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是一個事物係統所具備的對周圍其他事物發生作用的能力和根本屬性。它是在與相關事物相互作用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因此,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盡管具有上述功能,但這些功能實現的程度,對於學會學習教學及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影響作用的大小,還取決於現實中我們對它的利用,取決於我們對其內容與標準及模式與方法的把握,取決於我們如何實施評價。如果這些方麵出現偏差,就會使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功能難以顯現。因此,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內容與標準等問題。
一、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內容
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主要目的在於對師生應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狀況進行診斷,及時發現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過程中的優點和長處,缺點和不足,存在的差異,使教師和學生及時得到反饋,從而保證教學策略能被恰當地運用,真正促進學生學會學習,獲得整體的、充分、和諧的發展。同時,借助評價促進教師和學生不斷地改進和完善自身的行為,發展和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質,在此基礎上使整個學會學習教學活動不斷完善和優化。另外,也為強化教學管理、進行以引導學生學會學習為重心的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提供依據。
根據評價目的,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運用目的評價。即是否明確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總目的在於引導學生學會學習,使他們具備終身可持續發展能力,成為自我發展的主人。結合具體教學內容的不同,是否能夠確立相應的運用目的和選擇相應的教學策略。
2.策略選擇評價。即所選擇的教學策略,是否與教學內容、教學情境、學生的特點、教師個人的素養和能力等相符合,能夠有效地促進學生學會學習能力的提高。
3.運用過程評價。即評價教學過程能否以引導學生學會學習,使學生獲得終身學習能力為指導思想,遵循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原則,充分發揮師生的主體作用,使教學取得使學生學會學習的良好效果。
4.運用方式評價。即是否能以恰當的靈活多樣的方式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使教學策略運用的效果最優化。
5.運用結果評價。即選擇的教學策略是否經過合理地運用取得了預期的成效,是否改進了教學,是否促進了學生學會學習能力的提高和整體、充分的發展。
6.運用主體評價。即誰參與了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在其中發揮的作用如何,是否充分有效地運用了學會學習教學策略,是否在運用策略的過程中有所生成和發展等。要同時考慮教師與學生兩方麵,也要把對教師與學生的評價聯係起來,評價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過程中師生之間的交往互動。
7.策略運用的拓展效應評價。即在策略運用的過程中是否使整個學會學習教學活動不斷完善和優化,是否形成了有助於強化教學管理、推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的思想觀念或行為措施等。
二、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評價的標準
評價標準指教學評價的準則,它解決的是用什麽來衡量評價對象的問題。我們認為,由於人的複雜性,由於教學過程要受到來自多方麵因素的影響,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過程並非是線性的、確定的按預定方案運行的過程,而是非線性的、充滿了不確定性的過程,是預設和生成的統一體。因此我們不可能用絕對的、刻板化的統一的標準來評價和衡量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情況,而隻能根據教學過程中展示的師生豐富的思想、情感、態度、興趣、個性等交往內容,結合師生開展教學活動的基礎和在教學中的生成和發展,以多種標準、全方位地評價學生、教師在整個教學活動中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具體情況。我們隻能大致確立評價標準,發揮評價對教學策略運用的導向功能、診斷功能的發展功能。綜合而言,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至少要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運用目的明確。運用目的即通過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要達到的教學目標。就學會學習教學而言,其總目的在於引導學生學會學習,使他們具備終身可持續發展能力,成為自我發展的主人。具體目的則因具體教學內容的不同而有所側重。一般來說,通過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要使學生學會認知、學會發展情意、學會共處、學會做事、學會做人的能力有所提高。運用目的明確是指教師不僅要在課前根據教學情況製訂出切實可行的運用策略目標,而且師生都要對目標做到心中有數,並能緊緊圍繞目標在對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中開展教學活動,為目標的實現共同努力。
2.策略選擇恰當。策略選擇恰當就是能夠緊密結合教學內容、教學情境、學生的特點、教師個人的素養和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與這些情況相匹配的最恰當合適的學會學習教學策略並靈活地加以運用,最大限度地促進學生學會學習,獲得自主地成長和發展。教學內容、教學情境、學生的特點等不同,學會學習教學策略亦應隨之而變化,才能使策略的運用有的放矢,取得預期效果。
3.運用方式靈活得體。運用方式靈活得體是指師生在教學中要能以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的總體目標為指導,能夠根據教學的需要將各種學會學習的教學策略有機地結合並自如運用,使學生在豐富多彩、靈活多樣的教學策略運用的過程中學會主動成長並體會到全麵生成的快樂。
4.運用主體能充分發揮作用。即教師和學生能夠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過程中,充分發揮各自的主體作用,在互動交融中,都有所生成和發展。這是衡量是否很好地運用了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最根本的標準。教學中如果沒有能夠調動師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沒有能夠保證師生的主體地位和發揮師生的主體作用,是不可能真正地靈活得體地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其他標準如果離開了師生主體自覺性、能動性、創造性的發揮,不能使學生在教學中學會學習、獲得成長和進步,也就沒有價值和意義。
5.取得預期成效。即通過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的運用,學生的確不僅在思想、情感、認識能力與水平、共處、做事、做人的能力等方麵有所提高,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學會了如何繼續自主能動地提高這些能力,學會了如何終身持續不斷地全麵提升和完善自己,實現了運用學會學習教學策略總的目標或相應的具體目標。
總之,衡量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水平高低、效果好壞的標準,不僅要看教師用了什麽策略,而且要看用得是否恰當、得體,對學生有何影響,是否促進了學生的自我生成和發展,歸根到底要看單位時間內教學策略運用促進學生自我發展能力生成的質量和效率。能否做到上述幾點,不僅反映了教師對學會學習教學目的意義、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的原則、方法的理解和體驗,也反映了教師的知識素質、教學能力與水平。當然,這些隻是對學會學習教學策略運用的基本要求,具體如何運用好學會學習教學策略,並沒有固定的模式或技巧,需要教師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和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