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要以真心服務,這樣就算遇到災難也可以變成財富。《塔木德》中說:“一個人死後進入天國前,上帝會問,你生前做買賣時是否是誠實的?如果欺騙別人,會被打入地獄的。”它所記述的許多誠實經商的典型事例,讓猶太商人相信,誠信守約的經商之道才是獲利的最高原則,這便是猶太人在違反與上帝之約後的真切體會。
猶太人相信說謊的人死後要遭受煉獄的痛苦。無論是書麵協議,還是口頭承諾,他們都不折不扣地履行。
在農業社會,猶太人就已遵從簡單的商業道德,體現猶太人重視公平和講道理的交易標準。
在《塔木德》中,商業交易成為一種特殊的行為原則:交易就是交易,而不是為交易而交易。教導人們做一個有道德的商人,而不是做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交易強調的是道德和善行。
猶太人認為:買者的權利,即使沒有明文規定所有保證,買者仍然有權要求他買的東西必須是品質優良,毫無缺陷。即使賣者打出“貨物出門,概不退換”的招牌,買方若事後發現東西有疵,也有權要求退換。但是,賣方若事先聲明貨物有缺陷,而買者願買,買後便不可退換,這是契約,雙方必須要遵守。自願吃虧與上當受騙是兩回事。《塔木德》堅持的原則是保護買方利益。買方可在購買到東西一天到一星期之內,拿著所買東西去請教別人,因為買主不一定對所買東西很內行,由懂行者做判斷,然後決定是否退換,這都是允許的。在那時,猶太人就有監督買賣度量的官員,夏天和冬天丈量土地的繩子不一樣長,天氣變化,繩子伸縮有度。出賣**甕底以前的殘渣,便被視為不公平,官員有權過問。
《塔木德》時代,商品沒有統一價格。價錢由賣方張口要,但若買主付出超過一般行情的1/6時,這次交易可以被視作無效。貨、款各退回本人手中。這是《塔木德》所訂的規矩。它不光保護買方利益,同時也保護賣方利益。當買方沒有購買誠意時,就不可以進行商談;如有人表示願意購買某商品,他人就不可爭購。
可以這樣說,猶太商人是最具商業道德的買賣人,猶太人之所以能夠摘取“世界第一商人”的桂冠,與此是分不開的。
英國的“馬科斯—斯賓塞百貨公司(Mark&Spencer)”就是追求信譽,講求誠信經商的典範。這家公司是由蒙西夫兄弟創立的。
他們將這家連鎖店發展成為具有超市功能的連鎖購物商場。這家商場不僅講求價格低廉,而且注重商品品質,馬科斯—斯賓塞百貨公司就是以低廉的價格向社會提供考究的服裝。現在該公司的“聖米歇爾”商標成為了優質品牌,是可以讓消費者以最低的價格買進最優質商品的商場。此外,公司還強調最優質的服務,挑選職員如同精選商品一樣,如今那裏成為了購物者的天堂。作為企業主,不但要為顧客提供優質的商品及服務,同時也要為員工提供最好的工作條件,如:高薪待遇,設立保健和牙科醫院,這些優越的條件讓這家公司成為了一個福利王國。因此,馬科斯—斯賓塞百貨公司被普遍認為是英國同行業中效率最高的企業。
此外,美國的希爾斯·羅巴克百貨公司也采取了這種經營策略。該公司總裁朱利葉斯·羅森沃爾德是位精明的猶太商人,在希爾斯·羅巴克公司融資時,他以37500美元投資該公司而進入董事會。1910年,公司創始人理查德·希爾斯退休,公司的年收益達到5億美元。羅森沃爾德出任總裁後,他製定了一條不滿意可以退貨的經營策略,可以說羅森沃爾德是第一個將商業信譽提升到高程度的人。他經營的公司以其商品品質可靠、價格低廉、信譽卓著和市場變化的精確評估,而廣受顧客好評。尤其公司的商品目錄在他的任內發行量達4000萬冊,幾乎遍布美國各個家庭,構成了美國社會的一部經濟史。羅森沃爾德剛開始時投資的37500美元在30年後資產達到1.54億美元。
相信你?絕不!
即使是多次合作愉快的商業夥伴,猶太人也不會輕信對方。他們將每一次生意都當成初次。
猶太商人在生意場上,雖然誠信經商,但並非輕信別人,他們將與對方的第一次交易稱作是初交。猶太商人即使與相識的朋友做生意,也不會因為上次的成功合作,而放鬆對對方的關注,他們總會將每一次的交易獨立看待,甚至將自己的長期合作夥伴也看作是第一次的交易,這樣可以防止落入對方的圈套,從而保證每一次生意獲利的可能。
猶太商人在做生意時知道怎樣對待自己和別人,他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隻相信自己,其他任何人都是不能相信的,這種猶太商人不相信別人的思想幾乎達到偏執。我們從《塔木德》中的這段話就能明白,“如果對方是猶太人,無論有沒有契約,隻要答應了,就可以信任;反之,如果對方不是猶太人,即使有契約,也不可輕信!”然而,猶太商人從不違約,更不會欺騙別人,他們在和外國商人交易時,對於契約的訂立條件要求十分嚴格,尤其是合同中的每一條款都要經過細致嚴密的研究,不會讓外國商人有漏洞可鑽。在金錢問題上,猶太人一向認真對待,即使是自己的妻子,也不會完全相信。甚至有些猶太富豪,擔心妻子會設法騙取他的財產,寧願把錢花在酒吧女郎或者奢侈的生活享受上,也不願娶個老婆。
猶太商人雖然不相信外國人履行合約時的誠意,但他們還是要與外商積極合作,建立廣泛的商業聯係網。他們對於訂立的合約,持不輕信的態度,但為保證雙方履行合約,常常要設立監督機構,聘請專家進行督促。
洛克菲勒的父親威廉曾經說過:“我希望我的兒子們成為精明的人,所以,一有機會我就欺騙他們,我和兒子們做生意,而且每次隻要能詐騙和打敗他們,我就絕不留情。”
洛克菲勒童年記憶中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一次,父親讓他從高椅子上往父親懷裏跳,第一次父親將小約翰接住了。可是當小約翰第二次縱身跳下時,父親卻突然抽回雙手,讓小約翰撲在地上。威廉無疑是想通過這件事告訴兒子:世界是複雜的,不要輕信任何人,每個人,哪怕是最親近的人,都可能成為你的敵人。猶太人在經商時,視商場為戰場,視他人為假想敵,心裏高度警惕,永不放棄戒備心。縱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也把他當外人看待,從不輕易信任,這也是猶太人防範交易風險的智慧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