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五分鍾後,他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回到黎錦麵前。

“騎得到嗎?”他問。

“哪裏來的?”黎錦看著自行車上鏽得看不出原來顏色的鐵鏽,嘴角抽搐。

“之前買來騎著去公司的,後來你嫌丟人,我就隨便擱那裏了。”駱飛使勁壓了兩下車座,“沒想到還有氣。”

黎錦伸腿跨坐上去:“你騎著,我坐著,走!”

還好警察沒有半夜巡邏這裏,還好這城市的監控鏡頭沒有人定期檢查,還好每個看到這一切的人都沒有聲張,否則也許第二天,很多人都會知道有兩個大男人是怎樣哼著不成調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樹,從一頭向另一頭跋涉。

騎行半小時,駱飛氣喘籲籲地將自行車停在一座廢棄海邊倉庫旁。黎錦跳下後座,幾步走到倉庫門前,不知用了什麽辦法,一分鍾後,推開倉庫大門。接著,他徑直走到門邊,隨著“哢嗒”,開關啟動的聲響,整間倉庫都亮了起來。

這裏竟然是一個小型的演出場地。

巨大的音箱,頭頂的七彩頂燈,以及牆上五顏六色的囂張塗鴉,每一樣,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們宣告,I AM ROCK!

“來幫忙!”黎錦狠狠拍了一把駱飛的頭。

駱飛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夢,他的麵前,真的,是一個,舞台!

他抱緊吉他,幾乎連滾帶爬跟著黎錦奔赴後台。

場地長久不用,即便各項設備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層灰,更別提考慮到安全,所有設備的線路全部散開,需要重新組裝。駱飛對這些一竅不通,笨手笨腳地在黎錦的指揮下將淩亂的線頭歸位組裝插接,然後打開開關調試。

“你怎麽會組裝音箱?”駱飛像十萬個為什麽一樣在黎錦背後發問,“你為什麽會知道這裏?你怎麽進來的?你不怕有人來抓咱們?這根線應該插哪裏?”

我為什麽會知道這裏?我怎麽進來的?

黎錦的後背不可察覺地繃緊了。

因為,這裏本來就是屬於我的啊。

十年前,這裏是本市紅極一時的地下搖滾聖地,舒慕的第一場LIVE就在這裏。那天夜裏,舒慕一曲唱罷,所有人都沸騰了,他們瘋狂喊著舒慕的名字,他們踩在凳子上揮舞著自己的手臂,他們甚至試圖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擁抱和熱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遠愛上了舒慕。

後來搖滾沒落,這裏漸漸冷寂,難以維持,柯遠就將它從原主人的手裏買了下來,按照當初的樣子裝修一新,甚至找出當年舒慕用過的電吉他,珍而重之地作為這裏的一部分,放在後台櫃子裏的第三排架子上。

當然,大門鑰匙也照老規矩,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門左邊那蓬無論春夏秋冬都不發芽的雜草叢裏。

可他怎麽跟駱飛解釋?

所以他隻能吊起眼睛,沒好氣:“問那麽多幹嘛?我要是說我偷來的,你就不唱了?閉嘴,幹活!”他指著手邊的插口,“這根線插這裏!”

十分鍾後,所有設備準備就緒,黎錦單手撐住舞台邊緣的木板突起,一躍而下。

“開始吧,你的個人演唱會。”他伸出雙臂,仿佛要擁抱空氣中隱約漂浮的炙熱氣息,“舞台,燈光,還有我,你的聽眾。”

如果你的夢想僅僅如此的話,那就實現它,又有什麽大不了。

駱飛抱著剛剛從架子上取下的電吉他——他並不知道這曾經屬於舒慕——他撥動琴弦,電吉他低調地發出一個單音:“唱什麽?”

“隨你。”黎錦指向舞台,“This is your stage!”

“別說英文,我聽不懂。”駱飛手指驟動,一連串炸裂的音符從他指尖流出。

“混蛋,你不會英文唱哪門子的英文歌!”黎錦像個二十歲的少年一樣——事實上他現在的確隻有23歲——瘋狂地揮舞著自己的手臂。電吉他那種摧毀般的音質永遠是木吉他望塵莫及的,如果說在陽台上輕聲彈唱的駱飛是個小心翼翼練習著吉他曲譜還要擔心鄰居會否投訴自己擾民的單純少年的話,那現在的駱飛,他隨心所欲操縱著吉他,隨著節奏的變化在舞台上奔跑跳躍著歌唱的樣子,就像個揮舞著披風,威風凜凜要征服你的王。

他一首接一首歌唱,搖滾名曲也好原創歌曲也好,他甚至把經典《卡農》重新編曲,隨性填詞隨性哼唱,想不出歌詞時幹脆單腿踩著舞台邊緣,來一段電吉他的SOLO。也許他的技術不是最好,也許他的高音不是最高,但黎錦在他的歌聲裏肆無忌憚揮舞手臂,放縱地將身體控製權交給充斥著整個空間的音樂。

巨大的音箱如實地將吉他的音質傳出,每一個音符都仿佛從山頂滾下的巨大石塊,無法阻擋,無力抵擋。黎錦大聲地隨著駱飛嘶吼、歌唱,就像十年前一樣,在這裏,在這個巨大的鐵皮倉庫裏,關閉大門,悶熱的氣流無法釋放,高溫讓震耳欲聾的音樂更加震撼。他站在所有人中間瘋狂揮舞著手臂,大聲叫著台上那個人的名字。

他是光,他是電,他是唯一的神話。

他是舞台之王!

他是誰?

他不是舒慕,現在的舒慕早已忘記什麽叫歌唱,他每天隻在錄音室呆兩個小時,他灌錄的唱片就像數學課本上前人研究出的方程式,它們精準而死板,它們像在推導證明,多過探索,它們……

它們叫他媽的什麽音樂!

真正的音樂應該是這樣!

“駱飛!”黎錦大聲地喊出駱飛的名字,就像十年前他喊出舒慕的名字一樣。真正的音樂應該是這樣,它讓你忘記煩惱,它讓你全心投入,它讓你覺得有了它,飲水也當飽。

他是光,他是電,他是舞台之王,他是新一代神話。

他是駱飛!

他應該在萬眾矚目的中心,而不是被一張車票送回家,從此把音樂埋葬!

“小錦。”電吉他的聲音忽然斷了下來,台上的駱飛滿臉是汗,眼睛在燈光的印襯下閃閃發光,“我嗓子不行了,所以,這是最後一首。”

“興高采烈的破蛹 華麗新生的衝動

尋找燦爛天地 美夢

主宰愛情的是誰 奮不顧身的撲火

短暫輪回隻為 襯托

你笑 你哭 你的動作

都是我的聖經 珍惜的背頌

我喜 我悲 我的生活

為你放棄自由要為你左右

你是火你是風你是織網的惡魔

破碎的燕尾蝶還做最後的美夢

你是火你是風你是天使的**

讓我做燕尾蝶擁抱最後的美夢

讓我短暫快樂很感動”

讓我短暫快樂很感動嗎……

黎錦輕輕地笑起來。

這樣短暫的快樂就夠了嗎?

他看著台上的駱飛,那個人完美地收住了最後一個音節,電吉他微微震顫的聲音被誠實的音箱傳導在每一片空氣,再小的顫抖都讓人感動地要起雞皮疙瘩。他靜靜地抬著頭,舞台上的駱飛站在所有燈光中央,額頭的汗珠流進他年輕的眉間,沾濕他的睫毛,最後流進他的眼中,跟淚水混作一堆。

“駱飛。”黎錦喊了一夜,此時,他的聲音陰沉而喑啞,“你的夢想僅僅是這樣而已嗎?”

駱飛扯過T恤袖子,擦了擦眼淚:“不是的。”

“那是什麽?”

“我想……唱歌。”駱飛說,“我想有鼓手,貝斯手,我想要一個完整的伴奏團隊,我想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唱歌,我想有幾千人幾萬人甚至幾十萬的聽眾,我想讓所有人都記住我的名字,我想……我想讓所有人提起駱飛,就會承認我的音樂!”

“所以我們再為夢想努力一次好不好?”黎錦大聲問他,“把票退掉,就算再苦再難,堅持下去!解約?別為這樣操蛋的理由就放棄夢想啊!反正還年輕,我們有無數次跌倒再爬起來的機會,一次失敗算得了什麽?有種就把我打到爬不起來為止啊!所以別這麽容易就喊退出,把你的夢想交給我,像個爺們,我們好好奮鬥到最後,好不好!”

“好!”駱飛跳下台,幾步走到黎錦麵前,緊緊抓住他的肩膀,“讓我們一起,再來一次!”

拉開倉庫大門的時候,外麵正拂曉。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直直地照射在他們臉上,暖烘烘得,剛好把眼淚烤幹。

黎錦蹲下身子,將鑰匙小心地埋回雜草下,站起身時,發動機的轟鳴在耳邊一閃而過。

他循聲望去,一輛黑色的跑車呼嘯著穿過海邊堤壩,向遠處掠去。

“沒想到這麽早,除了我們,這裏還會有別人。”駱飛抓抓頭發,忽然意識到一個重要的問題,“小錦,這次你可以告訴我,你是怎麽找到這裏的吧?”

“啊……”黎錦翻著白眼想理由,“你也看到了,這裏是個地下演出場地,雖然現在不營業了,可以前總有營業的時候嘛……然後營業的時候,自然需要服務生嘛……我——我以前在這裏打過工!”

駱飛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