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多賺錢的時候就不必客氣《塔木德》指出:“生而貧窮並無過錯,死而貧窮才是遺憾。尤其是終其一生,無力消除貧窮創造財富,更是無可寬恕的。”直到現在,許多猶太人仍把追求財富當作人生的第一要務,隻要有機會賺取更多的錢,他們往往不肯輕易罷手。下麵介紹幾種為了多賺錢猶太人采用
過的手段:(1)“一筆生意,兩頭贏利”。《塔木德》說:“如果真正給別人提供了方便,你也一定會從中受益。”著名的美國猶太銀行萊曼兄弟公司,是一家曆史悠久的老字號,一度年利潤達到3500萬美元,而其創造人卻是一個牛販子的兒子。亨利·萊曼,是從歐洲到美國來的萊曼家庭的第一代。他在美國南方做了一段時間的行商之後,跟他的兩個弟弟伊曼紐爾和邁那一起在亞拉巴馬的蒙哥馬利定居下來,當上了雜貨店的
老板。該地本是一個產棉區,農民手裏多的是棉花,但卻沒有現錢去買日用雜貨,於是他就產生了用雜貨去交換棉花的方式,雙方都皆大歡喜,農民得到了需要的商品,他也賣掉了雜貨。這種方式不僅吸引了所有沒有錢買日用品的顧客,擴大了銷售,而且有利於萊曼兄弟降低棉花價格,提高日用品的價格,並且使雜貨店本來應去進貨之際,順便把棉花捎去,避免了單項進貨,豈不省下一筆運輸費?沒過多久,萊曼兄弟便由雜貨店小老板發展成經營大宗棉花生意的商人,棉花典當成了他們的主要業務。美國南北戰爭期間,萊曼家庭在倫敦推銷邦聯的商務,在歐洲大陸推銷棉花。
戰後,他們在紐約開辦了一個事務所,並於1887年在紐約交易所中取得了一個席位,成為一個“果菜類農產品、棉花、油料代辦商”,從此走上了規模化發展的道路。萊曼正是因為給別人提供了方便,自己才獲得了更多的經濟利益。
(2)厚利賺大錢。“薄利多銷”是很多國家商界牢不可破的商業法則。但是猶太人卻相反,他們的口號是“厚利才能賺錢”,結果,他們比其他民族和國家的人賺取了更多的財富。猶太人認為:名貴的珠寶、鑽石、金飾,一擲千金,隻有富裕者才買得起。既然是富裕者,他們付得起,又講究身份,對價格就不會那麽計較。相反,如果商品價格過低,反而會使
他們產生懷疑。猶太人還認為,壓低價格,說明你對自己的商品沒有信心。即使是一張1美元的鈔票,猶太人也可以賣到2美元,甚至是10美元。“絕不要廉價出售我們的商品”,這是猶太人的信條
。在靈活多變的營銷策略中,為什麽不采取別的上策而采用了下策?賣三件商品所得的利潤隻等於賣出一件商品的利潤,這是事倍功半的做法。上策是經營出售一件商品,應得一件商品應得的利潤,這樣既可省了各種經營費用,還可保持市場的穩定性,並很快可以按高價賣出另外兩件商品。而以低價一下賣了三件商品,市場已飽和了,你想多銷也無人問津了,利潤起碼比高價出售者少了很多,並毀了市場後勁。猶太人認為薄利競爭的結果是:廠家可能大批地倒閉掉,並且,大家的生存空間越來越艱難。因此,猶太人堅決不做薄利多銷的買賣,他們做的是厚利適銷的生意。在行業的選擇上,他們也頗為精明:選擇那些昂貴的消費品來經營。(3)怎麽賺錢快就怎麽做。移居英國的猶太人亞倫從打工開始,把積蓄的一點小錢做些小生意。由於生意的擴大,他需要資金周轉,不得不向錢莊或銀行借錢。他在自己的實踐中發覺,向別人借錢的代價確實太高,往往與商業經營獲得的利潤相差無幾。他想,自己辛辛苦苦經營全為銀行打工,而且風險比銀行還大,倒不如自己從事放債業務要合算。幾年後,他開始了放債業務。他一邊維持小生意經營,一邊抽出部分資金貸給急需用錢的人。另外,他又從銀行借來利率相對較低的錢,以較高的利率轉貸給別人,從中賺取差額利潤。有些等錢應急的生產者或個人,寧願以月息20%借貸。這樣,等於100元放貸1年,可獲得240%的回報率,這比投資做買賣更能賺錢。亞倫就是盯著這個賺錢的路子,迅速走上發跡之路的。據統計,亞倫63歲逝世時,留下的錢財是當時英國首屈一指的。
(4)狡詐和欺騙賺錢。莫裏茨·赫希男爵是曆史悠久的巴伐利亞猶太金融集團的成員,他由自己繼承的遺產和太太的巨額陪嫁共計二三百萬資金的基礎上,開始銀行家生涯。1826年,他和他的內弟斐迪南德·比朔夫夏姆一起,在比利時布魯塞爾開設了自己的銀行。赫希對日複一日的商業銀行業務興趣不大,他的主要熱情是建設鐵路和為建設歐洲鐵路支線投資,然後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將這些支線的產權賣給幹線的所有者,以此獲取厚利。1868年奧斯曼土耳其政府準備建設一條從維也納到君士坦丁堡的鐵路。這項工程需要鋪設一條從君士坦丁堡經阿德裏安堡、索非亞、薩拉耶夫到薩拉熱窩等地的幹線,期間還需要建設許多支線,全長計2500多公裏。鐵路所經過的地方,大多崎嶇不平,山巒重疊。據估計,在較平坦的地區每公裏的造價為4萬美元,而在山區,每公裏的造價高達5萬美元。土耳其政府原先建造這條鐵路的特許權授予了一家比利時公司,但該公司承擔不了,才一年就破產了。到第二次招標時,赫希提出了一個周密的計劃,並借助他曾幫助土耳其人建立幾家重要銀行這層關係,一舉中標。赫希同土耳其政府簽下協議,土耳其政府同意在99年的租借期內,由國家借貸,每年支付每公裏鐵路2800美元租金,加上鐵路經營者每年為每公裏鐵路支付1600美元,合計每年可以收回投資11%。同時,赫希還獲得了鐵路沿線開采礦藏森林資源的權利。鐵路一經投入營運,超出這每公裏4400元租金的收益將由經營者、政府和赫希三家分成:經營者得50%,政府得30%,赫希得20%。不過,赫希在鐵路建成之前,就已經開始“收回投資”了。赫希說服土耳其政府為建造鐵路發行債券,支付期為99年,每年償還本金的3%。債券由赫希經營,共發行了200萬張麵值為80美元的債券。赫希以20美元和30美元的價格買下,轉手以30美元的價格拋售給公眾,大大地賺了一筆。鐵路建設工程基本上如期展開,兩年中建成了500公裏幹線,其中400公裏投入了營運,另外還有600公裏已動工興建。就在此時,由於鐵路伸入了俄國的勢力範圍,遭到俄國政府的強烈反對。結果,土耳其政府將鐵路長度縮短到了1200公裏。這一變更對赫希來說正是求之不得。它幫赫希卸下了整條鐵路線中耗資最大、風險最大的部分,而原來土耳其在同赫希的協議中之所以給予他如此優厚的條件,本來是把這段鐵路看作一攬子交易的一部分。現在最難最費的部分去掉了,而優厚的條件依然照舊,不是明擺著讓赫希發財嗎?正因為這個道理,有不少觀察家認為,這一變更,包括俄國政府的反對,首先是赫希挑唆出來的;而且,土耳其政府之所以會同意縮短鐵路,可能也有赫希的暗中使力。有證據表明,這一變更做出後,土耳其主管鐵路的大臣便因為獲得200萬美元而一夜暴富。維也納到君士坦丁堡的鐵路最終於1888年建成。同年,經過無數次的討價還價,土耳其政府向赫希買下了這條鐵路。據估計,赫希在整個東方鐵路的建設中,共獲利3200萬到3400萬美元。不過,其中可能有一半用於行賄各方麵的官員。事後,一個土耳其曆史學家把赫希參加這條鐵路建設描繪為一個“狡詐、脅迫、掠奪、欺騙”的故事,但同時,他也承認,要是沒有赫希,這條鐵路可能根本無法建成。其實,不管俄國的反對是否赫希挑唆出來的,作為一個冒險家,他應該敏感地意識到,在當時世界政治格局下,一條鐵路伸入另一大國的勢力範圍,會引起什麽樣的反應。完全有可能,正是這種一時無法克服的麻煩被他當作了“雅各的樹枝”,藏進了鐵路建設的協議書裏。
以猶太人動態思考的習慣、以猶太商人諳熟政治——經濟因素的相互轉化的敏感,將大國間的政治抗衡引入合同書中成為一個“定時炸彈”,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5)設法拖延付給別人的貸款。猶太商人在收取別人的租金和貸款時,提得越早越好;而在付給別人的貸款時,則想方設法給以拖延。不過以猶太人的重信守約習慣,他們在具體做法上還是有分寸的,可以說,有時還做到了不落把柄的地步。由初到倫敦時一文不名的窮小子而成為日後南非首富之一的猶太鑽石商巴奈·巴納特,最初是帶著40箱雪茄煙作為創始資本來到南非的。他把這些雪茄押給探礦者,獲得了一些鑽石。從這開始,短短幾年時間裏,巴奈特成了一個富有的鑽石商人和從事礦藏資源買賣的經紀
人。巴納特的贏利呈周期性變化,每星期六是他獲利最多的日子,因為這一天銀行較早停止營業,巴納特可以盡他自己的高興用支票購買鑽石,然後在星期一銀行重新開門之前將鑽石售出
,以所得款項支付貨款。這種辦法說穿了,差不多等於開空頭支票。巴納特借銀行停止營業的一天多時間,“暫緩付款”且又不會讓自己的空頭支票給打回來,隻要他有能力在每個星期一早上給自己的賬號上存入足夠兌付他星期六所開出的所有支票,那他就永遠沒有開“空頭支票”。所以,巴納特的這種拖延付款,純粹利用了市場運行的時間表,在沒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權利的前提下,調動了遠比他實際擁有的資金多的資金。巴納特對時間的精打細算如此別出心裁,甚至讓其他猶太人也感到驚奇,當時南非的猶太商人大多對巴納特的做法不甚讚同。不過平心而論,隻要巴納特沒有讓賣主在星期一上午收不回款,誰也不能對他說什麽,而隻能服膺於這個猶太商人的“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