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者,詭道[14]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15],不可先傳也。

用兵打仗就是實行詭詐。所以,能打,裝作不能打;要打,裝作不想打;要向近處,裝作向遠處;要向遠處,裝作向近處;敵人貪利,就用小利引誘他;敵人混亂,就乘機攻取他;敵人力量充實,就注意防備他;敵人兵強卒銳,就暫時避開他;敵人易怒,就刺激他;敵人卑辭慎行,就設法使他驕傲;敵人休整良好,就要使他疲勞;敵人內部和睦,就要設法離間。要在敵人沒有防備的地方發動攻擊,在敵人意料不到的時候采取行動。這是軍事家們指揮的奧妙,是不可事先講明的。

[14]詭道:詭詐、變化的方式和行為,目的是造成敵人的錯覺和不意。“兵者詭道”的思想是《孫子兵法》的重要觀點。它直接針對著西周禮樂文明所提倡的“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漢書·藝文誌·兵書略》)的用兵原則,深刻地反映了軍事鬥爭的本質和規律。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不能提倡仁義道德和透明化,而要以欺騙和佯動,隱真示假,迷惑敵人,隱蔽企圖,以達到軍事行動的隱蔽性和突然性,掌握戰爭的主動權。《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對這一重要軍事觀點曾高度評價說:“千章萬句,不出乎‘多方以誤之’一句而已”。同時古代兵家也明確指出,詭道隻能用於對付敵人,用於戰爭之中、戰場之上,而不能用於對付自己人。如《十一家注孫子》就強調“詭者,所以求勝敵,禦眾必以信也”(《計篇·王皙注》)。這種看法反映了中國古代兵學講權謀而不離正道的傳統。

[15]兵家之勝:軍事家們克敵製勝的奧妙。勝,奧妙,佳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