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為什麽要發行股票呢?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最顯而易見的目的就是籌集資金。但由於各個行業的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決定了它們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或者目的的不盡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通過股票的發行對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由於有眾多的社會公眾參與股票投資,股市就成為輿論宣傳的一個熱點,各種媒介每天都在反複傳播股市信息,無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廣告宣傳作用。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無論是哪一類上市公司,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一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上市公司,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麵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給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好方法。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當一家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時,其發行價都要高出其每股淨資產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淨資產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得到增值。

4.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通過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可廣泛地吸引社會上的閑置資金,在短時間內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一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

發行股票和儲蓄一樣能起到籌集資金的作用,可以把社會閑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發揮作用,用在國家急需鼓勵發展的行業上去。而上市公司更能從中得到好處,因為不管股東持有多少股票,隻能將其轉讓買賣,而不能退股,這樣由發行股票募集到的資金就成為公司的資本,而不受股東的影響。

但對上市公司來說,發行股票的好處並不止於此。通過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實行股份製,就把上市公司和股東聯係在一起,上市公司不僅要向上級負責,而且要向股東負責,要受到全體股東、全體投資者乃至整個社會的監督。這樣就可以促進上市公司努力改善經營,提高效益。因為上市公司的效益好,股票的價值就高,就起到了促進資金向好上市公司流動的作用。這樣就使全社會都來關心經濟的發展。

發行股票有這麽大的好處,那麽誰可以發行股票呢?

發行股票雖然對許多公司具有益處,但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發行股票。為使社會資金得到合理高效的運用,防止股票發行過程中的欺詐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有些國家對股票發行人的資格做出了嚴格的限製。

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經批準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須根據不同情況滿足所規定的條件:

1.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產業政策。為了使社會資金得到合理高效的運用,同時貫徹國有企業“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公司的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選擇發行人時,將重點支持能源、交通、農業、通訊、原材料等基礎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從嚴控製一般加工工業及商業流通性企業,暫時限製金融、房地產等行業。

(2)股本結構。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結構必須滿足如下條件:第一,為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公司發行的普通股應限一種,且同股同權;第二,為了加強發起人設立、經營新公司的責任感,達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目的,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應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並且認購的總數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為保障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吸引公眾廣泛參與並有效地利用社會閑散資金,同時加強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的嚴格監督,發起人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應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公司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

(3)經營及財務狀況。發起人在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並且近3年連續贏利。

2.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原有企業改組”這一形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且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除了應當符合上述對公司質量的要求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兩個實質性條件:

(1)公司在發行前一年末,淨資產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在淨資產中所占比例不高於20%。

(2)公司具備良好的經營業績,近3年連續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