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兩個月後。
“駱飛!駱飛!駱飛!”
鼓噪的音樂,明暗的燈光,衝天的酒氣,以及深夜,無數揮舞著手臂扭動著腰肢買醉的人群。
酒吧裏,黎錦認真地伏在吧台寫寫畫畫,隨著頭頂唯一的光亮越來越小,他很有先見之明地抬起胳膊,力度適中角度刁鑽,輕輕推開快要整個人撲倒在他身上的女醉鬼。
“駱飛!你看,是駱飛!”女醉鬼爛泥一樣趴在桌上,對著台上的人尖叫。
“是是,我知道是駱飛。”黎錦跳下高腳凳,小心翼翼躲開她,在吧台邊重新選擇一個位置坐好,“他要是劉德華,我早就撲上去了。”
“駱飛!我愛你!”醉鬼大叫一聲,軟在吧台睡著了。
黎錦翻個白眼,角落裏,忙著耍帥的調酒師朝他投來一個“我很同情你”的目光。
是的,作為酒吧歌手,駱飛已經出道一個多月了。
黎錦抬頭看著台上隻用兩根指頭捏著話筒,神情騷包衣著閃亮,渾身上下每個細胞都散發著男性荷爾蒙的駱飛,不太舒服地吞了口唾沫。
一個月前,那場隻有一個觀眾的演唱會後,駱飛決定為自己的歌手夢再努力一次,而黎錦也確定,他想要一手打造、超越舒慕的新一代天王,就是駱飛。但理想很豐滿,現實超骨感,兩人沒錢沒權,又不是在家裏發功做夢就能一夜爆紅。
於是,黎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駱飛的演唱視頻發到網上。
網絡時代,借助網友的力量炒作是每個經紀人的必修課。況且駱飛實力超群,比起某些所謂歌手要實至名歸得多。所以他精心選擇了駱飛當晚演唱的最後一首歌,《燕尾蝶》,發布在網上,一個周後,兩人去超市的時候,被某女攔下。
“請問,你是駱飛嗎?”此女問。
“對。”駱飛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麽。
“哎呀我好喜歡你的歌你的聲音真的太好聽了你本人比網上還要帥!”此女心花亂顫,“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簽名合影送走某女之後,駱飛問:“發生了什麽?”
“我把你那天給我唱歌的視頻發到網上了。”黎錦微笑,“恭喜你,你紅了。”
“哈?”駱飛難以置信地笑起來,“你……你什麽時候拍的?”
“你不知道的時候。”黎錦道。
大部分網絡紅人到最後都免不了曇花一現,所以黎錦隻放出一首視頻,且是當晚最後一首。視頻中,駱飛眼眶微紅,聲音微啞,他對著電腦前的所有人說:“我嗓子不行了,所以,這是最後一首……”
於是沒聽飽的人在問,其他幾首在哪裏?
緊接著,黎錦放出第二、三、四首,一個月內,駱飛的演唱視頻在各大網站點擊榜居高不下,駱飛同學第一時間嚐到了走紅的味道。
同時,唱片約也紛至而來。如今唱片市場雖然不景氣,但唱片公司卻如雨後春筍。可惜,黎錦沒打算賤賣駱飛,何況,他跟駱飛身上都背著違約金沒還。那一紙違約書和百萬巨款仿佛懸在他們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等閑小公司消受不起。
於是他一邊接洽有實力的唱片公司,一邊答應某家酒吧的邀約,讓駱飛作為駐場歌手,先在酒吧駐唱三個月。
“謝謝大家……”
一曲終了,黎錦單手支頭,靜靜地看著台上的男孩。閃爍的燈光裏,一道追光逡巡全場,最終定格在圓形舞台上那個微笑的少年,他從台下人手裏接過吉他,露出個標誌性微笑,手指輕撥琴弦。
“我要你陪著我,看著那海龜水中遊……”
黎錦低頭,繼續在本子上寫寫畫畫。台上的人仿佛天生屬於舞台,自他在酒吧登台以來就收獲大批粉絲,甚至還有慕名而來專為一睹風采的……
“他不該唱這樣的歌。”忽然有人在黎錦身邊道。
黎錦轉過頭,失笑。
如果你看到一個人在本來就黑暗的夜店裏還戴著大號黑超墨鏡,你也會笑。
“哪個歌手沒唱過口水歌。”黎錦滿不在乎地聳聳肩。
“這樣的歌唱多了會埋沒他的才華。”那人點了杯馬爹利,喝下一大口。
“不會。才華這東西就像寶石,天天拿出來折騰說不定反而容易腐蝕氧化,適當拿出來展示才能一鳴驚人。”黎錦遞上清水,“對了,這家的馬爹利是進口的,勁很大。”
“噗——”
話音剛落,便見一大蓬水噴薄而出。
黎錦不忍直視,貼心送上清水一杯。
那人一口氣灌了一整杯,這才稍微緩解酒勁衝頭的不適感。他深深吸了兩口氣,摘下黑超,墨鏡後,一雙細長而狹小的眼睛閃動著晦暗不明的光。
“聽人說,你是駱飛的經紀人?”那人譏笑,“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一個酒吧歌手有經紀人。”
“駱飛以後難免會出道,成為職業歌手,早點適應有經紀人的生活對他有好處。”黎錦把本子合上,“況且,早點結束經紀人與藝人的磨合期,對我們彼此也是件好事。”
小眼睛失笑:“你好像對他能成為職業歌手這件事特別有信心。”
“我隻是對自己有信心而已。”黎錦說得特別坦誠。
“哈哈。”小眼睛仿佛聽到一個天大的笑話,“憑什麽?憑你們現在在酒吧唱這些口水歌?憑場子裏這些根本沒有任何音樂鑒賞能力隻想買醉的聽眾?還是憑你給他做的這份所謂什麽培訓計劃?”
他動作誇張地指著黎錦剛剛合起來的本子,諷刺。
那本子裏寫著黎錦對駱飛的培訓計劃,除去每天最基本的休息時間,其他的時間被黎錦劃分為幾個板塊,學習英文、樂理,甚至如何得體地著裝以及優雅地行走。
用黎錦的話來說,這些東西是成為合格藝人的必修課。
而上個月的計劃,在黎錦的逼迫下,駱飛勉強完成了。黎錦正在做的這份計劃是下個月的,也許酒吧太過嘈雜,影響了他的感覺,竟然被人偷窺了還不知道。
“我說過了,憑借的是我。”黎錦不動聲色回擊,“在酒吧唱口水歌又如何?在酒吧你會遇到各式各樣的人,他們的要求千奇百怪,口味各不相同,你有辦法搞定他們,來日自然有辦法搞定那些愛你的恨你的歌迷。況且,你的消費群體是誰?不是那些研究一個小節有幾個音符的音樂係教授,你的消費群體,恰恰是這些不懂音樂卻有著大把大把的錢可以用來買唱片的普通人,身處他們中間,你就更容易知道他們要的是什麽。來日一旦成名,他們將是你的第一批支持者。至於那份培訓計劃,當一個人與你資源相同、唱功相同、長相不相上下的時候,是否會英文,是否能獨立創作,甚至舉手投足是否能做出市場要的那一份氣質,就成為了製勝的關鍵。”
“原來在酒吧駐唱有這麽多好處。”小眼睛不置可否,動作誇張地拍手。
“不止,在酒吧駐唱的好處還有很多很多,但最大的好處其實是——”黎錦微笑起來,“可以遇到像你這樣懷揣目的而來的星探。”