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造具,若方春禁火[1]之時,於野寺山園,叢手而掇,乃蒸,乃舂,乃複,以火幹之,則又棨、樸、焙、貫、棚、穿、育等七事皆廢。
其煮器,若鬆間石上可坐,則具列廢。用槁薪、鼎?之屬,則風爐、灰承、炭檛、火?、交床等廢。若瞰泉臨澗[2],則水方、滌方、漉水囊廢。若五人已下,茶可末而精者,則羅合廢。若援藟躋岩[3],引縆[4]入洞,於山口炙而末之,或紙包合貯,則碾、拂末等廢。既瓢、碗、?、劄、熟盂、鹺簋悉以一筥盛之,則都籃廢。
但城邑之中,王公之門,二十四器闕一,則茶廢矣!
[1]禁火:清明節前一或兩日為寒食節,禁火食寒,又稱禁火日。
[2]瞰(kàn)泉臨澗:高據於溪澗之上。
[3]援藟(lěi)躋(jī)岩:攀緣著藤蔓登上山岩。
[4]縆(gēng):粗繩索。
關於製造餅茶的工具,如果正當春季寒食前後,在野外寺院或山林茶園,大家一齊動手采摘,立即蒸熟,搗碎,用火烘烤幹燥,那麽,棨(錐刀)、樸(竹鞭)、焙(焙坑)、貫(細竹條)、棚(置焙坑上的棚架)、穿(細繩索)、育(貯藏工具)等七種工具以及相關的製茶工序都可以不用了。
關於煮茶用具,如果在鬆間,有石可放置茶具,那麽具列(陳列床或陳列架)可以不要。如果用幹柴鼎鍋之類燒水,那麽,風爐、灰承、炭檛、火?、交床等都可不用。若是在泉水溪澗之旁,則水方、滌方、漉水囊也可以不要。如果是五人以下出遊,茶又可碾成精細的末,就不必用羅合了。倘若要攀藤附葛,登上險岩,或拉著粗大繩索進入山洞,便先在山口把茶烤好搗細,或用紙包,或用盒裝,那麽,碾、拂末等也可以不用。這樣,隻要把瓢、碗、?、劄、熟盂、鹺簋都盛放在一隻筥裏,都籃也可以省去。
但是,在城市之中,貴族之家,如果二十四種器具中缺少一樣,那就廢棄了飲茶。
之賞
在本篇中,陸羽提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飲茶之境。一種是針對“城邑之中,王公之門”,提出“二十四器闕一,則茶廢矣”,要嚴格遵循製茶、煮飲之法。而另一種,是針對野外山林,如鬆間石上、泉水或溪澗旁邊、山岩上的山洞內,則前列采製、煮飲之器,多可省去。
這一篇,可以說是陸羽茶學思想的集中體現。一方麵,陸羽以“經”名茶,全書也處處體現著陸羽儒家經世致用的思想,二十四器不可廢一,就是這種禮製、規範的體現;另一方麵,浪跡江湖的人生經曆、與僧道的交遊、中唐的時代風氣,這些又讓陸羽頗有一顆追求隱逸的自由之心,反映在茶道方麵,即追求極簡、自然,不拘泥於程式。
於陸羽個人內心而言,從製茶到煮茶,他其實特別推崇野外、自然、樸素的環境,這樣的趣味符合隱士、山人的精神氣質。但在茶道初興的時候,強調嚴格的製作、品飲規範,無疑能將茶道抬到一個比較高的地位,也更利於在“王公之門”進行推廣。
總而言之,《茶之略》一篇可以說從最隱秘之處反映了茶聖陸羽內心真實的想法——做個林棲穀隱者,拾薪、掬水,即可為茶。
值得一提的是,此篇對後世文人的影響至深。以至於後代以煮茶為題材的繪畫作品,畫麵的背景多為鬆間石上,溪澗之旁,而甚少選擇高門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