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一種客觀存在。這指的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客觀條件、客觀必然性、現實緊迫性,是基於人類居住在同一個地球家園,有限的資源必須合理共享的客觀事實;是基於全人類麵臨著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幹旱、流行性疾病等無國界的風險,必須共同應對的客觀事實;是基於全球麵臨著“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發展赤字”等共同挑戰,需要全世界共同解決的客觀事實;是基於人類的發展未來,必須共同謀劃的客觀訴求。這些當下世界的鮮明特征,決定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已具備深厚的客觀基礎,也決定了破壞人類命運與共、共同發展的因素,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具危險性、破壞性、災難性。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