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的理由是因為他覺得,除了畫展這種公共場合外,他幾乎沒有什麽露臉的機會。
而在其他地方,無論是清池姐也好,還是清水和葉潤、以及黃婷,自己想怎麽帶就怎麽帶,誰管得著呢?
至於第二條,盧安聽完就有點排斥了,但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畢竟頭抬跟自己姓,第二胎在未可知性別的情況下姓俞,對方也沒有搶男搶女的意思。
而且這種兒子隨父母各一姓的家庭,雖然不是很多,但社會上還是有,這是家庭和睦、夫妻有愛的一種體現。
所以,盧安看在俞姐對自己喜愛的份上、看在俞姐幫助自己甚大的份上,他也沒說什麽。
因為他不隻有一個女人,這本身就是對俞姐的欠缺和不公平,分潤一個孩子姓俞,似乎在情理之中。
第三條,楊千惠提出不許帶任何紅顏知己回俞家。
這讓他不禁想起了香江李佳欣被某富豪帶回家氣死原配的傳言,即使不知曉這消息的真假,但他也深惡痛絕這一點。
畢竟都是自己女人,冒然帶一個女人去另一個女人家裏,那絕對是一種侮辱,是一種不尊重。對此他完全能理解。
也完全支持。
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他本身就沒想過這麽做。
乍一瞧嘛,這一條一條單獨看下來,好像都符合人情,符合常理,好像楊千惠沒做得太過分。甚至出現一種幻覺,就這?
強大的俞家就要求這三條?
貌似不能接受啊。
但是,可是,當他把三條全部攏在一起分析,回過未來的盧安就覺得怪怪的,總覺得哪裏不太對勁。
如果全盤接受這三條,好像就是光明正大確認了俞姐的大婦地位,就連清池姐都得靠邊站一般。
哪怕同清池姐辦了證,結婚了,也無法跟俞姐匹敵。
因為“大型公共場合”和“俞家”這是一個廣義詞匯啊,沒法具體衡量到某個點某個界限,這要是今後跟俞家意見相左,鬧矛盾了,他帶清池姐去商城逛個街、去飯店吃個飯,都可以定義為大型公共場合。
至於不許帶紅顏知己回俞家,字麵上ok,彷佛沒問題,可要是說給伍丹聽聽試試,伍丹第一感覺必定是:哦,就是莞之是正妻嗎,其他人都是外室。
三個條件加在一塊,盧安怎麽分析怎麽琢磨都覺著不對味,以至於他陷入冗長的沉默,沒再吭聲。
他愛俞姐不錯,很鍾情俞姐的長相氣質不錯,想和她一起撫養孩子長大成人也不錯,可這一切有個前提啊。
前提就是:不論是道德上,還是法理上,清池姐必須和俞姐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
但楊千惠這三條,無疑是打破了他的設想,把他心裏的防線拋得遠遠的。
他沒法接受。
見他卡在第三條,見他長時間沒表態,楊千惠眉毛蹙得越來越緊,不滿的表情在臉上也越積越多,要不是女兒在場,她當場就要發火了。
這時俞莞之也沒吃李子了,靜靜看著自己托付了一切感情的小男人。
忍了許久,楊千惠壓抑著情緒問:“第三條過分了?不能接受?”
盧安點頭又搖頭,直起身子正式對方眼睛,沒有任何退縮,“姨,其實不是幾條幾條的事情,而是在我心裏,俞姐和清池姐的地位是一樣的,是等同的,偏袒誰我都沒法接受。”
這是他的心裏話,也是他挑釁楊千惠和俞家的大實話。
雖然兩世為人的他愛極了清池姐,也是最愛清池姐。但在表現形式上,他不會顧此失彼,不會讓誰覺得心裏有落差,會極力追求平衡。
就算可能沒有絕對的公平和平衡,但他至少會努力這麽做,至少有這份心意。他說出這話,在某種形式上來講,不僅推翻了前麵兩項已經答應了的條件,還直接否定了第三條。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盧安已經豁出去了,不怕了,抱著大不了重新開始的決心,他也必須當麵向楊千惠和俞家表明自己的想法。
因為他覺得,今天不爭,今天當鹹魚,那他今後就失去了“爭”的資格。
那他會一輩子都瞧不起自個。
那他一輩子都在清池姐和其他女人麵前抬不起頭。
平日裏,他可以渾水摸魚,可以打哈哈和稀泥,可以裝糊塗,那是因為他覺得女人吃醋嗎,都是正常的,都是情之所至。
他既然敢同時撩撥幾個女人,就要接受這一吃醋現象,就要有接受她們可能會發生吵架的心裏準備。
他不會過分去壓抑她們的性情,因為她們都是鮮活的個體,有自己的獨立思想,他最好的方式就是學會尊重和包容。
而現在,楊千惠想一隻手掐斷這一切,想憑借三個條件就顛覆這一場麵,他無法接受。
也不會接受!
更不可能接受!
他頭昂昂地高高的,態度堅決且明確:清池姐和俞姐都是我想要辦證結婚的妻子,是平齊的,沒有地位高低之分。別給老子設定圈圈套套,不接受,不妥協。
他的意思很明了,楊千惠和俞家接受他的核心觀點,那你好我好大家好,事後他肯定會極力不打俞家的臉麵,會自發維護俞家的臉麵。
在這一點上,其實不隻是俞家,孟家、葉家和黃家都是一樣,他不會去踐踏誰,沒那麽傻。
但心領神會的、默契的,和白紙黑字寫清楚的不一樣。
那話怎麽說來著,我會這麽做,但你別規範死我。
很多東西麽,一旦上升到黑子白字的話,一旦上升到“答應與否”台麵,那就脫離了原本的趣味,會惹很多事情出來。
這是盧安一萬個不願意接受的。
當然了,以楊千惠和俞家的視角來看、來聽,盧安這話簡直是狂妄,簡直是不把他們放在眼裏。
因為,楊千惠提條件的前提就是差不多接受了他在外麵有其他女人。
可現在,盧安光明正大把孟清池和俞莞之擺一塊,而且還是當著楊千惠的麵擺明,這不是挑釁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