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哲學是20世紀初以來在英美國家興起的哲學運動,其初衷旨在擺脫西方哲學諸多概念含義模糊的窘境,改變邏輯學幾千年來停滯不前的狀態。不過,分析哲學產生的曆史背景是自然科學的突飛猛進,其精確性與實用性吸引了許多已經厭煩爭論的人文學者。當自然科學成為文化生活的核心話題時,它也就為人文社會的價值觀建構起了一個參照係。分析哲學正是試圖以自然科學的精確性和邏輯性為榜樣,追求一種精確的哲學定義,最後獲得確定、係統的認識論基礎。
在早期分析哲學中,邏輯實證主義希望澄清語言造成的歧義,使觀念的解釋變得更為明晰。當部分分析哲學家開始涉足與曆史解釋相關的討論時,對曆史文本的語義分析與邏輯分析使我們意識到,敘述主義曆史哲學在分析哲學的母體中開始孕育,它一開始便使自己立足於認識論的領域。
分析哲學中直接引發曆史敘述研究的問題主要有三個:覆蓋律、曆史解釋和因果關係問題。它們三者相互關聯。
關於曆史解釋的覆蓋律原則由亨普爾係統提出。1942年,他在《普遍規律在曆史學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曆史學提供的解說實際上有兩個方麵:將相關現象納入科學的解釋或解釋綱要之中;或企圖將現象納入無法接受經驗檢驗的一般觀念之中。在前一種情況下,解說是借助於普遍假設的解釋。而在後一種情況下,解說隻是虛假解釋,它也許能滿足一種感情上的要求,並能使人產生生動的形象化的聯想,但它卻不能推動我們對所研究的現象進行理論上的理解。”[2]這後一種情況,就是亨普爾要批評的移情方法,它在狄爾泰(Wilhelm Dilthey)那裏表現得最充分,而且被他同時代的曆史學家廣泛接受。曆史學家們認為,要想理解曆史人物和他們創造的曆史事件,就應該像曆史人物那樣“設身處地”地思考曆史情境,這意味著曆史學家必須使自己具備曆史人物的心理素質以及對曆史情境的充分了解,這樣,他才能理解曆史人物作出的判斷。移情方法與心理學之間的密切聯係由此可見一斑,但它不是運用心理科學的原理,而是依據同樣可以作為心理學研究對象的日常心理現象與經驗。
對移情方法的確信很容易受到質疑。例如,一位普通的曆史學家如果不具備一位偉人的心理條件,就注定了他不可能理解這位偉人的行為及其積極參與的事件。事實上,沒有誰能真正在自己的心靈中複製他人的心靈,柯林伍德(Robin Grorge Collingwood)所提供的在心靈中重演曆史的假想也不可能實現。這樣,按照移情方法實踐的曆史學家就將自己的基礎建立在一種虛假的幻象上。亨普爾承認移情方法對曆史解釋會具有啟發性,但它畢竟隻能得出一種虛假的解釋,而“曆史學科與其他經驗科學一樣,隻有借助於適當的普遍假設或是由一組係統地相關的假設所構成的理論才能獲得科學的解釋”[3]。亨普爾的想法是基於下列前提:其一,隻有科學的解釋才有意義;其二,曆史學科與其他經驗科學一樣,都隸屬於科學範疇;其三,既然曆史學是科學,那麽其根本目的不是敘述事件,而是像自然科學那樣尋求普遍規律或科學假設,這樣才能最終使曆史事件獲得科學的解釋。
正是在自己的認識中建構了這樣一些邏輯前提,亨普爾對簡單曆史描述以及移情描述的批評才成為可能。另外,從亨普爾所處的時代來看,他提出的覆蓋律模型之所以能夠成為曆史哲學討論的中心,也與一部分曆史學家們對自然科學的推崇密切相關。19世紀以來史學研究中的實證主義傾向連綿不絕,曆史學家們努力向自然科學看齊,首先要求自己敘述的事實具有客觀性,進而要使在事實之間構成的聯係與解釋具有科學性。亨普爾的覆蓋律模型適應了這種需求。
亨普爾的覆蓋律模型認為,科學的曆史解釋中必須包括一組關於在一定的時間和地點中特定事件C1、C2、C3……Cn發生的陳述,一組普遍假設的陳述。這兩組陳述都合理地、有效地被經驗事實所證實,以此為依據,可以合乎邏輯地作出有關事件E發生的推斷,這樣,對E的解釋才是真實的。[4]亨普爾使曆史哲學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如何獲得“科學的曆史解釋”這個問題上。然而,他的研究與其他分析哲學家的一樣,其覆蓋律模型正是在一種概率論的基礎上尋求曆史解釋的真值,他不會去想為什麽要得到一種真實、客觀的曆史解釋,因為邏輯實證主義者們追求的是語義清晰度,真即意義所在。
從西方曆史哲學的發展史來看,亨普爾的工作對於曆史哲學擺脫黑格爾式的思辨曆史哲學而步入分析的曆史哲學時代具有重大意義,曆史哲學研究主流將世界曆史發展的進程與階段研究擱置一邊,一心一意地在認識論領域中考察曆史認識的可能性及其條件。如果說思辨的曆史哲學還隻是將目光停留在曆史本身,那麽對曆史解釋的關注已經使人們不得不考慮曆史學家進行解釋的方式,即一位曆史學家運用什麽樣的方法,才能獲得科學的、真實的解釋,而不是虛假的解釋。解釋終將凝結成曆史敘述文本,但曆史哲學家此時還沒有自覺意識到曆史學家(敘述者)、曆史敘述行為、曆史文本與讀者之間更為廣泛的聯係,也沒有對科學曆史解釋的核心觀念“科學”一詞進行反思,因此,有關曆史解釋的討論不可能超越尋求科學解釋方法的範圍。
事實上,亨普爾的覆蓋律模型旨在為未來的曆史學研究提供一種研究和解釋規範。如果他獲得成功,未來的曆史敘述就應該充分遵循這種規範,從而創造出科學的曆史解釋。此時,以年鑒學派為代表的西方新史學正在成長中,曆史哲學家們接觸最多的曆史文本仍然是傳統的敘事史文本,而且仍然認為曆史學應該以敘述事件為主。曆史事件、曆史解釋是20世紀四五十年代曆史哲學討論的核心,大部分的論文都是以它們為主題。不過,討論的對象是曆史事件,而目的則是怎樣敘述才能使曆史事件獲得科學的解釋。如理查德·範(Richard T.Vann)評論這一時期的曆史哲學時所說:“前沿討論的都是規律、因果關係、解釋及預言這些話題。無論哲學家們擁戴爭論的哪一方,他們討論時並沒有太在意曆史學家寫作曆史的方式。”[5]曆史解釋與曆史寫作方式之間有著深層的聯係。當曆史哲學家從曆史敘述作品中尋找例證,說明曆史解釋是否科學時,他們通常隻注意到個別的語句,而不能從整體上把握曆史解釋的生成。這種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做法多少表現出了早期分析哲學的弊端,幸運的是,短視很快得到糾正。
隨著分析哲學的發展,奧斯丁(John Langshaw Austin)的言語行為理論與維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後期哲學的影響越來越大。日常語言的正當性得到了許多哲學家的認可。與此相對應的是,傳統敘事史在曆史哲學領域內的位置就像日常語言在分析哲學中的位置,既然日常語言具有正當性,曆史哲學家為什麽不直接思考一下已經被曆史證明具有解釋功能和正當性的傳統敘事史本身,反而一味地將曆史事件填塞到刻意構造的覆蓋律模型中去呢?部分曆史哲學家已經認識到,應該考察日常生活中曆史學家敘述曆史和普通人談論曆史的方式,而最普遍的方式便是講故事。在傳統社會中,實際情況是,曆史大體上就是通過講故事的方式保存下來,並被一代代的聽眾所接受,因此,學者們有必要就曆史故事這種表述方式是否具有曆史解釋功能或如何發揮解釋功能認真研究一番,故事就這樣大踏步進入了曆史認識的領域中。
曆史哲學由思辨的曆史哲學走向分析、批判的曆史哲學(包括狄爾泰、克羅齊、柯林伍德的曆史哲學),這是朝向認識論的轉變,這種轉變實質上使西方曆史哲學由曆史(本體的)理論變成了史學(認識的)理論,它的出現得益於學者們就這方麵達成的共識,即曆史哲學應該研究曆史認識的性質。同樣,曆史哲學家由尋求未來可操作的曆史解釋模式,轉向詢問現存的曆史敘述方式(講故事的方式)中是否包含解釋功能,這種轉變則與曆史哲學家拋棄某些傳統史學觀念的共識有關。曆史解釋必然是解釋者在敘述中組織的,那麽,傳統曆史學中那種“說明事情真實情況”式的“客觀”曆史敘事,以及“讓曆史資料自己說話”的觀念,就將在對曆史故事的解釋功能分析中接受徹底地審查。
任何稍具曆史編纂常識的人都知道,曆史學家在敘述一個曆史故事之前,麵對的是紛繁複雜的檔案和資料片段。分析哲學家們既然想從已知的曆史文本中尋求曆史解釋模式,就不得不從曆史學家在實際工作中最初麵對的東西開始分析,考察曆史資料經過加工被組織成曆史故事這個過程的機製。隻有了解了這種機製,認識者才能真正明白曆史解釋是如何在資料被組織成故事的過程中產生的,因此,他也是在探索曆史解釋的生成機製。分析的曆史哲學家設想,對曆史敘事過程的哲學分析一旦取得成功,顯然會有助於曆史學家的史學實踐,他們以後便能自覺地運用這種機製,實現預期的解釋目的,從而使曆史學成為一門遵循科學技藝的學科。
沃爾什(W.H.Walsh)、丹托(Arthur Danto)、加利(W.B.Gallie)、莫頓·懷特(Morton White)、曼德爾鮑姆(Maurice Mandelbaum)、德雷(William H.Dray)等人主導了這場有關敘事解釋功能的研究。
曆史文獻的敘述體裁多種多樣,在1951年出版的《曆史哲學導論》中,沃爾什認為,曆史學家敘述曆史有兩種可能性:“第一種可能性是,曆史學家要限定自己(或者應該限定自己)去準確地描述已經發生了的事情,建立起一種可以稱之為是對過去事件的平淡敘述的東西。另一種可能性是,他超出這種平淡的敘事之外,目的不是單純地述說已經發生過的事情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講)也要解釋它。在第二種情況下他所構造出來的那種敘述,可以描述為是‘富有意蘊的’(Significant)而非‘平淡的’(Plain)。”[6]在沃爾什的心目中,曆史中的平淡敘事便是那種不含任何主觀因素,僅僅讓事實層層累積的編年史,而意蘊敘事由於包括了敘述者對人類過去經驗的解釋,是一種“嚴密組織”“因果連貫”“流暢的”曆史敘事[7],這二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意蘊敘事意味著曆史是一種可以理解的整體,在其中,每一個事件都不是孤立的,事件之間的排列井然有序,相互說明。正是因為意蘊敘事中蘊含著解釋性,它也就成了一門不折不扣的科學。平淡敘事則相反,它是克羅齊所說的編年史,是一種死的、不可理解的曆史。[8]
在沃爾什那裏,平淡敘事與意蘊敘事的區分對應於克羅齊的編年史與曆史的區分。可是,這些區分並不是絕對的,沃爾什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在高水平的曆史中有可能發現編年史的成分,而在最原始的編年史中也能找到適當的曆史成分。”[9]承認這一點等於模糊了解釋性曆史與非解釋性曆史之間的界線,也說明沃爾什的理論還存在著某些不能自圓其說的因素。
丹托恰恰從沃爾什的這個弱點切入,試圖提出一種涵蓋所有曆史文本的解釋理論。他認為,不存在任何無意義的敘事,“每一個敘事都必須詳細解釋一些事件的某種後果,因而平淡敘事與意蘊敘事隻在程度上有所區別”[10]。丹托對敘事問題的看法由來已久,他早就認為故事在曆史研究中扮演著一個曆史認識的重要角色,[11]而且曆史敘事有自身的特點,正如他在上文中所說,敘事應該與解釋事件的後果聯係在一起,他還認為:“如果故事中在前的事件對後續事件而言不具有重要性,那它就不屬於這個故事。”[12]以丹托的觀點來看,根本不存在任何不蘊含意義的敘事,即使是沃爾什所說的平淡敘事,隻要它可以被稱為敘事,就必然要符合敘事的要求。丹托花了一整章篇幅來說明編年史與曆史的關係,從而證明編年史同樣是一種蘊含意義的敘事,並且敘事正是以故事的形式為曆史學家提供一種組織機製。[13]進而,丹托將注意力集中到了敘事語句(narrative sentence),他從曆史作品中找出具有典型性的語句進行分析。丹托確信這樣一個前提,即“敘事語句特別與我們的曆史概念相關,以至於對它們的分析必須指出曆史概念的一些主要特征是什麽”[14]。例如,說曆史是科學還是藝術,或二者都不是,不同的觀點對敘事語句的分析是不同的。丹托認為曆史既非科學,也非藝術,因為整個敘事是根據事件的後效來確定,這種描述不可能達到分析哲學的科學觀念要求的那種精確,也不像覆蓋律模型那樣由前提來解釋造成的結果,敘事被排除在科學之外;但敘事中的描述又在尋求符合曆史真實,曆史也就不可能完全成為藝術。既然敘事的開始部分完全由結尾決定,那麽丹托認為“敘事的主要任務就是為導致最後結果的行為劃分階段,為開始與結束皆為終點的變化作解釋的描述劃分階段”[15]。由此可見,丹托將敘事全然視作進行曆史解釋的一種工具。
在《曆史理解》一文中,加利批評批判的曆史哲學家狄爾泰、韋伯、柯林伍德等人沒有能夠提供一種明確的建構曆史敘事的說明,這主要因為他們將對曆史理解的描述和分析與它的證實問題長期混淆在一起,加利把一切其他問題撇在一邊,專門研究曆史理解。[16]他認為,“曆史是故事類中的一種”[17],因此,曆史敘事問題相對那些批判的曆史哲學家討論的所有問題都更具有優先性。加利提出了一種曆史理解的可追蹤模型。就如同我們讀小說或看體育比賽一樣,隨著小說情節的發展與比賽的進行,我們不需要進行解釋。曆史敘事也是如此,加利認為“每一個敘事都是自我解釋的”[18],而曆史學家有意的解釋都是侵入性的,隻有在曆史敘事發生斷裂的地方,曆史學家才不得不將自己的解釋加進去,使敘事得以繼續,而曆史學家敘事的水平越高,這種人為的解釋就越少。[19]一般人為的解釋出現的地方,對於一個自我解釋的敘事來說無疑也是偶然性出現之處,這樣敘事的自我解釋與人為解釋相結合便構成了加利的敘事解釋整體,於是德雷將加利的解釋性敘事稱為“可追蹤偶然性模型”(the followable contingency model)[20]。在曆史研究中,我們經常發掘出新的材料,依照加利的看法,這些都屬於偶然性因素,因而他的模型可以融合它們,使敘事重新完整。在這一點上,加利的觀點是有可取之處的,它解釋了為什麽曆史要經常性的重寫,因為重寫的過程也是一個將偶然因素進行融合的新的敘事過程,這樣,敘事就不斷地接近分析的曆史哲學家們所期望的曆史真實了。
丹托認為敘事必然是解釋性的,加利則認為敘事具有自我解釋能力,再加上曆史學家對偶然性的解釋,由此構成了解釋性敘事。另一位曆史哲學家莫頓·懷特也持近似的觀點,不過他與前兩人的研究起點正好相反,莫頓·懷特首先建立了一個因果鏈(causal chain)解釋模型,然後用它來分析敘事史。懷特認為編年史是那些非因果性陳述,而一個非因果性陳述“不用‘因為’這樣的詞語來連接兩個事實陳述,曆史學家也不用它來當作某事物的原因或後果”[21]。相反,解釋性曆史區別於編年史就在於它包括因果陳述。懷特認為“敘事不同於編年史,它是單個解釋性陳述的結合體”。經過懷特的特殊定義,敘事史就必然是因果解釋性的,而且是“曆史學家用來講述的典型形式”[22]。
丹托、加利與莫頓·懷特幾乎同時出版了涉及曆史敘事研究的著作,這在曆史哲學界引起了震動。敘事問題立即成為曆史哲學家們關注的熱門話題。上述三人在闡述敘事與解釋的關係時各有自己的主張,然而他們也有一個最大的共同點,即認為曆史涉及的主要內容是具有解釋功能的事件,或者說曆史故事。他們的觀點與當時西方史學界極為盛行的結構研究和計量研究的情形相比,就顯得有些大逆不道了,這自然會引起一些人的反對。曆史哲學界的元老曼德爾鮑姆首先發難,他於1967年在《曆史與理論》雜誌上發表了《關於敘事史學的劄記》,文章認為“視曆史學為敘事的人錯誤地在‘原因’與‘條件’之間劃了一條界線,並錯誤地相信曆史學家首要關心的是他們認為的原因,而非條件”[23]。我們且不問曼德爾鮑姆的看法是否正確,他想表達的觀點是:“當前將曆史看作敘事的方式為曆史編纂建立了一個過於簡單的模型。並且……對曆史學在本質上帶有類似於講故事的特征的強調,導致了在曆史學家的事業心中對考究作用的否定。由於這兩個原因,在我看來,目前視曆史為敘事的趨勢是不幸的,需要糾正。”[24]從20世紀70年代之前新史學的角度來說,曼德爾鮑姆的觀點是正確的,過於強調曆史學僅限於敘事,確實會使曆史編纂形成簡單的模型。例如,懷特強調的因果解釋會給人們造成一種曆史解釋隻是單一線性模式的感覺,而作為事件發生背景的隱含條件就會被忽略。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曼德爾鮑姆的觀點在曆史哲學家中引起了不同的反響。埃利(Richard G.Ely)讚成曼氏的看法,認為敘事哲學家們的錯誤在於“假設那些被概念地隔離的行為總可以在不參考被隔離的環境時被描述或適當理解”。但埃利同時也認為敘事哲學家們的錯誤卻因為是“一種對曆史學實踐的真正洞見”而“富有成果”[25]。格魯納(Rolf Gruner)則認為曼氏的批評還不充分,真正的理由是,在實踐中,曆史學家既提供一種靜態的、非敘事的描述,又提供一種動態的、敘事性描述,而“曆史描述不同於曆史敘事,後者隻是前者的一種”[26]。格魯納的觀點顯然是從史學實踐中歸納出來的。實踐中的例證有布克哈特(Burckhardt)的《意大利文藝複興時期的文化》和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的《中世紀的衰落》。它們不是敘事的,敘述時也沒有遵從年代排列的順序,但它們是曆史著作;另一方麵,在新史學的旗幟年鑒學派中,運用地理學與心理學的研究更是一種幾乎接近靜態的非事件研究。
不過,支持丹托等敘事曆史哲學家的人很快占據了上風。德雷逐一反駁了曼氏的觀點,指出曼氏所認為的曆史學家應擔負的兩個任務(解釋與將部分聯結成整體)在敘事哲學家中並沒有任何對立之處。[27]德雷說,“敘事家給當代關於曆史學的哲學討論做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貢獻”[28]。不過,德雷認為,在主張敘事是曆史學之根本特征的人的觀念中,敘事不是普通意義上的事件的敘述,而是圍繞一個中心主題的敘述,這個中心主題有可能是個人、集體、國家或某種現象,等等。另外一些學者也與敘事的曆史哲學家有近似觀點,洛奇(A.R.Louch)認為,由於人們有關身邊事物的經驗會存在斷裂,敘事卻能有效地填補它,使曆史解釋變得完整,因此敘事“不僅僅是曆史學家的技藝中附帶的、風格的特征,而是關乎曆史解釋工作的本質特征”[29]。奧拉夫森(Frederick A.Olafson)則對丹托與懷特的觀點進行了補充,他認為“人類的行為在曆史敘事中的作用”這個主題在我們理解的曆史事件中占據核心地位。丹托和懷特試圖將曆史敘事與解釋的規律性理論協調起來,但他們沒有認識到有意圖的行為概念是植根於曆史事實的。[30]
在關於敘事的討論中,認為敘事是一種曆史解釋的學者最終占了主導地位。他們認為客觀存在的曆史事件通過敘事的形式能夠被展現在讀者麵前,而且敘事自身具備的解釋功能使人們理解曆史成為可能。這種關於曆史認識論的討論將矛頭直接指向仿效自然科學的曆史解釋模型。敘事研究有利於強調曆史學中的時間因素或者動態因素,但它最大的缺陷在於敘事哲學家研究敘事邏輯的時候總是想發現事件之間的內在邏輯,而很少考慮到敘事者本人的思維邏輯與所謂的事件內在邏輯之間的關係,因此他們更不可能考慮到敘事者進行的敘述與曆史本身的關係。不過,敘事研究的繁榮多多少少將人們的視線轉移到承認敘事解釋的多樣性上,而不再盲目追求19世紀客觀主義史學宣稱的純客觀性。由於敘事研究的上述局限,narrative一詞的核心意思仍停留在“事”而非“敘”的意義上,盡管事件的範圍被無限地擴大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德雷已經指出:“人們認為對曆史作品之narrative的關注將哲學家的注意力從那些曆史作為一種調查或知識,而非作為一種藝術,甚或一種娛樂形式的特征上轉移。人們宣稱,narrative隻是曆史學家經常‘寫下’他們在嚴格意義上的曆史調查過程中所發現的東西的一種途徑。”[31]從“寫下”一詞倍受重視來看,它預示著對narrative的理解有一種從客觀知識向敘述的行為方麵轉向的趨勢。這種轉向意義重大,它將是敘述研究從認識論領域向本體論領域的擴展,也將是曆史哲學研究一次轉變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