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世隻是順手接過展青書給的記錄,拿在手上掃了一眼,並沒有細看。隨後就手遞給了身後的少年,同時上前去,翻開了覆蓋王晉身體的粗布。
這位前刑部尚書的親傳大弟子,顯然對自己很有信心,並不想依靠刑部的判斷。
王晉是在書桌前方遭人一刀封喉,發現時屍體就跪臥在地,且並未有移動的痕跡。現在一身血浸布衣也已被脫下,一方手巾蓋著他胸前刻畫的兩個字。
昭親王身後那個略矮的少年掃了一眼案卷,又上前去仔細查看了屍體,很快開口:“凶手一刀就精準命中王晉的命脈,這說明,凶手會用刀甚至擅用刀。按刀口的形狀來看,凶手比王晉矮大約三寸。但凶手顯然也並不是專業殺手,這一刀下去,他便倉促逃出,竟忘了驗證王晉是否已死,這給王晉留下了時間,在胸膛上刻下了遺言。”
一麵說,那少年一麵將鬥篷拿下,展青書這才認出,這是皇三子李卿明,急忙道:“我疏忽了,竟沒認出三爺。三爺恕罪。”
李卿明擺了擺手,道:“不必拘禮。”
展青書道:“二位殿下真是太厲害了,還沒有見到凶手,就對凶手的輪廓和特征描述如此正確,微臣慚愧。”
李嘉世微微一笑:“論勘驗之術,刑部自然比咱們更專業。展侍郎謙虛了,隻是我看你在證物那一欄點了幾個墨點,似乎是有疑問,不知是為何?”
展青書道:“凶手殺人在酉時二刻至三刻之間。小二發現命案是在戌初掌燈時。戌末,刑部到場,一個時辰後,我才趕到宮中求旨意,沒有時間審問罪犯,故而沒有閉環。”
“嗬。”李嘉世嘴角一扯,“短短一個時辰,你做了好多事啊。從前我就聽過你的大名,隻是從沒有過交集,今日過手此事,才覺名不虛傳。”
展青書微微一笑道:“臣惶恐,臣無大功勞,怎敢擔得起殿下這樣的稱讚。”
三皇子卿明盯著屍體沉吟:“王晉是三品大員,欽差大臣,來去西北,一路都有衛隊護送,所到之處,前有報備,後有記錄。他肩扛大任,回京後第一時間應該是麵見陛下,而非車馬停在金都城外,一身布衣混入故裏市井。”
李嘉世點頭道:“我也想到了。勢必是有個極重要的事情,讓他擅自更改了入京的行程。”
李卿明墊著手絹,翻看了王晉的衣物,接著道:“這麽大的雨,他渾身幹淨,並未濕透。這隻能證明,他是坐車來的——且多半是賃車——此客棧就是最終目的地。那麽我推測,他絕不是臨時避雨,而是前來赴約的。”
李卿明又指著旁邊已經潤好的毛筆:“按照小二的供詞,他曾下樓來問老板要了新的筆墨,卻沒有要紙張。自然他們約定好的事情,是批閱一件什麽東西。”
李嘉世點頭:“什麽東西非要在這偏遠的荒郊客棧中批閱?”
李卿明道:“我想,東西是什麽暫時倒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會麵的事情並不想讓別人知道。或許,在京中認識他們的人太多了。”
李嘉世接著說:“又或許,這地方是那凶手最熟悉之所在。且這裏來往人流雜亂,也方便他遁逃。”
李卿明又很快補上一句:“此人識字,甚至有和王晉共同批閱文字的身份和見識。”
李嘉世跟著問:“王晉彌留之際,既然有時間,為何不留下凶手的名字,卻寫上那兩個字。為何不將遺言寫在地上,那裏明明更方便。他扒開衣服,用指甲刻在胸前有什麽意義?”
李卿明沉思著,暫時沒有思路。
趁這個空檔,展青書垂手匯報道:“通縣的公差進門後,一眼就在血泊中認出了王晉,沒有再動過現場。故此當我匆匆進來時,王晉沒有任何被移動的痕跡。也許王晉認為,寫在地上有可能會被擦除,而刻在皮膚上,才會引起更大重視。”
李嘉世道:“他為什麽覺得凶手會回來擦地?”
李卿明馬上就回應:“他暫存的意識不會讓他去做選擇。我想,他篤定凶手一定會回來。”
李嘉世道:“按照展侍郎所說的,凶手殺人在酉時二刻至三刻之間,小二發現命案是在戌初掌燈時。戌時一刻,通縣就已經來了兩名衙役及一名縣丞。戌末,刑部到場。你的意思是……他篤定來人是通縣的公差——不,通縣的縣丞!”
展青書來捧李嘉世的場:“殿下太厲害了,光是這樣分析就已經確定了凶手!通縣的縣丞此刻已被嚴密看守在牢房內。請示殿下,現在可要去審問他?”
嘉世問卿明的意見,卿明垂手道:“才花時間分析這些,隻是為了圈定事實,不輕易被凶手巧言迷惑。如今父皇急等著,咱們該立即去見見這人。”
牢房內,那縣丞五十來歲年紀,滿身濕透被鎖在立樁上,連舌頭都堵實了。昭王入座後,金甲衛上前去解開那縣丞身上的枷鎖,架在當地跪著。縣丞顫巍巍如一個老鼠兒跪在地上,口裏喊道:“微臣,微臣叩見昭王爺。”
李嘉世問:“你居然認得我嗎?”
縣丞道:“陛下去年秋獵在香葉山,通縣有迎駕安防等職責,臣在那時得見天顏,也有幸麵見昭王鈞威。”
展青書先嗬斥道:“王昌,昭王親審此案,你還不認罪嗎?”
王昌聽了,隻是低著頭否認:“下官不知犯了什麽罪。”
展青書怒目相對,嗬斥道:“無知的狂徒,還敢在此佯裝無辜,你當我朝刑名之師是擺設麽?”說畢,將幾張紙扔在地下,那是當值衙役的證詞,證實在案發期間,他不在公廨;小二來報案時,他也才回去不久。展青書去捉人時,他正在收拾東西,似乎要潛逃。
“你孤身一人,沒有房宇,吃喝住行,都在公廨。當值的衙役作證,今日午飯後就未見你人,戌初時分你忽而回到縣衙,有作案的時間。因小二報案來得極快,你連梳洗的時間都沒有,以至於你這頭發間還沾染著殺人的血漬。不是你殺的人,你又心虛跑什麽,還不速速將實情招來!”
王昌辯駁道:“連日雨大,我去河堤上轉一圈,防著泄水,故而不在公廨。頭發間有血,許是勘察現場時不小心碰到,這算不得什麽證據。我在自己家,收拾收拾東西,也算潛逃嗎?你們太強詞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