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崇禎帝朱由檢運轉“佛門他心通”後,準確把握住在場眾多匠人之心理,知曉“戶籍製度”局限。

從這些人內心深處的欣喜若狂與盡力遮掩的恐懼和無奈中,朱由檢通過“佛法”窺探人心,掌控人性。不過,在古代,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老百姓,普遍對“仁義禮智信”和“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絕緣,隻想活著。

活著就離不開衣、食、住、行,而對於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廣大百姓來說,食物永遠排第一位,因沒有東西吃就會餓死,而穿衣服、住山洞、行走遷徙等還得排在解決“吃飯”之後,但大疫、饑荒災年怎麽過?

災荒之年如何活命?就從明朝普通下層百姓的一些罵人話中可以看出端倪,比如“菜貨”、“菜瘟”、“瘟貨”等粗話都帶有“食物”或“牲口”的語言信息,說明人的身份、地位一旦低到不能再低,就隻能做“菜人”。

所謂“菜人”,從字麵意思來看,似乎挺文雅,以為是善於做菜的人?或善於種菜的人?但事實相反!因為“菜人”其實就是被別人拿來當作“下酒菜”的“人”,因為“翻開曆史,裏麵滿篇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菜人”的曆史源遠流長,最早要追溯至原始社會的氏族部落獻祭儀式,也就是本部落把敵對部落的俘虜抓來當作牲口獻寄給“祖先”或“神靈”。後世有人認為是外星爬蟲類的“蜥蜴人”在操控地球人類崇拜自己。

到了夏、商、周時期,被獻祭“人”主要是戰爭中的奴隸,在奴隸主或入侵中原的遊牧民族軍隊眼中,已被當作“兩腳羊”來隨意買賣,分而食之,比如“五胡亂華”時期的“羯族”,就特別喜歡吃漢族小孩和女人。

雖說最早的“菜人”隻是個別現象,且遠古時代暫且不論,但有文明之後,人類根據文字記載便能追溯其最遠曆史——夏朝。《左傳》有記載,夏商周時期,“人祭”成風,往往使用童男童女祭祀天地,使用女人來祭祀鬼神。獻祭後,這些人就被當作天地鬼神賞賜的食物,被大家分割吃掉。這隻是“菜人”的一種。

從此以後,雖然人類文明在不斷進化,人類思想在不斷進步,仁義道德在不斷深入人心,但“菜人”的悲慘命運卻難以逃脫。《中國食人史料鈔》對曆朝曆代“以人為食”的事件做了詳細羅列,最遠可以追溯至大禹時期,最近發生在民國時期。讓人難以想象的是,即便是近代曆史,仍然存在如此慘無人道的事情!

翻閱曆史,“菜人”在一些年份記錄很平常,甚至很盛行。根據《中國食人史料鈔》記載,大概可分為這麽幾種年份。一種是“饑荒之年”。因幹旱、蝗蟲、洪水等原因,導致莊稼減產,甚至顆粒無收,無食。

比如,後世的清朝雍正年間,有兩個大災年,一年是天下大旱,餓死災民390多萬,一年是天下大澇,餓死災民460多萬,餓死的就有850萬!這說明當時的社會底層百姓真的沒有任何東西可用來充饑了!

曆史記載了當時“菜人”情況,比如剛開始時,大家餓得受不了,為何活命就隻好分食剛剛死去的人。但當“死屍”也無法滿足“食用”時,人們開始賣兒賣女賣自己,人就成了牲口般的可任意屠殺的“食物商品”。

每到災荒之年,為何老百姓都習慣“易子而食”?雖然“虎毒不食子”,但不代表不吃別人的孩子!另一種是戰亂之年,因朝代更迭、農民起義、邊境衝突、諸侯造反等原因,戰火連年,影響百姓正常生產生活。

比如,兩漢之際因所謂“現代穿越者”回去古代製造“王莽篡位,建立新朝”,但他為了保證飄搖的政權苟延殘喘,於是官府橫征暴斂,欲求無度,本來受起義影響,百姓的生活已夠貧困了,現在更是雪上加霜。

恰恰在這時,王莽還生出了要擊敗匈奴的“野心”,並發兵30萬攻打匈奴,而戰爭需要大量的糧食、馬匹、軍備,但國庫根本不夠,所以就地搜刮。時間一長,最後連屯兵和邊民都吃不飽,便開始“人吃人”。

無論是饑荒之年,還是戰亂之年,出現“菜人”的根本原因就是一個字——“餓”。但或許有人會說,沒有糧食,還可以吃其它東西充饑呀?哪怕是飛禽、走獸、魚蟲、蛇鼠、樹皮、草根、棉花……甚至觀音土呢?為什麽非要吃人肉呢?能問出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是沒有吃過上述這些東西,因為吃過了就知道答案了。

當災年到來,糧食不足時,人們首先吃的是樹皮和草根,其中最好吃的是榆樹,因為其它樹皮通常都有毒,吃多了會中毒而亡。至於飛禽、走獸、魚蟲、蛇鼠這些東西早就被有手段者趕盡殺絕分食殆盡了!

榆樹皮的吃法也很 “講究”,先要曬幹,然後去除外麵的一層老皮,將剩餘的碾成粉,當作糧食來充饑,既可作粉條,也可以蒸著吃,隻是不易消化而已。吃榆樹皮隻是無糧可吃後,捕食鳥獸蟲魚的替代。

這屬於鬧饑荒的第一個階段,之後就該吃更難吃的東西了,如豆秸、玉米秸;再之後就得吃棉衣裏的棉絮、衣服上的皮革。最後,當所有能吃的東西都吃光了,為了不被饑餓折磨致死,就隻能吃“觀音土”。

“觀音土”是真的“土”,學名叫做“高嶺土”,主要成分為“蒙脫石”,是含有大量矽、鋅、鎂、鋁等礦物一種“粘土”,吃後有“飽腹”的感覺,能立刻緩解“饑餓”帶來的煩惱和痛苦,晾幹後還可以通過高溫來燒製成“瓷器”。因此,“觀音土”之所以被當作白麵的替代品,是因為它確實可以極少量的食用,但決不能多吃多!

隻不過因口感粗燥和苦澀,直接吃土會很難下咽。於是,有的人家會混入一點澱粉,將其做成了口感稍好的“土饃”。即便“土饃”很難消化,但它卻能帶來飽腹感。對於饑不擇食的災民來說,隻要能填飽肚子,好壞都不是最重要的。然而,“觀音土”畢竟不是“碳水化合物”,無法被人體分解和吸收,故不能當成食物。

因此,災荒之年,人們吃著吃著就發現,少量吃土會身體浮腫,多吃則肚皮腫大如石,最後被活活憋死,因為消化不了。無論餓死還是憋死,擺在災民麵前的隻有死路一條。放眼望去,能吃的隻剩下人肉。

於是,走投無路的人們就開始賣兒鬻女,開始賣身賣肉,開始“易子而食”,讓古代的人類道德崩壞到了極點,而“菜人”集市就此形成,甚至還得到了官府的承認,因為官府也無力解決天下災民的吃飯問題。

“菜人”被買賣、奴役後,就會像豬、狗、牛、羊等牲口動物一樣被宰殺、蒸煮,最後還被買家分而食之。但是,即便是價格上連豬狗不如的“菜人”,也不是誰都能當的,因為想要成為“好口味”,還得有資格!

一等“菜人”是小孩,因為孩童尤其是嬰兒的肉嫩而易煮,吃起來爽滑細膩又可口,故被稱為“和骨爛”;二等“菜人”是年輕的女子,因為其皮肉較為細嫩,且出汗少又無異味,比羊肉還好吃,故被稱為“不羨羊”。

下等“菜人”是男人,因為成年男子皮糙肉厚,營養差,吃鹽少,平時因幹重活兒而出汗多,渾身上下酸臭難聞,異味濃厚,被人們嫌棄,煮食浪費柴火和配料,故被稱為“老把火”,在“人肉市場”裏賣不起價。

至於“老人”,則不一般沒有資格進入“人肉市場”裏做“菜人”,因為其肉質口感比青壯年男人的更糟糕!

正因有了“菜人”的優劣劃分,一等、二等的小孩和女人就常被強行送進軍營當作“軍糧”。小孩們被直接放在火上燒死烤著吃,而女人則被士兵們輪流發泄完性欲後再開腸破肚烤來吃,或者與小孩一起燉湯吃。

在古代和近代鬧饑荒的歲月裏,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貧苦百姓,能吃到的東西也隻有最下等的男人。

至於“菜人”是如何被變賣的?其實,說出來就令人毛骨悚然了,因為除了走投無路,誰會願意活著被肢解?誰願意如同豬狗般,買家要哪塊肉,就現切哪塊?活著肢解的目的,竟然是為了保持肉質的鮮美?

對此,明末清初的詩人屈大均就目睹了這一切,並寫下了紀實體詩作《菜人哀》,詳細描寫了“菜人”的悲慘命運,可以說是慘絕人寰:“歲大饑,人自賣身為肉於市曰‘菜人’。有贅某家者,其婦忽持錢三千與夫,使速歸。已含淚而去,夫跡之,已斷手臂,懸市中矣。夫婦年饑同餓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錢三千資夫歸,一臠可以行一裏。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餛飩人爭嚐。兩肱先斷掛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湯。不令命絕要鮮肉,片片看入饑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膚脂凝少汗粟。三日肉盡餘一魂,求夫何處斜陽昏?天生婦作菜人好,能使夫歸得終老。生葬腸中飽幾人?卻幸烏鳶啄不早。”此乃當時寫實詩。

當饑餓引起的生存欲望打敗了倫理道德時,人類社會中出現如此悲慘的世界好像也理所當然了。無數人被曆史的滾滾車輪無情碾壓,不論如何悲慘,也喚不起哪怕半點的同情與憐憫,因為看別人的悲慘遭遇就是在看熱鬧不嫌事大。慘狀發生在別人身上永遠隻是“故事”,隻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才叫“人情世故”?!

“菜人”隻是這個悲慘世界的一個插曲,隻會被適時拿出來“回味”一下,留不下任何意義,因為這是生活在古代和近代中國社會最底層老百姓的命運,與社會上層的統治階級關係不大,在他們看來都很不光彩。

可是,在明朝末期,老百姓生活有多悲慘?從“菜貨”、“菜瘟”、“瘟貨”這些罵人話中便知,那時的“蔡人市場”必定有著繁榮昌盛的一幕,否則也不會讓吳承恩寫出《西遊記》,讓許仲琳寫出《封神榜》來了。

在明朝末期的萬曆年間,明朝的“菜市場”裏居然出現了聳人聽聞的“買賣人肉”現象,而且還是明碼標價,當時的售價是6文錢一斤。既然底層百姓都已困難到了如此地步,那這個時候的萬曆皇帝在幹什麽呢?

原來,皇帝老子朱翊鈞正在大張旗鼓的為自己的兒子“福王”朱常洵辦婚禮,僅僅是一個婚禮所需的花費,就高達驚人的30萬兩銀子!要知道這30萬兩白銀在當時的明朝是什麽概念?這是一個創紀錄的數字!

萬曆六年,皇帝朱翊鈞自己婚禮的費用也不過才七萬兩銀子。萬曆十年,潞王(皇帝的弟弟)婚禮的費用雖超過此數,但也隻是八萬兩銀子。此後,皇太子朱常洛婚禮的費用超過了十萬兩銀子,長公主、七公主下嫁的費用,也都是十二萬兩銀子左右。 可見福王婚禮費用的三十萬兩銀子,絕對是一個驚人數字!

何況,三十萬兩銀子還不是全部,圍繞福王的開支還有很多。因為在萬曆皇帝眼中,“福王”朱常洵作為他與鄭貴妃所生的兒子,不僅聰明乖巧,討人喜歡,而且適合立儲,與其他子女相比,明顯高出一頭。

在福王婚禮舉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戶部,每年支給福王祿米要達到三千石! 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因為明朝開國元勳劉基(劉伯溫)的歲祿也不過才二百四十石而已,足見皇帝老子對這個兒子的偏愛了。

即使如此,福王還嫌不足,並在婚後指示王府辦事人員開辟生財之道,即在“崇文門”外開設“皇店”,招徠進京商人的車輛貨物寄宿,通過如此操作後,竟然每年都能收取店租一萬四千兩銀子,堪稱“人才”啊!

後世的人在說某個人明明已做了很令人討厭的事情,但還是要在眾人麵前表示自己很清高。這樣的行為被稱為“當妓女還想立牌坊”。而這句話就是從明朝開始傳下來的,因為在明朝時期,國家大肆推廣“貞潔烈女”的價值觀,而當時記錄在冊的“貞潔烈女”加起來竟然是宋朝的一百多倍,這嚴重壓迫了女性的權利。

於是,到了明朝末年,當時有明朝官員私下還給關外的滿清“攝政王”多爾袞寫信,建議聯合起來圍剿各地的農民起義軍,但多爾袞根本不鳥那些明朝的“漢奸官員”,因為多爾袞知道明朝現在的情況是餓殍滿地,已到了人吃人的地步,而農民起義軍隻會層出不窮,壓製一波,又會再起一波,根本就是無窮無盡。

聯想到明朝後期的皇帝為了秀一座宮殿就要花費500萬兩銀子,但當時的全國稅收也不過才區區2000萬兩左右,光是建造宮殿的木頭運費就得花費930萬兩!可想而知,明朝後期統治階級是多麽勞民傷財?

明朝後期官場之黑暗,甚至讓吳承恩寫了一部《西遊記》來諷刺官場,而對於那些一心想要為匡扶社稷卻被死死打壓的忠臣良將,許仲琳隻好將其寫進《封神演義》,用“諸佛參拜,萬仙來朝”的“截教”暗喻。

可想而知,明朝後期的社會問題有多麽的嚴重了?光是“人吃人”的“菜人”事件就反映出當時的底層百姓有多麽淒慘?或許,在中國古代眾多王朝裏,要說在底層社會中過得最幸福的百姓,無疑是宋朝百姓了。

但是,宋朝由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奪權篡位而來,為防止地方節度使擁兵自重,便重文輕武,並支持生產發展,才有了底層百姓一口飯吃。其他各封建王朝的發展水平都和宋朝相差甚遠,更別提當時國際地位還遠不如明朝的清朝了。不過,在此時空,朱由檢作為“金丹真人”兼“明朝皇帝”,決不允許慘狀發生。

………………………………

哈哈,多謝各位書友關注,收藏,推薦,訂閱和評論本書!身為作者,我很高興也很榮幸能為各位讀者提供一部符合大眾口的“都市異能”兼“修真玄幻”小說。常言道“人生苦短,筆尖修長。”是故,修真路漫漫,何處覓長生?煩惱無去處,且看書中人!願《天地任我行之“係列”》小說能給大家帶來快樂與感悟!

本故事純屬虛構,若有雷同實屬巧合!道友們,打工辛苦,時間緊迫,創作不易,點讚收藏,順便轉發,欲知情節?下回分解!(“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鍾粟?書中自有顏如玉”?歡迎閱讀我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