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陳仲弓[1]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2]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3],考[4]眾奸[5],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6]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複過此?”

【注釋】

[1]陳仲弓:指陳寔,字仲弓,東漢潁川人,曾經擔任太丘長。[2]收:逮捕,拘捕。[3]付獄:交付給獄吏。[4]考:考問,審查。[5]眾奸:其他的罪行。[6]病母:說母親生病。病,這裏作動詞。

【譯文】

陳仲弓做太長丘的時候,手下有個當差的官吏,聲稱自己的母親生病,因此請假。陳仲弓發現事情的真相後,就將這個官吏拘捕起來,並命令其他官吏將他處決。主薄請求將這個人打入牢房,詳加考問其他的罪行。陳仲弓說:“欺騙長官是不忠,說自己母親生病是不孝,不忠不孝,沒有比這更大的罪行了。即便追究出其他的罪行,難道還有比這更大的罪行嗎?”

【原文】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1]殺財主,主者[2]捕之。未至發所[3],道聞民有在草[4]不起子者[5],回車往治[6]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7]。”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注釋】

[1]劫賊:盜賊。[2]主者:主管刑事案件的官吏。[3]發所:案發現場,事發地。[4]在草:產婦分娩。[5]不起子者:指不養育孩子的人,或指溺殺嬰兒的人。[6]治:處理。[7]按討:追究,審查處理。

【譯文】

陳仲弓擔任太丘長的時候,有一個盜賊殺害財物的主人,主管刑律的官吏逮捕了他。陳仲弓還沒有到達案發現場,路上聽說有個民婦剛生完孩子就將其殺掉。陳仲弓立刻調轉車頭,準備處理這件案子。主薄見此,有些迷惑,問道:“盜賊殺人,奪取財物,這件案子很嚴重,應當先去審理。”陳仲弓回應道:“強盜殺死物主,哪裏比骨肉相殘更加嚴重呢?”

【原文】

陳元方[1]年十一時,候[2]袁公。袁公問曰:“賢家君[3]在太丘,遠近稱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強者綏[4]之以德,弱者撫[5]之以仁,恣[6]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7]往者嚐為鄴[8]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9]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異世而出,周旋[10]動靜,萬裏如一。周公不師[11]孔子,孔子亦不師周公。”

【注釋】

[1]陳元方:指陳紀,字元方,陳寔的兒子。[2]候:拜見,拜訪。[3]家君:父親。[4]綏:安撫。[5]撫:體恤。[6]恣:盡最可能地做某事。[7]孤:我。古時候王侯對自己的謙稱。[8]鄴:縣名,在今河北臨漳西南。[9]法:效法,遵從。[10]周旋:與各種人打交道。[11]師:學習。

【譯文】

陳元方十一歲的那一年,去拜見袁公。袁公問他:“你的父親在太丘擔任縣令,遠近的人們無不稱頌他。不知他在那裏到底做了什麽?”陳元方回答說:“家父在太丘縣,對於強有力的人用道德感召安撫他;對於弱小無力的人,則用仁愛之心去體恤他。讓他們這些人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時間一久,他們就越來越敬重家父了。”袁公說:“我過去曾經擔任過鄴縣的縣令,正好也是采用這些辦法治理百姓的。不知道是你的父親效法我,還是我效法你的父親?”陳元方回答說:“周公和孔子,雖然生在兩個不同的時代,然而,他們運籌帷幄的處世方式卻趨於一致。這其中,周公沒有學習孔子,而孔子也沒有學習周公。”

【原文】

賀太傅[1]作吳郡[2],初不出門,吳中諸強族輕之,乃題府門雲:“會稽雞[3],不能啼。”賀聞,故[4]出行,至門反顧,索筆足[5]之曰:“不可啼,殺吳兒。”於是至諸屯邸[6],檢校[7]諸顧、陸役使官兵及藏逋亡[8],悉以事言上[9],罪者甚眾。陸抗[10]時為江陵都督,故下請孫皓[11],然後得釋。

【注釋】

[1]賀太傅:指賀劭,字興伯,東吳會稽山陰人,曾經擔任過吳郡太守,後來遷至太子太傅,所以人稱賀太傅。[2]作吳郡:擔任吳郡的太守。[3]會稽雞:賀太傅是會稽人,這裏是諷刺他出任吳郡太守後,一點兒作為也沒有。[4]故:特意,專程。[5]足:補充。[6]屯邸:古時候的一種莊園,以屯田為基礎,並經營倉儲和運輸的經濟組織。[7]檢校:檢查,審核。[8]藏逋亡:窩藏逃亡的人。[9]上:指皇帝。[10]陸抗:字幼節,三國時期東吳吳郡人,曾經擔任江陵都督。[11]孫皓:字元宗,三國時期東吳末代皇帝,孫權之孫,孫和之子。

【譯文】

賀劭做吳郡太守,剛到任的時候,並不怎麽出門。吳郡當地的豪強世族還以為他怕事,便很輕視他。他們在太守府的大門上這樣寫道:“會稽雞,不能啼。”賀劭聽說這件事後,專門走出去,在太守府門外看了一番。接著,他要來一支筆,補充道:“不可啼,殺吳兒。”沒過多久,賀劭派人到各個豪門世族囤積財物的倉庫查看。結果,檢查出顧姓和陸姓等豪強私自動用官兵,並且還窩藏了很多逃亡的人口。於是,賀劭便將這些事情詳細上奏給了皇帝。由於這一事件,牽連獲罪的人很多。那時候,陸抗擔任江陵都尉,知道這件事後,連忙從江陵順流而下,向東吳國君孫皓求情。之後,那些獲罪的人才被釋放。

【原文】

山公[1]以器[2]重朝望,年逾七十,猶知管時任。貴勝[3]年少若[4]和、裴、王[5]之徒,並共言詠[6]。有署閣柱曰:“閣東有大牛,和嶠鞅[7],裴楷鞦[8],王濟剔嬲[9]不得休。”或雲潘尼[10]作之。

【注釋】

[1]山公:指山濤,字巨源,竹林七賢之一,西晉河內懷縣人,曾經擔任吏部尚書、太子少傅等官職。[2]器:才幹,能力。[3]貴勝:地位顯赫。[4]若:諸如,比如。[5]和、裴、王:指和嶠、裴楷和王濟。[6]言詠:極為推崇讚美。[7]鞅(yāng):古代駕車的時候,套在牲口脖子上的皮帶。[8]鞦:古代駕車的時候,套在牲口後股上的皮帶。[9]剔嬲(niǎo):挑逗,糾纏。[10]潘尼:字正叔,勤學好作文,官至中書令、太常卿。

【譯文】

山公因為自身的才幹而在朝廷中享有至高的威望。雖然他已經年過七旬,但還主持並管理著政事。那些年輕的權貴子弟,比如和嶠、裴楷和王濟等人,沒有一個不尊崇、讚揚他的。有人在官署閣的柱子上這樣寫道:“官署的東邊,有一頭大牛,和嶠駕著它的鞅,裴楷執著它的鞦,而王濟則時不時地挑逗它,使得它不得清閑。”有人說,這些題詞是由潘尼寫的。

【原文】

賈充[1]初定律令,與羊祜共谘[2]太傅鄭衝,衝曰:“皋陶[3]嚴明之旨,非仆闇懦[4]所探。”羊曰:“上意[5]欲令小加弘潤[6]。”衝乃粗[7]下意[8]。

【注釋】

[1]賈充:魏末晉初人,輔佐司馬昭執政,是西晉的元老大臣。[2]谘:谘詢,請教。[3]皋陶:舜的大臣,掌管刑獄。[4]闇懦:昏庸懦弱的樣子。[5]上意:皇上的旨意。[6]弘潤:補充潤色。[7]粗:粗略,大概。[8]下意:提出意見,表達自己的看法。

【譯文】

賈充剛開始製定法令的時候,和羊祜一起向太傅鄭衝請教谘詢。鄭衝說:“皋陶嚴明刑律的宗旨,並不是我這樣的昏庸之輩所能探討的。”羊祜說:“皇上的意思,是讓您稍微補充潤飾一些。”鄭衝這才大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原文】

山司徒[1]前後選[2],殆[3]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4],皆如其言。唯用陸亮,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5]為賄敗[6]。

【注釋】

[1]山司徒:指山濤。[2]選:選拔人才。[3]殆:幾乎。[4]題目:評價,品評。[5]尋:沒過多久。[6]賄敗:因為賄賂而被罷免官職。

【譯文】

山司徒為朝廷選拔官員,前前後後所薦舉的人才,遍布整個朝廷,幾乎沒有一個人才被遺漏掉。凡是山司徒所評判過的人,言行舉止都和他所說的一致。隻有陸亮的任用,不是山公所為,而是皇帝的旨意。這一次,皇帝與山司徒的意見不一致。山司徒雖然幾番諍諫,但是皇帝並沒有聽從他的意見。沒過多久,陸亮因為賄賂的罪行而被免去官職。

【原文】

嵇康[1]被誅後,山公[2]舉康子紹[3]為秘書丞[4]。紹谘公出處[5],公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6],而況人乎!”

【注釋】

[1]嵇康:字叔玄,三國時期魏國人,竹林七賢之一。公元年,嵇康遭遇鍾會陷害,被司馬昭所殺。[2]山公:指山濤。字巨源,竹林七賢之一,西晉河內懷縣人,與阮籍、嵇康等人交好,曾經擔任過吏部尚書、太子少傅等官職。[3]紹:指嵇紹,字延祖,嵇康的兒子,曾經擔任過秘書丞、侍中等官職。[4]秘書丞:官名,主要掌管文籍等事務。[5]出處:出來做官抑或隱居山林。[6]消息:此消彼長,相互轉變。

【譯文】

嵇康被殺以後,山濤舉薦嵇康的兒子嵇紹擔任秘書丞。嵇紹向山濤請教到底是出來做官還是隱居山林。山濤回答說:“我早就為你謀劃好長時間了。天地間的一年四季,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地交替變化,更何況是人呢?”

【原文】

王安期[1]為東海郡[2]。小吏盜池中魚,綱紀[3]推[4]之。王曰:“文王[5]之囿[6],與眾共之。池魚複何足惜!”

【注釋】

[1]王安期:指王承,字安期,東晉時期太原晉陽人,曾經擔任東海內史。[2]東海郡:東晉時期郡名,在今山東郯城。[3]綱紀:指地方郡縣的主簿。[4]推:追求,徹查。[5]文王:指周文王。[6]囿:古時候君王打獵的地方。

【譯文】

王安期擔任東海內史的時候,手下有個小吏偷盜池塘裏的魚。地方上的主薄準備追查這件事。王安期知道後,說:“周文王狩獵的場所,都能與平民百姓一起共用,池塘裏的魚又有什麽值得吝惜的呢?”

【原文】

王安期作東海郡,吏錄[1]一犯夜人來。王問:“何處來?”雲:“從師家受書還,不覺日晚。”王曰:“鞭撻甯越[2]以立威名,恐非致理[3]之本!”使吏送令歸家。

【注釋】

[1]錄:抓捕,捕獲。[2]甯越:戰國時周臣,發奮讀書,十五歲時學成,最後成為周威王的老師。[3]致理:實現社會的穩定安寧。理,應當作“治”。

【譯文】

王安期在東海郡擔任內史的時候,手下的官吏抓捕了一個犯宵禁的人。王安期問那個人說:“你從哪裏來?”那人回答說:“從老師家讀完書回來,不知不覺天色已黑,錯過了時間。”王安期說:“依靠鞭笞甯越這樣發奮讀書的人來樹立威嚴的名聲,恐怕不是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措施。”於是,王安期派官吏送那個人回家。

【原文】

成帝[1]在石頭[2],任讓[3]在帝前戮侍中鍾雅、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還我侍中。”讓不奉詔,遂斬超、雅。事平之後,陶公[4]與讓有舊[5],欲宥[6]之。許柳[7]兒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8]之;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不可違,並斬二人。

【注釋】

[1]成帝:指晉成帝司馬衍。[2]石頭:指石頭城,在都城建康的西邊,因為地勢險要,成為東晉時期的軍事重鎮。晉成帝七歲的時候,發生了蘇峻兵變,司馬衍被軟禁在石頭城。[3]任讓:蘇峻叛亂時,擔任蘇峻的大司馬。[4]陶公:指陶侃。蘇峻兵變後,陶侃被推舉為諸軍統帥,平息叛亂後,因為戰功被封為長沙郡公。[5]有舊:有老交情。[6]宥:饒恕,赦免。[7]許柳:祖逖的妻弟,淮南太守。蘇峻攻陷建康後,任許柳為丹陽尹。蘇峻失敗後,許柳被殺。[8]全:保全。

【譯文】

蘇峻叛亂,晉成帝被軟禁在石頭城。當著晉成帝的麵,任讓殺戮了侍中鍾雅和右衛將軍劉超。晉成帝哭著說:“把我的侍中和右衛將軍還給我。”對於皇帝的旨意,任讓不予理睬,最終還是斬殺了劉超和鍾雅。蘇峻叛亂平定後,陶公因為和任讓有老交情,便想赦免他。許柳的兒子思妣人很好,朝廷的諸位官員都想保全他。但是,如果保全思妣的話,就不能不替陶公保全任讓。於是,諸位官員想要將兩個人一起赦免。這件事上奏後,晉成帝說:“任讓是殺害我侍中的人,不能赦免。”諸位官員因為年輕皇帝的旨意不可違背,結果還是將兩個人一起斬首。

【原文】

王丞相[1]拜揚州[2],賓客數百人並加沾接[3],人人有說[4]色。唯有臨海[5]一客姓任及數胡人[6]為未洽[7]。公因便還到過任邊,雲:“君出,臨海便無複人。”任大喜說。因過胡人前,彈指[8]雲:“蘭闍[9]!蘭闍!”群胡同笑,四坐並歡。

【注釋】

[1]王丞相:指王導。東晉建立後,王導相繼擔任右將軍、揚州刺史等職。[2]拜揚州:擔任揚州刺史。[3]沾接:熱情而又周到地款待。[4]說:通“悅”,喜悅。[5]臨海:郡名,在今浙江臨海東南。[6]胡人:這裏指胡僧。[7]洽:因為受到款待而與他人顯得融洽。[8]彈指:搓指,古印度的一種風俗,用以表示歡喜、讚歎等含義。[9]蘭闍(shé):梵語譯音,這裏是對胡人的稱讚。

【譯文】

王導擔任揚州刺史的時候,對於前來的賓客招待得極為周到。在場的客人,沒有一個不感到高興的。隻有臨海的一位姓任的客人,還有幾個胡僧與周圍的人好像不太融洽。王導於是便走到任姓的客人身邊,說:“您一出來,臨海便沒有人了。”任姓的客人聽後,頓時倍感親切歡喜。王導接著走到那幾個胡僧跟前,彈著手指說:“蘭闍,蘭闍!”幾個胡人聽後,也一起歡笑起來。就這樣,滿堂皆歡。

【原文】

陸太尉[1]詣[2]王丞相[3]谘事,過後輒[4]翻異[5],王公怪其如此。後以問陸,陸曰:“公長民短[6],臨時不知所言,既後覺其不可耳。”

【注釋】

[1]陸太尉:指陸玩,字士瑤,曾經擔任尚書令、司空,因為平定蘇峻叛亂有功,死後被追贈為太尉。[2]詣:拜訪,造訪。[3]王丞相:指王導。[4]輒:總是,就。[5]翻異:更改原先說過的話,前後意見不一致。[6]公長民短:公位尊而民位卑。公,對王導的尊稱。民,自稱。王導當時擔任揚州刺史,陸玩是揚州吳郡人,所以說自己是王導的治下之民。

【譯文】

陸太尉到王丞相那裏請教一些事情。每次離開之後,陸太尉總是改變自己原先的說法。對於他的這種做法,王丞相感到十分奇怪。後來,王丞相問陸太尉其中的緣由。陸太尉回答說:“您的地位遠在我之上,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說什麽。可是事後我卻發覺,之前的決定有不穩妥的地方。”

【原文】

丞相嚐夏月至石頭看庾公[1],庾公正料事。丞相雲:“暑,可小簡[2]之。”庾公曰:“公之遺事[3],天下亦未以為允。”

【注釋】

[1]庾公:指庾冰。他在王導之後擔任丞相。[2]小簡:稍微簡單處理。[3]遺事:棄置不顧世事。

【譯文】

王丞相曾經在夏季到石頭城看望庾公。那時候,庾公正在處理政務。王丞相說:“天氣炎熱,可以稍微簡單處理事務。”庾公說:“王公您不管事,天下人並不認為是很恰當的。”

【原文】

丞相末年,略不[1]複省事[2],正[3]封籙[4]諾[5]之。自歎曰:“人言我憒憒[6],後人當思此憒憒。”

【注釋】

[1]略不:一概不,完全不。[2]省事:看公文,處理政事。[3]正:隻是,僅僅。[4]封籙:簽署文書。[5]諾:答應,表示同意。[6]憒(kuì)憒:糊塗。

【譯文】

王丞相晚年的時候,完全不再詳細過問政務,隻是簽署文書,表示同意。他自己歎息道:“人人都說我老糊塗,後人一定會懷念我這種糊塗。”

【原文】

陶公性檢厲[1],勤於事。作荊州[2]時,敕[3]船官悉錄[4]鋸木屑,不限多少。鹹[5]不解此意[6]。後正會[7],值[8]積雪始晴,聽事[9]前除[10]雪後猶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妨。官用竹,皆令錄厚頭,積之如山。後桓宣武伐蜀[11],裝船,悉以作釘。又雲,嚐發[12]所在竹篙,有一官長連根取之,仍當足。乃超兩階[13]用之。

【注釋】

[1]檢厲:行事認真,極為節儉。[2]作荊州:擔任荊州刺史。[3]敕:命令。[4]錄:收集。[5]鹹:全,都。[6]意:原因,緣由。[7]正會:又稱元會,古時候正月初一,官員都要集中一次開會。[8]值:遇到,碰上。[9]聽事:廳堂。[10]除:台階。[11]桓宣武伐蜀:晉惠帝太安元年,李特發動兵變,占據蜀地,建號成漢。晉穆帝永和初,恒溫率領晉軍討伐,李勢歸降。[12]發:征集,征調。[13]階:官位,官階。

【譯文】

陶公生性辦事認真,極為節儉,並且勤於政事。陶公擔任荊州刺史的時候,命令造船官將鋸下來的木屑都收集起來。大家都不明白他這樣做到底是為了什麽。後來,正月初一朝會的時候,正趕上雪後初晴,廳堂前的台階上十分潮濕,不方便通行。於是,陶公下令將之前收集的木屑覆蓋到台階上。這樣行走起來一點兒擔憂也沒有了。官府裏所用的竹子,陶公又下令將粗厚的竹頭收集起來。收集的竹頭很多,堆積起來,簡直就像一座小山。後來,桓玄武出兵討伐蜀地,造船的時候,正好利用這些竹頭做釘子使用。又有人說,陶公曾經征調所在地的竹篙,有個官吏連竹根一起使用,以竹根當做竹篙的鐵足。因為這件事,陶公立刻提拔那位官吏,接連升了兩級官階。

【原文】

何驃騎[1]作會稽,虞存[2]弟謇[3]作郡主簿,以[4]何見客[5]勞損[6],欲白[7]斷常客[8],使家人節量[9]擇可通者。作白事[10]成,以見存。存時為何上佐[11]。正與謇共食,語雲:“白事甚好,待我食畢作教[12]。”食竟,取筆題白事後雲:“若得門庭長[13]如郭林宗[14]者,當如所白。汝何處得此人?”謇於是止。

【注釋】

[1]何驃騎:指何充,字次道,廬江人,曾經擔任會稽內史、驃騎將軍等官職。[2]虞存:字道長,會稽山陰人,曾經擔任衛軍長史、尚書吏部郎等官職。[3]謇:指虞謇,字道真,會稽山陰人,曾經擔任郡功曹。[4]以:因為。[5]見客:招待客人,會見客人。[6]勞損:過度疲勞,損害身體。[7]白:報告,常用於下對上、卑對尊。[8]常客:一般的客人。[9]節量:控製數量。[10]白事:指報告等建議類的文書。[11]上佐:高級幕僚。[12]作教:指示,批複。[13]門庭長:指門亭長。魏晉時期,郡縣一般都設立門亭長,負責傳達文書等事務。[14]郭林宗:字林宗,東漢人,博古通今,善於發現和培養人才,在當時頗有名氣。

【譯文】

何充在會稽擔任太守的時候,虞存的弟弟虞謇擔任會稽郡的主薄。由於何充平常接見的客人太多,所以過度勞累,損害了身體。虞謇想要阻止那些一般的客人,並讓看門人嚴格控製人數,有選擇地進行通報。當時,虞存擔任何衝的高級幕屬。虞謇寫好建議書後,就拿給虞存去看。和虞謇一起吃飯的時候,虞存對他說:“你的建議很好,等我吃完飯,再給你做出批示。”吃完飯後,虞存拿起筆,在建議書後麵寫道:“如果能找到郭林宗那樣的門亭長,就按照你的意思去辦。可是,你又從什麽地方能找到這樣的人呢?”虞謇最後隻好作罷。

【原文】

王、劉[1]與林公[2]共看何驃騎[3],驃騎看文書,不顧之。王謂何曰:“我今故與林公來相看,望卿擺撥[4]常務,應對玄言,那得方低頭看此邪?”何對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諸人以為佳。

【注釋】

[1]王、劉:指王濛和劉惔。[2]林公:指林支遁。[3]何驃騎:指何充。[4]擺撥:放下,擺脫。

【譯文】

王濛、劉惔和林支遁一起看望何驃騎。然而,何驃騎隻顧著看文書,根本沒有理會他們。於是,王濛對何驃騎說:“我們今天和林公專門來看望你,希望你能放下日常的事務,與我們一起暢談玄理,你怎麽總是低著頭看這些東西呢?”何驃騎回答說:“如果我不看這些文書,你們哪裏還能活命呢?”眾人聽後都認為他說得好。

【原文】

桓公[1]在荊州,全[2]欲以德被[3]江、漢[4],恥以威刑[5]肅物[6]。令史[7]受杖,正[8]從朱衣[9]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雲:“向[10]從閣下[11]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足[12]。”意譏不著。桓公雲:“我猶患其重。”

【注釋】

[1]桓公:指桓溫。[2]全:極其。[3]被:覆蓋。[4]江、漢:指長江和漢江相互連接的地區,即荊州地區。[5]威刑:嚴刑峻法。[6]肅物:震懾百姓。[7]令史:晉朝時期,在中央或者地方主管文書的低級官吏。[8]正:隻,僅僅。[9]朱衣:官服。[10]向:剛才,剛剛。[11]閣下:指在官署前。[12]上捎雲根,下拂地足:杖舉得高入雲霄,可打下來隻是拂過地麵。這裏指實行杖刑的時候,杖並不接觸人身。

【譯文】

桓公在荊州擔任刺史的時候,一心一意想要用仁德教化江漢地區的百姓,而不願意用嚴刑峻法威懾民眾。令史接受杖刑的時候,刑杖隻是從紅色的官服上輕輕帶過。桓式年紀輕輕,從外麵走進來,說:“剛才我從官署前麵經過,看見令史接受杖刑,舉起的刑杖,上麵掠過雲邊,下麵觸及地足。”意思是諷刺沒有打在身上。桓公說:“即便這樣,我仍舊擔憂懲罰有些嚴重。”

【原文】

簡文[1]為相,事動[2]經年[3],然後得過。桓公[4]甚患其遲,常加勸勉。太宗[5]曰:“一日萬機,那得速!”

【注釋】

[1]簡文:指簡文帝司馬昱。[2]動:動不動就。[3]經年:經過一年。[4]桓公:指桓溫。[5]太宗:指簡文帝的廟號。

【譯文】

晉簡文帝做丞相的時候,手頭的事務動不動經過一年才能得到處理。桓公對他遲緩的辦事效率十分擔憂,經常在一旁督促。簡文帝則說:“每天處理的事情那麽多,怎麽能快呢!”

【原文】

山遐去[1]東陽[2],王長史[3]就簡文索東陽[4]雲:“承藉[5]猛政[6],故可以和靜致治[7]。”

【注釋】

[1]去:離開。[2]東陽:郡名,在今浙江金華。[3]王長史:指王濛,曾經擔任過司徒左長史。[4]索東陽:求取東陽的太守之職。[5]承藉:承接。[6]猛政:嚴苛的統治。[7]和靜致治:使用平靜溫和的措施以使社會安定。

【譯文】

山遐離任東陽太守之職,王長史向簡文帝提出要求,希望他能去接任東陽太守。他對簡文帝說:“承接的是一個嚴厲苛刻的統治,所以隻要采取溫和平靜的政策,就能使那裏的社會安定下來。”

【原文】

殷浩[1]始作揚州[2],劉尹[3]行,日小[4]欲晚,便使左右取襥[5]。人問其故,答曰:“刺史嚴,不敢夜行。”

【注釋】

[1]殷浩:字淵源,曾經擔任建武將軍、揚州刺史,與桓溫齊名。[2]作揚州:擔任揚州刺史。[3]劉尹:指劉惔,曾經擔任丹陽尹。[4]小:稍微。[5]襥:指行李包袱。

【譯文】

殷浩剛剛擔任揚州刺史的時候,劉惔每次外出,西邊的日頭剛剛偏西,他就命令左右的侍從,取出行李包袱,準備歇宿。別人問他有什麽原因,他說:“新上任的刺史執法嚴峻,我不敢在晚上趕路。”

【原文】

謝公[1]時,兵廝[2]逋亡[3],多近竄南塘[4]下諸舫[5]中。或[6]欲求一時搜索,謝公不許,雲:“若不容置此輩,何以為京都?”

【注釋】

[1]謝公:指謝安。[2]兵廝:指士兵和奴仆。[3]逋亡:逃亡,逃竄。[4]南塘:地名,在東晉都城建康秦淮河南岸。[5]舫:有倉房的船舶。[6]或:有人。

【譯文】

謝公當政的時候,經常有士兵和奴仆逃跑後隱藏在南塘一帶的船舶中。有人想要發起全麵的搜捕行動,謝安不同意這樣做。他說:“如果連這些人都沒有辦法包容,怎麽能稱得上京都呢?”

【原文】

王大[1]為吏部郎,嚐作選草[2],臨當[3]奏,王僧彌[4]來,聊[5]出示之。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王大甚以為佳,更寫[6]即奏。

【注釋】

[1]王大:指王忱,小字佛大,人稱王大。[2]選草:草擬選用官員的名單。草,草稿。[3]當:將要。[4]王僧彌:指王瑉,字季琰,小字僧彌,王導的孫子。[5]聊:姑且。[6]更寫:重新抄寫。

【譯文】

王忱擔任吏部郎的時候,曾經草擬過一份選用官員的名單。快要上奏的時候,王瑉來了。於是,王忱便將這份名單拿給他看。王瑉拿到手,就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更換了將近一半的人選。王忱認為改得很好,便重新抄寫了一份即刻上奏。

【原文】

王東亭[1]與張冠軍[2]善。王既作吳郡,人問小令[3]曰:“東亭作郡,風政[4]何似?”答曰:“不知治化[5]何如[6],唯與張祖希情好日隆耳。”

【注釋】

[1]王東亭:指王珣,字元琳,小字法護,王導的孫子,與弟弟王瑉齊名。[2]張冠軍:指張玄之,字祖希,曾經擔任過冠軍將軍。[3]小令:指王珣的弟弟王瑉,曾經擔任中書令。王獻之曾為中書令,後來王瑉代之,後人稱他們是大小王令。[4]風政:教化,政績。[5]治化:治理教化。[6]何如:怎麽樣。

【譯文】

王東亭與張冠軍交情很深。王東亭擔任吳郡的太守以後,有人問他的弟弟王瑉說:“你哥哥在吳郡主事之後,那裏的教化風氣怎麽樣?”王瑉回答說:“我也不知道他把那裏治理得怎麽樣,隻知道他與張冠軍的交情越來越深了。”

【原文】

殷仲堪當[1]之[2]荊州,王東亭問曰:“德以居全為稱,仁以不害物為名。方今宰牧[3]華夏,處殺戮之職,與本操將不[4]乖[5]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6]之製,不為不賢;孔丘居司寇[7]之任,未為不仁。”

【注釋】

[1]當:將要,快要。[2]之:去,到。這裏指新官上任。[3]宰牧:治理,統治。[4]將不:也許。[5]乖:違背。[6]刑辟:刑法,刑律。[7]司寇:春秋時期掌管刑獄的官員。

【譯文】

殷仲堪將要去荊州擔任刺史,王東亭問他說:“能夠保全大局稱之為德,不以傷害人物稱之為仁。現在您手中握有治理華夏的權力,身處殺戮的職位,這難道不與您仁德的操守相悖嗎?”殷仲堪回答說:“皋陶製定刑律,沒有人說他不賢德;孔子擔任司寇之職,也沒聽說過他不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