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述者,畢斯麥之帝國統一政略,及外交政略,即間有涉及內治者,亦多置重於國權問題,不足以語內治。今請述畢斯麥內治之政策。
畢斯麥內治之事,有出世人意料外者。其一為民權自由之伸張,其二為國家社會主義之提倡。前者之事,在於普奧戰爭之告終,後者之事,發於普法戰爭之完了。本章於其前者之事實先詳焉。
先是畢斯麥之提增稅問題於議院也,以增稅議決之權,授之貴族院。貴族院固黨政府者,於是否決下議院之總豫算,而讚成政府所提出之案。然依憲法六十二條明文,貴族院但得不認下議院所已決定之豫算案而已。今以未經下議院議決者,提出於貴族院,其為違憲,固無待論。畢斯麥乃悍然不顧,解散議院,利用王權專製。直至普奧戰爭後,政策為之一變。
自議院解散之後,普之一戰而勝丹麥,再戰而勝奧大利,議會未與有分毫之力者也。於是世之為頑固之論者,以為議會無用,適足以阻國家之進步,因盛倡專製政治主義,至欲以王權易立憲政體者。畢斯麥獨奮然反對此論,勸普王與下議院和解。於是一千八百六十六年,王親臨議會席為演說曰:“確定豫算,要經議會之協讚,此固憲法所明定,昭然在人耳目者。雖然兩三年以來,以國家危迫,不可終日,內謀統一之大業,外絕強敵之窺伺。因政略之實行,而不得不謀軍備之擴張。因軍備之擴張,而不得不求增稅之承諾。然增稅之承諾,非可以得之議院者,故不得已而於此成規,暫省略不用。其為違憲,無可諱矣。雖然,因有此軍備擴張,而於奧大利丹麥兩役,大獲勝利,邁於前古,國旗光輝,照耀天下,人民歡虞,大業底定。於憲法上之過失,殆足以償之而有餘也。”雲雲。
德國議院
演說終,議院內歡聲如沸,中有感泣者。蓋新勝之後,議院之人,固以為政府必有不可犯之威棱,今乃得此懇摯溫和之詔旨,實出意外。然而王之所以能為演說,蓋出於畢斯麥之意。然則畢斯麥之成功,不在於外交政略,而在於內治,不在於創非常之業務,而在於循世界之公理,不在於勇於慮始,而在於善於守成。卒之國受其福,民沾其澤,固非鹵莽滅裂之夫,所能望其肩背者矣。自是之後,畢斯麥乃一變其從前專製主義,而采自由主義。故其時議會之中,政黨林立,議論紛起。又於來布基克,設高等法院,且修正新刑法,以圖司法上之革新。其結果遂至國家主義,勃然以興,而德意誌學說,遍於天下矣。自由貿易,蓋赴隆盛,而德意誌商業,乃漸淩於英吉利之上矣。凡此者,皆不可謂為非畢斯麥之功也。
然而俊傑者,識時務者也,故時勢一變,而俊傑之政策亦隨之轉移。今請於下章述其所主持之國家社會主義事。
【批評】
記有之曰:雖有智慧,不如乘勢。觀於畢斯麥之忽而專製,忽而立憲,忽排斥自由黨,忽主張國家社會主義,非故為是反複,誠以時勢大力,雖英雄亦莫敢逆之。靡特不敢而已,倘逆此時勢,亦與彼之目的相戾。蓋立憲之國,其平和之日,必較專製為多,此曆史上不可誣之事實也。獨至軍事外交等,一日千變,非得取決之輿論者。故各國憲法,於此二事,多屬於君主之大權。惟美國憲法,稍為繁重,故政治上生許多不便。畢斯麥蓋有見於此,故當決行其政略之時,雖違背憲法,解散議院而不憚,其實有不得不然者也。普自創於法後,國勢不振,四鄰眈眈,而斯拉夫拉丁民族,日為窺伺軍備一弛,敵國乘之,國運之危,無待蓍蔡。當如此危迫之際,而不用權宜,恐德意誌至今,猶在人肘腋下耳。讀者須知其一番苦心,而非武斷者比,苟非處相同之時勢,亦不可貿然學他耳。
世人喜言守舊維新,吾見其能稱實者恒少。平日高睨大談,臨事則畏首畏尾,如是之人,靡特無新可維,抑亦無舊可守。觀於畢斯麥,解散議院之時,全國忿恨,鹹欲剸刃其腹,而彼不為動,此其守舊何如乎?及普奧戰役告終,廢撤議院之論,騷於都下。而彼獨於此時尊自由重民權,再開議會,事事公之輿論,此其維新為何如乎?蓋新舊者,固非有一定界限,謀國者但取其適於時而已。
以上所說的,是畢斯麥建立帝國的統一政略和外交政策,即便中間有涉及國內治理的,也都多側重於國家政權問題,不能說明這是他的內政方針。現在就來說說畢斯麥治理內政的方針政策。
畢斯麥治理國政有兩件事情是出乎人們意料之外的。一件是大力主張民主自由,第二件是提倡國家社會主義。第一件事發生在普奧戰爭結束的時候,第二件事發生在普法戰爭結束時。這一章節先詳細論述第一件事。
一開始是畢斯麥在議院提出國家增加稅收的議題,將增稅的討論決定權授予貴族上議院。上議院的議員原本就是領導政府的政黨之人,於是他們往往否決下議院做出的總預算方案,而讚成政府提出的預算方案。然而,根據憲法的第六十二條明文規定,上議院隻能夠有權否決下議院所決定的預算案而已。現在沒有經過下議院地討論,直接由上議院提出預算方案,這是屬於違反憲法規定的行為,這是不容置疑的。畢斯麥悍然不顧違反憲法的事實,解散了議院,實行君主專政製度。直到普奧戰爭結束後,這一政策方才改變。
自從議院解散後,普魯士第一次戰爭就打敗了丹麥,第二次戰爭又打敗了奧地利,議會沒有發揮一點兒作用,於是社會上一些頑固派認為議會毫無作用,隻能是阻礙國家的發展,因而大力倡導實行專製集權的政治主張,乃至於想要將君主製改革為立憲製政治體製。唯獨畢斯麥激烈反對這種論點,他勸說普魯士國王和下議院達成和解。於是1866年,普魯士國王親自到議院就此事進行演講,他說:“決定預算案,要經過議會的通過,這本來是憲法所明確規定的,是大家所公認的。盡管最近兩三年以來,由於國家形勢緊急,一天都過不下去,對內要謀劃國家統一的大業,對外要抵抗外國強大勢力的侵略。因為這些政策實行,不得不謀求擴大軍事實力;因為要擴大軍事實力,又不得不做出增加國家財稅收入的決定。然而增加財稅收入的決定無法通過下議院,因此不得已暫時不執行憲法的這條規定。這種行為違憲,沒有什麽好避諱的。這樣,因此才有了後來的軍備擴張,而後才贏得了奧地利、丹麥兩場戰爭,大獲全勝,遠遠勝於前人,使國旗生輝,在世界上贏得了地位,老百姓歡欣鼓舞,國家大業基本形成。相比而言,違反憲法的這些過失錯誤,所取得成就足以彌補了。”等等。
演說完了後,議院中的人像沸水一樣歡騰,其中甚至有人感動得哭了。因為國家剛剛贏得勝利,議院的人原本以為政府肯定會表現出不可冒犯的威風,現在卻得到這樣懇切、真誠、溫和的道歉,實在是非常意外。然而國王之所以能做這樣的演說,本是出於畢斯麥的主意。然而,畢斯麥最大的功勞,不在於外交政策,而在於國家治理,不在於創造異於尋常的功績,而在於遵循世界的普遍規律,不在於勇於謀劃事情的開始,而在於善於守住創下的業績,而後國家和人民得以享受他帶來的福澤。這不是做事草率、粗疏的人所能夠達到的。從這件事之後,畢斯麥就改變了原來的專製主義主張,而推崇自由主義。因此當時議會中政治黨派很多,各種觀點政見不斷出現,又在來布基克設立了高等法院,而且修正了新的刑法,從而追求司法製度上的改革創新,結果就引起了國家主義的蓬勃發展,德意誌的理論學說也傳播到世界各國。德國的自由貿易逐漸興盛,德國商業經濟規模於是漸漸超過了英吉利。類似這些事,都不能不說是畢斯麥的功勞了。
所謂英雄豪傑,是明白順應時事趨勢的人。因此,隻要社會形勢發生變化,英雄豪傑的政策也會隨著時事發生變化。現在在下一章論述畢斯麥主導的國家社會主義一事。
【評論】
古語曾經說過,雖然很有智慧,但也趕不上順勢而為。我們看畢斯麥時而主張專製,時而又主張立憲,突然排斥自由黨派,又突然主張國家社會主義,這不是他故意想要搖擺變化,實在是社會形勢的力量之大,即使是英雄也不敢違抗。也不僅僅是不敢,而是如果違逆形勢,和他們的目的也是相違背的。實行立憲製度的國家,處於和平時期必然會比專製國家的時間要多,這是曆史上不可否認的事實。唯獨軍事和外交兩項工作,變化速度極快,是不能靠輿論左右決策的。因此各個國家的憲法在這兩個問題上多數都將其作為君主手中的權力。隻有美國的憲法比較繁瑣複雜一些,因此政治上產生了很多不便利的地方。畢斯麥考慮到這個問題,所以在決定施行他的戰略思想時,盡管違背憲法規定,解散議院都不畏懼,而實際上是有不得不這麽做的原因。普魯士自從實行法製後,國家難以振興發展,鄰國虎視眈眈,而且斯拉夫、拉丁民族國家一直等待普魯士軍事鬆弛的時機。敵對國家一旦乘機而入,國家命運的危險不用占卜預測都能知道。在這個危急緊迫的關頭,若不因事而變通辦法,恐怕德意誌至今仍然會在別人的勢力壓迫下。讀者應當知道畢斯麥的一番苦心,這絕不是武斷的人能比得了的。如果不是處在同樣的形勢下,也不能貿然學習他這樣的做法。
社會上一些人喜歡談論恪守舊製和改革創新,我看他們的能耐足以合乎實際的、實在是太少了。平時舉動、言論氣概不凡,一到遇見難事就前也怕後也怕,像這樣的人不光沒有什麽創新可以改革,甚至連舊的製度都守不住。畢斯麥解散議院的時候,全國對他都很不滿,心生怨恨,都想要取他性命,但他卻不為所動。他這種守舊的行為該怎樣評價呢?等到普奧戰爭結束後,廢除議院的論調在城中傳的沸沸揚揚,但是他卻單單在這個時候尊崇自由和民權,重新恢複議會,凡事按照社會公共輿論執行。他這種改革創新又該怎樣評價呢?所謂的新和舊,原本沒有特定的界限,謀劃國家大事的人隻是根據其是不是合乎時勢進行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