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7

天氣越來越冷,大清早起來上晨讀都可以看到偌大的操場上罩著一層白霜。『』 大家以為是快要下雪了,於是都很興奮,然而翹首以待了好幾天仍不見動靜,心裏的那一絲盼頭便漸漸落空。

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樣爬起來去陽台透氣,可剛拉開玻璃門,整個人就愣在了那裏。

外麵是一片銀裝素裹的世界!由於時間還很早的關係,整個畫麵保持得非常好,沒有絲毫人為的汙染和損壞。

天空密密的飄著鵝毛般的雪花,風一吹就斜斜的落入陽台;四季常綠的樹上,輕輕地托著蓬鬆的柔絮,仿佛迫不及待地想要和情人共度到白頭;還有被寒冰封住的臘梅的花苞,曳在枝頭好似含羞的胭脂,唯美得使人有雪中橫笛的衝動。

那個冬天的第一場雪,就這樣讓人驚喜的和我不期而遇。我幾乎是狂喊著把mars叫醒的,因為當時實在是太高興了。

當你有了期望並立馬就實現,你會有快感,但不會很強烈。『』可如果在經曆失落失望甚至絕望後,你的期望才得以實現,那麽這個時候你有的不是快感,而是狂喜。快樂,其實也分很多種。

那個早上讓我感到快樂的,還有另外一件事——放在陽台上的蘭花冒出了新芽。

關於這盆蘭花,它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來曆。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圈子,一群人常常聚在一起玩笑、打鬧、互損、惡搞……高中時尤為如此,甚至連上廁所,都要吆喝幾個人同去。像是群居的小獸,在自己的領地裏相持相攜。

因為大媽極力擴充家族勢力的緣故,我們的圈子很快就得以擴大。雖然我們沒有招兵買馬,但很多人都欣然加盟。此外,加上豬頭的牽線搭橋,所以鄧偉歡很快就和我們打成了一片。

應該可以說鄧偉歡是個比較內秀的女生,說話嬌聲細語,對人溫柔體貼。那時她和餘斌在一起,餘斌常常忙些有的沒的,飯都沒空吃,於是她就主動幫他打飯。『』這還不算什麽,除了打飯,她還專門給餘斌買了個保溫瓶,天天為他泡好茶帶到教室。讓豬頭眼紅得背地裏直感歎:“有gf如此,夫複何求啊!”

內秀的鄧偉歡不僅對人熱情,對植物也很有愛心。她在偶然間得到一盆蘭草,開始時枯萎泛黃,後來卻被她照顧得“麵色柔潤有光澤”,甚至發展到一個盆都裝不下了。有一天她移植了一小株帶到教室,生物老師讚歎不已,我也誇了幾句,於是她就送了一株給我。

我把蘭花種植在一個透明的玻璃盆裏,這樣就能很清晰地看到蘭花部分貼盆壁生長的根部。彎曲飽滿的蘭根,仿佛人的脈絡,隨著汲取的營養,慢慢茁壯。

開始幾天蘭花長勢還好,可後來不知怎麽的,它就貌似不樂意了,整天萎靡不振的。我問過鄧偉歡應對方法,可按她說的做了也沒見什麽起色。

雖然我從小就喜歡養些動物植物,可我並沒有太多耐心。『』尤其是在花費很多心血,卻沒有獲得成效的時候,我的態度就會慢慢冷淡下來。

此外,加上餘斌經常吹噓鄧偉歡的蘭花長得多麽多麽好,讓我很有挫敗感,所以漸漸的鄧偉歡給我的蘭花就被打入冷宮,失寵在了陽台的角落裏。

那天看到蘭花發了新芽,簡直比在大街上撿到錢還高興——雖然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怎麽撿過錢。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像考古學家對待千年青瓷一樣,小心翼翼的嗬護著蘭花,一到教室就跟大媽報告蘭花的長勢,極其細微的改變都能說得清清楚楚。那份急切的心情,就如同小時候想要和別人分享自己心愛的玩具。大媽也說我那時就像個小孩子一樣,“當然。”她還加了一句,“你本來就很幼稚。”

雖然大媽經常說我幼稚,但她自己也成熟不到哪去,有時她逼著我玩的遊戲,簡直可以算是停留在幼兒園的年級。『』這個現在暫且放下,後麵再說。

我依然極為用心的給蘭花澆水、防寒,並期待它有一天開花的樣子。

是清晨早起偶遇,還是中午飯後喜逢,或是晚間熬夜乍見?我在腦海中設想了各種看到第一朵蘭花的場景,卻怎麽也沒想到我會為了它跟mars吵一架。

每個人對自己喜歡的東西都會比較偏袒,不願意有人對其有所針砭,即使是關係很好的人也一樣,因為無論是誰都會有部分不想別人觸及的地方。這是底線,也是禁區。

mars觸動我的雷區那天,本來我就心情不是很好。他打球回來一推開門,看到我又在整理蘭花,於是就責怪我成天擺弄花花草草,不和他去打球。開始我沒說什麽,因為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喜歡安靜的保持沉默。

也許是平時跟他嘻嘻哈哈慣了的緣故,他見我沒說話,接著又來了一大堆碎碎念,其中還夾雜了不少口氣頗重的話。『』以往我們這樣開玩笑沒關係,可這時聽起來卻讓人很煩躁。於是我便對他吼了幾句,他當場就愣了一下。

然後。

我們近半個月都沒說話。

很多女生都羨慕男孩子,因為她們覺得男生之間鬧矛盾頂多就是打一架,打完之後就可以很快的和好,不像她們,嘴上說算了,心裏卻記得比誰都清楚。女人心,海底針啊!

你們這樣想沒錯,可是別忘了,偉大而美妙的自然界中,從動物到人類,雄性都是很注重麵子滴!要不然,誰會千辛萬苦的蛻變上絢麗的羽衣,或把自己練得體麵又強壯在同伴麵前耀武揚威,甚至因為一點點的侵辱,而放棄整個領地乃至生命!

歐洲風行一時的決鬥,就像電影《三個火槍手》裏,達達尼昂初遇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時一樣,起因往往隻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並不是發生的事情會損失多少價值,而是男子漢們生怕丟了麵子,所以甘願用生命去捍衛。

“人受到震動有種種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經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強烈的、最持久的則是在個人尊嚴上。”

男生的麵子,無疑是青春期裏最重要的東西,沒有之一。

兩個人住一間房抬頭不見低頭見,可偏偏又都死要麵子不肯先打破僵局,於是氣氛就變得很壓抑。冷戰持續了兩個星期,人都快要窒息了。最後還是mars比較狠,他居然趁我不在一聲不響的搬回了六樓,留下我一個人麵對寢室冰冷的牆壁。

那段時間剛好天天都可以聽到有人說丟東西了,寢室被盜很常見,因為這應該是每個學校都會發生的事。可關鍵是mars早不搬晚不搬,偏偏在這個時候搬,搞得我更加納悶。納悶之餘還要提心吊膽的防小偷,晚上睡覺都不踏實,生怕半夜有誰溜進來劫財劫色,然後被人家扛走了。

我知道我們冷戰不是彼此有多介意過往,而是誰都不肯先拉下臉來。其實我一直都把mars當很好的朋友,隻是向來都很嘴硬。明明很在乎的人和事,在一些場合卻會故意表現得無動於衷,有時我也不喜歡自己這幅德行,可沒辦法,改不了啊。

每次弄得遍體鱗傷,卻還要裝作很好很ok,於是別人也就真的認為你刀槍不入百毒不侵,可是真正的艱苦與辛酸隻有你自己知道。誰都無法了解,你在你所珍惜卻又離你而去的人麵前,故作堅強的笑容底下蘊藏了多麽巨大的暗湧和疼痛。

以前去教室經過mars的班上,碰到他在走廊我都會捉弄一下他,而有時他在座位上看到我也會衝出來聊幾句。可現在對彼此卻整日板著臉,遇見了招呼都沒有一個。這樣讓我很不爽,我不想再繼續這樣下去。

琢磨了很久,終於想到一個辦法。當天晚自習結束後,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我把還在教室看書的mars叫了出來。

“喂,借我500塊啊。”這筆錢在當時不是小數目,我心虛的把眼睛望向了別處,然後繼續補充道:“有一個朋友過幾天生日,我想……”

“我現在隻有200,你先拿去吧,明天我再去取300,這樣行嗎?現在時間太晚出去不了。”沒等我說完,mars就接過話頭說,然後塞了兩張人民幣在我手裏。

我事先沒有料到他有這反應,於是忽然不知該說些什麽。

第二天mars果真又找了我一趟,此事過後,我們倆終於結束冷戰。冰凍過後,春暖花開。噢耶!

回頭想想我那天的表現實在太差,其實朋友生日隻是個幌子,借錢也隻是個幌子,我隻是想看看mars是不是還在生氣。如果是,他就會拒絕;如果不是,他當然會同意,而我也可以借機冰釋前嫌。然而我沒有想到他會反應那麽快,相形之下我的演技就有點慫。好吧,我承認這個幌子很爛,但是能夠達到目的爛一點也無妨。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