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的美德》(2000)(節選)

《至上的美德》(2000)(節選)

平等與良善生活

(一)自由主義者能過上良善生活嗎

我在前幾章捍衛了一種特殊的自由主義觀點。這種觀點——自由主義的平等觀——堅持認為,自由、平等和共同體,不像自由主義左右兩派的一些政治理論所說,是三種涇渭分明、經常發生衝突的政治美德,而是一種政治觀點中相輔相成的三個方麵。因此脫離這三個政治理想中的任何一個,我們都不能保障甚至理解其中的另一個。這是自由主義的感情中樞,它是對今天的東歐和亞洲一些地區看來很有感召力、對200年前歐洲和美洲的革命者十分自然的觀念。但是,隻有當我們按照我認為應當采取的方式來理解自由、平等和共同體時,它才能夠得到實現。平等必須用資源和機會而不是用福利或幸福加以衡量。自由不是隨心所欲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而是做尊重別人權利的事情的自由。共同體必須不是建立在模糊或混淆個人自由和責任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對這種自由和責任的共同而真實的尊重基礎上。這就是被理解為自由主義平等的自由主義。

在這一章裏,我打算回答一種反對自由主義平等的、曆史上十分強大的特殊意見。自從啟蒙運動以來,在許多自由主義政治理想形成的同時,它的批評者也指責這些理想隻適合於那些不知道怎樣生活的人。尼采和浪漫派的偶像破壞者說,自由主義的道德觀是小人用來禁錮偉人的牢籠。他們認為,隻有小人才會迷惑於自由主義的平等;致力於創造並駕馭新生活和新天地的詩人和英雄,對它嗤之以鼻。後來這種抱怨又倒過來了。馬克思主義者譴責自由主義者對個人成功關心得太多而不是太少,保守主義者則說自由主義忽視傳統道德觀所提供的社會穩定和根基的重要性。不過這三種批評的傳播者有一個共同的意見,它經常表現在一句咒語式的口號上:自由主義太注重權利,這是指公正原則;太不注重良善,這是指人們生活的平等與價值。浪漫派認為,自由主義對創造性的個人打破小人道德的重要意義麻木不仁。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它忽視了資本主義民主製度下生活的異化和貧困化的性質。保守主義者聲稱,它沒有認識到隻有當生活紮根於共同體製定的規範和傳統之中時,它才是安全的。他們一致認為,自由主義的公正使生活失去了詩意。

我們應當區分出隱含在這些說辭背後的三種譴責。第一種宣布,在自由主義社會裏不可能有真正良善的生活。這種反對意見如果成立的話,當然是致命的。可是,自由主義社會的生活如果注定是卑賤的——注定使每個人的生活變得畸形,導致令人沮喪的失敗——那麽自由主義就是一種荒謬的政治觀,隻適合於受虐待狂和倫理盲人。第二種反對意見沒有指責自由主義徹底排除了良善生活的可能性,而是堅持社會公正的優先性,即使這意味著有些人必須犧牲個人生活的品質和全部成功,因此譴責自由主義把私人目標置於社會公正之上。這是一種威脅性較小的意見,但是它仍然十分重要,因為自由主義者如果接受這種意見,他們就必須為自己的政治觀點找出足以對抗另一種解釋的正當理由,即人們有時候——大概是經常——為何必須犧牲他們許多人都視為自己最不可推卸的責任,即讓他們能為自己和家人爭取到最好的生活。第三種意見隻針對自由主義者在倫理上的徹底中立——完全不去支持有關生活良善的任何說明,也能建立起一種政治公正的理論。這種反對意見似乎更為軟弱:自由主義者本人當然經常宣稱,自由主義在倫理上是中立的,這不是一種缺點而是優點。[1]不過這種所謂的優點卻有著實踐上的代價。假如幾乎所有關於良善生活的理論都能跟自由主義相容,自由主義就不能用任何這樣的理論來為自己辯護——它不能把人們隻有在自由主義國家裏才能過上良善而公正的生活作為根據,為這個國家辯護。

自由主義真的犯有這些被指控的罪名嗎?它確實排除任何良善生活或降低這一目標的地位或對它視而不見嗎?並非如此。但是我們要想理解個中緣由,必須首先承認,一種良善生活論,就像任何重要的思想分支一樣,既複雜又有著嚴密的結構。在倫理學的某些相對具體的層麵上,自由主義能夠並且應當中立。但是在某些更為抽象的層麵上,它不能也不應當中立,我們在這些層麵上的困惑不涉及如何生活這一問題的細節,而是涉及這一問題的性質、強度和地位。

我們至少可以區分出三個這樣的抽象問題。第一,這個倫理學問題的根源何在?我們為什麽要為怎樣生活而擔憂?在人們的良善生活與人們僅僅享受自己的生活之間有何不同?如果有所不同,那麽人們過良善生活而不是享受生活重要嗎?還是它隻對過這種生活的人重要?或者,它的重要性有著更廣泛更客觀的含義,由於某種原因即使對他不重要,仍然自有其重要性?有些人的生活比另一些人更良善是否更重要?或者它對於每個人都同樣重要?第二,使生活良善是誰的責任?假如有這種人的話,誰來負責觀察人們確實過著良善的生活?這是一種社會的、集體的責任嗎?確定良善生活並努力甚至強迫其成員過這種生活,是一個良善而公正的國家的責任之一部分,還是屬於個人的責任?第三,良善生活的標準是什麽?我們拿什麽標準來檢驗一種生活的成敗?這在多大程度上是一個這種生活為過這種生活的人提供的愉悅或幸福的問題?在多大程度上是此人給別人的生活或給世界的知識和藝術存量帶來變化的問題?還應當從其他哪個方麵或角度來判斷一個人總體的成敗?

在這三個問題——根源、責任和標準的問題——上聚訟紛紜,這不但出現在哲學家中間,而且出現在不同的文化和社會之間。但是,與我們談論現代社會在倫理和道德領域的深刻多元化時所想到的具體問題相比,它們是一些更為抽象的問題。因為對這些抽象問題的任何合理回答,都會引起一些有關如何生活的更為具體的爭論,比如那些使今天的美國人產生分裂的爭論。例如,我們可能一致認為,人們過良善的生活,人們作為個人對自己生活的成敗承擔首要責任,良善的生活意味著使世界成為一個更美好、更有價值的地方,這些事情有著客觀的重要性,不必非要站在如下兩種人的哪一邊:一方堅信良善生活必須是一種有宗教信仰的生活,另一方則認為宗教隻是一種危險的迷信;或者,一方堅信有價值的生活是根植於傳統的生活,另一方則認為唯一健康的生活是反抗傳統的生活。

我不是說這些抽象問題的答案對更為具體的問題沒有影響。相反,抽象的倫理學說要求人們采用一定的視角去看待和檢驗自己的具體觀點。同意自己如何生活有著客觀的重要性、良善生活意味著使世界變得更好的人,不可能同時相信最良善的生活就是最快樂的生活,除非他還認為快樂有著內在的客觀價值,但他有可能認為這是不合理的。我也不認為,甚至同屬於一個社會的人,對這些抽象的問題有一致的看法。甚至在西方民主國家裏,人們在抽象倫理上——而且我們就會看到,尤其是在標準方麵——也存在著分歧。但是這些分歧並不像許多更具體的分歧那樣突出和激烈,所以通過辯論使人們在這些抽象問題上改變看法的希望,要比在更為情緒化的具體分歧上改變其看法的希望更現實一些。

明確找出自由主義對這些抽象倫理問題的回答,有助於自由主義回答我描述過的那三種糾纏不清的反對意見嗎?這要看自由主義的回答在經過反思後還有多大說服力。我在導言中說過,自由主義的平等反映並貫徹在今天西方民主國家得到廣泛接受的兩條原則中,它們為根源和責任問題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回答。第一條原則是,人的生命一旦開始,使其成功而不是虛度光陰,便有著很大的客觀重要性,而且每個人的生活都有著平等的重要性。第二條原則認為,過某種生活的人,對於它的成功負有首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在這一章要探討我指出的第三個抽象問題:標準問題。我區分出倫理價值的不同模式並捍衛其中一個模式——“挑戰”模式,它假設一種生活的成功在於它對自己的特定環境做出了恰當的回應。我認為這種模式比起它的主要對手有更大的說服力,並希望揭示柏拉圖的觀點——公正不是對一個人過成功生活的能力有害的犧牲,而是一種成功生活的前提——中存在著什麽樣的真理。

不過我承認,我覺得我說服讀者相信他們已經接受了這種倫理學挑戰模式的機會,要小於說服他們相信他們已經接受了我剛才描述的平等客觀性原則和個人責任原則的機會。因此我必須強調,雖然我找到了支持挑戰模式的證據,而且發現它能夠符合並解釋我本人的倫理直覺,但是我並不想把這種支持自由主義平等的倫理學論證建立在那個模式上。我相信,我在導論中提到的那本就要問世的著作中的論證本身是具有說服力的,它不依靠任何一種有關標準的解答,而是依靠那些在我們中間不存在多少爭議的原則。然而,我基於兩個理由,強調這一有利於挑戰模式對標準問題之解答的事例。首先,標準問題有著自身的重要性。正如我想證明的那樣,我們有關怎樣生活的日常直覺是混亂的,並且我相信這種混亂反映著在正確回答這個問題上的困境。其次,我希望揭示柏拉圖關於公正與良善不可能衝突的觀點包含著倫理學的說服力,以及這種觀點為何不但給一般的自由主義,而且給自由主義平等是最好的自由主義觀點提供了最強大的辯護。

在這一章裏,我通篇接受一個對我所說的根源問題的一個方麵的肯定性回答。我假設,這個倫理問題——在我看來什麽樣的生活算是成功的生活——是一個真實而重要的問題,雖然不但在它所要求的回答上,而且在內容上,它既不同於心理學問題——我會從什麽樣的生活中得到享受或感到滿足?也不同於道德問題——我對別人負有什麽義務或責任?我在這裏不加評論地否定我在別處說過的那種“外在的”懷疑主義觀點,即倫理問題是沒有意義的。但我也不去嚴肅看待有關倫理學的“內在的”懷疑主義主張,它堅持其實根本不存在什麽真正良善的或成功的生活。我不單獨討論一個人的生活是否有意義或在什麽情況下有意義的問題。如果不把它作為與我討論的問題——一種具體的生活在什麽情況下以及為何是良善的或成功的——同樣重要的問題看待,則我根本無法理解這個問題。

我將用另一種挑戰來結束這段引言。如我所說,現在人們十分熟悉的自由主義平等的各種反對者——後現代的浪漫派、經濟保守主義、共同體主義、完美主義,等等——都在倫理學上唱高調。他們以自由主義缺少倫理權威為由詆毀它。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學派的文獻對我所說的哲學倫理學問題,既缺少任何嚴肅的興趣,也沒有作過研究這種問題的努力。我認為,最合理的哲學倫理學是以一種自由主義信念為基礎的,自由主義平等既不排斥也不威脅或忽視人們的生活的良善性,倒不如說它就是來自一種有關良善生活的有吸引力的觀念。自由主義的對手應當接受這一挑戰,努力對倫理學的深刻問題提出不同於自由主義的、符合他們自己的取向的回答。在他們做到這一點之前,他們指責自由主義者不太關注良善生活,便仍然隻能是無聊的喧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