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代宗教態勢的分析推動了一些對宗教改革的先行評價和批評,現在有必要對此作更加充分的考察。我們假定,宗教改革具有比基督教思想和生活史的一般看法更加重要的地位。它是一個曆史性的地方,基督徒的良心在這裏最為充分地認識到罪性在救贖生活中的頑固。這種認識以及後來對另一種相反的,或比較樂觀的看法的駁斥,導致對福音書的某個部分的一種新的肯定,這個部分建立在生命最終在神的仁慈中完成這一觀念之上。

我們提出過,一方麵,宗教改革經常被引導去摧毀《聖經》中“基督在我們中間”和“基督在我們之前”這個悖論,或者說是“恩典是內在於我們自身的力量”和“恩典是降臨於我們的力量”的悖論;而分裂教派的基督教則從另一方麵摧毀這個悖論。這種批評意見必須予以更加充分的思考。

如果不對宗教改革確認《聖經》恩典觀念的兩重性的努力作充分肯定,那麽提出這樣的批評是膽大妄為的。如果對路德和加爾文解決這個核心問題的方法不作仔細區別,那麽這種批評也站不住腳,因為宗教改革的這兩派並沒有在這個問題上得出一致結論。因此,對它們分別進行考察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