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認識的發生和發展,是把握人的認識活動的前提。但是,要對人的認識活動有更深入的了解,還須進一步揭示認識的本質並分析認識活動中的信息、反映與建構的關係。

一、兩條根本對立的認識論路線

思維與存在、精神與物質何者為第一性,何者為第二性,這是研究和把握認識本質的前提。哲學史上不同哲學派別在認識論上的鬥爭,首先是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是主張物質派生感覺、精神,從客觀到主觀,還是主張感覺、精神派生物質,從主觀到客觀,是兩條根本對立的認識路線。在揭示認識的本質時,應當牢牢地把握這一認識論的基本前提。

一切唯物主義都主張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堅持從物質到精神、從客觀到主觀的認識論路線。不同形態的唯物主義,在認識論上盡管有許多差別,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前提,這就是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基本思想,就是承認思維是對於存在的反映,即承認反映客觀存在的意識和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存在之間的符合,承認人的認識可以提供客觀世界的正確圖景。

一切唯心主義都否定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把世界的本質看做是感覺或精神。徹底的唯心主義不承認認識的對象是物質世界,在這個意義上,徹底的唯心主義實質上取消了認識能否通過主觀反映客觀的問題。主觀唯心主義認為,人的思想、知識是主觀自生的,是頭腦所固有的;人們認識自己的感覺,也就是認識了“存在”,因為“存在就是被感知”,世界不過是“感覺的複合”。客觀唯心主義認為,客觀精神是現實世界的創造主,人的意識和人類本身也是客觀精神發展的產物,同時,人的意識又可以認識客觀精神自身,認識作為客觀精神“外化”的自然界,或者說客觀精神在其發展過程中可以自己認識自己。這就像宗教所說的那樣,即神創造了世界和人,而人在神的啟示下又可以認識世界,認識神。

不可知論一般都回避世界的本質是物質還是意識的問題,認為人所知道的隻是自己的感覺,至於感覺之外是否存在客觀世界,感覺是否能反映客觀世界,這是不可能回答的問題,也是無權提出的問題。這是休謨的觀點,這一觀點構成了現代實證主義的根本觀點。現代實證主義認為,科學隻能同人的感覺經驗打交道,隻能整理經驗材料,至於科學知識是否正確描繪了客觀世界的狀況和規律,這是無法判斷,也是無需考慮的,人們隻要把科學知識當做“作業假說”就夠了。康德和休謨有所不同,即康德承認客觀世界的存在,認為“自在之物”是感性知識的來源。但是,康德又認為,人類隻能認識事物的現象,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自在之物”本身是不可知的。赫爾姆霍茨從螞蟻能看見紫外線而人卻看不見紫外線這一事實斷言,人的感官的局限性構成了人的認識能力的局限性,認為人隻能部分地認識世界,但不可能完全認識世界。耐格裏則主張,人們隻能認識個別的、有限的東西,不能認識一般的、無限的東西。

不可知論的本質就是懷疑人類科學知識的客觀性和可靠性,否認人類能夠認識或能夠充分認識客觀世界,其社會作用就是調和科學與宗教的對立,給宗教信仰保留和開辟地盤。英國實證主義者斯賓塞聲稱:宗教與科學雖然看起來是相互對立的,但實際上隻是表達了同一事實的兩麵,二者是可以調和的,並由此把自己的理論稱為“哲學——宗教學說”。

唯物主義哲學家以及堅持唯物主義觀點的科學家,都反對不可知論,主張世界是可以認識的。費爾巴哈認為,客觀世界絕不會隱藏起來,事物及其屬性可以為人們所認識,人的感官足以正確地反映外部世界,“人恰恰具有使他從世界的完整性、整體方麵來意知世界所必需的足夠的感官”。愛因斯坦指出,任何科學工作都是從世界可知性這種堅定的信念出發的,“我們隻要用我們的感官就可以認識宇宙,我們的感官間接地反映著實在世界的客體”,“相信世界在本質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認識的這一信念,是一切科學工作的基礎”[6]。舊唯物主義和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對不可知論的批判及對世界可知性的論述,在原則上是正確的,但又是不深刻、不徹底的。

黑格爾站在客觀唯心主義的立場上對不可知論,尤其是康德的不可知論進行過深刻批判。黑格爾指出,康德哲學把現象與本質割裂開來,在現象與本質之間設置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這就使人類的知識局限於經驗領域並隻有主觀的意義,而那個不可認識的“自在之物”不過是“沒有真理的空洞抽象”。恩格斯和列寧高度評價了黑格爾對康德哲學的批判,同時又指出,黑格爾是在“絕對觀念”這個唯心主義的前提下論證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的,這同辯證唯物主義的反映論以及建立在這一反映論基礎上的可知論是有本質區別的。

隻有辯證唯物主義才真正駁倒了不可知論,其關鍵就在於,辯證唯物主義把科學的實踐觀引入了認識論。

針對休謨主義者關於人們無法知道感覺材料是否是人的感官所感知的事物的正確反映這一觀點,恩格斯指出,不可知論這種觀點很難僅憑理論論證去駁倒,但在論證之前已經先有了行動。“當我們按照我們所感知的事物的特性來利用這些事物的時候,我們的感性知覺是否正確便受到準確無誤的檢驗。如果這些知覺是錯誤的,我們關於能否利用這個事物的判斷必然也是錯誤的,要想利用也決不會成功。可是,如果我們達到了我們的目的,發現事物符合我們關於該事物的觀念,並產生我們所預期的效果,這就肯定地證明,到此時為止,我們對事物及其特性的知覺符合存在於我們之外的現實。”[7]人的感官是把人的意識同外部世界聯係起來的橋梁,而不是把二者分隔開來的屏障,隻要我們正確運用我們的感官,知覺就能與知覺到的事物的本性相符合。當然,人們也會產生錯覺,但人們在實踐中終究會發現感性知覺中什麽是錯覺,這也證明在感性知覺與外部世界之間是能夠達到一致的。

針對康德主義者關於“自在之物”不可知的觀點,恩格斯指出:“對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學上的怪論的最令人信服的駁斥是實踐,即實驗和工業。既然我們自己能夠製造出某一自然過程,按照它的條件把它生產出來,並使它為我們的目的服務,從而證明我們對這一過程的理解是正確的,那麽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結了。”[8]例如,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把有機化合物看做是由某種神秘的“活力”所造成的“自在之物”,認為要搞清有機化合物的結構和性質是不可能的,然而,隨著化學實驗和化學工業的發展,可以根據有機化學知識做到人工合成有機化合物,此時,這些“自在之物”就變成“為我之物”。

在駁斥不可知論和證明世界可知性方麵,實踐的力量首先在於,它能夠創造出人工的認識工具以彌補人的感覺器官之不足;其次,在實踐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人的思維活動能夠從現象中發現本質和規律,從個別中認識普遍,從有限中認識無限。“事實上,一切真實的、窮盡的認識都隻在於:我們在思想中把個別的東西從個別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後再從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們從有限中找到無限,從暫時中找到永久,並且使之確立起來。然而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終結的形式,因而是無限性的形式;它是把許多有限的東西綜合為一個無限的東西。”[9]

我們駁斥不可知論,證明世界的可知性,並不是說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了一切。我們所肯定的隻是:世界上沒有原則上不能認識的東西,人的認識能力沒有原則上不可以逾越的界限。實際上,認識並不是一蹴而就、一成不變的,而是一個從不知到知,從不完全、不確切的認識到比較完全、比較確切的認識的發展過程。

舊唯物主義對認識本質的問題做了許多有益的探討,這不僅是指它的唯物主義反映論的根本立場,而且是指它關於實踐對認識的作用等思想的萌芽。例如,17世紀英國唯物主義者培根就注意到實驗對科學發展的作用,認為操作方法是科學知識的源泉,主動地進行實驗可以迫使自然界暴露其隱蔽方麵引起人們的注意。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狄德羅認為,觀察、思考和實驗是認識自然的三種方法,實驗是檢驗推理和猜測的方法,並明確指出:“觀察搜集事實;思考把它們組合起來;實驗則證實組合的結果。”

但是,培根、狄德羅等人隻是在對自然的認識上肯定了科學實驗這種具體的社會實踐形式的作用,並沒有對實踐及其在認識中的作用作出全麵的、科學的論證。舊唯物主義在認識論方麵強調的是認識主體隻是具有肉體感官的生物個體的人,認識過程則是自然界作用於人的感官所引起的反映,強調的是客觀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引起感覺,而肉體的感受性和記憶是一切觀念的來源。即使費爾巴哈提出理論不能解決的問題,實踐能夠解決。但是,費爾巴哈所說的實踐主要是指人們日常生活的實踐,而不是改造世界的實踐。

從總體上看,包括費爾巴哈在內的舊唯物主義者是脫離了人的實踐活動來考察認識的,因而不懂得或不完全懂得人們是在能動地改造自然的過程中認識自然,是在實踐活動中來認識自然、認識社會和認識世界的。因此,舊唯物主義認識論是以感性直觀為基礎的消極的、被動的反映論。同時,由於脫離社會實踐,看不到主體對客體的能動作用,舊唯物主義也不能理解認識是一個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矛盾發展過程。同其直觀的反映論相聯係,舊唯物主義把複雜的認識過程簡單化,把活生生的認識活動凝固化,把多方麵的認識要素片麵化,或者把認識中的感性與理性對立起來,或者把認識中謬誤與真理的對立絕對化,或者把理論與實際對立起來,如此等等。一句話,舊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缺陷就是脫離了實踐考察人的認識活動,不能把辯證法應用於反映論,應用於認識的過程和發展,因此沒能正確揭示認識的本質。

馬克思主義哲學克服了舊唯物主義的根本缺陷,創立了以科學的實踐觀為基礎的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即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基本要點是:

第一,把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思維是存在的反映作為認識論的前提。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首先堅持反映論,堅持從物質到精神、從存在到思維、從客觀到主觀的唯物主義認識路線,從而同唯心主義、不可知論根本區別開來。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不僅認為自然知識是對物質世界的反映,而且認為人們的社會意識是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從而把反映論的原則貫徹於社會領域,對人的意識作出了徹底的唯物主義的解釋。

第二,把科學的實踐觀引入了認識論,全麵地、正確地解釋了物質與精神、思維與存在、主觀與客觀在認識過程中的關係。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物質與精神、思維與存在、主觀與客觀是對立的統一:一方麵,是反映和被反映的關係;另一方麵,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關係。正是在這種雙重關係中,人們在改造著客觀世界的同時,也改造著自己的主觀世界,包括思維方式、認識能力等,從而使認識得以發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的思維的最本質和最切近的基礎,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變化,而不僅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樣的程度上學會改變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樣的程度上發展起來。”[10]隻有堅持實踐的觀點,才能正確理解認識活動中的主體與客體及其相互關係,才能正確理解認識過程中的物質與精神、思維與存在、主觀與客觀的對立統一及其現實基礎。“生活、實踐的觀點,應該是認識論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觀點。”[11]

第三,把辯證法貫穿於反映論,科學地闡明了人們的認識過程。對於馬克思主義哲學來說,唯物辯證法的一般規律也是認識的一般規律。馬克思主義哲學從主觀與客觀、認識與實踐的對立統一中考察人對世界的認識,把認識看做是在實踐基礎上能動地把感性材料加工為理性知識,能動地從個別性的認識上升到規律性的理解,又能動地用理論去指導人的實踐活動的過程。這一過程既有物質與精神、思維與存在、主觀與客觀的矛盾,又有自然與社會、個人與社會、認識與實踐的矛盾,同時,還存在著感性與理性、反映與建構、曆史與邏輯的矛盾,等等。人的認識過程是一個矛盾的發展過程。在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中,實踐的觀點和辯證的觀點是密切結合在一起的,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因此成為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

二、認識是主體思維對客體的能動反映

認識是社會的人所具有的一種高級反映活動,是主體和客體通過相互作用在觀念中實現的統一。這種觀念的統一不同於實踐所實現的物質的統一,但它又是這種物質統一的必要準備和基本條件。因此,認識既含有再現客體內容的反映特征,同時也含有主體本質力量的創造特征,認識是主體以實踐為基礎對客體的能動的、創造性的思維再現。

反映特性是人類認識的基本規定。由於主體觀念地把握客體的認識活動是為主體實踐地把握對象的活動作準備的,而實踐活動隻有遵循客觀規律才是有效的,因此,認識不僅僅是人的主觀精神狀態,而且是人以觀念的方式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認識是主體意識對客觀存在的反映,這是一切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共同原則。

辯證唯物主義沒有取消和否定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反映論原則,相反,它自覺地把這一原則作為自己認識論的前提。馬克思在說明自己的哲學同黑格爾哲學的根本區別時指出:“在黑格爾看來,思維過程,即他稱為觀念而甚至把它轉化為獨立主體的思維過程,是現實事物的創造主,而現實事物隻是思維過程的外部表現。我的看法則相反,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12]後來,恩格斯、列寧一再重申辯證唯物主義的這一基本原則。

所謂反映論原則,是指認識對象是不依認識者的主觀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人的認識不論表現形式多麽抽象和複雜,歸根結底是對客觀對象的反映,在人的具有主觀形式的觀念中包含著不依賴於這種主觀形式的客觀內容等。隻有承認並堅持反映論原則,才能把主體同客體、主觀同客觀結合起來,才能理解認識為什麽會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

在承認並堅持認識是主觀對客觀的反映的同時,辯證唯物主義又揭示出人的認識所具有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的特征。與動物的反映活動不同,人的認識不是主觀對客觀簡單、直接的摹寫,而是一種能動的、創造性的活動。作為認識活動結果的認識,是主體對於客體的能動的、創造性的再現。人們為了從事實踐活動,不僅要反映事物的現象,而且必須透過現象反映事物的本質。問題在於,在客觀世界中現象和本質是渾然一體的,為了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就必須在實踐的基礎上,在觀念中分解、加工和改造對象,運用一係列的抽象方法進行創造性的思維活動。正如列寧所說:“認識是人對自然界的反映。但是,這並不是簡單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係列的抽象過程,即概念、規律等等的構成、形成過程。”[13]在抽象過程中,認識主體的能動性、創造性得到鮮明的體現,認識活動的結果也不再是同直觀的客體相對應的感性的形象,而是以抽象的範疇、概念、符號、公式、圖形等形式出現的、更深刻、更完全地反映著物質的精神的“建構”物。

人們不僅需要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而且還必須基於這種認識,結合自己的需要創造出對象未來的理想形態,這更是一種能動的、創造性的反映活動。人的認識的意義,在於它不僅能反映出對象本來如此的狀態,而且能夠把對象同人本身的需要聯係起來,創造出能夠滿足人類社會需要的對象應當如此的狀態。自然界中隻有山川、河流等自然物質,並沒有鐵路、橋梁、房屋、水庫等符合人需要的現成形式。與動物不同,人通過實踐活動能夠改變自然物的狀態,並且在實際改變之前,就在頭腦中把自然物對人來說所“應當如此”的麵貌反映出來。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列寧認為:“人的意識不僅反映客觀世界,並且創造客觀世界。”[14]沒有這種超前性的、創造性的反映活動及其成果,認識就不能成為實踐活動的指導,也就不成為人的認識。

因此,在人的認識活動中,反映的、摹寫的方麵與能動的、創造的方麵是不可分割的。反映和創造不是認識的兩種不同的本質,而是同一本質的兩種不同的功能。創造離不開反映,創造過程是在反映的基礎上實現的;反映也離不開創造,反映是在創造過程中實現的。隻承認認識反映、摹寫客體的方麵,否認認識的主體能動性、創造性方麵,就會成為消極直觀的反映論;隻承認認識的主體能動性、創造性方麵,否認認識反映、摹寫客體的方麵,使能動性和創造性脫離反映論的前提,就會走向唯心主義和不可知論。

隨著現代科學的發展,人們對認識本質的認識越來越深刻和全麵了,也越來越重視認識活動中的選擇和建構的作用。但是,選擇和建構不是認識的本質,我們不能把認識的本質同認識活動的內在機製混為一談。在認識形成的過程中,主體對客體信息的選擇和建構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把選擇和建構看做認識主體能動性的一個方麵是正確的和必要的。但是,對認識本質的概括不能僅僅涉及主體活動的一個方麵,尤其是不能忽視認識活動所體現的主體和客體、主觀和客觀的關係。主體對客體信息的選擇和建構是以主體對客體信息的接收、反映為前提和基礎的。沒有後一方麵,主體以觀念方式對客體進行相符性反映是不可能的。

三、信息、反映、建構

信息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控製論創始人維納認為:“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質也不是能。任何唯物論,如果不承認這點,在今天就不能生存下去。”維納看到,用機械唯物主義的物質概念和能的概念不能說明信息的本質,這是正確的,但他對信息的哲學含義也沒有作出明確的回答。信息概念的確切定義是科學家正在討論的問題,但大體上可以把信息理解為物質客體所固有的反應特性,它通過物質客體之間的相互聯係、相互作用表現出來:一方麵,信息不是具體的物質實體,也不是能量,不能把信息同含有信息的載體混為一談,不能把信息同能量混為一談;另一方麵,信息同物質和能又密切相關。任何信息的發出、傳遞和接受,都必須有一定的載體,離開物質客體的信息是不存在的,同時,發出和獲得信息需要有一定的能量。

人對客觀世界能動的、創造性的反映過程,是主體以對客體的相互作用為基礎的,從客體獲取信息,並對這些信息進行加工和改造的過程,即在主體的大腦中建構出一個與外在客體具有同構異質關係的觀念或觀念係統。在認識活動中,客體以信息的形式進入人的大腦成為一種觀念性的存在,而主體則通過觀念的形式獲得了客體的內容。因此,認識是主體和客體之間發生信息的相互作用的過程,這種相互作用的結果體現在主體身上,表現為認識者自身觀念結構的某種變化。人能否正確地認識客體,取決於人能否在自己的思維中建立起同外部對象的結構相一致的信息組合。顯然,把信息和建構的概念引入反映論,可以具體地了解人的能動性、創造性的反映活動的內在機製,加深對於認識本質的理解。

作為一種社會活動,人的認識活動始終伴隨著信息的過程。主體和客體在認識中的統一,主觀與客觀的一致是以信息為媒介的。人能否認識客體,關鍵在於能否通過對客體信息的選擇、解析、重組和編碼過程,以符號化和邏輯化的方式在人腦中建立起與客體具有同構性的信息組合。因此,在認識活動中,主體作為能知係統是客體信息的獲取者、加工者和組織者,即信宿;客體作為所知係統是信息的發出者和提供者,即信源。主體和客體結合起來,形成一個信息接受、存貯、加工和輸出的過程。沒有這種信息過程,或者在主體尚未獲得關於客體的一定量的信息時,就談不上主體對於客體的正確認識。人們為了認識某一客觀事物或現象,必須通過各種信息傳輸的媒介即信道,從多方麵獲取有關客體的各種信息。人們在實踐中所獲取的客體的信息量愈大、信息的保真度越高,就越能接近於對事物或現象的確定性反映;反之,主體的觀念就會由於充滿了不確定性,而以主觀代替客觀,致使喪失正確認識客體的可能性。

主體和客體在認識活動中所發生的信息變換過程不同於一般物質係統在相互作用中發生的信息變換過程。具體地說,主體和客體之間所發生的信息變換過程是憑借主體大腦在社會中形成的信息性結構,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加工、改造和重組,建構新的信息組合係統的過程,即信息的建構過程。認識的主體對客體信息的這種建構,既是主體能動性的突出表現,同時也是主體實現對於客體的相符性反映的必要條件。

人不是被動地接受對象的信息,而是通過實踐活動,主動地從客體獲取信息,並以大腦中的信息性結構形成的認知和思維定式對對象的信息進行加工的。事物是多種多樣的,它們所包含的信息也是多種多樣的,所以,每個事物都可能包含多種信息模式、多種信息含義,對此,每個具有不同信息性結構的人都會從不同的意義上予以理解和接收。當客體發出多種多樣的信息時,主體總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目的,並在自己的信息性結構的支配和製約下,有選擇地接收不同的信息,然後把這些經過篩選、加工的信息置於自己原有的信息性結構中,同過去儲存的信息進行比較和分析,並運用邏輯方法,使這些被觀念地分解了的客體的信息,在自己的大腦中借助於抽象的語詞符號,以概念、判斷、推理以至知識體係的形式重新建構起來。這一過程就是人們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創造知識的能動過程。

在主體和客體進行信息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影響主體對客體信息進行加工、改造的,不僅有既往知識、邏輯等理性因素,而且還有以情感和意誌為主,並包括信念、理想、習慣和本能在內的各種非理性因素。一般地說,主體的這些非理性因素不直接具有對客體實現觀念把握的功能,但它們對主體認識能力的發揮和運用,對主體選擇和建構信息的活動,會起到激發、導向和調節等作用,因而它們也加入到主體的認識活動中,和理性因素一起共同構成主體勢,即主體由地位、本質力量所決定的對客體的一種主動態勢、能動態勢。主體勢在認識活動中表現為主體的一種認知定式即思維定式,它決定主體對客體的選擇,決定運用何種中介手段和怎樣運用中介手段的選擇,決定主體對客體信息的建構方式和解釋方式等,因而對認識的過程及其結果有重要的影響。

由於認識活動總是表現為把原有的認知模式延伸並運用於將要認識的客體,表現為主體按照一定的邏輯建構原則來處理、改造來自客體的信息,因此,人們通過對客體信息的一次性建構,往往不能獲得關於客體的完整的、真實的和準確的知識。為此,主體必須利用大腦作為信息加工係統所具有的輸出和反饋的功能,使自己的認識向實踐轉化,並在實踐活動中檢驗自己觀念的建構物是否同客觀對象相符合。在認識與實踐、主體信息加工係統與客體信息源係統之間不斷進行的輸入、輸出的反饋調控活動中,不僅觀念建構的產物,即作為一定信息組合的認識結果得到檢驗、充實和發展,而且人的信息背景知識也在不斷地沉積、充實、豐富和更新,人的信息性結構也因此處於不斷的轉化和建構中。這就使得人們能夠不斷吸收和同化更多的外界信息,不斷豐富和加深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認識的主體隻有通過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不斷地補充新的知識要素,擴展和改造自己的知識結構,轉變思維方式和創新思維方法,使認知定式不斷趨於優化和合理化,才能更好地完成對客體進行觀念把握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