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漸離打開房門,又回到座位上,安安靜靜地坐著,就像是在等待客人,等待多年未見的朋友,他的劍在手邊,每個人的武器都在手邊。
有人到了門口,一大票子的人出現,看著大開的房門,微微的愣了一下,接著走進大廳。
為首的兩個人,一個把身上的蓑衣輕輕地卸下,平整的放在一邊,頭上的竹篾鬥篷,同樣輕輕地取下,輕輕地放在蓑衣之上,動作很輕柔,很輕柔。
另一個人也做了同樣的動作,但,他的蓑衣是被直接扔出去的,他的竹篾鬥篷同樣也是,他的動作很幹脆,簡單直接,和他的人一樣。
一張圓圓的臉,笑得迷人極了,但是他卻有一張小嘴,比櫻桃還要小的嘴,這個人就是血風,一張冷冰冰的臉,比刀鋒還要冷漠,這個人是腥雨。
血風和腥雨的身後,還有一大群人,他們也有同樣的裝束,卸下蓑衣和鬥篷,一個個都是身著黑色勁裝,身體的線條展露無遺。
幾十個人的動作,卻像是同一個人的一樣,他們的蓑衣和鬥篷都是直接甩出,可是,飛出去的蓑衣鬥篷,全部都堆疊起來了,就像是有人事先堆積在風雨中的一樣。
先聲奪人,他們露這一手,就是要給秦劍等人一個下馬威,給秦劍幾人製造壓力的,這麽做,就是要他們喪失自信心,喪失一戰之力。
攻心為上,擊垮對手的心理防線,剩下的事情就要好辦多了,失去自信的對手根本不值一提。
盧漸離說:“大雨的天,各位遠道而來辛苦得很啊,要不先喝杯茶”。
血風沒有理會,大大咧咧的走過去,坐在緊挨著盧漸離的一張椅子,他的神態從容不迫,似乎真的是來赴老朋友的約,他可是一點都不客氣。
“不喝茶”,腥雨的話一向很簡短,很直接,他不是來喝茶,也沒那個閑工夫,他也不喜歡廢話,沒那個必要。
秦劍問:“你喝什麽”?
“血”,腥雨又說:“你們的血”。
盧漸離說:“不好,一點也不好,你這個習慣實在不怎麽樣,茶雖然有點苦,可至少比我們的血好喝一點”。
閔哲恒說:“其實你還可以喝點別的”,腥雨轉向閔哲恒,隻聽閔哲恒又說:“喝你自己的血,一點也不費事,比什麽都方便容易”。
血風說:“不好,還是喝別人的好,喝自己的會痛,要痛當然是別人痛最好”。
血風說的很有道理,大家都讚成,別人痛總比自己痛要好得多,別人流血,始終要比自己流血舒服點。
靈逸山是大雨滂沱,百餘裏之外的地方,卻連半個雨點都沒有,黑幕一般的天際,還閃爍著好幾顆星星,沒有月亮,卻並不太黑。
不太黑的夜晚,一個不太黑的身影飛速的奔行,身體踏著樹葉飛行,草上也有他的足跡,他的身體輕若無物,像虛幻的影子般,沒有留下絲毫的痕跡。
這個人卻突然停了下來,站在小小的道路邊,不知道該如何辦,不停地唉聲歎氣,隻聽他說:“這是什麽破地方,連個鬼影子都沒有,找個人問問路都不行”。
左看看,右看看,還是沒有發現人,要是發現了人才是怪事,天都黑了,在這種偏僻的山路上,還能找得到人,那才奇怪。
“早知道是這樣,還不如順著人家的安排,哎,我這是自討苦吃啊”。
這個不斷埋怨自己的人,就是伊歡無疑,伊歡突然從十幾個人的眼前消失不見,怎麽會出現在這麽個偏僻,找不到半個人影的地點。
想起這件事,伊歡就很佩服自己,不佩服自己都不行了,他自認為除了他以外,別人再也想不出這麽好的辦法,來脫身而去的。
誰也不願意安全按照別人的安排去做,伊歡本來就不是一個順從的人,要他老老實實的順從凝風的安排,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他是怎樣都會想辦法,跳出凝風預先設計的方式,要的就是打亂凝風設的局,讓他措手不及,讓他摸不著頭腦,讓凝風找不到自己。
那些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真的茶客和茶老板,雖然他們已經裝了很不錯了,伊歡還是能一眼看出破綻,他也相信,凝風絕對不會在茶水裏下毒的。
完全沒有必要嘛,可是他卻要假裝中毒,倒地不起,他自己是清醒得不得了,所有計劃最難的,是要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失蹤。
這讓伊歡費了些腦筋,他冒險一試,還真的是成功,想起來伊歡就興奮不已,伊歡早就把全身的精氣神,都調到最好的狀態。
趁那些人誤以為他真的中毒,一時錯愕,那個小老頭轉身,眾人慌神之際,緊貼著地麵滑出茶館,接著一閃身,無聲無息的竄上那棵歪歪扭扭的樹上。
枝繁葉茂的樹木,恰好是伊歡最好的掩護,伊歡委身其中,別人是很難發現他的。
接著,伊歡安心的在樹上,看著那些人慌了神,看著一個個的身影竄出屋內,四處查探,他們是不可能有任何收獲的。
一群人急不可耐的神情,伊歡都忍不住快笑出來了,特別是他們以為,伊歡無影無蹤的消失掉,消失得太神秘,讓他們一個個驚恐萬分,隻差沒有認為是鬼神所為了。
等到他們去遠了,伊歡又一個閃身,跳到屋頂上,匍匐在屋頂,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伊歡都聽得清清楚楚,一個字也沒有逃出伊歡的耳朵。
那些人怎麽都沒想到,伊歡根本就沒有離開,他還在這個地方,什麽叫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也難怪那些人會以為伊歡消失不見了。
他們的確不怎麽聰明,如果是凝風,伊歡相信絕對騙不了他,凝風一定能想得出,自己並沒有離開,自己還在這個地方的,可惜他們不是凝風。
幸虧他們不是,可是,現在伊歡卻為自己的得意之作,感到萬分不值,擺是擺脫了,可損失也太大了點,馬不能騎,還得用自己的雙腿趕路。
這可不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情,能省事的事情最好省事,原本省事的事,現在卻不能省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