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南對她父母素來寬容,但她很不喜歡他們的一點就是,自打她跟顧西辭訂了婚,陳老太每次給她打電話都要問她跟顧西辭感情進展如何。

她是個成年人了,就算是自己的父母,她也不喜歡這種沒有隱私的感覺。

她還沒從顧西辭出軌的厭惡感中解脫出來,所以再度聽到顧西辭的名字,胸口頓時一陣憋氣。

陳司南不滿道:“媽,你能不能不要老問我這些?你把心思放在萱萱身上行嗎?她馬上要高考了,你盯緊點。”

“都沒問你幾句,你又開始嫌我煩了!我這不也是關心你,你沒戀愛經驗,性格又直,回頭說話惹惱了西辭,萬一顧家對你有什麽看法,怎麽辦?你是我女兒,我叮囑你幾句還不行啊……”

電話裏,陳老太嘮叨個不停,陳司南聽得有些頭疼。這時簾子外響起一陣窸窣聲,像是朝朝起來了。

她立刻打斷陳老太的話:“好了,媽,我心裏都有數,我工作還沒做完呢,先不跟你說了,你有事再找我。”

說完,陳司南匆匆掛了電話。

她掀開簾子,走了出去,看到朝朝站在冰箱前,手裏拿著桶泡麵。

陳司南連忙朝他走過去:“別吃泡麵了,沒營養,我來點外賣吧。”

朝朝眼皮微抬,眼神涼涼地看著她:“你平時都這麽沒時間觀念的嗎,工作能讓你忘記饑餓?”

陳司南知道他這是餓了又犯少爺脾氣了,便沒跟他一般計較,拿起手機準備點外賣,突然,手被他一把給拽住了。

“冰箱裏還有菜,你來做。”朝朝悶聲道,手一拉,將她拽到了冰箱前。

陳司南看了眼冰箱內的食材,都是些肉類,做起來很費事。

她回頭看他:“這沒一小時做不下來,你不是餓了嗎?還是點外賣吧,你想吃什麽?”

“電飯煲裏還有飯,你就做個湯好了。”

“湯?”陳司南又看了下冰箱,隻有西紅柿可以做湯,她懷疑地看著他,“你不是不吃素嗎?隻有西紅柿蛋湯也可以嗎?”

“你哪來那麽多話?讓你做就做!”朝朝不耐道,臉上陰雲密布。

眼看他又要發脾氣了,陳司南立刻舉手認輸:“好吧,那我就隻做個湯了,回頭你別嫌太素了啊。”

朝朝不說話,將她扔在了冰箱那兒,自己朝沙發走去。

陳司南做的簾子把她的宿舍隔成了兩半,她的床跟櫃子在一邊,廚房跟大廳還有衛生間在另一邊。

朝朝回到沙發上繼續看書,一下午,他無聊到把陳司南新給他的兩本書看完了。

陳司南在工作,根本不搭理他,他也不敢打擾她。

剛才她跟陳老太通話,他都在聽。

即使沒問過,朝朝也知道陳司南在鬆大當教授頭上得承受著多大的壓力,背後又有多人在盯著她。

當時顧家的那些親戚聽說顧西辭的未婚妻是個研究生,還在鬆大當教授,都說金燕子吹牛。

後來發現陳司南確實剛研究生畢業就進鬆大入職,被評上副教授後,大家又說她肯定是用了什麽見不得光的手段進去的。

大家看不上金燕子,自然也看不上她挑的兒媳婦,顧家的人是這樣,外麵的人又能好多少呢?

朝朝放下書,專心地打量著在廚房忙碌的女人,眼角微挑。

幸好她跟顧西辭結束了,不然以她的性格,嫁到顧家來,指不定也會被逼死。

顧家都能逼死他母親,逼死個陳司南又有何難?

不到半小時,陳司南做完了西紅柿蛋花湯,又將冷飯從電飯煲裏舀了出來,放進鍋中,切了點火腿腸跟胡蘿卜進去,做了個揚州炒飯,然後一並端去了小方桌。

朝朝已經就座。

陳司南盛了炒飯給他,再度聲明:“沒什麽好吃的,你今晚先湊合下吧,明天我再去買菜給你做。”

“嗯。”朝朝點頭,拿起湯勺舀了點蛋花湯放進碗中。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湯還很燙,但很香,濃厚的西紅柿的味道包裹著味蕾,好酸。

朝朝不動聲色地喝完了一碗湯,大口地吃著碗裏的飯。

他全程沉默,吃得很快。

陳司南在旁邊看著心裏很不是滋味,她覺得是自己不好,把他給餓壞了。

她一個人待慣了,以前她很忙的時候,甚至都顧不上吃飯,吃也是吃桶泡麵了事。

現在她收留了朝朝,雖然她嘴上說嫌棄他,心裏也怕他,可她畢竟還要對他負責的。

小的時候,她路上遇到流浪貓狗,要麽不撿,撿了就要養到它們老死的。陳司南長這麽大就養過一條狗,是她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在路上垃圾桶裏撿的奶狗。

那條狗,陳司南一養就養了十幾年,她上高中後,寄宿在學校,沒法照顧狗,她就讓小侄女陳萱代替她照顧。

後來,狗老了,自然死亡了,陳司南再也沒有養過其他動物。因為她知道,養了是要負責的。

可是時隔多年,她還是幹了跟當年一樣的事,隻不過這一次她撿回去的不是狗,而是一個人。

“朝朝,你要是覺得不好吃就說,我去買其他的。”陳司南還是心裏過意不去。

“不用。”朝朝道,似乎看出了陳司南眼裏的愧疚,他又加了一句,“很好吃。”

沒想到會被誇獎,陳司南的臉不由一燙。

“好吃就多吃點,除了我家裏的人,我也就給你做過飯。”陳司南笑著又舀了幾塊西紅柿放進他碗裏。

朝朝握筷子的手一頓,抬眼定定地看了她一會兒,沒有說話,隻是低頭咬了口碗裏的西紅柿。

隻給他做過嗎?

顧西辭也沒有嗎?

嘴裏的西紅柿突然一點都不酸了。

放假四天,除了一號那天出門看了場不怎麽好看的電影外,陳司南一直宅在她的宿舍裏。與過往不同的是,這個假期多了個人陪著她。

朝朝雖然表麵上看起來不怎麽好相處,但陳司南跟他相處了幾天後發現,他的脾性倒是挺對她胃口的。

她這人很枯燥,每次放假,要麽回老家探望二老,要麽就在宿舍裏看書。一本書她可以看一天,看完一遍再讀一遍,還得撰寫讀書筆記。

偶爾,她心情好,突發奇想,也會寫幾首浪漫的小詩。

陳司南是喜歡安靜的,她不喜歡被打擾。

而朝朝也是喜歡安靜的,他同樣不喜歡被打擾。

除了一開始的摩擦碰撞外,之後的幾天他們兩個相處得都比較融洽。

他們彼此待在自己的空間中,看各自的書,就那樣互不幹擾。

等到了飯點,陳司南從**起來做飯,朝朝也會跟著一道去廚房,幫她打下手。

這其實是陳司南要求的,她覺得朝朝都大了,再不能什麽都不做了。他起碼得具備基本的生活技能,以後再流浪,也死不了。

當然,陳司南知道,等朝朝繼承了遺產,成了焦城市真正的首富,幫他的人隻會多不會少。

隻要他挺過這一個月,躲過了那些人的追查,到那時候,朝朝就是顧家真正的天,顧家的人就算是顧明雷,誰也不敢再傷害他,他們隻會又各種求著他要錢。

但陳司南不是顧家人,她可不需要朝朝的錢,所以她現在完全可以使喚朝朝做家務之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