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講,語用學的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羅馬時代。在那時,就存在有著名的語氣理論,它在指示、疑問和命令這三個經典句式語氣範疇間做出了區別,分別對應於陳述句、疑問句和祈使句三種基本句型,用來表達對事物的描述,對事態的質疑和對行為的要求。後來的普羅泰戈拉則第一次把言語分為四種語氣,即請求、提問、回答和命令,並將它們視為言語的基本構成部分。

這種分析特定言語行為的傳統,後來為亞裏士多德所係統地繼承和發展。緊隨著柏拉圖,亞裏士多德在他的《修辭學》中第一個發展了一種交流的語用模式。在他看來,修辭學和邏輯學是不同的,修辭學是一種公開演說的論辯藝術,通過語言表達進而影響聽眾的心靈來說服人。為此他將交流做了分層,認為在一個對話或交流過程中,存在講話者、聽者和他們共同指稱的對象三種因素。在此基礎上,亞裏士多德進而區別了言語的三種語氣,即勸告、對陪審團的致辭和禮儀言語。這些都對應於當時社會實踐對語言使用功能的需要。在《解釋篇》的第四章中,亞裏士多德把可為真或假的判斷與既不可為真也不可為假、並因而應當在修辭學或詩學中處理的其他類型的言語行為做了區別和比較,前者就是通常所說的陳述,後者則是不屬於主流的、語言的非書麵用法。在《論詩學》中,他提供了另外一些言語行為的例子,如命令、請求、報告、恐嚇、提問和回答,但他並未對這些表達類型提出條理化的分析。可以說,亞裏士多德已經意識到了言語行為的多樣性,但他隻對判斷或陳述做了特別的研究和處理。[19]

斯多葛學派具有類似的看法,認為邏輯學包括辯證法和修辭學兩部分,分別研究理性和語言的規則。在語言問題上,他們把所有詞匯分為名稱、類名詞、動詞、連詞和冠詞五種,認為詞匯不是約定俗成的,而是自然的產物,詞素是對自然聲音的模仿和變形,詞素的意義合成為詞匯的意義。根據語言、思想和事物間的自然聯係,斯多葛學派進一步指出,①詞匯的意義既是指稱對象,又是含義,前者是詞匯指稱的外部事物,後者是詞匯表達的思想內容;②“邏各斯”既是內在的,又是外在的。“邏各斯”的原意是“言辭”,在哲學中的通常意義是理性和思想,這是因為語言和思想是同一個“邏各斯”的內外兩個方麵,“內在邏各斯”為無形的思想,“外在邏各斯”為思想的表述,即言語。但斯多葛學派與亞裏士多德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們所研究的主要邏輯對象不是主謂關係,而是“可說的東西”,即語句的意義。在此,語句的意義不同於語句的表達,因為表達是說出的聲音,但說出的內容卻是事物狀態,它們才是實際上可說的東西,即語句的意義是邏輯研究的對象,而語句的表達則是語法研究的對象。[20]

亞裏士多德的作為與邏輯相對的修辭學,到了中世紀成為Trivium(即修辭學、語法、邏輯[辯證法]三學科)的一部分。但後來,特別是在19世紀,當語言學逐漸尋求獨立的自主學科發展中,更多地關注於語法的研究,從而把語法與對話(修辭學)和邏輯的語言研究相對立,而所有內在於修辭學的概念,包括言語的地位、對話的情景、對話的功能、講話者和聽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則形成相對獨立的係統,成為語用思維的另一主要來源。

除了這些對語用學發展具有積極的和肯定的思想來源之外,尚存在從否定的方麵促進語用學發展的思想來源。

首先,對作為陳述、證實、判斷、思想或命題表征的句子的還原論觀念的反對。這一思想從亞裏士多德以來一直滲透於語言的思想研究中。亞裏士多德在《解釋學》中寫道:“每一個句子都是有意義的,但並不是每個句子都是作出了陳述的句子,而隻有那些可以為真或為假的句子才是陳述句。並不是在所有句子中都存在真或假:懇求是一種句子,但既不真也不假。當前的研究解決了作出了陳述的那些句子,而其他類型的語句則未加考慮,因為對它們的思考屬於修辭學或詩學的研究”。[21]對這個觀點的反對刺激了從18世紀末的裏德(T.Reid)到20世紀的奧斯汀對語用學的洞察。這樣,亞裏士多德就從兩個相反的方向上兩次促進了語用思維的發展。

其次,語言作為一種有機體的觀念從大約18世紀起滲入於語言學的研究中。在康德把語言視為有機體這一隱喻的啟迪下,洪堡拋棄了對發現普遍語法的奢望,而強調語言僅僅在講話的行為中存在,並因而在講話者(和聽者)的心理和語言的活動的推動下變動和改變,從而強調講話者的作用和言語行為。

最後,語言表征思想的觀念一直統治著語言學的發展,對這種觀念的批判極大地刺激了語用思維的發展。因為語言並不僅僅表征思想,它也不單是思想的表達式,而是在特定的方式中被用於去影響他人、與他人交流並對他人采取行動。同時對語言是基於約定,並因而是任意的和私人的這種觀念的批判也促進了語用思維的發展。因為語言並不僅僅是任意的係統和作為思想或概念的表征的約定符號,它們反映了思想或概念表達式的聲音結構及其意義的動機,反映了語言的自然性,以及反映了講話者和言語情景中動機的來源。另外,隨著對語言形式和它們的功能之間不一致的意識的增多,特別是對形式和功能、語言和思想以及意向和約定之間不一致的見識,如句子類型和它的語力間的不一致,促使語言哲學家開始質疑已接受的語法以及它與邏輯關係的傳統思想。

這種倡導語言隻有在使用中才能獲得意義的觀念,在近代西方哲學的發展中與對科學知識的探求結合在一起,形成特定形式的語用思維。在德國,語用思維始於康德的“語言學轉向”,並與德國的理性主義傳統結合起來,最終形成了哈貝馬斯的“普遍語用學”和阿佩爾的“先驗語用學”,特別地關注於語言使用的主體間性和理解這兩個特征。在英國,洛克的符號行為哲學開啟了通過語言手段,發展個體自由來建構觀念世界和精神世界,為人類語言使用的自由而構建人類知識的傳統,並由奧斯汀提出“言語行為理論”的語用觀念,反對當時占統治地位的邏輯實證主義的觀點,奠定了語用學的基本理念。在法國,更多地關注於語言在實際使用和理解中的驅動力,語用思維是在經驗所激發的符號學、心理學和人類學中發展的,普遍語法和源於洛克哲學對語言和特定理論的經驗洞識的合流,共同導致了法國“經驗主義語用學”,形成了對話分析的傳統。在美國,皮爾士開創的實用主義哲學的功利主義和經驗主義的思想,強烈地影響了現代語用學的科學目的和對象,普遍符號學的建構經由莫裏斯的發展,更直接地促進了語用學的發展,而塞爾和格賴斯也分別通過對“言語行為”理論和“會話蘊含理論”的研究促進了語用學的整體發展。

在德國、英國、法國和美國哲學傳統中所各自發展出的這些語用觀念共同促進了一種新的獨立的學科形式——語用學的誕生。可以說,現代語用學自身正是由這四個獨立成分構成的混合體,即源於英國的言語行為理論、源於法國的對話理論、源於德國的普遍語用學和源於美國的符號學。它們一方麵與認知科學,另一方麵與社會的交流方麵的研究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自身特有的對象、論域、目標和理論體係。[22]

除了特定的哲學背景之外,現代語用學的形成也是與語言學本身的發展密切相關的。現代語言學的奠基人索緒爾通過區別語言和言語,把語言視為語言學研究的真正對象,主張就語言而研究語言,從語言係統、結構本身來研究語言,追求語言描寫的形式化。後來的結構主義語言學更是傾全力於語言結構而忽視了語言使用。而在20世紀50年代,喬姆斯基(Noam Chomsky)提出的轉換生成語法理論,更使語言分析高度形式化,把語言看作與其功能、使用、使用者無關的一種抽象機製或心智能力,隻研究語言能力而不考慮語言使用。這些語言思想不僅不處理語言的語義問題,而且忽略了語言使用研究。[23]事實上,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流手段,隻關注於靜態的語形而不顧動態的語義和語用,根本不可能對語言獲得真正的認識。另一方麵,對語言語義的研究由於過分依賴於通過命題的真假值來確定語句意義,而將大量非真值條件言語放棄掉,不考慮語言使用的具體語境,對言語不能獲得準確理解,導致交流的失敗。語言學發展中的這些教訓促使語言學家關注於語言的使用,致力於在真正的語言交流情景下把握言語的意義,內在地促進了語用學的誕生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