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

醇酒。

美人。

高手。

——這些全都在蔡京身前,垂手可得。

他背後是牆。

牆上雕著一條栩栩如生的龍,張牙舞爪,雙目還鑲著紅寶石,漾出血色的異芒。

這對蔡京而言,是一種權力的象征,也是一項殊榮:

不是人人都可以把一條代表九王之尊的龍像就擺在自己座椅之後的石壁上的,那還是趙佶特別恩寵他,還親下詔叫工匠到自己住處來雕上去的,以示推愛至深。

從這一點上,就可以想見蔡京在趙佶麵前多叫紅!

蔡京當然為自己能受到皇帝的寵信而得意極了,但他趾高氣揚得十分小心翼翼,他常先聲奪人地打擊政敵,使人錯以為皇帝和朝廷文武百官必然支持他那一邊,以致不遺餘力地跟他一齊致政敵於死地,從今便同一陣線,再無退路。

然而在皇帝跟前,他就十分謙卑恭順,偶爾還做些小動作,故顯魯直,使趙佶還常笑他:“蔡卿實在太耿直了,難怪常受群小所誣。”他的手下常在民間作威作福,借建造以他為神的“九千歲廟”而剝削斂財,一旦有人膽敢(也千辛萬苦地)告到皇帝那兒去,但早給他哭訴並曲解成:“臣為聖上建長生祠而遭刁民貪宮所嫉。”反而贏得皇帝嘉獎,把彈劾者交予他治罪。

蔡京也寫得好一手書法,花鳥工筆也有出色造詣,但在趙佶麵前,他常自貶身價,因深知皇帝好勝心情,故亦非一味阿諛,有時欲擒故縱,以退為進,使皇帝對他種種唱做俱佳的表演,信以為真,對他更加顧恤信寵。

例如有一次,蔡京微醺狂書:“朝天帖”,竟誇口說是:“縱非天下第一帖,也當世無人能及。”及至他興高采烈,攜帖入宮呈趙佶雅正之際,驀見禦書房竟書有“天朝”二字,他竟呆立當堂,逾三個時辰不言不語,後侍監揩藥摩穴兼強灌薑湯,他才喃喃自語:“好書妙法,那是天筆地法,非我輩所能企。”重複此語,逾一時辰,狀若半癡。

趙佶聞訊,不禁莞爾,親請樹大風為他灌醒神藥,勸他書畫講究天機火候,不必對藝術境界追求太過執著。這位養尊處優的九五之尊當然不知,他身邊的人早已暗中通知蔡京:皇上已書“天朝”二字,且甚有得色,自語:隻怕其中筆力妙處,無人識得。蔡京聽罷,便演上這一場好戲,也不到趙佶不信以為真,不引蔡京為知音。

這一幢龍牆,便是趙佶一高興就著禦匠替他建造的。

蔡京每有飲宴,從來不肯背向門口而坐。他必要背倚牆、柱或厚重之物,麵對出入甬道,對往來人事可一覽無遺,始肯安座。

他而今便是這樣。

盡管他已派遣出多名高手對付京師中的武林人物,但他身邊仍有一流高手匡護;但就是這樣,在聽歌賞舞飲酒擁美的時候,他仍背靠牆而坐,不改其習。

他呷了一口酒,笑問:“你們說說看:王小石會不會落網?”

一爺道:“他若來了就得落網!”

蔡京道:“那麽,他會不會來?”

他不知道方應看不久前也向米公公問過同一問題,但兩人身份不同,問法也很不一樣。

蔡旋說:“我看他才不敢來。”

一爺說:“他若不來,他的兄弟都出動救人,他這輩子都當不了好漢了。”

蔡京轉首問“天下第七”:“你說呢?”

“天下第七”隻說了一個字:“會。”

蔡京聞了聞酒香,又聞了聞身畔的女人香,居然還捏了捏自己女兒蔡旋的盛臀,說:“我也是這樣想。他是不會不來的。王小石是輸不下這口氣的。”

“天下第七”始終站著,站在蔡京左側五尺之遙,像一道影子,始終沒坐下來。

他說:“他是會來的,隻不過,不知道他是怎麽來?去哪裏?”

蔡京似乎很有點感慨地說:“王小石看來天真,但實工於心計;貌甚淳樸,但委實機詐狡獪。他倒甚似一人。”

一爺哼聲道:“方小侯?”

蔡京不置可否,隻說:“方應看看來可比他更謙讓恭順。”

這時,外邊有人通傳:

葉博識已領“神油爺爺”葉雲滅趕到了!

“好吧,他來了,”蔡京顯得有些微奮亢,“快請。”

葉雲滅的年紀實在不算太大,長發白靴,但白色靴子因過於陳舊已呈灰色,發頂已略見禿。

他的唇拗成“凹”字,顯示出他堅決而孤絕的個性,眼裏常在經意與不經意間都殺氣大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種不知收斂為何物的人。

他一路走進來、走近來,對一爺和“天下第七”,都顯露了倨傲的態度。

對其他的人——就算是那些載歌載舞的美女——他正眼也不看;但往斜裏看去,他的眼神又像在斜著打量每一個人,尤其是女子。

連對蔡京,也十分詭然。單看他的樣子,也不知道是對蔡京恭敬還是藐視。

他簡直像是一張繃緊了的弓拉滿了的弩一般地走了進來。

他精神、氣勢都十足,而且精氣、鋒芒直迫人前,每一步都像直搗了黃龍,每一次顧盼都展現了威風和殺度,每一舉手一投足都好比一個奏樂的大師恰到好處地為他的音樂打下了拍子。

他虎虎有威。

他有氣勢。

他定。

當他走近,他的子侄葉博識正要開口,蔡京卻已經笑著說了一句話:

“你太不自然了!”

這句話轟的一聲,猶如一記霹靂雷電,正好擊在葉神油的腦門上!

葉雲滅躋身於“當世六大高手”中,絕非浪得虛名之輩。

他早年曾苦練內功,但並沒有出色的成就,加上先天的息亂氣弱,而且他又是個十分沒耐性的人,無論他再怎麽苦修,也無法成為內功頂尖高手,他隻有頹然放棄。

他改而習刀法。

可惜,他在刀法上欠缺了的是天分,刀法練得再熟練,跟一級刀法名家相比,始終差了一截,所以他又中途放棄。

這一次,他改習槍。可是他的體形、骨格,根本就不適合練槍。他練了三年槍法,什麽槍都練遍了,有一次適逢其會,得以目睹諸葛先生使了一套“驚豔槍”,他的“驚豔”之後,換來的是絕對的頹唐。

從此他再也不練槍。

這時候,他以為自己這輩子再也無法在武功上“出人頭地”了:他可不甘廁身於二三流高手的行列中——這樣子的“高手”,多一個少一個有什麽關係?有他、沒他,又如何?

他可不願當無名小卒。

所以他這回改而讀書。

苦讀。

可惜他也一樣不是讀書的料子,讀了七八年,隻能讀,不能悟。他終於知道自己再讀下去,別說比不上真正的讀書人,甚至這七八年的苦功加起來,還比不上自己練一年的劍,所以,他又讀書不成,而且真正改而去學劍。

他真的是練劍,而且不隻練了一年的劍,而是一練就練了三年。

這時候,光陰荏苒,歲月蹉跎,他亦已屆中年了,江湖上他的字號不算響,武林中也沒他一席之地。

他希望從劍法上熬出頭來,要不然,就一輩子出不了頭了。

可是,練了三年,他已可以斷定,他這一輩子,在劍法的修為上,他是不可能會有大成的了。

不過,這一次,他反而並沒有絕望。

因為他發覺了一件事:

他的劍法雖學不好,但卻在無意中發現,他在掌功上卻很有天分!

本來,他在掌法上極可能會有極大成就——如果他不是不幸遇上“驚濤先生”吳其榮的話!

吳其榮比他年輕。

年輕人有一個特點:

那就是氣盛。

吳其榮練的掌法,不同於各家各派;據說,他練武的地方,是一個奇大奇異的山洞,洞裏布滿了紫色的水晶靈石。

晶石是一種奇石,也是一種靈石,它沉積在地底裏,至少要經過億萬年以上經過幾次大爆炸地形的整合後才能形成,而且還得要再經過以億數年月的地殼變動才能成形。它有一種神秘的力量,甚至還有多種特異的功能,故而,被列為“佛門七寶”之一,而吳其榮就在這神奇的境地中創練他的掌法。

是以,他的掌法不同於一般門派的掌功,卻能冠絕同儕。

他的掌法有五種境界:

第一層,他的掌法會發出色彩來:其中以閃耀出七彩斑斕的紫色為最高段。

第二層,他的掌法會發出聲音來,而且是宛如聖樂的音調,令人迷醉,非常好聽。

第三層,他的掌法會散發出香味,敵人聞之,心馳神搖,很容易便為他所趁;但他本身卻並沒有發放任何迷香之類刺激嗅覺的事物。對手隻覺飄來陣陣幽香,香味愈濃,死得愈速。

第四層,跟他交手的人,不但是四肢在交戰,連舌頭味蕾,也感到特殊刺激的味道,甜酸苦辣,兼而有之。

最後一層,是給他的掌法擊中或接觸過的人,都有一種“欲仙欲死”的震動,然後在一陣子“快活過神仙”的感覺後,便真正地“死”了。

由於他的掌法自成一家,天下正宗的掌法高手,連同修練邪派掌功有成的人,都藐視他的成就,要跟他一較高下。

吳其榮當然接受。反正,他們不來找他,他也會找他們。

“一較高下”的結局往往是:

他高,他們下。

有的人要是找“驚濤先生”是“一決生死”,那結果更明顯。

——他生。

——敵手死。

財大氣粗,勢大聲壯,勝利累積多了難免也使人更氣盛。

雖然吳驚濤自己心裏明白:他的掌功缺失在哪裏,他要麵對的問題是什麽,他這套掌功練成後會有什麽後果。但這些困擾和壓抑,反而使他更想利用這套令他付出重大代價的掌法來名震天下、技懾群英。

是以,他聽說有個葉雲滅練成了一套很奇特的“失足掌”,他便找上了“神油爺爺”。

吳其榮棄自己父母為他而取的名字:“其榮”不要,而自號“驚濤”,擺明了是想自己一生能“驚濤駭浪”,非要在江湖天下卷起千堆雪而不能心足。

為此,他當然會去挑戰葉雲滅。

葉雲滅年紀大了。

但他有一個性子,卻與吳驚濤相近。

簡直還完全相同:

那特點就是:

氣盛。

——吳驚濤是年少氣盛,葉雲滅雖然年長,但也一樣氣盛。

簡直還盛氣淩人。

因而,他跟吳驚濤一湊合,馬上就爆開了火花。

兩人說不到三五句話,便不用口講話了。

他們的話,已改用手來說。

是謂“講手”。

這一次“講手”的結果是:

吳驚濤勝。

他年紀雖輕,但在掌法修為上卻要比葉雲滅多浸**了許多年。

他的“活色生香掌”雖然打敗了葉雲滅的“失足掌”,但也迭遇凶險:

“失足掌”的妙處,是以極奇特的步法來配合掌法的運用,看似一失足間,以為有機可趁的,便立時毀於他掌下。

不過,他與吳驚濤的交手,至多隻打到“活色”,還未“生香”,葉雲滅已目為五色所迷,他雖氣盛,但更珍惜他自己的老命,立即且戰且逃、邊退邊打,總算能保住性命。

這一役之後,發生了兩件事:

一、他與吳驚濤誓不兩立,總之,“驚濤書生”站在哪一邊上,他就一定與之對立、跟他作對到底,完全不問原由、不分皂白。

二、他放棄掌法,練拳。

這一下子,他在拳法上苦苦浸**,終於有了大成。而且,他也發現了自己一個特點:原來他在拳法上比掌法還要有天分!

這本也極其合理:拳掌都是用一雙手為攻擊防守的武器,擅掌功者攻習拳法必較易上手、容易成功。

葉雲滅練成了“失手拳”,並再戰吳驚濤。

這一次,吳驚濤再也勝不了他。

可是也並沒有敗。

他們兩人都傷了,但誰也沒有敗。

隻是俱傷,並沒兩敗。

其實這對葉雲滅而言,已經形同勝利了:因為他前一次與吳驚濤交手是铩羽而歸,這一次居然能戰成平手,等於是另一種形式的得勝了。

不過,葉雲滅雖和了這一戰,但也並不好過。

他為吳驚濤所傷。

重傷。

這傷重得使他在這一戰後的八年裏,每天都得要外敷內服一種藥,才能抵住傷口的迸發和複發。

而這一種藥油,是遠來自天竺的奇藥,搽下去、服下去,都有一種像鹹魚一般的異味,這使得一向好擺架子、重威勢的他,每天都得為此服、敷下不少香料才能勉強掩飾部分的臭味。

經這一役,葉雲滅終躋身入了“當世六大高手”其中之一。

同樣,吳驚濤在這一役也沒討著了便宜。

他給葉雲滅的“失手神筆”擊中,所以,全身容易冒油發汗,內熱難當,以致成天都得常常洗臉揩麵才可以降溫減熱。

這些症狀也使一向注重儀表的“驚濤書生”痛苦莫名。

這使他也恨透了“神油爺爺”。

葉雲滅雖然一戰成名,但因要每天都得吞服大量的天竺神油(所以江湖人稱之為“神油爺爺”,雖然他自己當然極端不喜歡這個稱號),而這些藥酒又價格十分昂貴,所以,當他達到他人生第一階段的理想:要在文才(這當然已是不可能的了)或武略上,有極出色及予人已經認可的成就——這之後,他還有三路理想並進:

他要賺很多很多的錢(至少使他可以繼續購得神油)。

他一定要打倒吳其榮,他與“驚濤先生”已立下不解之仇(同理,吳驚濤也立下非殺葉雲滅不可的決心)。

他還想望能一展身手、大展抱負,能展身手、抱負之途徑,那當然是莫過於憑自己的身手,來謀個宮職當當了。

所以,他今天才來拜會蔡京。

而且,他今天來拜會蔡京的心情,才會十分緊張。

一個人,武功再高,才學再厚,地位再高,隻要一旦有求於人,那麽,再也難以挺得起背脊壯得起氣來。

誰都是這樣子。

葉雲滅也是這樣。

他可不想當一輩子武林人。

他更不要隻當一個江湖人。

他要權,他要地位,他要名成利就。

所以他要當官。

而且是大官。

當他一旦有了這個想望,他就有求於人了,自然,就再也自然不起來了。

非但自然不起來,而且在內心裏,還十分緊張。

他在來別野別墅之前,曾經反複思量細慮:

他的機會來了。

蔡京是朝中舉足輕重的大人物。他隻要一高興,就可以提擢自己,成為炙手可熱的人物。

不過,若倒反過來,他要是討厭自己,一怒之下,就可能會招來麻煩,甚至還惹來殺身之禍。

蔡京肯召見自己,當然是因為重視或正視自己的存在,可是,不一定就會重用自己;要是今天不趁這個機會好好表現,機會一旦錯失了,不見得就會有第二個,不見得蔡京還會召見自己一次。

所以,他一定要把握這一次機會,好讓蔡京對他印象深刻。

可是,該如何把握?應怎樣表現呢?

這就難了。

蔡京位高權重,手底下什麽人才沒有?什麽高手沒見過?自己要是巴結逢迎,會不會反而給他瞧不起?自己如要表示忠心賣命,蔡京會不會已司空見慣,不為倚重?自己要是一味爭鋒逞能,萬一反惹怒了相爺,可不是吃不了兜著走,碰了一鼻灰後還給撞得一額血嗎!

那麽說,該如何辦是好呢?

所以,葉雲滅說真的,是很有些緊張。

畢竟,蔡京是他平生到目前為止,所見的最大的官兒。

不是人人都可以見著這樣子的大宮。

不是時時都有這樣的高官可見。

是以葉雲滅非常珍惜。

非常重視這個機會。

這使他輕鬆不下來,一直在想:我該倨傲好呢,還是謙恭些好?我若是凶巴巴的,會不會惹相爺厭?我如果服貼貼的,會不會讓人瞧不起?……

一時之間,他也不知怎麽對待蔡京是好。

卻沒想到,蔡京一見他,仿佛已瞧出他內心的一切惶惑,第一句就說:

“你太不自然了。”

的確,他就是不自然。

而且簡直是太緊張了。

他還沒來得及開腔,蔡京又補充了一句:“放輕鬆!”

是的,目前他最需要的是:

放輕鬆!

放輕鬆。

可是,世上有多少人能說放就放?

如果不能放,又如何輕鬆下來?

就算能放下的,也不一定就能輕鬆下來:君不見得古今中外,多少英雄豪傑、帝王將相,說放下了,事實上仍牢牢握在手裏,心裏念念不忘、耿耿於懷。

可不是嗎?

放下不隻是手裏的事,真正的放下,是在心裏的。

是以,有的人,擺出來是放下的樣子,但心裏可曾逍遙過?也有的人,從來看破了,所以雖然還拿著,但心裏一早就放下了,反而落得自在。

有些人口口聲聲說放下,其實是根本就拿不起。

故此,放不放下,不是在口,不是在手,而是在:

心。

放手不是放心。

無心才能放心。

——如果本就無心,還有什麽放不放心的?

拿得起而又放得下的,就算天下豪傑,也沒幾人能說放就放。

拿得起而放不下,也沒什麽丟臉,因為世間英雄,多如是也。

最可憐的是明明是拿不起,而又裝放得下,或是明明是放不下的,偏說已放下了,自欺欺人,其實除了自己,還欺得了誰?

所以說:拿得起,放得下,情義太重要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