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表明的是,我們應該將注意力集中到減少支配上,而不是,或者不主要集中在打破或限製壟斷上。我們應當思考一下,縮小特定物品在其中可能轉換的範圍和證明分配諸領域的自主,究竟意味著什麽。但這一論證方法,盡管在曆史上並非少見,卻從未在哲學著作中充分地展現出來。哲學家們一直傾向於批判(或證明)現行的或正在出現的財富、權力和教育的壟斷,或者批判(或證明)特定的轉換——財富轉變成教育或職務轉變成財富——的合理性。而且,所有這一切總是以某種極端簡化的分配體係名義而進行的。相反,對支配的批評建議重塑並接受分配的現實複雜性。
現在設想這樣一個社會,其中不同的社會物品被壟斷性地持有——正如這些物品實際並且總會反對國家不斷幹預一樣——但其中沒有特定物品能夠普遍轉換。在我的論述中,我將試圖界定轉換的明確界限,但目前這種一般描述就足夠了。這是一個複合平等的社會。盡管會存在許多小的不平等,但不平等不會通過轉換過程而增加,也不會在不同的物品之間累加。因為分配的自主性傾向於產生各種由不同群體掌握的地方性壟斷。我並不是要宣稱複合平等必然比簡單平等更穩定,但我傾向於認為複合平等將向更為分散、具體的社會衝突形式開放,並且,對物品的可轉換性的抵製將會繼續,但更大程度地是由普通的男人和女人在他們自己的能力和控製範圍內來進行的,而不再有大規模的國家行為。
我認為,這是一幅誘人畫麵,但我還沒有解釋為什麽它如此誘人。對複合平等的證明始於我們對各種社會物品的理解——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實中具體的有事實根據的特定的共識。然後,這一證明就開始解釋我們彼此間通過這些物品相互聯係的方式。簡單平等是一種簡單分配狀態,因此,如果我有14頂帽子,你也有14頂帽子,那麽我們就是平等的。並且如果帽子占據支配地位,那麽皆大歡喜,因為這樣一來,我們的平等就延伸到了社會生活的所有領域。但是,我在此所持的觀點是,我們隻是擁有相同數量的帽子,而帽子不可能永遠是支配性的。平等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複雜關係,由我們在我們自己中間製造、分享和分割的物品來調節;它並不是財產的等價物。因此,這就要求有反映社會物品多樣性的各種分配標準。
關於複合平等,帕斯卡(Pascal)在其《思想錄》中的一篇裏作了精彩論述。
專製的本質是渴望得到統治整個世界、超越自己領域的權力。
它有著不同的夥伴——強壯的、英俊的、睿智的、虔誠的——每個人統治著他自己的王國,而非別處。但有時,他們會相遇,而強壯的和英俊的人都為統治權而戰——多麽愚蠢啊,因為他們的統治權是不同種類的。他們彼此誤會,都認為對方旨在奪取世界主權。什麽都不能贏得世界主權,即使力量也無可奈何,因為在智慧的王國裏,力量是無能的。……
專製。因此,下述的聲明是錯誤的、暴虐的:“因為我英俊,所以我應當得到尊重。”“我是強壯的,因此人們應當愛戴我……”“我是……”
專製是希望用此種手段獲取隻有用他種手段才能獲得的東西。我們對不同的品質負有不同的義務:愛是對魅力的恰當反應,恐懼是對力量的反應,而相信是對學問的反應。[13]
馬克思在其早期手稿中作了類似的論述,可能《思想錄》這本書在他腦海中留有痕跡:
讓我們假定人就是人,而他與世界的關係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愛隻能為了愛而交換,信任隻能為了信任而交換,等等。如果你想要欣賞藝術,你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如果你想去影響別人,你必須是一個真正能夠鼓舞和鼓勵別人的人。……如果你的愛沒有激起愛的回報,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能力,通過自己作為一個充滿愛意的人的表白,來使自己成為一個被愛的人——那麽你的愛就是無力的、不幸的。[14]
這些都不是易懂的論述,而我這本書的絕大部分隻是對它們的含義的評論,但在此,我將嚐試用更簡單概括的方法將這些論述翻譯成我常用的措辭。
帕斯卡和馬克思的第一個主張是:個人品質和社會物品各有自己運作的領域,它們在各自的領域中自由地、自發地、合法地發揮著作用。由於特定物品的社會意義,就相應出現了合理的或自然的轉換,並且在直覺上似乎是合理的。這一主張合乎我們通常的理解,但同時,又有悖於我們通常所默認的非法轉換模式。或者說,這是一個從默認到我們的不滿的主張。帕斯卡提出,力量轉換為信仰是錯的。用政治術語講,帕斯卡的意思是,沒有一個統治者能夠僅僅因為他所掌握的的權力就能正當地控製我們的觀念。馬克思補充道,這個統治者也沒有影響我們行為的正當的權利:如果一個統治者想要那麽做,他必須是令人信服的、有益的、鼓舞人心的,等等。這些觀點的力量依賴於對知識、影響和權力的某種共識。社會物品有社會意義;我們通過解釋它們找到了分配的正義。我們尋找每個分配領域的內在原則。
第二個主張是:忽視這些原則就是專製。將一種善轉換成另一種善,而二者之間又沒有內在聯係時,就侵犯了另一些群體正當統治的領域。壟斷在各領域內並不是不適當的。比如說,令人信服的、有幫助的男性和女性(政治家)基於政治權力而進行的控製就沒什麽錯。但運用政治權力作為獲得別的物品的手段便是專製地濫用權力。因此,一種對專製的古老描述精辟地概括了這點!在中世紀的著者看來,當國君攫取臣民的財產或侵入臣民的家庭時,他們就變成了暴君。[15]在政治生活中——但又遠不止在政治生活中——對物品的控製導致對人民的控製。
複合平等的政權是專製的,它建立一套關係以使控製成為不可能。用正式術語講,複合平等意味著任何處於某個領域或掌握某種善的公民可以被剝奪在其他領域的地位或其他的善。因此,可能是公民X而不是公民Y當選政治職務,於是,這兩個人在政治領域就是不平等的。但隻要X的職務沒有在任何領域給他帶來超越Y的利益——優越的醫療照顧、將自己的子女送到更好的學校、享有更好的事業機會等,那麽,一般而言他們並不是不平等的。隻要職務不是一種支配性的善,不是可以廣泛轉換的,職位持有人就會處於或至少能夠與他們所治理的男人們和女人們處於平等的關係中。
但如果支配消失了,各領域的自治建立了——同一群人在一個又一個領域取得成功,在每一個結合中都成功了,物品堆積如山,再也不需要非法轉換了,那麽情況又會怎樣呢?這必定導致一個不平等的社會,但這也以最有力的方式說明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不可能是一個生機勃勃的社會。我懷疑任何平均主義(egalitarian)的論述能夠駁倒這個事實。我們自由選出了一個人(沒有考慮他的家庭關係和個人財富)做我們的政治代表,他同樣是一個勇敢的、有創造力的企業家。當他年少時,他學習了科學,在每次考試中都名列前茅,並有重大發現。在戰爭中,他異常勇敢,贏得了最高榮譽。他自己是富有同情心的、引人注目的,並為所有認識他的人所愛戴。有這樣的人嗎?可能有,但我還是有所懷疑。我們總是講像我剛才所講的那種故事,但故事是虛構的,是將權力、金錢或學術才能變成了傳奇式的聲譽。無論如何,那種人在數量上不足以組成統治階級來統治我們其餘的人。他們也不可能在每個分配領域都取得成功,因為有一些領域是與成功的想法毫不相幹的。在複合平等條件下,他們的孩子們也不可能繼承他們的成功。總的來說,最有成就的政治家、企業家、科學家、士兵和情侶將是不同的人,並且,隻要他們所擁有的物品並不給他們帶來一連串別的物品,那麽,我們就沒有理由害怕他們的成就。
對支配和控製的批判指明一個永無定論的分配原則。任何一種社會的善X都不能這樣分配:擁有社會善Y的人不能僅僅因為他擁有Y而不顧X的社會意義占有X。對曾經占據支配地位的每一個Y來說,這個原則可能時不時地被重申。但這個原則很少用普遍詞項來陳述。帕斯卡和馬克思已暗示了用這個原則反對所有占有Y的可能,而我將嚐試完成這一應用。那麽,我要關注的不是帕斯卡所說的團體中的成員——不管是強壯還是弱小,不管英俊還是相貌平平——而是他們分享和分割的物品。提出這個原則的目的是集中我們的注意力;它並不決定物品的分享和分割。這個原則引導我們去研究社會物品的意義,從內部去考察不同的分配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