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隻一念私貪,便銷剛為柔、塞智為昏、變恩為慘、染潔為汙,壞了一生人品。故古人以不貪為寶,所以度越一世。
【譯文】
人不能有貪婪的欲望,當這個欲望產生的時候就會蒙蔽自己的雙眼和心靈,原本剛直的性格變得軟弱,原本聰明的頭腦就會被蒙蔽得很昏庸,原本慈悲的心腸會變得很殘酷,原本純潔的人格會變得很肮髒,最後毀了他一生。古人雲:“做人不能太貪,否則將不能成就大事”。
【解讀】
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私欲會不惜任何代價的達到目標,有時放棄自己的個人和名譽。這樣的人即使擁有家財萬貫,也不會值得我們所尊敬。正所謂:來的正,黃金美玉不嫌輕;來的不正,一瓢一飲也算重,你說是不是呢?
人都有欲望,我們都在索要自己的東西,使用方法得當將會得到一切,否則也許會丟掉性命。
因貪婪而失敗的人很多。
某省稅務局的一位高官被判了死刑,臨死前寫道:“我受賄貪汙是從小數額開始的,後來,數額越來越大,自己難以控製。”被判無期徒刑的某銀行的一個營業員說過,是貪婪和過分的自私毀了自己的一生,勸告他人不要走自己的路。
人性中致命的弱點是貪婪。它能毀了你的所有。貪婪的人,從來沒有滿足的時候,總是覺得自己吃虧,覺得自己得到的少而付出的多。正因為這樣她們永遠不會開心。
有一位澳洲的汽車銷售行的老板朋友,他擁有三家銷售行和一個維修中心。在一次聚餐的時候他講了他兒子的一個故事。
有一天,兒子放學的路上拾到一個小背包。裏麵除了一些個人雜物外還有300多元現金,兒子問他應該怎麽辦,他反倒問兒子該怎麽辦。兒子說,已經在撿到包的地方留下了自己的聯係方式。幾天後,有人來電驗證背包裏的東西後領走了背包,300多元現金一分不少。當時失主執意要留下100元給他的兒子,作為報酬,兒子沒要。兒子從小就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的道理。有一次兒子在商場看到地上有20元的鈔票,他不讓兒子去撿,因為撿了不屬於自己的錢,會產生貪婪的想法,怕下次不是掉在地上的錢也會動邪念。
他教孩子的理念無疑很值得借鑒。從小事上就拒絕任何貪婪的想法,他兒子知道了自己的幸福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得到的。
如果說金錢是老虎,那麽比老虎更厲害的是人那顆貪婪的心。貪婪能使人瘋狂,使人利令智昏,失去理性,以至互相殘殺,最後失敗在貪婪之心。
人人都希望得到利益,這很正常,但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如果無視社會法律、規則、道德,一味巧取豪奪,貪婪成性,這樣的人會得到別人的唾罵。
想輕鬆的生活一輩子,千萬別有貪婪之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