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小姐購買一件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連衣裙,收到商品的當天她就確認收貨,但三天後第一次試穿衣服時發現衣服偏大,她要求退貨。賣家卻以無其他顏色可換為由不予退貨。邵小姐以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為由申請維權,網站客服介入後賣家退款。

提醒

盡量選擇加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商家。"七天退貨"的條件:首先是在簽收後七天內提出退貨要求的;其次,沒有影響二次銷售,商品還是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