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很多文章提起黃袍怪時說,黃袍怪是愛老婆的好男人。我不是說這些文章的觀點不對,這裏不是要爭一個對錯,而是要借黃袍怪這個例子,來幫大家辨別兩種愛:一種是“愛你”,一種是“自以為愛你”。前者的本質是關心,後者的本質是占有。
可能有一些朋友對黃袍怪的故事已經記不清了,我來幫大家回憶一下。
黃袍怪本來是二十八宿之一的奎木狼,思凡下界為妖。他擄走了寶象國公主百花羞,和她做了十三年夫妻,還生了兩個孩子。後來唐僧不小心被黃袍怪抓了,百花羞私自把唐僧放了,還托他去寶象國給國王,也就是她的父親帶信。唐僧到了寶象國,跟國王說:公主失蹤十三年,原來是被妖怪抓了。國王就委托豬八戒和沙和尚去捉拿黃袍怪,救回女兒。為什麽沒有孫悟空?孫悟空因為三打白骨精的事,被唐僧趕走了,這會兒還在花果山呢!
結果豬八戒和沙和尚沒打過黃袍怪,沙和尚還被抓了。黃袍怪變化成一個俊俏郎君,去寶象國跟國王認親,說當年是他救了公主,公主自願嫁給了他,唐僧才是妖怪。然後黃袍怪還用法術把唐僧變成了老虎。危急時刻,小白龍提醒豬八戒去花果山找回孫悟空。孫悟空在豬八戒智激之下,回來打敗黃袍怪,救出了唐僧和沙和尚,還把百花羞公主送回了寶象國。
照理說這個故事裏,百花羞是被強迫的,黃袍怪是個反麵角色,但現在有很多朋友都說,黃袍怪是個愛老婆的好男人。這種說法主要有四個論據:
第一個論據,是說黃袍怪抓了唐僧,他知道吃了唐僧肉可以長生不老,但百花羞求他別吃唐僧,他就大方地一揮手說:“我要吃人,哪裏不能抓幾個人吃吃?把唐僧放了吧。”於是有朋友說,黃袍怪為了老婆,連唐僧肉都可以不吃,這不是對老婆百依百順嗎?但你要搞清楚,黃袍怪本來就是二十八宿之一,位列仙班,根本不是一般妖怪。長生不老之類的,他早就不稀罕了,所以唐僧肉對他本就沒什麽**力。拿這件事說他愛老婆,說服力是不夠的。
第二個論據,是黃袍怪自己曾對百花羞說過:“你穿的錦,戴的金,缺少東西我去尋。四時受用,每日情深。”看上去很體貼,但是百花羞是什麽身份?人家本來是公主,從小就穿金戴銀。還缺少東西你去尋,人家為什麽現在會缺少東西?還不是因為被你扣下了嗎?你扣下人家,導致人家缺東西,然後你再幫她找東西,還引以為豪。這個邏輯是不是有點兒問題啊?
第三個論據,是黃袍怪自己說,百花羞前世是天宮裏披香殿的宮女,和他私訂終身,約好一起下凡做夫妻。結果百花羞下凡以後,不記得前世的事了。這個故事看上去很有愛情的悲劇色彩,三生三世,緣定今生。不過請注意,這是黃袍怪單方麵的說辭,百花羞前世到底有沒有跟他私訂終身,誰能做證?就算這事是真的,人家這輩子已經不記得上輩子的事了,而且還是個錦衣玉食的公主。你非要把人家抓到山洞裏、過山頂洞人的生活,你就不知道什麽叫不打擾嗎?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讓她走嗎?
第四個論據,是孫悟空變化成的百花羞說自己心口疼,黃袍怪就吐出自己修煉的內丹,給她治病。這個確實能反映出他有體貼的一麵,但和接下來我要說的事情一比,真的就不算什麽了。
原著寫得明明白白,豬八戒和沙和尚打上門來,黃袍怪馬上就懷疑,是公主通風報信。原著裏說:“那怪陡起凶性,要殺公主。”(第三十回)你看,對自己的老婆,居然這麽容易就動殺心。這是愛情,還是占有欲?
接下來,黃袍怪見到公主,開口就罵:“你這個賤婦!我對你這麽好,你怎麽隻想你父母,更無一點夫婦心?”注意,黃袍怪的所謂愛情,是要求對方完全割舍掉原生家庭,一門心思做自己的附屬品。隻許你跟我做夫妻,不許你回娘家看父母。這是愛情,還是占有欲?
公主聽黃袍怪這麽一罵,原著裏說她嚇得跪倒在地求饒?——?一被罵就跪倒,說明公主很可能經常被家暴,這是長期形成的本能反應。還沒完,接下來黃袍怪帶著公主去跟沙和尚對質,這時他的表現是這樣的:
那怪聞言,不容分說,輪開一隻簸箕大小的藍靛手,抓住那金枝玉葉的發萬根,把公主揪上前,捽在地下。(第三十回)
你瞧瞧,你覺得這叫愛情嗎?
最後,我們再看當事人百花羞公主對黃袍怪的感情。孫悟空大戰黃袍怪之前,還問過公主,說:“你跟他畢竟做了十三年夫妻,還有孩子,你舍得他嗎?”
公主的反應是:“我怎的舍不得他?其稽留於此者,不得已耳!”非常果斷堅決,連孩子都不要了。而且,百花羞公主和黃袍怪生的兩個孩子,後來被豬八戒和沙和尚從半空扔下來,活活摔死,現場慘不忍睹。小說裏居然沒有提到百花羞公主對一雙兒女慘死的反應?——?可見這十三年的日子,對百花羞公主來說,就是一場噩夢,她早就受夠了。
所以,黃袍怪對待百花羞的方式,是把她扣留在深山老林,強迫她生了孩子,還經常打罵她。這個故事應該上《今日說法》,根本不是什麽愛情故事。黃袍怪本質上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偏執狂,自以為愛百花羞,但根本不顧她的感受,而要求她做自己的附屬品,以自己的感受為中心。
香港有一部經典電視劇《大時代》,裏麵有個經典人物叫丁蟹,他對感情的態度也是這樣:我不要你覺得,我隻要我覺得。這種偏執男,看似深情,其實非常可怕。現實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辨別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