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多年來以專業、信息披露完善、運作透明等特點,備受廣大投資者喜愛。尤其遇到牛市行情,基金的賺錢效應更加明顯。

但是,基金行業一直以來都存在一個尷尬的局麵:無論業績如何,基金經理基本都會“旱澇保收”,即使投資者大幅虧損,他們依然可以賺得盆滿缽滿。如果說金融業是高薪行業之首,那麽基金經理等核心管理者的薪資,可以稱得上是金融業皇冠上的明珠。

2021年年初,市場流傳諾安基金經理年終獎超7000萬元,瞬間引起熱議。雖然諾安基金公司很快便進行了辟謠,回應稱依據公司薪酬製度,這個數字不符。但過於誇張的數字,仍然讓眾多投資者咋舌。

基金經理的超高薪資一直為市場所詬病,相關人員也始終在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截至2022年4月,我國開放式基金管理規模上升至全球第四位,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38家,其他管理公司14家,共注冊基金從業人員2.91萬人,資產管理規模25.52萬億元,公募基金資金來源中52%為居民家庭資產。

公募基金的一舉一動都影響著很多家庭,所以監管必須嚴格。令人欣慰的是,202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終於出台了相關管理政策,發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簡稱《指引》),主要內容如下:

1.公募基金高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應將當年績效薪酬的20%以上買自家基金,且權益類基金不得低於50%;

2.基金經理應將當年績效薪酬的30%以上買自家基金,且優先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將薪酬管理納入公司治理;

3.董事會和基金公司不得將規模排名、管理費收入、短期業績等作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據;

4.績效薪酬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3年,高管、基金經理遞延支付的金額原則上不少於40%。

具體來看,《指引》兼具原則性與操作性,回應了市場迫切關注的主要問題。在我看來,《指引》的發布,會對基金行業形成以下兩方麵的改變。

1.利益關聯性增強

《指引》從製度層麵上,對基金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規範,更加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利益,對廣大投資者來說是重大利好。從此基金經理、基金公司高管與基金的利益綁定更加緊密,如果基金經理和公司高管管理水平差或者有其他想法,他們自身的利益會大幅受損。

基金公司的高管需將當年績效薪酬的20%以上,基金經理需將當年績效薪酬的30%以上購買自家基金。無論是30%,還是20%,都是一筆很大的資金,將自身利益與投資者放在同一條船上,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基金經理不至於過度關注自己基金的短期業績,從而難以保持初衷,通過市場去追逐熱點,博得更高的排名,玩風格漂移,致使基金收益受損。

基金經理玩風格漂移是以往經常出現的一種情況,比如,某隻基金的投資目標是智能化生產的企業,重點包括智能機器、智能醫療、智能家居、智能電網等領域的龍頭企業。但實際情況卻是,基金經理的前九大重倉股中有六隻是券商股,隻有三隻重倉股勉強與智能醫療相關,而且持股份額占該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6.08%,甚至在未來很長時間內仍不按既定目標進行調整,這會損害基金的整體收益。

《指引》頒布之後,會在很大程度上抑製這種現象的發生,不僅可以充分平衡基金公司員工、經理層、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還能夠更加有利於促進基金公司提高質量服務水平。

2.穩定性增強

《指引》也充分發揮了考核體係的指揮棒作用,直接從製度層麵上減少了基金經理跳槽的頻率,引導基金經理、基金管理公司堅持長期主義,注重長期利益,有效維持了基金穩定、健康地運行。

《指引》規定,績效薪酬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3年,高管、基金經理遞延支付金額原則上不少於40%,這些條款其實就是在告訴基金經理,業績有3年以上的長周期考核,即每年至少有40%的獎金都必須在3年以後才能領回來,一旦跳槽就都沒有了。

2017—2022年,基金經理的考核周期以1年為主,《指引》頒布後這一周期變為3年。考核導向長期化,可以湧現出一批低換手的績優基金經理。

2016年以來,基金變更基金經理的平均時長是1.3年,即投資者購買的基金,很有可能隻持有一兩年就換倉了。投資者想堅持持有,基金經理卻先放棄了。

2022年,3361隻主動偏股基金中,近5年沒有更換基金經理的基金僅有92隻,整體占比2.7%。

所以,《指引》頒布之後,基金經理會更加穩定、更有耐心,基金公司的軍心也會更加安穩堅定。一個穩定的基金公司能夠有效地激勵從業人員,從而促進基金公司建立高質量人才隊伍並提高風險防範水平。

從此,基金行業的保護性政策更加完善,也與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等我國其他金融行業的要求基本保持一致。在《指引》的護航下,基金公司會更加穩定、長期地發展運行下去,廣大投資者的收益與財富,也將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