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9 最早參與磋商“她”字問題的語言學家錢玄同
三是照他們平日的看法,“中國字不夠就拿別國的字來補;不必別造新字,老實就寫一個she字”。可這樣一來,本來包括陰陽中三性的“他”字,其中陰性被分出來後,意義變狹,而剩下的陽性和中性都用一個“他”字,劉半農覺得“也不太好”,因此又進一步主張,幹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英文中的he,she,it 三字全都搬到漢語中來作罷,同英語相比,甚至用世界語中的li,si,gi,可能還要更為合適些。
麵對錢玄同1919年2月8日來函的質詢,周作人5天後給予了回複。他首先詳細解釋了自己此前采用“他女”的真實想法。原來,他本人要造這樣一個“從女,從他,他亦聲”的怪字,乃基於三方麵的考慮:“一麵要求翻譯上的適用,一麵又要顧印刷局的便利,一麵又教中國人念著‘他’字,心裏想著‘女’字,合成一個第三身的女性人稱代名詞,是一個不得已的辦法。”他說明“他女”兩字不妨讀一個“他”字音,“女”字在此則姑且隻視作一個不發音的符號。同時,他還明確表示,對於這一發明其實自己也不太滿意,主要原因“便隻在他是眼的文字,不是耳的文字,倘若讀音而不看字,便不能了解,實是缺點。至於字形上的不三不四,尚在其次”。
接著,在評斷錢玄同前麵所提出的三種假定辦法的時候,周作人又從理論上根本否定了自己的做法,承認“他女”這個法子“不能適用”,“非但有些不詞,實際上背了代名詞的本意了”。他指出,在中國舊書中也有“生如何如何”、“女如何如何”的說法,但這裏的“生”或“女”都是用作名詞,不能作代名詞用,“倘若名詞可以兼代名詞用,我們要代名詞何用呢”?由此推論,他還“想起日本的‘彼女’,也不甚妥當”。實際上,這也等於否認了前麵所提到的胡適曾采取的那種辦法。應當說,在這個問題上,周作人的確又將有關認識向前推進了一步[10]。
如前所述,晚清時已有人進行過以“伊”專譯“she”的實踐,但是在“她”字出現以後,從不同於“他”字發音的角度自覺選擇“伊”而排斥“她”字,確認把“他”字留給男性第三人稱專用,並對五四前後文壇學界的有關使用產生重要影響的,周作人和錢玄同二人無疑堪稱先驅。隻是此後,關於“她”字的討論,卻並沒有因為這兩位先驅人物暫時取得高度的共識而終結。錢、周二人對“伊”的格外鍾情,在一年之後曾一度傳染給更多的文人學者,然曆史最終的結局,卻也並不符合他們排“她”的邏輯與護“伊”的意誌。
參考文獻
[1]劉半農:《“她”字問題》,原載《學燈》1920年第8期,轉載《新人》第6號。
[2]有一些文章,如,蒙樹宏:《說“她”》[載《辭書研究》,1981(4)];翟華:《西式男女有別》(載《青年參考》,1999-05-28);肖楊:《她:21世紀最重要的一個字》(載《南方日報》,2001-01-10)等文,均說劉半農1917 年於所翻譯的英國戲劇《琴魂》(或誤為《夢魂》)中,曾使用過自創的“她”字。然筆者查考過1917年最早刊於《新青年》上的《琴魂》原文,有關各字皆作“他”。可見此說有誤。據筆者推測,其誤可能來自於1934年6月星雲堂書店出版的《半農雜文》第1冊。其中,不僅《琴魂》中的“他”字均改成了“她”字,同時還出現了原文也沒有的“它”字。1917年以後他發表的其他文章中,也有此類現象。但文章最後的發表時間卻保留未變,這很容易造成誤解。劉半農1934年之所以如此處理,除了當時“她”字已流行開來的緣故之外,可能與1917年後他已經就有了“她”字的創議有關。由此可見,在新名詞的研究中,版本和時間問題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性。
[3]周作人譯:《改革》,載《新青年》第5卷第2號。
[4]兩文分別載《新青年》6卷1號(1919年1月15日)和《新青年》6卷2號(1919年2月15日)。《學燈》1919年3月21日從《新青年》轉錄《賣火柴的女兒》時,“他女”被改成“他”字。
[5]周作人《改革》一文1920年收入《點滴》(周作人輯譯,新潮社1920年8月初版,為“新潮叢書”第三種)時,有關“她”字的說明文字被刪除了,“他女”也改成了“伊”字。1928年,《改革》收入周作人的譯文集《空大鼓》時,同樣也沒保留下有關“她”字的說明。胡適的《弑父之兒》,1919年收入《短篇小說(第一集)》(亞東圖書館1919年10月初版)時,也刪掉了有關“他女”的注釋。故朱金順先生特作《有關“她”字創造的兩件史料》[載《綠土》,1999(38)],將上述史實公諸同好,以“不使有關文獻被曆史湮沒”。
[6]葉紹鈞(聖陶):《這也是一個人?》,載《新潮》1919年3月1日第1卷第3號。
[7]葉紹鈞:《春遊》,載《新潮》1919年5月1日第1卷第5號。
[8]葉紹鈞:《這也是一個人?》中,開篇第一句即為:“他女生在農家,沒有享‘呼婢喚女’、‘傳粉施朱’的福氣”。但除這句之外,後麵全文遇到女性第三人稱單數代詞時,卻不再出現“他女”,而都是“他”字。這應當是漏排字問題。至於把“他女”裏的“女”字排大的現象,在葉聖陶首次使用“他女”的《女子人格問題》一文(載《新潮》1919年2月1日第1卷第2號)中,即有發生。這一點,從正文引錄的部分便可得知。
[9]如《鼠災》寫道:“在他(他的女人)想來:他(女)把他(女)的衣裳,放在他(平甫——男主人翁)的帆布的箱子裏麵,……若是他回寓的時候,他(女)在流淚,或者同平時遺失了東西的一般在煩躁,那他定然還會要安慰他(女)。”見鄧牛頓輯:《郭沫若〈女神〉集外佚文》(1919-1921),載《南開大學學報》,1978(3)。
[10]此後,這種“他女”的用法並沒有完全終結。不過也有人主張將“他女”二字合成一字者,但意義已不相同。如1933年,有人就著文指出: “然世竟有嫌她牠二字,不足以表三人以上,中夾男女,而造為‘他女’者,(見商務印書館《文藝叢刊》中某君所譯書),則離奇怪誕,尤不可究詰,實令人不得不長太息也已!倘此風氣漸染廣披,則苦殺鑄字工人與讀書子弟矣,吾複何言?” (見厲筱通:《“她”和“牠”的俗書問題》,《時代公論》第114號)。
[11]以上錢、周對談的內容皆見《英文“she”字譯法之商榷》,載《新青年》1919年2月第6卷第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