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四章 人性與神性

吳為注意到,宗教經典千百年不變,修行人卻在千百次重複的記誦默念之中獲得層累遞進的愉悅體驗。基督教最重要的傳教者保羅,親身體驗到上帝感召帶給自己的欣喜愉悅。宗教經典涉及生命本源人生根本,才千古讀來總能給人帶來長久常新曆久彌新的喜悅體驗,不似某些時下流行的冠冕堂皇話語,隻不過風行一時便如雲煙飄散消失得無影無蹤。吳為是自信地通過樂業之路,進行著接近上帝、佛陀的不懈努力,這屬於風險極大的自我努力,他從這種努力的過程中,體驗到的是持續不斷的愉悅,不斷湧現的愉悅體驗在鞏固增強著他的自信。他是從開發自身的神性中不斷獲得愉悅的體驗。

吳為認為,我們以往對人的考察往往隻是注重其人性的一麵,而對人的神性一麵,則被忽略了。“出神入化”,“真神了”,就是對人的神性的一種形容。人所具有自性自悟自解的能力,就是人的神性。人自身如果沒有神性,人的自信就缺乏牢固的內在基礎,人的自我完善如同建立在沙灘上,精心建構的生命大廈常常會猝不及防地發生轟然坍塌。當人們普遍開發提升出這種能力,普遍自我開發出神性,人自身成為神,外在的神以及宗教存在的社會心理基礎和群眾基礎也就消失了,人們可以找到各自心靈慰籍的場所,確立自身行動的終極根據,從而不再需要外在的神。身處現實之中而又視為進入無物狀態,在形而上的精神世界作抽象思考,達到某種“入定”狀態,就是人的神性存在的一種狀態。人的神性也可以解釋為人所達到的超凡脫俗的狀態,所謂普通狀態達不到的境界。人對未來命運的祈求、渴望。人偶爾出現的某種不可理喻的神秘體驗,喚醒了人強烈的精神需求。這種思考與宗教具有密切關係。如果說科學是對人性的揭示和表達,宗教就是對人的神性的揭示和表達。邪教則是對人的神性的歪曲表達。

世界三大宗教都認為人是人性與神性的統一體。佛教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人人隻要對這種內在的本性有所突破,即心是佛。基督教的正統教義認為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神性本體應依附於人性本體之上。在伊斯蘭教中,真賜是真主先天賜予人的,人皆有之,從而可體認真主。儒學也認為人人皆可為堯舜,肯定了人性與神性的統一。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潛宗教意識,即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把苦難歸結為神秘的命中注定。或把某種消災避難的行為歸結為難於理喻的神秘根據。這樣將會解除人們對不可預期因素的精神壓力、精神緊張,消解生存中的不安,尋求某種精神上的慰籍。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宗教存在的合理性根據。

宗教的存在有助於實現人的神性。在日常生活中,從信用角度考察講求承諾有度、承諾適度,不能超過承受能力亂承諾。而在宗教的教義中,卻存在著無限承諾,是人們遇到各種困境、險境、危境、絕境便能夠獲救的承諾,而且是無可懷疑的被救承諾。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在處於患難之時總會急迫地期待得到救助,但是來自於現實的救助承諾總是相對有限的。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險境、困境時來自於良師益友的開導、勸戒、救助是極為珍貴的,但往往施救者又會受到承諾有度禁忌的限製,在救助上輕易不敢滿口答應。而求得的是“量力而行”,“視情況而定”,以防因輕易承諾而成為自己日後的負擔,避免因為亂用承諾而冒失信的名聲。在宗教領域中,則不受日常承諾有度禁忌的限製。以聖經為例,作為人類智慧的結晶,設計人們可能遇到的各種迫切需要得到被救承諾的境遇,而上帝無一例外地會作出肯定的救助承諾。這是一種純粹的精神拯救。如果現世不能證明得救,則可以期待來世。特別是精神拯救所產生的精神安慰、精神撫慰作用和由此激發出來的有效抗爭精神的作用

。加上大量偶發事件可能引起境遇的改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上帝承諾拯救的可信性。換句話說。上帝隻同人的精神對話,通過喻示拯救人的精神。間接達到現實拯救的作用。患難之救是一時的拯救,精神拯救才是終生的拯救。

從宗教的純粹精神拯救功能看,它有振奮人的精神、恢複和增強人的奮爭精神的作用,對於實現現實的拯救具有積極的作用。例如身患晚期癌症的患者,如果從權威醫生那裏得到保證治好的幹脆果斷承諾,會激發其與不治之症的抗爭精神,從而有效配合醫生的治療,常常會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遺憾的是極少有醫生敢於做出這樣的承諾,常常是患者的親朋好友作出一些口惠實不至的無效勸解。在宙福所寫的魯濱遜故事中,流落孤島的魯濱遜存在著持久強烈的被救渴望,又長期處於現實的絕望狀態之中,在這種情況下,他能夠從聖經中得到上帝救助的肯定承諾所產生的精神拯救作用,無疑是巨大的。在現實中不可能存在著無論遇到何種危境都會遇到救助的情形,也不可能每遇到一種危境都會有自己的“恩人”與你對話,並對你實行精神上的拯救,那麽對信仰者來說就隻有在非現實的純精神之域中,尋求通過宗教途徑得到實現,通過無時不在、無處不有的全知全能的上帝得到實現。如果我們不是滿足於或者很難確立起宗教的信仰,而是回到現實之中謀求精神的拯救,就必須不能滿足於循規蹈矩的生活,不能滿足於日常患難式的解脫,而應當超越世俗化的生活意義,尋求和確立起某種具有崇高性的目標。

基督教對人的拯救作用是通過在人的心靈中確定罪惡意識實現

的,讓人從罪惡的思想本身得到拯救,以此為根本性的尺度,聽從神的教誨。不做對不起上帝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真正確立道德意識,從而形成罪惡感。進而產生道德的自律性約束作用,是很難做到的事情。從罪犯們的親身經曆看。罪犯隻有在深刻意識到、體驗到自己所犯罪惡的危害,產生罪惡感時,才能從罪惡的狀態中解脫出來,產生痛切的悔罪之心,釋放出巨大的心理壓力,內心才會感受到無比的輕鬆。用許多醒悟後的罪犯的話來說,真正轉化後的感覺用脫胎換骨的詞匯形容都不適用,隻有用死而複生來形容才最為恰當。而且表現為痛哭流涕,沒有痛哭流涕的表現則被看作沒有實現真正的轉化。基督教可以在人們尚沒有犯罪經曆時先入為主地注入罪惡理念,形成一種支配人的思想和行為的內心標準,作為現實生活中參照的尺度。無神論者則需要在現實的生活中,通過親身經曆、學習、思考,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道德標準和其他標準。人的健全性,不僅是指人的親身經曆的豐富性、廣泛性,內心體驗的充分性,而且包含在這一過程中逐步形成、確立起來的涉及生活各領域、各方麵的一整套生存的規則、信念。宗教的觀念並不能替代這一親曆的過程和相應形成的精神成果。宗教是由現成的、一整套的儀式、信念構成的,它一開始即要求信教者嚴肅、認真、虔誠地對待哪怕十分簡單的教規信條。一絲一毫也不可違背,賦予禱告以崇高性。在日積月累、千百次的、無止境的重複儀式的行為之中,證實自己信仰的忠誠性和堅定性。這種信仰可以經受一切嚴峻的考驗。一切可能衝擊、弱化這種信仰的因素都會遭到有效的排斥。

某些宗教信徒的堅定行為。實際上始於肉體自製,來自於飲食上

的嚴格選擇和節製。心安始於克製肉體的欲望。禁欲具有保護肉體和心靈的力量。這種忠實於教規信條的誠實性取得人格化的特征,有助於培育商界中極其需要的信譽意識。對於某些不信教者而言,無論說話還是行動,常會表現出缺乏自我約束的漫不經心,對待自己的語言、行動缺乏嚴肅認真的態度

。還有許多人流於日常生活,並不去思考有關價值一類的東西。生活的衣食住行等直接需要在指引著他們的生活。然而,如果缺乏某種追求,對生活采取自由放任的態度。哪怕是極為簡單的應做能做不難做的要求,也做不到。凡是有某種精神追求的人。隻要是高於現實一點點的追求,無不體現出對自己言行嚴肅認真的態度。這種嚴肅認真的行為本身就會逐漸生成心靈淨化的體驗。“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說明的是生活於現實之中的普通人即使通過自身的努力也難以達到完人的境界。但身處現實之中的普通人,若抱定“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信念,以宗教般的虔誠履行之,嚴肅認真對待每一件事情,同樣可以達到通過宗教儀式的強化所能達到的“完人、真人”的境界,是人的神性得到完美實現。

神秘,神秘,神而隱秘,秘而不現。神的秘而不現,說明神是一種精神,屬於精神存在,實實在在地約束著人的行為。神的神秘性,有時使宗教與科學處於對立的地位,使得人們感覺到在科學知識之外存在著宗教的知識。宗教現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類精神世界、思維活動存在的某種內在聯係。不應把宗教現象的存在歸結為心智能力低下、心理進化水平低的結果,而應循此繼進,探求精神世界存在的某種內在聯係。

基督教是神人溝通,以仆人作為神與人對話、交流的中介。神為不可視、不可摸、不可聽、不可聞,神沒有肉身實在,如何教人可信?基督教恰恰是解決了、突破了最為令人難以置信的難關,通過耶穌的存在,使神成為可信之事。可信的現實基礎是存在需要解脫苦難、苦情的民眾。宗教是一種精神高級解脫智術。神進行自我形象設計,為了使人相信,特設異己存在之勢,顯神跡、施神術,異己之心再為剛硬,終究得以征服。如何排除人們對神存在的疑慮?這是確立信仰所不可回避的問題。也是如何使信神成為心靈唯一出路的問題。舊約中講神不可顯像,像顯則所見之人必死,這就堵塞了人想見神的念頭。或對種種疑慮之心加以重重詛咒,疑慮或懷疑則生恐懼之心。苦煉心誌。苦修慎行,勿忘神靈。信則福降,不信則禍生。如何將某種一時之念升華為永恒的信念?麵對教徒周而複始出現的動搖、徘徊,屢救屢惡、屢戒屢犯,說明堅定信仰之路曆盡坎坷,最後方能達到心靈神聖不可侵犯的境界。罪由亞當而來,恩由耶穌而得,耶穌乃神舍棄為眾。以義動情。通過基督複活,肉體消失,精神獲得永恒存在,成為信仰的根據。

耶穌則不是靠舊約顯神跡的方式,而是以被釘十字架的獻身精神感動信眾,其誠、其識、其情、其勇感人。誠命第一,愛人如己,忍耐到底必然得救。亞裏士多德在說服學中曾經闡述使人信服的三種手段,分別是邏輯手段、情感手段、信譽手段。基督教是三種手段合一,以克服心靈上存在的障礙。耶穌之後傳道成為一種職業。傳教者采取反論的方式向教徒植入神的信仰。傳教者故意阻止教徒對神的敬畏。提出反論:惡人終身快樂,善者終身痛苦,那麽。上帝為什麽不使惡人本身受報,親身應驗?如何化解惡人不得惡報、好人不得好報這種內在矛盾?既然上帝全知全能,為何不可消解這種矛盾?通過提出反論,傳教者顯然是在告訴人們:神懲人以苦乃是為救其生命,是在以苦境證實心境至誠。

在生存意識的考察範圍內,麵對生存方麵產生的壓力,如何建立某種終極性的精神依托,以實現精神上的安全?在意識係統中是否存在著這種可以作為精神依托的牢固的精神因子?在生存過程中,人們將長期甚至終生承受這種壓力。需要有堅韌不拔的抗爭精神,而不論其產生的世俗化結果如何。這種精神將成為一種永恒的存在。永恒的需要,是經由精神世界的調整、積累、積澱而結成的一種“精神硬核”。是來源於對市場經濟存在的理性自覺,是對市場經濟高度認同的心理反應

。市場經濟是法製經濟、競爭經濟,也是以道德為基礎的信譽經濟。在人的存在與市場經濟存在的對立性的兩極結構中,惟有依靠抗爭精神才能夠求得精神安寧,建立起生存意識的內在依托。如果我們不是在宗教領域中尋求某種終極性、神秘性的根據,而是剝掉神秘化的外衣,還其本來麵目,就必須在市場經濟存在的特定結構中尋求使精神得到安寧的場所。

在國人的意識中,缺乏象西方人頭腦中的原罪意識,因此苦難也就失去了救贖證明的意義。苦難在世俗化的意義上,被賦予達到某種生活目標的一種不得已的手段,一種途徑,缺乏類似西方人那樣的超凡脫俗的終極意義。一當被確認生活目標難以達到,苦難就變成了一種無謂的犧牲、一種折磨,成為格外令人難以忍受的事情。“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若學習目標未達到,則學習動力也就很容易消失。

生存意識的普遍化,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必然表現,人人承受壓力甚至苦難,有其存在的正當性,“理應如此”。這是一種“非如此不可”的認同心理機製。“市場經濟是不讓人生氣的社會,要生氣就生自己的氣”。但不應消極承受而應積極抗爭。

即使我們意識到了悲劇性存在,甚至也認識到了產生悲劇的原因,是否就能夠完全避免悲劇的發生?如果不能夠有效避免悲劇性存在的發生,這是否會加劇、加深人們心靈上、精神上的痛苦,人的生命價值是否會因此滑入徒勞無益的抗爭之中,從而加重悲劇性感受?實際上,悲劇之悲不在於對悲劇的發生茫然無知,或知而無奈,而是在於錯把悲劇當成喜劇。這是一種必然發生的悲劇,是非如此不可的悲劇,是悲劇性的命運,命運悲劇。性格悲劇,是由於個性因素為社會所不容,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所造成的悲劇。苦難、痛苦等悲劇性存在具有發生的必然性,但是人為的努力對於減輕、緩解悲劇性的痛苦具有重要的價值。現實生活與文學藝術不同,在文學方麵的悲劇藝術創作成就,可以給人們帶來高層次的藝術享受,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努力恰恰是為了防範和避免悲劇的發生,在悲劇發生以後,如何減輕和縮短悲劇性的損失。

人類悲劇史證明,無論是麵向自然界,還是麵向人類社會自身,甚至麵對人類的個體,人的知性、理性的發達,仍然顯現出人類在征服自然、社會以及人類自身個體行為方麵存在著局限性和脆弱性。人類所能夠做到的是通過減少過失、罪過的方式盡可能地降低風險、減少災難。這就意味著對人類自身的行為及其後果時時刻刻處於可知、可控製的範圍內。遺憾的是,要做到這一點,要求使人達到自知、他知、全知的境界,而這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幾乎是不可能的。拋開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這一點不論,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同人、不同集團之間存在的利益阻隔,也會使人們難以對同一事件達成共識並采取共同行動。何況人所操縱的對象、事物有其自身的活動規律,人對它往往隻具有部分、有限的控製力。

社會過程對悲劇存在有著天然的消解力。如果我們不去關注、不去留意、不去思考,或者我們非常健忘,則不管社會變遷、社會發生何等程度的動**,帶來何種規模的社會苦難、痛苦、毀滅,社會過程也會象大海吞沒沉船及生命的自然過程一樣,很快會不留痕跡地恢複平靜,仿佛什麽也未曾發生過一樣,一切都已沉積為往事。我們之所以去關注、留意、記憶和思考悲劇,則是為了有效防範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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