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結婚

今年年初,一群學生來我家拜年,我問他們:

“下一站去哪裏?”

學生回答:

“去羅龍治老師家。”

羅龍治是台北“工技學院”的教授,我們是老朋友,偶爾遇有曆史上的典故問題,我都會打電話問他,但是我們很少見麵。於是,我很快接口:

“那好啊,我也跟你們一道去。”

進了羅家,寒暄過後,我們坐下來聊天。在場的四五個學生都是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話題不覺往婚姻方麵打轉,討論的是結不結婚的問題。大家七嘴八舌地發言,後來羅教授作了結語:

“給你們一個建議,如果你們要結婚,一定要確信你的對象是真情摯愛。”

學生在麵對老師訓示的時候都點頭,可是臉上卻是一副不解的神色。見此情景,我挺身對羅教授說:

“你講這些話他們不太能體會,不過我懂你的意思,我是過來人。”

二十多年前,是什麽原因促使我去結婚的呢?

很簡單,因為我對傳統賦予女人的角色和義務表示認同。那個時候的女孩,即使受了高等教育,如我們,但心裏都非常清楚:婚姻是女人生命曆程中一項很重要的任務,我們必須去完成。中國女孩的悲哀就是,沒有經曆交男朋友的階段。我們不為交男朋友而交男朋友,是為找丈夫而交男朋友,甚少女孩會對目標產生疑慮。

為什麽要交男朋友?

當然是為了體驗生命中的情愛關係。

但是,我們不懂。在我們上大學的時候,我們把情愛、和婚姻結合在一起。

基本上,我們對婚姻沒有什麽概念,有的也隻是我們的父母所給我們的。我們傳統文化中沒有所謂的婚姻教育,儒家雖然提出五倫——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和夫婦,但是攤開儒家所有的訓示,前四倫的關係都有詳細的敘述教你如何去修養,唯獨夫婦這一倫幾乎找不到。

在這樣的教育下,婚姻隻有儀式的傳承。我們長大了,就跟我們的父母一樣,納入這個婚姻係統,大家都去結婚。

因此,中國人的婚姻質量之差無可比擬。我們的婚姻選擇往往是遷就社會的現實,而不是遷就個人的興趣或感情。在一個保守的社會中,離婚率雖然低,卻源自女方片麵的忍耐。從小到大,我周遭長輩的婚姻並沒有令我覺得結婚有多好,包括我母親的婚姻都是一個大失敗。但是,我從來沒有去探討結婚後的一堆問題,我隻是應社會的規範,應觀眾的請求,走入婚姻,而且還要趕在成了大齡女子前快快找到一個婚姻對象。

尋找白馬王子

在我還未進大學以前,看到鄰居的姐姐們每個人都有大把大把的人追,送花的送花,寫信的寫信,將她們的大學生活點綴得多彩多姿。當時,我最大的誌向就是上大學,在大學裏去邂逅我的白馬王子,僅此一念,竟然讓就讀一所差勁的商業職業學校的我,考進了“國立大學”,可見愛情的吸引力多麽大。羅曼·羅蘭在《約翰·克利斯朵夫》中說過:“有什麽信仰能與戀愛並立共存而分庭抗禮的呢?”

上大學的第一年,因為男多女少,我在學校裏很風光,喜歡參加舞會,還被冠上“舞林第一高腳”的封號。第二年,中國台灣的大學首次出現一個延續至今的現象,文、法、商學院裏女生的錄取率比男生高。雖然我的舞技精湛,什麽活動都參加,但是我始終沒有在大學裏邂逅我的白馬王子,更沒有過什麽轟轟烈烈的愛情。

在我大四要畢業的那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柴鬆林教授發表了他有生以來的第一個災難數字:

適婚年齡的女生多過男生!

這是一個多麽巨大的災難啊!但是,柴教授所提出的數字並不隻在中國台灣出現,它在德國和日本都是既定事實。據統計,戰爭期間的出生率不論男孩女孩都很低,戰爭結束進入太平社會以後,人口出生率暴長。日據時代的中國台灣,在抗戰最艱苦的那一年,平均人口成長率是一年十六萬,換言之就是男孩、女孩各八萬。抗戰勝利後,中國台灣的人口成長遽升到一年四十萬,男孩女孩各二十萬。如果依照傳統,男孩和女孩的適婚年齡相距五歲的話,1941年出生的八萬男孩要配1947年或1948年出生的二十萬女孩,這個比例就顯得太懸殊了。

我是抗戰勝利後第一年出生的。柴教授的災難數字發表,印證了我上大學以後內心長久的疑惑。

為什麽我可以嫁的男生都消失了?

原來,答案在此。問題是女生為什麽一定要選比自己大的男生?如果往下找,可選的對象就多了。

贏得丈夫歸

畢業之後,我很快地從不務實際尋找白馬王子的想法中醒來,接受了社會現實。原因是女孩子上大學已經十九歲,四年大學畢業就二十三歲,在婚姻市場上,一個女人最有條件的時候是在二十五歲以前,她必須在十九歲到二十五歲之間設定一個目標,努力找到一個理想的對象。我已經二十三歲了,汲汲於婚姻市場中,想在身價達到最高點的時候趕緊將自己售出,以免到跌停板的時候必須等待被拋售的命運。

如果是在以前女孩吃香的情況下,我的任務並不算難。但是,我不巧遭逢了社會人口結構巨變的過渡期,在男方是買方市場的不公平情況下,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劣勢。

這時候,我的丈夫出現了——以當年中國台灣的婚姻市場來看,他算是條件相當優厚的。一個留美學人,年紀三十歲,家世很好,家裏環境相當不錯,他可以算是搶手貨了。在男少女多的情況下,我能嫁給他,也算是我的競爭能力很強了。我想主要因為我年輕貌美,大學畢業,在中學教國文。我們是經由朋友介紹而認識的,在認識不多久之後就結婚了,倉促結婚的最大原因是,他為結婚而結婚,我也為結婚而結婚,我們兩個都在婚姻市場上待價而沽,雙方的條件談妥買賣就成交了。

離婚後,我在座談會上常常碰到柴教授,每次都要嘀咕幾句,都是他的烏鴉嘴,害我如何又如何。事實上,這是玩笑話,我的婚變當然和柴教授無關,而跟現世的社會有關。客觀地看,我在婚姻市場上所遭受的壓力還不算大,比我小三四歲的女孩到適婚年齡所受的壓力更大。多年後,我們這一代的婚姻破產,多半都是因這些小我們三四歲的女人介入而起。有時候,我們不能隻從道德或倫理的角度去看一個社會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的基礎是一個很殘酷的現實——僧多粥少。

一個不幸的家庭會製造另一個不幸的家庭,這是可以驗證的因果規律。我出生在一個破碎家庭,母親是改嫁的,她的再婚生活並不愉快,我從小就在母親與繼父的吵鬧中長大。除此之外,我們家的物質環境奇差,為了從這個家庭逃走,我將婚姻當作逃生口,踏出了錯誤的第一步。

我們常看女明星在報紙上說,演了幾年電視劇都是配角,唱了幾年歌一直不紅不火的,載浮載沉,突然向新聞界宣布息影嫁人或棄歌生子去了,仿佛結婚是解決一切的退路。也有很多上班的女孩告訴我,工作疲累沒有什麽展望,幹脆找一個對象結婚算了。她們有著共同的心態,都將婚姻視為逃避事業挫折的避風港。抱持這種心態結婚的人,最後一定婚姻失敗。道理很簡單,婚姻根本不是也不應該是躲避失敗的處所,我的婚姻所以失敗仍有它的道理在,是出於個人對婚姻的認識不清。

都是賢妻良母惹的禍?

我覺得,女人是最可愛的動物,因為她們是最善於反省的動物。

從我發生婚變開始,很多長輩好心地和我一起檢討我的過錯,而我也覺得她們都很有道理,說來說去,我發覺自己簡直不是人,是豬八戒——這幾年的婚姻生活中,我沒有做對任何一件事。婚前,我對他的了解顯然非常不夠,這點我早就知道。婚後,我一心一意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忽略了丈夫的感官滿足。我從來沒有好好打扮自己,而是讓自己從四十八公斤的小姐變成五十八公斤的肥婆。結婚六年,我沒有買過一管口紅,我的口紅是出嫁時鄰居們合夥送我的,還有接收我前夫妹妹的舊貨。在美國三年,我隻買過兩件地攤衣服,每件價值十美金。我的個性太剛強,我的前夫個性柔弱,在家裏我一定太跋扈,諸如此類等等。唯一不曾落在我頭上的罪名:我生了兩個兒子。

從反悔當中,我又生出許多假設,假使當初我不如何如何,今天我就不會如何如何。總而言之,假使一切從頭來過,我絕對不會扮演先前自己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問題是,時光不能倒流,我一味地自責根本無濟於事,隻是讓自我的評價愈來愈低,而自我憎惡的情緒愈來愈高。

後來,我和一個很好的朋友談起我們婚姻失敗的種種,才發現我是庸人自擾。這個朋友她所扮演的角色和我完全相反,她非常重視打扮自己,講求夫妻雙方的**和愉快享受,控製先生的肚子,管束先生的經濟,非常積極地扮演守門員的角色。結果,她的婚姻和我一樣失敗。

大約婚變的第四年,我開始平心靜氣地從一個較全麵的角度去看婚變問題,我發現,任何一樁婚姻的失敗,個人固然脫卸不了責任,但是它還摻雜了社會因素。我承認我個人的因素是婚前認識不清,婚後不懂相處技巧,但是我有很多經過愛情長跑的朋友,她們的婚姻依然失敗。我想,最大的症結在於我們沒有兩性教育。

現行婚姻製度的男女關係是徹底的男尊女卑,我們正處在這個中國台灣父係社會解構的開始。解構是一種緩慢的、無形的運動,置身其中的人往往是看不清楚的,社會學家也沒有先見之明,因為我們社會的信息不夠發達,沒有辦法提供預警。

當中國台灣南部流行登革熱時,體質較弱的人就會先感染,至於台北人很少受感染並不表示我們的體質強健,而是因為我們不在疫區內。同樣的,當社會開始解構,最先遭受衝擊的自然是都市人的婚姻,而婚姻本身不健全的更是首當其衝。

誰說一定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