約至次年本利交還,不致拖欠,恐後時外無賃,立此借案存照!

立約人蔣竹山憑保人張勝!”而且立保人,賃保人名下摁著兩人人大拇指的大紅指印。

那要提刑便說:“好你個蔣竹山,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為何不認?”

蔣竹山不慌不忙地說:“秉告老爺!小人是否立此賃據,一驗便知真假。拿出筆硯,讓我照內容重寫一張,對比字跡,便可辯知真偽。把我的大拇指摁上印油,也可驗上是否是我的指印。鋪定好辦向事的一切東西。我們家幾代行醫,在陽穀縣大小也有些名頭,不會窮到向人借貨的地步。即使向人借貨,也且是向有身分的人借貨。請老爺看這二人的穿著,哪裏有閑錢者與他人之人?為何老爺便硬要認定是小人借錢不還?此二人我既不認識,也從未見過!”

那要提刑見蔣竹山侃侃道來,竟然是毫無破綻之處,話語中也帶暗血譏諷他辦事不公,一時間惱羞成怒,拍案大叫:“好個刁民,有了人證,物證,竟然還取抵賴,竟然還敢咆哮公堂,不打你不顯我的堂威,光打他三十大板,殺殺他的威風!”

結果那三、四個公人,輪番痛打,手下毫不留情,直打得個蔣竹山皮開向綻,兩腿鮮血淋漓。可憐那將竹山,幾代行醫,細皮嫩肉,一生中何曾受過此▲毒,氣急攻心,當堂便昏死過去。即便如此要提刑邊未曾有絲毫憐憫,仍擺出一付公事公辦的樣子,令兩個公人拿著白牌,押回藥店,逼還三十兩銀子,否則則押回牢門。

後來,蔣竹山走投無路,低價賤賣了祖傳的藥店,宅院,揀剩下的藥材,湊足銀兩,歸還這兩個歹徒後,才得全身而退,無奈之中,隻得離開陽穀縣,下落不明。

當我聽完有關蔣竹山的事時,鄆哥手下的刀,也削完一大盤的馬蹄,雪白地推在一大盤裏。

這不▲說,蔣竹山是遭人暗算,誣陷。而且暗算他的人是一個頗有權勢和頗有心計之人,因為此人不僅能指揮無賴,而且還能說官府之人幫他完成計謀。可蔣竹山是一個規矩的大夫,又不是什麽江湖之人,會得罪什麽人呢?害得他傾家**產,背井離鄉!由蔣竹山遭人陷害,不由得想想自己,我不也是遭到“張善人”“高小混”之類惡人逼迫,才不得不離開自己從小生長,熟悉的地方嗎?陷害蔣竹山之人也是個壞人,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