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孫子曰:兵[1]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它關係到民眾的生死、國家的存亡,不可以不認真考察研究。

[1]兵:本義為兵器,後引申為兵士、軍隊、戰爭等義,此處指戰爭。認識到“兵者為國之大事”,即戰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孫子兵法》的作者孫武並非第一人。《左傳·成公十三年》就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說法,其中“戎”指戰爭,而“祀”既是指祭祀祖先和自然神靈,同時還包括在祖廟裏決定國家戰爭大策(即廟算)的內容,也與戰爭頗有關係。在諸侯兼並、大國爭霸的春秋時期,烽煙頻起,戰火常燃,正如大史學家司馬遷所說“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史記·太史公自序》),戰爭對國家、民族命運的影響顯得尤為突出。《孫子兵法》在總結曆史經驗和繼承前人認識成果的基礎上,第一次明確提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堪稱中國古代“重戰”思想的經典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