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維書記做官處事的哲學(2)

”“當然是找鄉裏啊!”“鄉裏不講理啊!維書記。”“說的什麽話?我們的基層政權不講理?豈有此理!”維書記扔下這句話,就不再回頭,昂闊步地往廣場裏走,那速度已不再是散步,而是在逃避一場瘟疫般地匆匆趕路了。耿直就小跑著跟上去,他並不死心,心想,他的話遠未說到位,維書記大概也沒聽明白。“是這樣,維書記——”“是什麽樣,我管不著。”維書記說著,就揮一下手,像是指示廣場裏的幾個人。這時就有人過來,十分嚴肅地訓斥耿直,問他知不知道今天是星期日?領導想休閑一下,你都不允許,領導能不煩嗎?這時也有好心人勸他,有事到上班時間去市委找領導,怎能在這地方堵領導?唉,耿直心想,要是上班時間能找到領導,我何必這樣沒明沒夜地守候呢。當他再往前看時,維書記早已沒了蹤影……這就是他唯一一次與q市領導的近距離接觸。接下來,耿直被逼進了赴q省的上訪路,漫漫的上訪路中,他方知道,有幾多人命關天、傾家**產的上訪戶,久久的上訪依然沒有結果,何況自己這種並未傷及人命的“小事”,上邊哪裏顧得著啊!不是人家不管,是大事大案還處理不完哩!他想過自殺,自殺後就把事弄大了,弄大了就有人來處理。可是,自己死了,誰出麵上訪呢?父母年邁又沒文化,把自己的事再推給他們,太對不起父母。有人對他說,q市新來的市長平易近人,還好接近,應該再去碰碰運氣。就這樣,他下了兩個多月的工夫,才算堵住市長。

我的眼睛濕潤起來,淚水欲要滴出,我的心疼痛著、顫抖著。我相信,耿直是冤屈的,他的事並不複雜,隻要我們的幹部還有那麽一點正義、一點良知,就不會對兄弟姐妹的苦難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就不會推諉扯皮、束之高閣,也就不會使那麽多的本可以安居樂業的男女同胞們踏上前已不見起點,後卻看不到終點的上訪路。憑我的經驗和感覺,耿直的問題,真正解決起來,用不了一個小時就敲定了。何以要叫我們的人民花去兩千多個日日夜夜,去辦一個鍾頭就能辦成的事呢?

我沒有猶豫,一手放下那上訪信,一手抄起電話,打到了q市郊區人民政府區長辦公室,區長聽見我的聲音,就問我有啥指示。平時我是不直接對他下指示或說什麽的,工作上的事都由秘書和秘書長轉達過去。我這樣直接與他對話,應該是重要的急辦的事。我告訴他,郊區政府有個北郊鄉,北郊鄉有個耿家村,耿家村有個叫耿直的退伍軍人。然後問他,這地址人名都記下了嗎?記下了複誦一下,我要驗證一下。好,記得正確。耿直原先在村裏當會計,因為抵製村支書的**,被免職了,理由是耿直有精神病,接下來耿直又遭打擊迫害,扣了他家的軍屬優撫款,收回了已批準給他的宅基地。我看耿直沒有患精神病,隻是長期遭受壓製迫害,使他的身心遭受到嚴重摧殘,你要親自過問一下這事,要親自過問,聽清楚了嗎?好。我的意見是,原則上如數補耿直家的軍屬優撫款,念其五個年頭的上訪,家中已一貧如洗,可將其破例列為特困戶予以救助,按規定給救助款。如果生活還有困難,可指令鄉政府對其家庭給予適當救濟。關於宅基地問題,既然已經批準耿直的建宅用地,原則上應落實此事,村幹部不能濫用職權,出爾反爾……

在處理解決耿直的問題時掌握一個原則:即就高不就低、就寬不就嚴、宜粗不宜細,做到、理、法相結合。無論生什麽爭論,以解決問題為最終目的。區長那裏馬上說是是是……

我把事說得夠明白了,可能遇到的消極力量也都估計到了,連清除障礙阻力的指導思想都交代了,才放下電話。我知道,要辦成這件事,落實這件事,並非像事本身那麽簡單。

既然這架機器能把一件簡單的易做的事變得複雜起來、難辦起來,這架機器就不會順順當當地改變它的謬誤……也正是有了這種預見和估計,我才道出最後那幾句本不該現在就說的話。也是我太了解這架機器的特性了,所以我沒有用正常官員的那種遊戲規則:順手將耿直送來的上訪材料批示給信訪局,寫上請信訪局調查處理。若如此做去,這種上訪不進入雲霧繚繞、迷塵充斥的大循環途徑裏才叫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