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選取了貿易環境效益和貿易資源效益兩個二級指標來構建貿易生態效益指標。貿易環境效益是指與外貿相關的生產、開發、儲存、轉運及銷售等各環節所帶來的環境影響,本報告選取3個三級指標來衡量貿易的環境效益,依次為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和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貿易資源效益反映了進出口對資源能源的消耗情況,本報告選取貿易能源密集度和初級產品效益度2個三級指標來衡量(見圖4-1)。

圖4-1 生態效益指標構成

上述二級指標的權重是在吸收北京師範大學部分專家意見基礎上,經過多次分析討論,采用主觀賦權法確定的。對外貿易的生態效益指標中,環境效益是基礎,權重應該比資源效益大,每個一級指標下,二級指標合成為100分,因此環境效益和資源效益的權重分別為60%和40%。對於每個二級指標下的三級指標,我們認為其同等重要,賦予相同的權重。具體來說,環境效益下麵有3個三級指標,每個指標權重為1/3;資源效益下麵有2個三級指標,每個指標權重為1/2。

根據上述指標構成情況,得出貿易生態效益指數計算公式如下:

貿易生態效益指數=60%×貿易環境效益指數+40%×貿易資源效益指數

二級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貿易環境效益指數=1/3×(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

貿易資源效益指數=1/2×(貿易能源密集度+初級產品效益度)

三級指標計算公式如下:

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廢水排放

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廢氣排放

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工業製成品出口總值/工業總產值)×工業固體廢物排放

貿易能源密集度=[(進口總額/總產值)×能源消耗總量][(工業製成品出口/工業總產值)×工業總能耗]

初級產品效益度=初級產品進口比重/初級產品出口比重

由於缺乏貿易“三廢”排放的直接數據,本報告借助工業製成品出口和工業“三廢”排放來獲取該指標。2011年中國工業製成品出口占出口商品的94.7%,是中國出口貿易“三廢”排放的主要來源,因此考察出口貿易“三廢”排放時,可以利用工業製成品出口占工業總產值比重乘工業“三廢”排放來獲取該指標值。貿易能源密集度衡量的是進口能源消耗和出口能源消耗之比,進口能源消耗是通過進口總額、總產值以及能源消耗總量估計出來的,出口能源消耗則是根據工業製成品出口、工業總產值和工業總能耗估計出來的。能源密集度越高,表明進口所耗費能源相對於出口耗能要多,越有利於地區能源保護性利用。初級產品效益度衡量的是進口資源和出口資源之比,采用初級產品在進口中的比重除以初級產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來衡量。初級產品效益度越高,進口資源相對於出口資源就越多,越有利於節約資源。

貿易生態效益指數中所選評價指標計量單位多不相同,不能直接進行合成,需要消除指標量綱影響。為使最終結果判斷有一致的趨勢,需先將原矩陣中負指標[1]進行倒數變化,然後對所有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消除量綱影響。如同全書所述,本部分主要采取閾值法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具體方法同前文類似,此處不再贅述。

計算貿易生態效益指數所需的各種數據主要來源於1993—2012年《中國統計年鑒》、《中國環境統計年鑒》、《中國能源統計年鑒》、《中國商務統計年鑒》、《中國對外經濟統計年鑒》和各地區統計年鑒。

[1] 指標體係中出口貿易廢水排放、出口貿易廢氣排放和出口貿易固體廢物排放為負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