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月報》是商務印書館創辦於1910年的文學刊物,堪稱20世紀20年代中國現代小說最為重要、影響也最大的發表園地。而小說,又是新文學的主體形式之一,因此《小說月報》上麵“她”字的書寫實踐,無疑帶有某種程度的象征性和導向性。

1920年8月第11卷第8號上,《小說月報》所登載的翻譯短篇小說《命與信》之中,已經開始使用女性第三人稱單數的“她”字了。該刊第10號、11號、12號上,也都有“她”字的使用。不隻是譯作如此,原創的小說和劇本中也有使用。但這時,在《小說月報》發表作品的人仍有不區分第三人稱男女性別的(如被認為是鴛鴦蝴蝶派代表的周瘦鵑),而作男女性別區分的作者中,使用“伊”字的人也不少。大體說來,該年內《小說月報》上“她”字與“伊”字的使用情況,可謂旗鼓相當。

1921年1月,在鄭振鐸的主持下,《小說月報》實現了改革,情形隨之發生了明顯變化。“她”和“伊”兩字的使用都越來越普遍,其中“她”字出現的頻率更是急劇加大。綜觀1921年全年,與“伊”字相比,“她”字占了絕對的優勢,在兩者的使用比率中居於90%以上。

從1921年1月、2月《小說月報》第12卷第1號、第2號開始,許多著名作家都采用了“她”字(其中絕大多數使用者以前又均曾采用過“伊”字),像冰心、許地山、瞿世英、沈澤民、鄭振鐸、沈雁冰(茅盾)[1]、王統照、耿濟之、廬隱等,其中,尤其以冰心、廬隱、許地山、王統照等人使用為多。除了沈澤民等個別人略有反複之外,其他人此後在該刊上都基本保持了這種使用立場,並形成習慣。1921年內,隻有魯迅、周作人、葉紹鈞(聖陶)、朱自清、周瘦鵑、汪靜之、梁宗岱等幾個名家,仍然堅持使用“伊”字。

從《小說月報》來看,朱自清放棄“伊”而改用“她”字,是從1922年4月在該刊上發表《台州雜詩》之二《燈光》一詩開始的[2]。在該詩裏,朱自清寫道:

那泱泱的黑暗中熠熠著的

一顆黃黃的燈光嗬,

我將由你的熠熠裏,

凝視她明媚的雙眼。

葉聖陶放棄“伊”字而改用“她”字,則始於1922年7月他發表短篇小說《祖母的心》[3]。此外,1922年4月加入采用“她”字隊伍的小說家,還有李劼人、王任叔等人。1923年5月,徐誌摩開始在該刊發表詩文時,便已使用“她”字了。該年年底和1924年,梁實秋、張聞天、傅東華等人也分別在該刊使用了“她”字。

圖29 魯迅1923年年底至1924年年初開始采用“她”字

魯迅和周作人兄弟最終采用“她”字,也發生在1923年年底和1924年年初。其中,周作人似稍早。1923年11月,周作人在《小說月報》翻譯發表武者小路實篤的《某夫婦》(載該刊第14卷11號)時,便已正式改“伊”為“她”。其“譯後附記”所署的日期為1923年7月17日,其中也使用了“她”字。1923年12月26日,魯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發表著名的《娜拉走後怎樣》的演說,該演說稿次年年初發表在《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刊》第6期上(此刊具體出版時間不詳[4]),其中已經使用了“她”字。在這篇揭示現代“新式”女性命運的具有認知標誌性和象征性的文章中,魯迅決定改用“她”字,實在是意味深長。以往,學界一般認為魯迅放棄“伊”而改用“她”字,是從1924年3月發表在《東方雜誌》上的《祝福》[5]開始(該小說自署的寫作時間為1924年2月7日),在《祝福》中,魯迅借助153個“她”字,成功地塑造了祥林嫂這個深受傳統禮教和世俗社會文化迫害的婦女形象。這也是他成功塑造的第一個女性文學形象。1924年5月,魯迅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5號發表小說《在酒樓上》,也使用了20多個“她”字。該短篇小說自署的寫作時間為1924年2月16日。應該說,魯迅先生開始正式使用“她”字的時間,是1923年年底和1924年年初,這一判斷大體上是不錯的。

圖30 在魯迅小說中,1924年年初《祝福》對“她”字的正式采用,塑造了不朽的女性文學形象“祥林嫂”。這裏是原載於《東方雜誌》的原文片段

關於魯迅與“她”字的早期關係,還有一件有趣的筆墨官司值得在此穿插記述。1925年2月4日,有位筆名叫潛源的先生不滿魯迅在《京報副刊》上所發表的《咬文嚼字》一文中對翻譯界一些“毛病”的諷刺,以為小題大做,不免過頭。如認為在翻譯西文的過程中,遇到外國女子的姓名,便專門“加些草頭,女旁,絲旁”來對譯,實不必如魯迅所批評的那樣,乃是“受到傳統思想束縛”的結果,隻不過是“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別”罷了。此文題為《咬嚼之乏味》。文中辯解道:“用‘輕靚豔麗’的字眼譯外國女子名,既非主張男女不平等,則其不受傳統思想的束縛可知。糟就糟在我不該在‘想’字上麵加個‘常’字,於是魯迅先生說,‘常想就是束縛’。‘常想’真是束縛嗎?是‘傳統思想的束縛’嗎?口吻太‘幽默’了,我不懂。……假如照魯迅先生的說法,數年前提倡新文化運動的人們特為‘創’出一個‘她’字來代表女人,比‘想’出‘輕靚豔麗’的字眼來譯女人的姓氏,不更為受傳統思想的束縛而更麻煩嗎?然而魯迅先生對於用‘她’字卻沒有諷過。”這位作者還不滿意《京報副刊》的主持人孫伏園稱其為“簇新青年”,以為是挖苦,並反諷說:“假如我真是‘簇新’,我要說用‘她’字來代表女性,是中國新文學界最墮落的現象,而加以‘諷刺’呢。因為非是不足以表現‘主張男女平等’,非是不足以表現‘擺脫傳統思想的束縛’!”[6]

一個星期之內,敏銳的魯迅先生即寫成《咬嚼未始“乏味”》一文,以幽默加犀利的筆觸給以回擊。他寫道:

一、原文雲:想知道性別並非主張男女不平等。答曰:是的。但特別加上小巧的人工,於無須區別的也多加區別者,又作別論。從前獨將女人纏足穿耳,也可以說不過是區別;現在禁止女人剪發,也不過是區別,偏要逼她頭上多加些‘絲苔’而已。

二、原文雲:卻於她字沒有諷過。答曰:那是譯she的,並非無風作浪。即不然,我也並無遍諷一切的責任,也不覺得有要諷草頭絲旁,必須從諷她字開頭的道理。

三、原文雲:‘常想’真是‘傳統思想的束縛’麽?答曰:是的,因為‘性意識’強。這是嚴分男女的國度裏必有的現象,一時頗不容易脫體的,所以正是傳統思想的束縛。

……[7]

從上述魯迅與潛源的“筆仗”中,除了可以明見他本人對於“她”字的態度之外,也能集中窺見當時中國“她”字的創生、傳統“性意識”和“男女平等”觀念之間的那種錯綜複雜的糾葛關係。[8]

就《小說月報》來看,1924年之後,還堅持使用“伊”字來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著名作家已經很是少見。梁宗岱在1925年時,也終於改“伊”字為“她”字了[9]。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這些重要現代作家和文化人之外,當時基本不在《小說月報》發表作品的胡適的態度也不能不提到。大約從1922年起,胡適就已經開始使用“她”字[10],此後兩三年間,雖有時仍然使用“伊”字,但“她”字的使用顯然逐漸增多,1924年年底以後,“她”字在他那裏已基本戰勝“伊”字。這與魯迅等人的改變大體同時。

另外,值得特別提出的還有那些名揚天下的女性作家的態度。冰心、廬隱無疑是當時影響力最大的女作家。她們在《小說月報》上發表的小說數量極多,正如筆者已經指出的那樣,從1921年年初開始,她們就大量地使用著“她”和“她們”這些新生的女性代名詞。不僅如此,該刊的其他女性作家(當時一般標明“某某女士”)也大多樂於使用這些女性新代詞符號,全然沒有前述《婦女共鳴》雜誌那般從事婦女運動者所具有的,認為“她”字帶有“女性非人”意味的一類褊狹敏感。比冰心、廬隱稍晚成名的石評梅、馮沅君等女作家,也均屬“她”字的熱心書寫者。馮沅君從1923年秋開始剛從事寫作時,即慣用“她”字;石評梅在1922年年初之時,已喜歡大量使用“她”字,隨後兩年,甚至在詩文的標題中對“她”字的使用也已屢見不鮮。[11]陳衡哲1924年前後也較多使用了“她”字。[12]通過這些新代詞符號的熟練書寫,這些女性作家借以自由抒發女性特有的思想情感、社會關懷,張揚著新時代勃發的女性主體意識。

如果說《小說月報》等新式文藝報刊中的有關使用情況和著名作家的態度,反映了趨新陣營的時代動向,那麽一般社會性報刊中“她”字的使用、教育界的有關規定和中學國語教科書的使用情形,相關詞典的收錄等,則可更多地體現其社會化的接受與認同程度。

1923年夏,中國“通俗音樂之父”黎錦暉為“她”字的社會化傳播,也作出了獨特而重要的貢獻。他在自己主編、曾在中國兒童教育世界極具影響力的《小朋友》雜誌上,發表了專門為兒童所創作、供傳播和普及關於第三人稱單數代詞這一語言知識之用的通俗兒童歌曲《他、她、牠》一首,成為當時促進“她”字社會化認同的一個非常積極的手段。

該歌曲為G調。歌詞如下:

(一)張村有位老人家,他名叫馬大麻,馬大麻,馬大麻,馬大麻、馬大麻,他。

(二)李家有位十三姨,她名叫小茉莉,她,小茉莉,小茉莉,名叫小茉莉,她。

(三)我家有隻老駱駝,牠叫做冰哥哥,牠,冰哥哥,冰哥哥,叫做冰哥哥,牠。

其中,歌詞的韻腳,很注意與當時規定的“他”、“她”和“牠”分別發“ta “yi”和“tuo”的韻腳相一致,通過重複傳唱,有助於加強記憶。不僅如此,黎錦暉還特別在歌詞的右邊,簡潔而清晰地寫明了三字的不同發音、指代內容,以及何以必須分化成三的理由:

他,應該念ㄊㄚ,指男人。

她,應該念|,指女人。

牠,應該念ㄊㄛ,指一切事物。

到底為什麽要這樣分開呢?“一隻老駱駝跑來跑去,李十三姨逗著他玩,馬大麻子本來愛他,不覺在一旁哈哈大笑。後來,他便把他贈給他了。”

無論說話,看書,這段話總覺得有點混亂;請小朋友們將“他她牠”三字分出來,就可以十分明白了。[13]

圖31 黎錦暉歌曲《他、她、牠》,載《小朋友》1923年第69期

對於“她”字的傳播和社會認同來說,黎錦暉的這一努力可謂相當及時。他不愧為著名語言學家、國語運動的重要領導人黎錦熙之弟,故對“他、她、牠”代詞體係的意義不僅把握得極為透徹、對其內涵的解說也十分通俗而準確。該歌曲在當時,對傳播“她”、“牠”二字、促其盡快社會化,所起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可以說,1924年前後,社會上對“她”字的認同和接受明顯增強了。以當時民間最有影響力的《申報》為例,該報1923年以前對“她”字的使用還很少,1923年之後逐漸增多,1924年開始則大量使用。再以1924年8月3日創刊、當時極有影響力的新興社會性報紙之一《國聞周報》為例來看,其文藝欄目中,從當年9至10月起,不僅一般作品裏已較多使用“她”字,還出現了一些以“她”字入題的小說,如馬二先生譯的小小說《他為什麽娶她》、《理想中之她》,淩曉肪的《她的理想中之他》[14]等。

從詞典傳播方麵來看,1923年年底,中華書局出版大眾用的《國語普通詞典》,其中的“女”部收錄了“她”字,這是“她”字社會化過程中不容忽視的事件。該詞條寫道“她:他,指女人用的”;“她們:‘她’的複數”。同時,“伊”字在詞條中竟然已使用“她”字來做解釋——“伊:她”;“伊們:她們”。[15]這在“她”字的社會普遍化認同史上,大體具有某種標誌性意義。

從教育界來看,此期也出現了一個與“她”字流行開來有關的重要事件,那就是1924年7月3日至9日,當時國內最大也最有影響的教育團體——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東南大學召開第三屆年會,其“國語教學組”討論並最終通過了蔡曉舟[16]提議的“請采用‘她’、‘牠’、‘哪’等代名詞及形容詞並規定其讀音以改進國語案”。認可這一提案得以通過的決議如此寫道:

本案議決“她”字相當於英文的“she”,德文的“sie”,是指第三人稱的女性代名詞,國音讀作“|”陰平聲,與第三身男性代名詞——相當於英文“he”的“他”字不同。“他”國音讀作“ㄊㄚ”陰平聲。“牠”字相當於英文“it”,德文的“es”,是指第三位廣義事務代名詞,國音讀作“ㄊㄛ”陰平聲。……以上均可用趙元任博士的國語留聲機片所發的音為標準。由本社送到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去請求採入國音字典,以資提倡而期普及,並請本社朱經農、陶知行兩先生函約商務印書館平民千字課再版時,即采用此等字。[17]

這位蔡曉舟先生,今人已不甚熟悉,但他卻是民國初期報界、教育界和國語學界的一位知名人士。五四運動2個月後出版的第一部關於該運動的資料集《五四》,就是他和楊亮功所編。他的妻子鄧春蘭更是五四時期大名鼎鼎的人物,被譽為“衝破‘大學女禁’的第一人”。鄧當時倡導男女教育權平等的有關文章,如《春蘭上蔡校長書》和《全國女子中小學畢業生同誌書》等,皆通過他傳遞到各報刊媒體。同時,蔡曉舟還積極提倡白話文並成為較早研究國語文法的先驅者,曾著有《國語組織法》和《白話文研究法》等書。因此,他極為熱心於“她”與“牠”字在教育界的推廣和普及,實在毫不足怪。

朱自清直接將蔡曉舟的前述提案稱之為“采用他、她、牠案”。據他會後回憶記載,這一提案“足足議了兩個半鍾頭,才算不解決地解決了”。對此,他本人曾寫下一段很有意思的揶揄文字:

其實我第一先應該佩服提案的人!在現在大家已經采用“他,她,牠”的時候,他才從容不迫地提出了這件議案,真可算得老成持重,“不敢為天下先”,確遵老子遺訓的了。在我們禮義之邦,無論何處,時間先生總是要先請一步的;所以這件議案不因為從容而被忽視,反因為他的從容而被尊崇,這就是所謂“讓德”。且看當日之情形,誰不興高而采烈?便可見該議案的號召之力了。本來呢,“新文學”裏的第三人稱代名詞也太紛歧了!既“她”“伊”之互用,又“她”“它”之不同,更有“佢”“彼”之流,竄跳其間;於是乎烏煙瘴氣,一塌糊塗!提案人雖隻為辨“性”起見,但指定的三字,皆屬於也字係統,儼然有正名之意。將來“也”字係統若竟成為正統,那開創之功一定要歸於提案人的。提案人有如彼的力量,如此的見解,怎不叫人佩服?[18]

由相關教育提案的采納和上述這段朱自清的揶揄文字推知,當時新式的“國文”和“國語”教育界認同“她”字、放棄“伊”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詞,似乎已經在逐漸開始占據主導地位。不過,閱讀一些1930年以前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所得出的結論可能並沒有這麽樂觀,這大約是課本教材建設通常總要比前沿實踐慢幾拍的緣故。另外,“也字係統”後來盡管成功地主導了較長時間,但最終也並沒有像時人所預測的那樣徹底成功,而是功敗垂成——“牠”字最後依然被淘汰。

實際上,無論是在采用“伊”字還是“她”字方麵,民初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都相對略顯滯後,同當時在國家的主持下、白話文迅速進入中學課本的進程並不完全一致,與現代標點符號被積極采納的情形也有所區別。大體說來,在20世紀20年代中期以前,引入現代“她”字或“伊”字書寫作品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尚不多見,因為當時的整個新知識界還沒有就此問題達成普遍共識,尤其是在“她”字和“伊”字的選擇問題上,盡管已經出現了達成共識的明確趨向。

圖32 《新學製國語教科書》第二冊封麵

據筆者所知,較早采用“她”字並較有影響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當屬1923年初版、1925年出第5版的《新學製國語教科書》。這是顧頡剛、範祥善、葉紹鈞等編、胡適、王岫廬等校訂,供初級中學用的國語教材。不過其中既用了“她”字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也在相同意義上矛盾地使用了“伊”字,同時還分別使用了“牠”和“他”字作為中性代詞[19]。此種混**雜地收錄各種矛盾用法的情形,在20世紀20年代後期乃至30年代初中期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

目前,筆者還沒有條件掌握20世紀20年代中期至30年代中期所有的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隻好先利用這方麵資料較為豐富的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的有關收藏,對此期“她”字和“伊”字在中學國語教科書中的傳播情況,作一點粗略的態勢勾勒。北師大圖書館《館藏解放前師範學校及中小學教科書全文庫》裏,共收有中學國文國語教科書151種,除去1925年以前和1935年之後的部分,再剔除那些古文選注和專門講述各種國語語法、不太有條件使用現代“她”、“伊”二字的部分,共剩下各種國文國語的讀本、選本、教本有92種。其中隻是以“伊”作為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者有9種;既采用“她”也采用“伊”、混雜不分者有11種;隻采用“她”作為女性單數代詞者達到26種。三者合起來的數量為46種,占到總數的一半,使用過“她”字者占到總數的40%。若再考慮到教材編輯和題材選擇過程中其他因素的影響,這個比例已不算小。而就“伊”與“她”的關係而言,雖兩者間仍存在著相當的競爭,但“她”字的優勢已完全確立。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其中1925年至1930年間的教科書實際上隻有4種,故它所反映的應基本上是20世紀30年代前期的情形。[20]

圖33 1932年版《國音常用字匯》封麵由此延伸出來的其他一些流行詞典。這些詞典,也多半是民國時期現代“國語”運動的產物。從某種意義上說,以劉半農為重要骨幹的國語運動,始終沒有忘記對“她”的關懷和關照。在“她”字的社會傳播和認同方麵,功不可沒。

1935年8月,中華書局出版張文治等編纂的《標準國音學生字典》,流播極廣。其中標明“她”字:“音伊,語體文中的女性第三身代詞”;標明“牠”字,音tuo 、te,“中性第三身代名詞”;標明“它”同牠[23]。該詞典1947年2月時已發行到第11版,可見其社會影響之大。大約同時或稍後出版的《標準國音常用字典》,也標明“她”:“俗借作他字,指女性說的”[24]。

圖34 《標準國音學生字典》封麵

1935年12月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標準語大辭典》,是當時另一部較為權威的詞典,其中解說“她”:“yi,他,女性”;“牠”:“te,中性的第三人稱”。可見當時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她”字雖已較廣泛地得到社會認可[25],但同時一些權威的字典和詞典所規定的發音,卻多為“伊”音。

那麽,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這個新興的“她”字究竟如何發音呢?或者說上述這些一度借助國家的力量推行的字典中語言學家們所規定的“伊”字讀音,到底有多少人遵循?筆者很關心這一問題,因此特就此對自己所熟悉的80歲左右高齡的8位史家進行了專門采訪。這8位史家分別來自於江蘇、上海、福建、四川、湖北、雲南等地。我問他們早年在家鄉讀書的時候,也就是20世紀30年代後期和40年代,其小學和中學教材中是否已有代表女性第三人稱代詞的“她”字?它是如何發音的?8位史家都肯定地告訴我,當時教材中已有現代意義的“她”字,且7位史家記得該字都與“他”字一樣發“ta”音,隻有一位史家明確說明,當時“她”字是發“伊”音的。這與我所了解的當時有些論爭者所指出的事實大體吻合[26]。或許正因為如此,到了20世紀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時,已有語言學家不得不正視這一社會語言現實。如中國辭典編纂處編、1939年增修竣事、1943年公開出版的《國語辭典》就標明:她,讀ta,又讀yi;牠,讀ta,又讀tuo 、te;它,同牠,讀ta,又讀 tuo。[27]盡管其仍不願放棄錢玄同等人的語音設計,卻也不得不首先承認社會上較為普遍的“ta”聲發音。

可以說,關於“她”字的這一發音問題,實際上成為該字社會化認同過程中的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插曲。

與此同時,關於“他”字分化成“她”、“牠”等字的現象,專業的語法學著作也不得不加以正視、給予明確反映。如1936年楊伯峻出版的《中國語文文法通釋》一書在講到“代名詞”的時候,便說明道:“在口語中,常用作‘他’稱代名詞的隻有一個‘他’字。近年來,受了西洋字的影響,又把‘他’字分為‘他’、‘她’、‘牠’三字。‘牠’是指事物的代名詞……‘她’相當英文的‘she’,指女性而言。除掉‘他’、‘牠’兩字外,廣東人好用‘佢’字,江蘇人好用‘伊’字……”。[28]綜上所述,可見大約到20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中後期,作為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的“她”字已經基本流行開來,並得到社會上較為廣泛的認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