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8月8日,上午,8:00
地點:風城醫院保存血液的血庫。
幾個照相機照像的鏡頭,畫麵變成照片被保存下來。
第一張照片:一個一身粉紅色護士裝的女人靠著牆坐在那裏,她的頭歪向一邊,四肢僵硬,一動不動。
第二張照片:看一下女人的臉,女人原本長得很漂亮,但是,現在卻很嚇人,臉上沒有一絲一毫的血色,眼睛瞪地很大。
第三張照片:特寫一下女人的脖子,上麵有掐痕,像是被人死死掐住脖子留下來的。
第四張照片:給到女人的身體,她的身體已是僵硬的,而且身體被血袋蓋住,大概有將近一百左右的血袋。每一個血袋都裝著暗紅色的越塊。因為獻血離開身體短時間就會凝固,需要特殊保存,每年醫院為了保存血漿都要花費大量的金錢,這也是為什麽免費獻血醫院輸血還要收費的原因。像這樣把血漿袋被扔在地上,用不了多久就會凝結成塊。
“啊咧咧,護士裝的熟女都忍心下手……最喜歡這個類型的女人了……”一個玩世不恭的聲音響起。鏡頭旋轉一百八十度,區啟之和王子軒並排站在一起望著地上的女屍。
王子軒:“你可以注意一下嗎?對死者有點起碼的尊重不行嗎?”
區啟之(掏出一支煙叼在嘴上,語音含糊不清):“呐,王警官,連夜把我從雲城把我叫過來,我可是連早飯都沒吃呢。”
王子軒(輕蔑一笑):“你在雲城也是不務正業什麽事都沒有,不如過來給我打打下手呢。喂……這是醫院的血庫,別吸煙,你離了煙活不了啊?”
區啟之(看著指間的香煙,不舍地收起來):“你算說對了,就指這玩意活著呢。嗯……這次是什麽案件,給你三十五個字敘述清楚。”
王子軒:“辦不到。但是我可以盡量精簡地說一下。如你所見這裏是醫院的血庫,而死者何芳芳就是這個血庫的管理員。至於凶手隻能看出是一個男的,監控隻能看到凶手的身體,看不清臉,一到監控的地方他就把鴨舌帽壓下擋住臉。從視頻上看應該是發生在淩晨一點左右。何芳芳,女,三十七歲,已婚,連續五個月的醫院最佳員工。丈夫也姓何,兩個人很恩愛,嗬,何等的緣分啊。他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今年剛剛初中畢業,中考考了八百多分,看看人家的孩子,再看看我那個小侄子……”
區啟之(蹲在地上,仔細查看著屍體,看都不看王子軒):“那個……王警官,我們隻是幾個月沒見你怎麽變得這麽話嘮了,說好的精簡體現在哪裏?你說的那些對我們這個案子有什麽幫助?”
王子軒:“我的意思是,這個何芳芳工作順利,生活幸福,基本可以排除她自殺的可能性,說實話我都有點替她惋惜,多好的日子啊……”
區啟之一副無奈的表情,指著何芳芳的脖子上的掐痕說道:“這個女人是窒息死的,是被人生生掐死的,作為一個人,怎麽自己把自己掐死?我個人覺得不用查她戶口也能斷定這點。說點有用的不行嗎?還有,她的身體上扔滿了血漿袋,你見過誰自殺會這樣?”
王子軒(早就習慣了區啟之不會說話的屬性):“根據對醫院工作人員的詢問,我們了解到,何芳芳今天不當班,是和另一個管理員臨時換班的。何芳芳這個女人人不錯,那個管理員家裏臨時有事,何芳芳是幫忙……”
“當我沒問,一點有用的線索沒有,一個大活人死了,還是死在醫院的血庫裏。從監控室的錄像來看這裏就是第一現場,凶手殺人為什麽非選血庫這麽一個奇怪的地方,還有,為什麽用大量的血漿袋把屍體蓋起來。絕對不可能是為了拖延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如果凶手想拖延時間分屍、隱藏……多的是辦法,用大量的血漿袋隻能更吸引人的注意力。”說著,區啟之像一個孩子一樣堵上耳朵,蹲在地上繼續觀察屍體,徹底不理會王子軒。
王子軒:“那你說什麽線索有用?我們要是有有用的線索還用你過來?”
區啟之(站起來,伸了一個懶腰):“行了,這具屍體基本沒什麽檢查的價值了。整個案子也沒什麽有趣的地方,可能隻是一個普通的案件,你們自己查吧。如果非要說有什麽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我剛才說的,1凶手特意選在了血庫這樣的地方。2大量的血漿袋蓋住屍體。3實在想不通凶手的目的在哪裏?仇殺?如你所言,死者為人和善,不像是那種會結下非殺之後快的仇敵的那種人。情殺?死者和丈夫的關係很好。搶劫?到醫院搶劫?還是醫院的血庫?能搶到什麽?哼!”說到這裏,區啟之停住了,臉上像是忽然想到什麽的神情,然後便是一副豁然開朗的笑容。
“區啟之,怎麽?想到什麽了嗎?”王子軒上前一步,走到區啟之身邊問道。
區啟之(轉身,正對著王子軒):“我剛剛想了一些凶手殺人的理由,都不太像話,然後,我想到了七宗罪……”
王子軒:“七宗罪?!哈?!”
區啟之:“我那個瘋子一樣的大哥,區晟之,按著他的理論來講。一切的犯罪都不是無緣無故產生的,一切的犯罪都可以歸結到七宗罪裏。比如暴力事件歸根結底屬於憤怒惹的禍。我在想,假如,凶手是一個懶惰且貪婪的家夥……不願意正經工作隻想著一夜暴富的話……那他來醫院的血庫,殺死血庫管理員就是為了錢的話……”
王子軒(尷尬的笑):“喂喂喂,你在說些什麽你自己知道嗎?這裏是醫院血庫,而不是銀行的錢庫。凶手是為了錢的話,去搶銀行不就得了嗎?”
區啟之:“哼!你們這群俗人,開口閉口就是錢。”
王子軒:“你不俗。”
區啟之:“不,應該說是利益,許多東西,人類需要的很多東西不是以錢的形式存在。人最開始的時候,交易都是以物換物,為了方便才產生了錢這個概念。那麽,如果手裏握著人們需要的物資,才是換取錢的正道。而且,物資越是稀少,就越是值錢。比如鐵和金,比如我們體內流淌的血液和……”
王子軒:“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凶手沒想殺人,他的目的隻是為了搶奪醫院血庫裏的的某種東西,被血庫管理員發現才痛下殺手,或者,幹脆就是閑管理員礙事直接殺了來找他想要的東西。”
區啟之:“正是如此,這就順理成章了,也能解釋管理員在血庫裏死亡,以及她身上覆蓋的大量血漿袋。”
王子軒:“一切都是因為凶手要在血庫裏尋找……”
區啟之、王子軒兩個人的麵部分成兩個畫麵特寫,兩個人都用最帥的表情,一起開口:“有熊貓血之稱的Rh陰性血!”
王子軒:“沒錯,物以稀為貴,正常的血型在醫院價格就不便宜,而Rh陰性血更是正常血型的三倍還要多。最要命的是,有價無市!不是說你肯花錢,醫院還湊巧就有。”
區啟之:“所以,如果你手裏握著大量的Rh陰性血,在黑市上尋找那些需要這個血液的買家……還是很可觀的收入的……”
王子軒:“這樣就明顯了,凶手偷偷潛入醫院血庫,接下來在偷取Rh陰性血時被何芳芳發現,痛下殺手。然後繼續尋找Rh陰性血,但是他不知道Rh陰性血放在什麽地方,所以亂翻一通,在找到血液之後,為了拖延醫院發現稀有血型全部丟失,把之前翻出來的普通血漿袋全部覆蓋在死者身上,把目光全部轉移到死者身上。”
區啟之(看了一下王子軒):“很好,繼續推理。”
王子軒(認真的表情):“如果凶手這樣做的話,證明他是一個外人,不是醫院裏的人,如果是的話,他應該會進入血庫就直奔Rh陰性血而去,不必大費周章。”
區啟之(微笑):“正常來說確實是這樣。但是,我是資深罪犯,如果按著我對罪犯心理的了解來說……一個罪犯在策劃犯罪之前一定會把每個步驟都敲定一遍,想好每一步怎麽隱藏自己不被發現,怎麽誤導警方和偵探走上歧途去思考一個錯誤的方向。”
王子軒:“你的意思……”
區啟之:“我的意思是,不排除是內鬼的可能性,故意在死者身上堆積大量血漿袋,讓我們順理成章的認為他不知道Rh陰性血放在什麽地方,讓我們懷疑是外人作案。”
王子軒:“這……”
區啟之:“很有可能,仔細想一下吧。1在看監控錄像時,隻看到了凶手的身形而沒看到他的臉。可見,他對醫院的監控了如指掌。2血庫的管理很嚴格,畢竟輸血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不可能像飲料那樣隨便扔個倉庫就行。他是怎麽進入血庫的?哪裏來的鑰匙?怎麽知道什麽時候管理員不在?如果是外人作案,他準備得也太充分點了。但是這樣的話,他勢必要不止一次來醫院踩點,這是一個合格罪犯最該避免的行為。一個陌生麵孔多次在實施犯罪計劃前出現在犯罪現場,還不如直接向警方自首呢。至少,這個案子裏,就算不是內鬼做的,也會有一個內鬼幫忙。”
王子軒仔細思考著,區啟之的話不無道理:“那……內鬼?”
區啟之:“1醫院的管理層,不過他們想賣血庫裏的血完全不必這麽大費周章。說句不好聽的,權力越大犯罪越容易。2我記得你說過,這個血庫有兩個管理員,那個管理員請假,讓何芳芳頂替她。她離開的太是時候了……早不離開晚不離開……剛好血庫出事前離開,太巧合了。”
王子軒:“這……”
區啟之(心聲):“她要是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就好了。這樣結束,可就有點沒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