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真性之源
本真性的倫理規範是某個相對新穎的東西,它是現代文化獨有的。它濫觴於18世紀末,以個人主義的早期形式為基礎,例如笛卡兒首創的不受約束的理性觀點(disengaged rationality)的個人主義,它要求每個人自負其責地為他或她自己思考,或洛克的政治個人主義,它試圖使人及其意誌先於社會責任。但是,本真性也在某些方麵與這些早期形式相衝突。它是浪漫主義時期的一個產物,對不受約束的理性觀點和不承認共同體紐帶的個人利益至上主義持批判態度。
描述其發展的一個方式是去考察它在18世紀的一個思想中的起點,該思想認為,人類具有一種道德感,一種對是非的直感。這個學說起初的思想是去抗衡一個對立的觀點,即知道對與錯就是計算後果,尤其是與神的獎賞和懲罰相關的後果。而該學說的觀點是,理解對與錯並不是枯燥的計算,而是紮根在我們的感受之中。道德,從某種意義上講,具有一個內在的聲音。[1]本真性概念濫觴於這個領域中道德重音的移位。早先的觀點認為,內在聲音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告訴我們哪些要做的事情是正確的。在此,作為通向正確行事之目的的手段,與我們的道德感覺保持接觸就很重要了,當這種接觸具有獨立的和決定性的道德意義時,我所說的道德重音的移位就發生了。它成為我們為了成為真正的和完整的人而不得不獲取的東西。
為了看看這裏有何新意,我們必須與早期道德觀點加以類比,這些早期道德觀點認為,與某個源頭——比如說,上帝或善的理念——保持接觸對於完整的存在是至關重要的。隻有在現在,我們必須保持聯係的源頭才深藏於我們內心之中。這是當代文化的大規模主觀轉向的一部分,是一種新的本質形式,我們以此視自己為具有內在深度的存在物。起初,源頭是內在的這個思想並不排除我們與上帝或理念的關聯;它可以看成是我們通向它們的合適方式。某種意義上,它可以看成是聖奧古斯丁開創的思路的繼續和強化,聖奧古斯丁認為通向上帝之路就是經曆我們對自身的反思意識。
這個新觀點的第一個變體是有神論的,或者至少是泛神論的。讓-雅克·盧梭論述了這個新觀點,他是推動這個變化之發生的最重要的哲學家。我認為盧梭重要,並不是因為他首發此變;相反我倒認為,他之所以得享大名,部分出自他清楚地闡述了業已發生在該文化中的某種東西。盧梭頻頻地將道德問題表述為我們遵從自身本性之聲的問題。這個聲音,總是被那些由我們對他人的依賴所誘發的**所淹沒,“自尊”或者說驕傲是這些**中關鍵性的一個。我們的道德解救來自於恢複與自身的本真的道德聯係。盧梭甚至為這種與自身的親密聯係取了一個比任何道德觀都更為基本的名字,那就是,歡樂和滿足之源:“存在之感受”[2]。
盧梭還以一種最有說服力的方式闡釋了一個密切相關的思想。這就是我想要稱為自決自由(self-determining freedom)的觀念。它是這樣一種思想:當我自己決定什麽東西與我有關,而不是被外部影響所左右的時候,我才是自由的。我不受他人的幹涉,自由地做我想做的事情,因為這與我之被社會及其要求服從的法律所塑造和影響是相容的,在這裏,自由的標準明顯地超越我們稱之為消極自由的東西。自決的自由要求我打破所有這些外部樊籬的禁錮,獨自做出決定。
在這裏我提到這個觀點,不是因為它對於本真性至關重要。很明顯,這兩個觀念是不同的。但是它們一同成長,有時在同一些作者的著作中得到發展,它們的關係一直是複雜的,有時是衝突的,有時緊緊地捆在一起。如同我將要論證的那樣,其結果是,它們時常被混淆,而這就是本真性的異型的來源之一。我在後麵將回到這一點上。
自決的自由已經成為我們政治生活中一種有巨大影響力的思想。在盧梭的著作中,按照建立在公意基礎上的社會契約國家的觀念,它采取了政治的形式,而恰恰因為公意是我們共同自由的形式,所以它不容忍以自由為名義的任何對立。這種觀念成為現代集權主義的思想來源之一,人們或許認為它起始於雅各賓黨人。盡管康德從純粹道德方麵將這個自由的概念重新解釋為自律,它仍隨著黑格爾和馬克思而更深地退回到了政治領域。
讓我們回到本真性之理想:它變得至關重要,是由於盧梭之後出現的一個進展,我將這個進展與赫爾德(Herder)聯係起來——再講一次,赫爾德是其早期主要的闡釋者,而非其發明者。赫爾德提出這樣的思想: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獨到的做人(being human)的方式。用他的話講,每個人都有他或她自己的“尺度”(measure)。[3]這個思想已經深深進入現代意識之中。它也是時新的。在18世紀末之前,沒有人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會具有這種道德意義。存在著某種做人的方式,它是我的方式。我應該以這種方式,而不是模仿任何他人的方式去生活。而這就給忠實自我(being true to myself)賦予了新的重要性。如果我不這樣,我就沒有領會生活的目的,我就沒有領會對我而言什麽是做人。
這就是流傳給我們的強有力的道德理想。它賦予與自我、與自我內在本性的接觸以無比的道德重要性,而看來這種接觸正有被丟失的危險,這部分是由於驅使我們服從外部的壓力,也由於在對自我持一種工具主義態度時我可能會失去傾聽這種內在聲音的能力。因此,通過引入獨到性原則,這個理想極大地增強了這種自我接觸的重要性:我們的每個聲音都有其自己的東西要說出來。我不但不應該讓我的生活符合外部一致的要求;在我之外我甚至不可能找到我據以生活的模型。我隻能從內部找到它。
忠實自我意味著忠實我自己的獨到性,這是某種隻有我自己才能夠闡明和發現的東西。在闡明它的過程中,我也在定義我自己。這是對現代本真性理想的理解背景,是對自我完成或自我實現的目標(其中常常表達了這種真實性理想)的理解背景。正是這種背景賦予真實性文化(包括其最低級、荒謬或瑣碎的形式)道德力量。它賦予“做你自己的事”或“找到你自己的滿足”這類想法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